河北12装修定额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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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12装修定额计算规则

 

B.1  楼地面工程 

说   明 

一、砂浆、石子浆的厚度、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等级,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进行换算。

 

二、垫层项目如用于基础垫层时,人工、机械乘以1.20(不含满堂基础)。

 

三、地板采暖房间垫层,按不同材料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系数1.80,材料乘系数0.98。

 

四、地面刷素水泥浆按B.2墙柱面相应项目计算。

 

五、楼梯找平层按水平投影面积乘系数1.37,台阶乘系数1.48。

 

六、楼地面志料面层水泥浆结合层厚度每增减1mm,每100㎡增减相应人工0.276工日,砂浆0.102m³,灰浆搅拌机(200L)0.012台班。

 

七、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使用的白水泥、金属嵌条、颜料等,如设计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可以调整。

 

八、水泥砂浆地面如压线时,每100㎡增加1.58工日。

 

九、块料面层现场切割为弧形、异型、拼花及斜铺时,按相应项目人工乘系数1.50,块料损耗率按实际调整。

 

十、平铺陶瓷地砖,如设计有波打线,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2.5%;周长〉2400mm时,其损耗率调整为4%;波打线执行零星项目。

 

十一、本章石材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4mm,陶瓷地砖楼地面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取定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³,其他不变。

 

十二、同一铺贴面采用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

 

十三、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是按成品考虑的,镶拼面积小于0.015㎡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项目。

 

十四、楼地面块料面层、整体面层(现浇水磨石楼地面除外)均未包括找平层,如设计要求时,另行计算。

 

十五、块料楼地面面层均不包括酸洗、打蜡,发生时可按相应项目计算。

 

十六、整体面层、块料面层的楼地面项目和楼梯面层(除水泥砂浆及水磨石楼梯外),均不包括踢脚线工料。

楼梯踢脚线按相应踢脚线项目乘1.15计算。

 

十七、楼梯不包括板底及侧面抹灰。

板底抹灰执行本册“B.3天棚工程”相应项目,侧面抹灰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八、楼地面块料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侧面、小便池、蹲台、池槽以每个平面面积在1㎡以内定额未列项目的工程。

十九、金刚砂耐磨地面基层混凝土厚度调整执行混凝土场面每增减5mm项目。

 

二十、木地板填充材料,可按有关章节相应项目计算。

 

二十一、设计规定龙骨的间距、规格和型号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二十二、防静电活动地板子目中已包括各种附件配件。

 

二十三、楼梯基层板按水平投影面积套用相应地面基层板乘以系数1.37。

二十四、扶手、栏板、栏杆的主要材料用量,其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楼地面整体面层、找平层按主墙间净面积计算。

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及室内铁道等所占的面积(不需作面层的地沟盖板所占的面积亦应扣除),不扣除柱、垛、间壁墙、附墙烟囱及0.3㎡以内孔洞所占的面积,但门窗、空圈和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亦不增加。

 

二、垫层按设计规定厚度乘以楼地面面积以“m³”。

 

三、块料面层、橡塑面层和其他材料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净面积计算,不扣除0.1㎡以内的孔洞所占的面积,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和壁龛的开口部分的工程并入相应的面层计算。

块料面层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四、阶梯教室整体面层地面,按展开面积计算,套用相应的地面面层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8. 

五、点缀按个计算,计算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六、块料楼地面面层酸洗打蜡工程量,按实际酸洗打蜡面积计算。

 

七、石材楼地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四个侧面面积,以“㎡”计算。

 

八、踢脚线按不同用料及做法以“㎡”计算。

整体面层踢脚线不扣除门洞口及空圈处的长度,但侧壁部分亦不增加,垛、柱的踢脚线工程量合并计算。

其他面层踢脚线按实贴面积计算。

 

九、成品踢脚线按实贴延长米计算。

 

十、TG胶彩色楼地面及其踢脚线项目,不包括基层抹灰,其抹灰应另行计算。

十一、楼梯面层,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和中间休息平台)。

楼梯与楼面分界以楼梯梁外边缘为界,无楼梯梁时,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300mm,不扣除宽度小于500mm的楼梯井面积,梯井宽度超过500mm时应予扣除。

 

十二、台阶面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十三、剁假石台阶面层以展开面积计算,套用“B.2墙柱面工程”剁假石普通腰线项目。

 

十四、零星项目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五、楼梯防滑条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踏步长度两边共减15㎝计算。

 

十六、竹、木地板龙骨及基层按面层的实铺面积计算。

 

十七、栏杆、栏板、扶手、成品栏杆(带扶手)均按其中心线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楼梯栏杆、栏板、扶手、成品栏杆(带扶手)设计无规定时,其长度按全部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十八、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的长度,弯头按个另计(一个拐弯计算两个弯头,顶层计算一个弯头)。

 

十九、硬木扶手项目已包括弯头制安,如适采用成品弯头需另套成品弯头安装项目,同时扣除成品弯头所占长度。

B.2   墙柱面工程 

说    明 

一、石灰砂浆抹灰分普通、中级、高级,其标准如下:

 1.普通抹灰:

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中级抹灰:

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高级抹灰:

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两遍面层。

 

    石灰砂浆抹灰定额项目按中级抹灰标准取定,如设计不同时,普通抹灰按相应人工乘以系数0.8,高级抹灰人工乘以1.25,其他不变。

 

2、项目中的抹灰砂浆种类、配合比及厚度是根据现行规范、标准设计图集及我省常规采用的施工做法综合取定的,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见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表。

如设计的抹灰砂浆厚度与定额项目不同时,可按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调整。

 

三、本章项目砂浆种类、饰面材料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调整,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四、本定额已经综合考虑了内外墙抹灰用工,无论内外墙面抹灰均执行相应墙面抹灰定额子目。

 

五、水泥砂浆找平层项目适用于水泥砂浆打底抹灰,实际抹灰厚度及砂浆各类与项目不同时,可以调整。

六、项目中已包括了砌体及钢板(丝)网等抹灰基层嵌缝所需的工料。

 

七、石灰砂浆、混合砂浆墙柱面抹灰项目内均已包括了水泥砂浆护角线的工料,工程时不另增加。

 

八、水刷石项目是按水刷水泥白石子浆取定的,如设计采用豆石、色石等其他石子,材料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九、梁面、柱面抹灰项目,系指独立梁、独立柱。

 

十、普通腰线系指突出墙面一至二道棱角线,复杂腰线系指突出墙面三至四道棱角线(每突出墙面一个阳角为一道棱角线)。

 

十一、天沟、泛水、楼梯或阳台栏板、内外窗台板、空调板、压顶、楼梯侧面和挡水沿、厕所蹲台、水槽腿、锅台、独立的窗间墙及窗下墙、讲台侧面、烟囱帽、烟囱根、垃圾箱、通风口、上人孔、碗柜、吊柜隔板及小型设备基座等项的抹灰,按普通腰线项目计算。

 

十二、楼梯或阳台栏杆、 扶手、池槽、小便池、假梁头、柱帽及柱脚、方(圆)窨井圈、花饰等项的抹灰,按复杂腰线项目计算。

 

十三、挑檐、砖出檐、门窗套、遮阳板、花台、花池、宣传栏、雨篷、阳台等的抹灰,凡突出墙面一至二道棱角钱的按普通腰线项目计算;突出墙面三至四道棱角线的按复杂腰线项目计算。

 

十四、抹灰及镶贴块料面层项目中,均不包括基层面涂刷素水泥或界面处理剂。

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另列项目计算。

抹TG胶砂浆项目内已包括刷TG胶浆一道,不再另计。

 

十五、本章石材项目干粉型粘结剂取定厚度4mm,其他块料项目取定厚度2.5mm,干粉型粘结剂厚度如设计要求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每增减1mm厚度,每100㎡增减干粉型粘结剂169kg,水增减0.042m³,其他不变。

 

十六、墙面贴块料、饰面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踢脚板项目计算。

 

十七、镶贴块料面层:

 

1. 块料面层设计规定的砂浆结合层配合比和厚度,如与项目不同时,砂浆配合比和用量可调整,其他不变。

外墙离缝镶贴面砖按缝宽分别套用相应项目,如灰缝与项目取定不同时,其块料及灰缝材料用量可以调整,其他不变。

 2. 室内镶贴块料面层不论缝宽度如何,均按相应的块料面层项目计算。

 3. 室内镶贴块料面层设计要求使用嵌缝剂勾缝,取消相应项目中白水泥用量,增加嵌缝剂30kg/100㎡。

 4. 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适用于腰线、挑檐、天沟、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以及每个平面面积在1㎡以内的镶贴面。

 

十八、圆弧形、锯齿形(每个平面在6㎡以内)等不规则墙面抹灰、镶贴块料面层、隔断、间壁墙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乘以1.05。

 

十九、除已列有柱(梁)面层项目外,未列项目的柱(梁)面层执行墙面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05。

 

二十、设计的墙柱(梁)面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和型钢龙骨型号、规格和间距与定额项目取定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与定额消耗量的比例调整人工、机械,材料按设计用量加损耗计算,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二十一、木构件:

 

1. 木龙骨基层是按双向计算的,如设计不同时,按设计用量与定额消耗量的比例调整人工、机械,材料按设计用量加损耗计算。

 2. 木材种类除注明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

 3. 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子目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按本册B.6其他工程相应项目使用。

 4. 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按本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使用。

 

二十二、幕墙:

 

1. 玻璃幕墙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使用幕墙项目,窗型村、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2. 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考虑,幕墙中的壁墙装置、防火隔离层项目中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项的费用另行计算。

 3. 弧形幕墙人工乘以系数1.1,材料弯弧费另行计算。

 

二十三、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子目中龙骨型号、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其用量允许调整。

   

    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表           单位:

m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外墙抹灰。

 

1. 外墙面、墙裙(系指高度在1.5m以下)抹灰,按“㎡”计算,扣除门窗洞口、空圈、腰线、挑檐、门窗套、遮阳板所占的面积,不扣除0.3㎡以内的孔洞面积,附墙柱的侧壁应展开计算,并入相应的墙面抹灰工程量内。

门窗洞口及孔洞侧壁面积已综合考虑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2. 女儿墙顶及内侧、暖气沟、化粪池的抹灰,以展开面积按墙面抹灰相应项目,突出墙面的女儿墙压顶,其压顶部分应以展开面积,按普通腰线项目计算。

3. 腰线按展开宽度乘以长度以“㎡”计算(展开宽度按图示的结构尺寸为准) 

4. 内外窗台板抹灰工程量,如设计图纸无规定时,按窗外围宽度共加20㎝乘展开宽度计算,外窗台与腰线连接时并入相应腰线内计算。

 

5. 水泥黑板按框外围面积计算,黑板边框及粉笔槽抹灰已考虑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6. 拉毛、喷涂、弹涂、滚涂均按实抹(喷)面积以“㎡”计算,套用相应项目。

 

二、内墙面抹灰。

 

1. 内墙面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图示净长尺寸乘以内墙抹灰高度计算。

内墙抹灰高度:

有墙裙时,自墙裙顶算至天棚底或板底面;无墙裙时,其高度自室内地坪或楼地面算至天棚底或板底面。

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所占的面积,不扣除踢脚线、挂镜线、墙与构件交接处及0.3㎡以内的孔洞面积,洞口侧壁和顶面积亦不增加。

不扣除间壁墙所占的面积。

垛的侧面抹灰工程量应并入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 内墙裙抹灰面积,以墙裙长度乘以墙裙高度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及0.3㎡以上孔洞所占面积,但不增加门窗洞口和空圈的侧壁和顶面的面积,垛的侧面面积应并入墙裙内计算。

 

3. 天棚有吊顶者,内墙抹灰高度算至吊顶下表面另加10㎝计算。

 

三、独立柱及单梁。

 

1. 独立柱和单梁的抹灰,应另列项目按展开面积计算,柱与梁或梁与梁的接头面积,不予扣除。

 

2. 嵌入墙内的过梁、圈梁、构造柱抹灰不另列项目,并入相应墙面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四、墙、柱面勾缝。

 

1. 墙面勾缝按封面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所占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及门窗套、腰线等所占的面积,但垛和门窗洞口侧壁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2. 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计算。

 

3. 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已包括在项目内,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展开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五、抹灰项目中的界面处理涂刷,可利用相应的抹灰工程量计算。

 

六、抹灰分格、嵌缝按相应抹灰面面积计算。

 

七、窗口塑料滴水线按设计长度计算,如设计无规定者,按洞口宽度两边共减7㎝计算。

 

八、钉钢丝(板)网,按实钉面积以“㎡”计算。

 

九、墙面毛化处理按毛化墙面面积计算,扣除洞口、空圈,不扣除0.3㎡以内的空洞面积。

十、混凝土基面打磨按混凝土墙面面积计算,扣除洞口、空圈,不扣除0.3㎡以内的空洞面积。

 

十一、大模板墙面穿墙螺栓堵眼按混凝土墙面单面面积计算,扣除洞口、空圈,不扣除0.3㎡以内的空洞面积。

 

十二、镶贴块料面层。

 

1. 粘贴块料面层按图示尺寸以实贴面积计算。

 

2. 镶贴瓷砖、面砖块料,如需割角者,以实际切割长度,按延长米计算。

 

3. 挂贴大理石、花岗岩中其他零星项目的花岗岩、大理石是按成品考虑的,成品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十三、墙、柱(梁)饰面龙骨、基层、面层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层外围尺寸展开面积计算。

 

十四、墙面铝塑板包造型按实际铺贴面积计算。

 

十五、除内容已列有柱帽、柱墩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柱帽、柱墩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加人工抹灰0.25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十六、隔断、间壁墙按净长乘净高以“㎡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及0.3㎡以上的孔洞所占的面积。

浴厕隔断中门的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不同时按相应门的制作项目计算。

 

十七、全玻璃隔断的不锈钢边框工程量按边框展开面积计算。

 

十八、全玻璃隔断、全玻幕墙如有加强肋者,工程量按其展开面积计算。

 十九、玻璃幕墙、铝塑板、铝单板幕墙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B.3    天棚工程 

说  明 

一、抹灰天棚按手工操作,施工方法不同时,不作调整。

 

二、天棚抹灰石灰砂浆项目按中级抹灰标准取定,抹灰标准见本册B.2墙柱面工程说明第一条,普通抹灰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0.8,高级抹灰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三、项目中的抹灰砂浆种类、配合比及厚度是根据现行规范、标准设计图集及我省常规采用的施工做法综合取定的,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见下表。

                  天棚抹灰砂浆厚度取定表            单位:

㎜  

四、设计的抹灰砂浆厚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按下表调整。

 

 

       天棚抹灰砂浆厚度调整表            单位:

㎜ 

五、天棚抹灰项目中已包括小圆角(天棚灰线)的工料,如有凹凸线者,另按突出的线条道数以装饰线计算。

 

六、装饰线是指突出抹灰面所起的线脚,每突出一个棱角为一道灰线,檐口滴水槽作为突出抹灰面线脚。

 

七、井字梁天棚是指每个井字内面积在5㎡以内者。

 

八、阳台、雨篷、挑檐下抹灰按天棚抹灰计算规则计算。

 

九、项目内已包括了天棚基层面浇水湿润工料,不包括基层面涂刷素水泥浆或界面处理剂。

设计有要求时,按本册B.2墙柱面工程相应项目套用。

 

十、本章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按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十一、本章龙骨、吊筋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若龙骨需要进行处理(例如煨曲线等),其加工费需另行计算。

 

十二、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基层、面层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三、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项目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时,人工乘以系数0.85 。

 

十四、平面本棚和跌级天棚项目中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套用。

艺术造型天棚项目中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十五、天棚吊筋安装按混凝土板下钻眼挂筋编制,如有砖墙上打洞搁置骨架者,按相应项目每100㎡减少人工1.97工日。

 

十六、龙骨、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按本册B.5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套用。

 

十七、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面层材料不同时,另增加材料,其他不变。

 

十八、铝塑板面层压边指铝塑铣边后搭接固定在龙骨(基层)上。

 

十九、点支式、托架式天棚(雨篷)的型钢、爪件的规格、数量是按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斜拉杆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

 

1.天棚抹灰面积,按主墙间的的净空间面积计算;有坡度及拱形的天棚,按展开面积计算;带有钢筋混凝土梁的天棚,梁的侧面抹灰面积,并入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2.计算天棚抹灰面积时,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附墙通风道、检查孔、管道及灰线等所占的面积。

 

3.带密肋的小梁及井字梁的天棚抹灰,以展开面积计算。

按混凝土天棚抹灰项目计算,每100㎡增加4.14工日。

 

4.檐口天棚的石灰砂浆抹灰,并入相应项目工程量内计算。

 

5.楼梯底面抹灰,并入相应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底面积的工程量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平板式乘以系数1.3,踏步式乘以系数1.8 。

 

6.槽形板、大型屋面板、折板下勾缝,按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4计算。

平板、空心板板下勾缝、火碱清洗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抹灰项目中的界面处理涂刷,可利用相应的抹灰工程量计算。

 二、吊顶。

1.各种吊顶天棚龙骨按主墙间净空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孔、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

 

2.天棚基层按展开面积计算。

 

3.天棚装饰面层按主墙间实钉(胶)面积以“㎡”计算,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孔、附墙烟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但应扣除0.3㎡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灯槽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4.本章项目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同第1条。

 

5.灯光槽按延长米计算。

 

6.网架天棚、雨篷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嵌缝按“㎡”计算。

B.4门窗工程 

说明

1.本章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本章执行。

 

二.普通门窗 

1.木种按下列规定编制(木种分类见总说明) 

⑴普通木门窗扇制作安装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制作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安装人工乘以系数1.16,其他不变。

 

⑵普通木门窗框制作、安装以二、三类木种为准,如设计采用一、四类木种时,仍按该项目计算。

 

⑶其他项目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

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5。

 

2.本章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

如设计注明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

板方材一面刨光加3㎜,二面刨光加5㎜,圆木刨光按每立方米木材增加0.05m³计算。

 

3.凡注明门窗框、扇料断面允许换算者,应按设计规定断面换算,其他不变。

4.普通木门窗框、工业木窗框制作、安装,是按不带披水条编制的。

如设计规定带披水条者,应另列项目计算。

 

5.门窗玻璃厚度和品种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按设计规定换算,其他不变。

 6.木窗扇制作、安装,不分平开、中转、推拉或翻窗扇,均按普通木窗扇制作、安装项目计算。

 

7.木百叶窗制作、安装适用于矩形或多角形,但不适用于圆形或半圆形。

 8.工业木窗框制作、安装,已综合了依附在窗框上的木档条及木贴条在内(包括拼框及填缝工料)。

但拼框用的横挡木、铁件应另列项目计算。

 9.工业中悬窗扇制作、安装,也适用于下悬式、上悬式工业窗扇。

 10.普通木门扇制作、安装,其名称区分如下:

 ⑴全部用冒头结构,全镶板者,称“全镶板门扇”。

 

⑵全部用冒头结构,每扇二至三个中冒头,镶一块玻璃二块木板或镶一块玻璃三块木板者,称“玻璃镶板门扇”。

 

⑶全部用冒头结构,全部钉企口木板,板面企三角槽或门扇带木斜撑者,称“全拼板门扇”。

⑷全部用冒头结构,每扇二至三个中冒头或带木斜撑,上部装一块玻璃,下部钉二至三块企口木板,板面起三角槽者,称“玻璃拼门板扇”。

 

⑸全部用冒头结构,每扇一个中冒头,中冒头以上装玻璃,以下装木板者,称“半截玻璃门扇”。

11.门窗扇安装项目中未包括装配单、双弹簧合页或地弹簧、暗插销、大型拉手、金属踢、推板及铁三角等用工。

计算工程量时应另列项目按门扇五金安装相应项目计算。

 

12.。

本章所列门窗五金零件参考表,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以设计规定为准。

 13.普通成品木门窗需要安装时,按相应制安项目中安装子目计算,成品门窗价格按实计入,其他不变。

 

14.各种门窗框、扇制作安装项目,不包括从加工厂的成品堆放场至现场堆放场的场外运输。

如实际发生时,按A.9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三.装饰门窗 

1.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不分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使用本项目。

 

2.铝合金地弹门制作型材(框料)按101.6㎜×44.5㎜、厚1.5㎜方管取定,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按38系列取定,推拉门窗按90系列(厚1.5㎜)取定,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及厚度与项目取定规格不符时,可按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计算型材重量。

3.装饰板扇板制作安装按木骨架、基层、饰面板面层分别计算。

 

4.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五金配件按下列表选用。

 四.石材门套用干挂按B.2墙柱面工程石材零星项目计算。

铝合金门(制作)五金配件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普通门窗。

 

1.普通木门窗及工业窗框,分制作和安装项目,以设计框长每100m为计算单位,分别按单、双裁口项目计算。

余长和伸入墙内部分及安装用木砖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若设计框料断面与附注规定不同时,项目中烘干木材含量,应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换算时以立边断面为准。

例如:

普通木窗为带亮三开扇,每樘框外围尺寸为宽1.48m,高1.98m(当中有中立槛及中横槛),边框为双裁口,毛料断面为64㎝²,项目规定断面为45.6㎝²,烘干木材为0.553m³/100m。

则:

           每樘框料总长为(1.48+1.98)×3=10.38m           断面换算比例为64/45.6×100%=140.35% 

          烘干木材换算为0.553/100m×140.35%=0.776/100m 

2.普通木门窗扇、工业窗扇等有关项目分制作及安装,以100㎡扇面积为计算单位。

如设计扇料边梃断面与附注规定不同时,项目中烘干木材含量,应按比例换算,其他不变。

 

3.普通木门窗、工业木窗,如设计规定为部分框上安装玻璃者,扇的制作、安装与框上安玻璃的工程量应分别列项计算,框上安玻璃的工程量应以安装玻璃部分的框外围面积计算。

 

4.工业窗扇制作、安装,按悬窗扇和平开窗扇。

如设计为部分中悬窗扇、部分平开窗扇时,应分别列项计算。

 

5.木天窗扇制作、安装,按工业窗扇相应项目执行。

 

6.天窗木框架(包括横挡木及小立木)制作安装,以“m³”竣工木料为单位计算。

天窗上、下封口板按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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