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炼钢技术经济指标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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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列入公司(厂)试验计划的转炉老产品(包括新工艺、新技术等试验),除因试验原因造成的废品不考核质量外,其余废品须参加质量计算。
(9)由于原料等外界原因造成的废品,一律参加质量计算,不得扣除。
(10)编队锭的废品,参加质量计算。
(11)凡改判钢种,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要求。
(二)按计划钢种出钢率
按计划钢种出钢率是指转炉按计划钢种出钢的炉数占转炉出钢总炉数的百分比。
它反映转炉炼钢目标命中的程度,同时也反映冶炼工人技术和操作水平的高低。
按计划钢种出钢率(%)=按计划钢种出钢炉数×
出钢总炉数
凡按日下达钢种计划的,则按日计划检查;
凡按月下达钢种计划的,则按月计划检查。
无论按日还是按月下达钢种计划,各炉(罐)次之间不应调换计算。
(三)转炉炼钢金属料消耗
转炉炼钢金属料消耗量(干克/吨)=入炉金属料量(千克)/合格钢生产量(吨)
(1)钢铁料、其它原料含铁,以及合金料消耗按以上公式类推计算。
(2)金属料量=钢铁料量十其它原料含铁量十合金料量
计算金属料消耗量时,除有折合规定外,均按实物量计算。
计算消耗指标的母项均为合格钢入库量。
钢铁料量=生铁量十废钢铁量
其中,生铁包括冷生铁及高炉铁水;
废钢铁包括各种废钢、废铁等。
管好、配好入炉钢铁料,是确保炼钢品种质量的关键,必须十分重视。
凡分别管理、按类配用下列废钢铁的,在计算废钢铁消耗指标时,可按下列统一的折合标准折合计算:
1)轻薄废钢,包括锈蚀的薄钢板以及相当于锈蚀薄板的其它轻薄废钢,按实物量×
60%计算,其加工压块按实物量×
65%计算。
2)渣钢是指从炉渣中回收的带有渣子的钢,按实物量×
70%计算;
经过砸碎加工(基本上去掉杂质)的渣钢,按实物量×
90%计算。
3)优质钢丝(过去称“钢丝”)、钢丝绳、普通钢钢丝(过去俗称“铁丝”)、铁屑以及钢坯扒皮车屑和机械加工的废钢屑(加工区块在内),按实物量×
40%计算。
4)钢坯切头、切尾、汤道、中注管钢、桶底钢、冻包钢等均按实物量计算。
其它原料含铁量=铁矿石含铁量十铁鳞(包括转炉烟罩渣)含铁量
1)铁矿石含铁量按铁矿石用量×
矿石品位×
80%计算;
2)铁鳞含铁量按铁鳞用量×
铁鳞品位×
50%计算。
转炉合金料消耗是指每炼一吨转炉钢所消耗的合金料量。
包括脱氧剂、发热剂及作为钢中成分加入的各种合金等。
在计算合金料消耗时,可按下列统一的折合标准折合计算:
1)作为脱氧剂、发热剂使用的粉状铁合金按50%折合计算;
2)作为原料消耗的合金按实物量计算;
3)计算硅铁、锰铁、锰硅合金的单项合金料消耗时,则要求按标准量计算,硅铁按含硅75%、锰铁按含锰65%、锰硅合金按锰十硅为82%换算成标准量。
换算时,要按不同成分的合金料加
权算术平均换算出标准量。
其公式为:
标准量(吨)=铁合金实物量(吨)×
铁合金实际成分(%)
铁合金标准成分(%)
例如:
某厂全月共消耗硅铁10000千克,其中含硅65%的有5000千克,含硅45%的有3000千克,含硅72%的有2000干克。
按含硅75%换算成硅铁消耗量为:
(5000×
65%)十(3000×
54%)+(2000×
72%)=8053(千克)
75%
(3)转炉金属料消耗(回炉钢水除外)应按每投一次料就算一次消耗。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坯、中注管、汤道钢、注余冷料等一切废钢铁,应回收交库。
使用时,再办理领料手续。
就地
使用时,必须办理领料手续,防止漏算消耗。
炼钢厂(车间)不得将废钢铁循环使用不计消耗。
但回炉钢水允许不重复计算消耗。
注余钢水回炉应办理上炉交库、本炉领用的手续。
(4)凡使用冷料经二次熔化再进行热装炼钢的,其炼钢金属料消耗应从冷料算起,包括二次熔化的损耗。
为了与不经二次熔化的企业对比,可以另附一个指标,将二次熔化的损耗扣除。
扣除的计算方法为:
二次熔化损耗=(入化铁炉生铁块(吨)-出化铁炉的铁水(吨))/合格钢生产量(吨)
(5)计算单耗的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
试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品,以及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不计算单耗指标。
(四)转炉炼钢其它物料消耗
转炉炼钢其它物料消耗包括焦炭、燃料油、氧气、电力、镁砂、耐火砖、钢坯模等。
它是指每炼1吨转炉钢所消耗某种物料的数量。
转炉炼钢某种物料消耗量(计算单位/吨)=某种物料耗用量(计算单位)/合格钢生产量(吨)
(1)燃料油包括重油及其它用作燃料的油。
(2)镁砂指第一次耗用的新镁砂;
回收利用旧镁砂不参加计算;
(3)耐火砖包括烧成砖及不烧砖;
包括修炉、修罐(包)、浇注等生产过程中耗用的一切耐火砖。
回收利用的砖不参加计算。
(4)钢坯模不包括底盘及附件。
(5)有铸钢水和连铸机浇注的,在计算钢坯模消耗指标时,其母项应改用合格钢坯产量。
(6)渣料包括石灰、萤石、白云石等。
(7)凡使用冷料经二次熔化再进行热装炼钢的,炼钢其它物料消耗应包括二次熔化的耗用量。
(五)转炉炼钢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转炉炼钢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是指每个转炉炼钢工人及学徒在报告期内生产的钢产量。
转炉炼钢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合格钢生产量(吨)/转炉炼钢厂(车间)工人及学徒平均人数
平均人数的计算应与国家劳动统计制度规定的口径相一致。
计算本指标子项为合格钢入库量。
(六)转炉日历利用系数
转炉日历利用系数是指转炉在日历工作时间内每公称吨容积每日生产的合格钢产量。
转炉日历利用系数(吨/公称吨·
日)=合格钢生产量(吨)/(转炉公称吨×
日历日数)
(1)转炉总公称吨是指转炉容积的设计总吨位。
不论企业在组织生产时是采用三吹二或二吹一,不论转炉是生产、检修或修砌换炉衬,都应按全部转炉的总公称吨计算。
(2)设备公称吨是指设计说明书所标明转炉能力的吨位。
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后,即按新的能力计算。
(3)日历天数是指报告期实际日历天数,不扣除转炉大、中、小修的停工天数。
(4)新建转炉经过试车、生产验收、正式投入生产后,即开始计算该指标。
(5)计算本指标子项为合格钢入库量。
(七)转炉日历作业率。
转炉日历作业率是指转炉炼钢作业时间占日历作业时间的百分比。
它反映转炉设备利用的状况。
其计算公式为;
转炉日历作业率(%)=炼钢作业时间(时)×
100%(/炉座数×
日历时间)(时)
(l)炼钢作业时间=日历时间一停工时间。
转炉炼钢作业时间包括:
1)转炉吹氧(或吹压缩空气)的时间;
2)辅助(间隔、装料、扒渣等)时间;
3)影响时间(包括每次停工一次在10分钟或10分钟以下的时间),如等铁水、等废钢、等熔剂、等钢包、等铸模、等氧气、等天车等零星时间。
每次以10分钟为限,超过部分应统计为停工时间。
(2)供氧时间(或鼓风时间)是冶炼时吹氧(或鼓风)的时间,其中包括后吹时间。
(3)炉座数应以车间内实际设置的炉座数计算,而不能只计算经常吹炼的炉座数。
(八)转炉炼钢出钢至出钢时间
转炉炼钢出钢至出钢时间是指转炉平均每炼一炉钢所需要的全部时间。
转炉炼钢出钢至出钢时间(分)=炼钢作业时间(分)/出钢炉数
(1)由于转炉炼钢出钢至出钢时间较短,计算本指标的炼钢作业时间可与日历作业率指标的子项使用同一个数字。
(2)如遇整炉废品及全炉钢水回炉时,其炼钢时间均参加计算。
(3)出钢炉数不包括全炉废品、全炉钢水回炉、事故回炉(如未加合金)、洗炉和吹钒的炉数。
(九)转炉每炉产钢量
转炉每炉产钢量是指报告期转炉平均每炼一炉钢的产量。
转炉每炉产钢量(吨)=合格钢生产量(吨)/出钢炉数
计算本指标子项为合格钢入库量;
母项为报产的出钢炉数,包括全炉钢废品的炉数,但不包括全炉钢水回炉重炼、事故回炉(如未加合金)、洗炉和吹钒的炉数。
(十)转炉炉衬寿命
转炉炉衬寿命是指自转炉炉村投入使用起到更换新炉衬止一个炉役期间炼钢的炉数。
转炉炉衬寿命(炉)=出钢炉数(炉)/更换炉衬次数
(1)计算转炉炉衬寿命时,不论什么原因,只要进行更换就计算一次更换次数。
(2)凡是经过简单的热补、喷补等补炉措施后,又能继续冶炼时,则炉龄可以连续计算;
但采用冷炉后进行挖补,或部分更换炉衬时,应视为新的炉役期,炉龄不能连续计算。
(3)无论冶炼什么钢种,其炉数都不允许用折算和换算的方法来计算炉龄。
但吹钒炼钢,提钒和炼钢分两次进行冶炼时,可按两炉出钢炉数计算。
(4)出钢炉数是指更换炉衬所对应的出钢总炉数,包括全炉废品、全炉损失、全炉钢水回炉重炼、事故回炉及洗炉等的炉数。
(十一)转炉氧气喷枪头寿命
转炉氧气喷枪头寿命是指吹氧转炉炼钢每更换一次喷枪头所能炼钢的炉数。
转炉氧气喷枪头寿命(炉)=出钢炉数(炉)/更换喷枪头次数
(1)喷枪头寿命是指喷头的寿命而言。
每更换一次喷枪的喷头为一个喷枪枪期,其间的炼钢炉数为喷枪头寿命。
(2)其它说明同转炉炉衬寿命。
(十二)转炉各类钢种比
转炉各类钢种比是指转炉各类钢种(合金钢、高合金钢、低合金钢、镇静钢等)的产量各占钢总产量的百分比。
其合金钢比的计算公式为:
合金钢比(%)=合格合金钢生产量(吨)/合格钢生产量(吨)×
100%。
(l)高合金钢比、低合金钢比、镇静钢比按以上公式类推计算。
(2)以上各钢类的划分方法,见本章第二节。
(3)计算转炉各类钢种比均按入库合格量计算。
(十三)转炉吹损率
转炉吹损率是指转炉在炼钢过程中喷溅掉和烧熔损掉的金属量占入炉金属料量的百分比。
它也反映了炼钢工人技术操作水平。
转炉吹损率(%)=入炉金属料量(吨)-出炉钢水量(吨)/入炉金属料量(吨)×
(十四)转炉铸坯收得率
转炉铸锭收得率是衡量浇钢收得率的技术指标。
它反映了由钢水到钢坯的收得情况,时也是金属平衡上的一个核算指标。
转炉铸锭收得率(%)=钢坯量(生产量+废品量)(吨)/钢水量(吨)×
(十五)铁水预处理比
铁水预处理比是指经过预处理的铁水量占人转炉(或其它炼钢容器)铁水量的比例。
铁水预处理比=预处理铁水理/入转炉铁水量×
如进一步细分,可分为铁水脱硫比和铁水三脱比。
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铁水脱硫比=脱硫铁水量/入转炉铁水量×
铁水三脱比=三脱铁水量/入转炉铁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