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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广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荥阳市广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

 

广武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前言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河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41号)要求和《荥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主要控制指标,结合本地实际,广武镇人民政府对《广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广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

规划调整期限:

规划调整基准年为2014年,着重对广武镇2015-2020年期间各项用地进行调控与安排。

规划调整的范围是荥阳市广武镇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为166.05平方公里。

1镇域概况及《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1镇域概况

广武镇为市域北部中心城镇,位于郑州市西北30公里、荥阳市东北13公里处,北部紧临黄河,地理位置在东经113°69′——113°30′、北纬34°36′-34°58′之间,东西宽11.2公里,南北长14.2公里,总面积166.05平方公里。

广武镇地形以枯河为界,分为南平、北山两部分。

北部邙岭属浅山丘陵区,沟壑纵横,地形复杂,地势起伏明显。

镇内有索河与枯河两条河流,上个世纪60—70年代两河流均水流不断,现均已枯竭,黄河从邙岭脚下流过。

气候温和,冬冷夏热,春秋暖凉,四季分明,特征明显,年降雨量平均在562mm左右,降雨多集中在7、8、9三个月份,平均气温14.3℃,平均日照时间2195.4小时,全年无霜期为233天,日照充足,属于季风气候,夏季多西风和西北风,冬季干燥少雪。

全镇共辖43个行政村,272个村民组,总人口8.68万。

2014年,全镇生产总值305321万元;固定资产投资342817万元;农业总产值117807万元;工业总产值429412万元;财政收入1032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5008元。

1.2《现行规划》实施情况

1.2.1耕地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2014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8445.69公顷,低于上级下达规划目标9103.97公顷,耕地保有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广武镇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区建设占用了大量耕地,另一方面原因是《现行规划》将可调整园地和林地作为耕地保护。

2014年全镇落实基本农田面积8516.18公顷,完成上级下达基本农田保护目标8516.18公顷,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1.2.2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实施情况

《现行规划》广武镇的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是2192.72公顷、1551.31公顷、559.41公顷、481.05公顷,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分别是2671.98公顷、2006.50公顷、501.95公顷、454.6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均已突破上级下达目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均没有突破上级规划下达目标,比上级下达的目标分别节余了57.46公顷、26.45公顷。

因此,广武镇需要加大建设用地内部挖潜力度,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确保到2020年广武镇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规划指标内。

1.2.3土地开发整理实施情况

上级下达给广武镇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规模和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分别为314.69公顷、710.80公顷。

规划实施期间,全镇新增建设占用耕地362.06公顷,突破上级下达指标;全镇补充耕地161.86公顷,占下达指标的22.77%,补充耕地整体完成情况距离目标有很大差距,今后全镇应按照市“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安排,加快推进土地整治步伐,努力补充耕地,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指标。

1.2.4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情况

2014年广武镇人均城镇工矿用地面积213.60平方米/人,高于规划期末121.08平方米/人的目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详见附表1。

2规划目标

根据《荥阳市县级调整方案》下达广武镇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总规模,结合现行规划的执行情况及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对广武镇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进行了以下调整。

2.1耕地和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调整后,规划期内基本农田面积不低于8059.70公顷;规划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820.76公顷。

2.2保障重点区域、重点建设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

调整后,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634.09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897.10公顷以内,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094.45公顷以内,水利交通特殊用地规模控制在736.99公顷以内,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628.14公顷以内,建设占用农用地控制在685.35公顷以内,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628.14公顷以内。

2.3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力度

调整后,规划期内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不低于778.00公顷。

2.4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充分整治、利用闲置和低效建设用地,提高各业各类建设用地的经济产出率。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不超过189.68平方米。

详见附表2。

3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3.1农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农用地面积10660.7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4.20%;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农用地面积10946.3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5.92%,规划期间农用地面积增加285.65公顷。

3.1.1耕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耕地面积增加到8882.2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3.49%。

与2014年相比,规划期间耕地面积净增加436.57公顷。

3.1.2园地、林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园地面积411.7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8%,较2014年净减少73.48公顷;全镇林地面积1199.6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22%,较2014年净减少74.26公顷。

3.1.3其他农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其他农用地面积为45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73%,较2014年净减少3.18公顷。

3.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2014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2672.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09%;调整后到2020年建设用地面积为2613.0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74%(注:

其中1.3883公顷为惠济区飞地,使用惠济区建设用地指标,广武镇实际落实2611.70公顷);与2014年相比,建设用地面积净减少58.92公顷。

3.2.1城镇工矿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增加到1095.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0%(注:

其中1.3883公顷为惠济区飞地,使用惠济区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广武镇实际落实1094.33公顷);与2014年相比,城镇工矿用地面积净增加593.76公顷。

3.1.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调整为780.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0%,与2014年相比农村居民点面积净减少724.19公顷。

3.1.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交通水利面积增加到612.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3.69%;与2014年相比交通水利面积净增加26.67公顷;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增加到124.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5%,与2014年相比,其他建设用地面积净增加44.83公顷。

3.3其他土地结构调整

2014年广武镇其他土地面积3272.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71%;现行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其他土地面积3045.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8.34%;与2014年相比净减少了226.73公顷。

详见附表3。

4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4.1耕地保护

根据《县级调整方案》下达给广武镇耕地保有量目标,规划到2020年,全镇落实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820.76公顷。

本次调整广武镇耕地面积减少的主要位于胡村、樊河村、董庄村、孙寨村、广武村等5个行政村;耕地面积增加的村主要有张河村、寨子峪村、车庄村、丁楼村、后王村、闫村、桃园村、苏寨村、三官庙村、北陈沟村等10个行政村。

规划期内,耕地共减少625.22公顷,全部为建设占用;新增耕地1061.79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871.87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89.91公顷),规划期间净增耕地面积436.57公顷。

4.2基本农田保护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上级规划下达给广武镇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8059.70公顷,实际落实基本农田7871.83公顷(不包含飞入地16.69公顷),另有飞出地11.35公顷和高新区易地补划193.32公顷纳入本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划定后基本农田面积8059.81公顷,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主要分布在三官庙村、后王村、董庄村、广武村、张河村、桃园村、苏寨村、孙寨村、任河村、水泉村、闫村、张庄村、黑李村、唐垌村。

调整前全镇基本农田8528.11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6.42等,本次规划调入基本农田203.83公顷,调入地块主要分布在广武镇黄河管理委员会、大师姑村、南董村、张河村;调出基本农田860.11公顷。

调出地块主要分布在陈垌村、东苏楼村、胡村、张河村、插闫村、唐垌村、孙寨村、西苏楼村、后王村、王顶村、大师姑村、广武村。

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7871.83公顷,平均质量等级为6.39等,比调整前减少656.28公顷。

详见附表5。

5合理安排建设用地

5.1城镇用地

广武镇定位为以特色农业、农副产品加工、机械工业、旅游服务业为主农业强镇。

规划期内,广武镇主要是镇区内部发展和向东发展。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广武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095.72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593.76公顷,用于满足广武碧海小镇、楚河汉界文化产业园、思念果岭、清华园、果树研究所、垃圾中转站等用地需求。

(注:

其中1.3883公顷为惠济区飞地,使用惠济区城镇工矿用地指标,广武镇实际落实1094.33公顷)。

5.2农村居民点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广武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780.37公顷,与2014年相比,净减少了724.19公顷。

规划期内,共安排农村居民点建新规模315.82公顷,其中弹性空间建新规模32.9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自求平衡建新规模282.86公顷。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广武镇共需完成农村居民点拆旧规模1040.01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自求平衡拆旧规模293.66公顷,平衡乡镇周边布局的弹性空间拆旧规模183.3公顷,完成上级减量指标563.06公顷。

详见附表8。

5.3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广武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面积737公顷,与2014年相比,增加71.50公顷。

主要用于满足互通式立交、沿黄旅游产业带等用地需求。

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6.1生态建设

规划期内加强土地生态环境建设,有效遏制水土流失,减缓镇域环境污染,逐步改善和提高全镇生态环境质量。

对现有廊道绿化改造的基础上,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绿化景观与廊道等级相匹配、规划布局与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于一体的绿色廊道网路工程。

加强农田林网建设,提高农田林网绿化标准;加大农田综合整治力度,提高农地区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搞好干线公路沿线绿化建设,建成覆盖全镇的干线林网防护体系,构建良好的农田生态屏障。

加强城镇建设用地绿化。

推进村庄整治、整合,改善农村居住环境。

6.2环境保护

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规划实施必须建立在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并逐步削减的基础上,做到“增产不增污”。

各类工业聚集区、城镇发展带及城镇规划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严禁不符合环评要求的项目落地,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排放总量,预防对大气和水环境造成污染。

加强企业管理,预防和减轻生态环境破坏。

新建项目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土地复垦方案、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否则不予批准建设用地;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进行补偿,加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预防引发生态环境问题。

7土地整治

以提升粮食产能为目标、大力推进农用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大力推进城乡散乱、闲置、低效建设用地整理;推动广武镇特色小镇、新型城镇化建设;以保护环境为前提,大力推进废弃、退化、污染、损毁土地的治理、改良、修复,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1061.7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整理补充耕地871.87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89.91公顷,完成上级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任务。

8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8.1土地用途分区

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广武镇共划分8个土地用途分区,分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一般农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独立工矿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林业用地区和其他用地区。

其中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189.8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9.32%;一般农地区面积2337.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4.08%;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1112.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70%;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795.5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独立工矿用地区面积7.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4%;风景旅游用地区127.5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7%;林业用地区面积492.0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其他用地区面积3543.4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1.34%。

详情见附表10。

8.2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为加强对建设用地的空间管制,本规划在建设用地布局适宜性评价、协调相关规划的基础上,将辖区划分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其中允许建设区2520.5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18%,有条件建设区196.6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8%,限制建设区13887.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64%。

详情见附表11。

9重点项目安排

根据荥阳市“十三五”交通、水利、旅游等规划,规划调整后到2020年,全镇拟安排重点建设项目45个,其中交通项目5个,水利项目2个,能源项目2个,环保项目10个,旅游项目10个,新型农村社区6个,其他重点项目10个。

详情见附表12。

10村土地利用控制

根据土地利用调控方向和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综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潜力等因素,制定各村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土地利用约束性指标,强化村行政辖区内的土地利用调控责任,为各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11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1.1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自上而下的控制

应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结构布局优化原则和有关政策要求,严格落实,确保上下级规划之间的协调衔接;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规模等约束性指标纳入各级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11.2做好相关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衔接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村镇、交通、水利、能源、旅游、生态建设等有关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规划的用地规模和标准,切实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用地方案,缩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11.3完善耕地保护政策和机制

健全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加强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先补后占、占优补优”的原则,从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数量、质量并重要求,确保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的数量、质量相当。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强耕地内在质量建设,实现“藏粮于地”。

11.4健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机制

把节约放在优先位置,进一步严格土地用途管制,控制耕地、林地、园地等转为建设用地,强化城镇建设用地开发强度、人均用地指标整体控制,以最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11.5建立健全公共参与制度

规划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及时依法公告。

要利用各种媒介,对规划调整的目的、意义和作用进行宣传,以增加群众对规划严肃性的认识。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促进作用,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减少或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附表

附表1广武镇《现行规划》主要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表

指标

2009年

2020年

2014年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8679.26

9103.97

8445.69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8707.88

8516.18

8516.18

约束性

园地总规模

497.15

2.71

485.24

预期性

林地总规模

1308.06

225.23

1273.95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228.78

2192.72

2671.98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771.27

1551.31

2006.5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262.27

559.41

501.95

预期性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457.51

641.42

665.48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481.05

454.60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457.72

412.67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314.69

362.06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710.80

161.86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27.94

121.08

213.60

约束性

 

附表2广武镇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表

指标

2020年(调整前)

2014年

2020年(调整后)

指标属性

总量指标(单位:

公顷)

耕地保有量

9103.97

8445.69

8820.76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8516.18

8516.18

8059.70

约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2192.72

2671.98

2634.09

约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1551.31

2006.50

1897.10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559.41

501.95

1094.45

预期性

水利交通特殊用地

641.42

665.48

736.99

预期性

增量指标(单位:

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481.05

454.60

628.14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地规模

457.72

412.67

685.35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314.69

362.06

628.14

约束性

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710.80

161.86

778.00

约束性

效率指标(单位:

平方米)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21.08

213.60

189.68

约束性

附表3广武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

公顷

地类

规划基期年(2014年)

调整后目标年

规划期间

面积

比例

面积

比例

规划期增减面积

农用地

耕地

耕地

8445.69

50.86%

8882.26

53.49%

436.57

园地

园地

485.23

2.92%

411.75

2.48%

-73.48

林地

林地

1273.94

7.67%

1199.68

7.22%

-74.26

牧草地

草地

 

0.00%

0.00

0.00%

0.00

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

455.88

2.75%

452.7

2.73%

-3.18

合计

10660.74

64.20%

10946.39

65.92%

285.65

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用地

496.39

2.99%

1088.97

6.56%

592.58

农村居民点用地

1504.56

9.06%

780.37

4.70%

-724.19

采矿用地

5.57

0.03%

6.75

0.04%

1.19

其它独立建设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小计

2006.52

12.08%

1876.1

11.30%

-130.42

交通水利用地

铁路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公路用地

456.85

2.75%

482.65

2.91%

25.80

民用机场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港口码头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管道运输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水库水面

104.66

0.63%

104.66

0.63%

0.00

水工建筑用地

24.03

0.14%

24.90

0.15%

0.87

小计

585.54

3.53%

612.21

3.69%

26.67

其他建设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79.96

0.48%

124.79

0.75%

44.83

特殊用地

0.00

0.00%

0.00

0.00%

0.00

盐田

0.00

0.00%

0.00

0.00%

0.00

小计

79.96

0.48%

124.79

0.75%

44.83

合计

2672.01

16.09%

2613.09

15.74%

-58.92

其他土地

水域

水域

2152.07

12.96%

2150.88

12.95%

-1.19

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

1120.14

6.75%

894.60

5.39%

-225.54

合计

3272.21

19.71%

3045.48

18.34%

-226.73

土地总面积合计

16604.96

100.00%

16604.96

100.00%

0.00

 

附表4广武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单位:

公顷

期限

 

项目

基期耕地面积

2015-2020年补充耕地面积

2015-2020年减少耕地面积

规划期间净增(+)减(-)耕地

规划期末耕地保有量

增加合计

土地整理

土地复垦

土地开发

其他

减少合计

建设占用

灾毁

其他

 

 

规划期

8445.69

1061.79

871.87

0

189.91

0

625.22

625.22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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