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自查自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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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2018年某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某县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

XX县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的要求,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这条主线;以理念转变为先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为目标,以“优质服务进农家,少生优育幸福千万家”为主题,始终坚持面向基层、深入乡村、服务上门和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的工作服务方针;着力抓好“依法管理、村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新机制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努力实现计划生育工作“两个转变”,有效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人文氛围。

现对照《18年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10条重点评估指标》和国家计生委《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33条指标,对XX县开展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工作自查自评如下:

一、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重点评估指标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相关部门齐抓共管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各部门责任落实。

确保公民享受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落实。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把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创优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创优工作职责和要求,创优工作形成了有章理事、有人做事、有钱办事、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的新局面。

县委办、政府办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查各乡(镇)、各部门的创优工作情况,并根据情况适时召开推进会进行分析总结;公安、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认真开展流动人口综合治理工作;民政、扶贫等部门制定相应扶助政策,优先支持、帮助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工、青、妇适时开展助学、救助、防艾、关爱女孩和关爱母亲等活动;教育、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联合开展人口理论、生育、生殖健康教育和出生缺陷干预等活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和人员保障。

县委、县人民政府把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作为关爱计划生育家庭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奖优免补政策,落实率达100%。

18年8月落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政策以来,6372户农村居民放弃生育第二孩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户数占一孩户的51.3%。

18年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82户,兑现一次性奖励资金17.5万元;985名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养老生活补助,兑现奖扶资金100.1万元;4026名中小学生享受教育奖学金,兑现奖学金80.51万元;384名初中高中毕业生享受升学奖励,兑现奖励金75.06万元;415名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得到特别扶助,兑现扶助金65.97万元;免除部分计生家庭新农合个人参合费33443人,免除资金200余万元(人均60元);预计发放农业人口和居民人员独生子女保健费5500人,发放金额66万元。

在政策实施中,做到资金管理、资格确认、资金发放、监督检查四权分离。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人均事业经费投入符合中央和省的要求。

确保免费基本服务项目及相关经常性工作经费拨付到位。

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工资报酬落实率达100%

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

18年县级财政预算投入计生事业费494万元,18年投入580万元,18年投入590万元,人均达16.3元。

男(女)结扎、放环、皮埋、查环、查孕、等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服务项目及“奖优免补”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村计生宣传员报酬(月人均300元)、村民小组计生服务员报酬(年人均120元)、社区小组计生服务员报酬(年人均240元)足额兑现,为创优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三)县、乡级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机构健全稳定,依法开展服务,三年无技术服务事故发生。

村级服务室满足需要。

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积极争取国债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18年以来新建了县计生服务站和大朝山东镇、龙街乡、安定乡、漫湾镇、曼等乡5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综合楼,新建面积3291平方米。

严格按“统一房屋设置、统一标识装修、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量化考核”的要求,使县、乡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实现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和温馨化。

服务站(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技术服务人员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等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常规,服务项目得到依法开展;建立和完善技术质量保证制度,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了手术事故的发生。

每个村有20-60平方米的宣传服务室,配备了相关宣传服务设备,基本能满足需要。

(四)服务人员编制落实,结构合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及晋升等渠道畅通,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符合执业要求。

县计划生育服务站核定事业人员编制21名,现有技术人员26人,其中高职职称1人,中职职称10人。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本着保留编制、稳定人员的原则,成立13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保留事业人员编制45名,现有专职技术服务人员37人。

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次的业务培训并积极参与继续教育。

技术人员结构合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注册及晋升等渠道畅通,满足工作需要。

县、乡服务机构、人员设施等配置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标准及有关规定。

(五)经常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群众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知晓率90%,避孕方法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XX县始终把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放在首位,全方位、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18年以来制作发放《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知识》日历、《叶酸片预防神经管缺陷》日历、《出生缺陷知识问答》、《叶酸片知识问答》、《奖优免补》日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日历等28万份,宣传品进村入户率达95%以上,奖励、生育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在广大群众中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生育文化。

(六)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率100%。

药具服务满足育龄人群的需求。

流动人口免费服务率达到80%以上。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已婚育龄夫妇享有免费的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100%。

本着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积极推行药具发放个性化服务,在村、社区、人员相对集中的乡村街道、流动人口办公室等增设多个免费发放点,使药具进村、进农户、进社区、进公共场所。

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机制,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药具和免费技术服务项目,服务率分别达85%以上。

(七)育龄群众获得规范的技术服务,术后随访服务率、落实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0%,出生人流比0.30以下。

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90%以上。

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和生殖保健服务。

制定了规范的技术服务和术后随访制度,强化随访服务工作,术后和药具随访率达到90%以上,避孕措施及时率达90%以上。

配备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以来,县服务站做到每年至少3次深入乡、村巡回开展查环、查孕和生殖健康检查,使山区群众能够享受到便捷的优质服务。

三年来,年均开展乳腺病检查、治疗3000余人/次,开展医学监护和生殖健康检查7万余例,发放安全套价值15万元左右,保障了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全面推广避孕节育知情选择,不断加强对广大育龄群众的宣传培训,让他们懂得人流、引产对身心健康的危害,使全县出生人流比控制在0.3以下,出生性别结构适宜。

通过宣传培训指导,广大群众了解掌握避孕方法,做到自主、自愿的选择避孕方法,并在施行手术前让群众签订知情同意书。

目前,我县避孕方法知情选择达100%。

根据群众需求全面开展以出生缺陷预防、生殖道感染为重点的生殖保健系列服务。

制定了实施方案,每年为育龄妇女开展不少于2次的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服务;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从育龄妇女结婚一怀孕一分娩3个阶段实施关爱;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力度,重点培训新婚夫妇和孕产妇;加强孕期监测,在服务站(所)设立优生优育咨询台及咨询热线,及时解答各种疑难问题;积极开展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不断提高人口综合素质。

3年来共有6535名已婚育龄妇女服用叶酸39210瓶。

(八)建立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决策服务机制和人口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制定了全员人口信息采集机制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大街乡为试点乡(镇),认真落实信息收集、分析制度,每年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群众等形式开展群众需求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这为民主决策提供依据。

构建信息平台,实现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传输网络化,完善信息采集传递、分析、反馈制度,建立育龄妇女及其家庭成员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

通过信息引导服务,统计台帐运转正常,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5%以上。

(九)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高于本省(区、市)平均水平。

出生人口性别比正常或偏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得到遏制并出现稳步下降的态势。

开展创建优质服务活动以来,优惠的政策、优质的宣传和服务,使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显著提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分别达95.19%、95.07%、95.31%。

政策生育率高于XX市平均水平。

大力宣传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新观念、新风尚,全面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利用B超做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人口计生、卫生、公安等部门每年联合对全县医疗单位、个体诊所和计生服务站(所)进行检查,均未发现非法利用B超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情况;依法严厉打击歧视、残害、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出生性别比偏高的情况。

18年—18年,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108。

(十)县级服务机构达到“四优一满意”要求。

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和作风建设满意率达90%以上。

在创优活动中始终按照“环境优美、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科学、群众满意”的标准,不断完善县服务站功能设置,添置彩色B超等医疗设备,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和技术常规,保证服务质量,并按“五个一”标准,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坐、一杯热茶相待、一片热情服务、一句好话相送”,向社会承诺,接受群众的监督,确保服务站(所)达到了“四优一满意”要求。

二、国家计生委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33条评估指标自评情况

(一)目标

1.推进综合改革,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XX县以实施“奖优免补”工作为突破口,推进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实现计划生育“两个转变”,即由抓计划生育工作向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措施解决人口问题转变;由以社会制约机制为主向逐步建立利益导向与社会制约相结合,宣传教育、综合服务、科学管理相统一的机制转变。

尊重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广泛开展协会活动,积极推进“三大工程”,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形成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服务体系。

2.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5%以上

通过创建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广大群众少生优生意识显著提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增强,三年符合政策生育率95%以上。

3.群众满意率达85%以上

XX县以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满意度为切入点,坚持以人为本、真情服务,全面开展生育、节育、生殖保健等优质服务,得到了群众的欢迎和认可。

根据发放问卷调查表统计结果显示,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达95%以上。

(二)效果

4.群众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率达90%,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达100%

XX县始终把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奖励扶助政策作为关爱计划生育家庭的重要举措,认真兑现“奖优免补”政策,确保群众享受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率达100%,奖励扶助政策落实率达100%。

5.已婚育龄夫妇免费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服务,落实率达100%

出台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项目及提高经费补助项目规定》,提高了计生手术报销标准,使避孕节育群众更好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已婚育龄夫妇享受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落实率达100%。

6.夫妇双方知情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家庭达95%以上

为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

目前,夫妇双方知情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家庭达100%。

7.实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达90%

XX县各村(居)委会按照两委负总责、村民搞自治、协会当骨干、群众做主人的运行体制,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与村民签订了《避孕节育协议书》、《生育间隔协议书》、《流出、流入人员协议书》,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达100%;围绕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依法公开计划生育事务,明确村(居)委会与村(居)民的权利和义务,界定双方的行为,全县90%的村(居)民委员会基本做到婚姻、生育、节育、生殖健康检查自主、自觉、自愿,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初步形成了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良好工作局面。

8.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将群众的需求纳入决策的主要依据

XX县人口计生工作始终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定期随访、月例会等管理制度,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专线。

每月末乡(镇)社会事务办集中村计生宣传员收集“月报告单”,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群众需求信息,并以此作为决策的主要依据,建立科学的决策程序。

9.近三年来平均出生性别比低于110

大力宣传倡导男女平等、生男生女一样好等新观念、新风尚,全面营造关爱女孩的良好社会氛围。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利用B超做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和歧视、残害、溺弃女婴的违法行为。

三年来,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平均为108。

10.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达85%以上

据统计,18年—18年,我县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分别为88.37%、86.87%、87.31%。

11.提供规范的咨询服务,规范的术后随访率和药具随访率达95%

XX县服务站(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机构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技术服务人员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等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常规服务项目;制定规范的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制度,术后随访和药具随访率均达到95%。

12.育龄妇女接受规范的基本生殖健康服务率达80%,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人数占接受人群的20%以上

根据群众需求开展以出生缺陷预防、生殖道感染为重点的生殖保健系列服务。

制定了生殖健康服务和出生缺陷预防实施方案,建立了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以实施乳腺疾病普查普治项目工程为切入点,全面开展保健服务,县服务站、乡镇服务中心经常性深入村、组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乳腺病检查治疗服务和医学监护工作。

2010—18年每年均开展医学监护和生殖健康检查7万余例。

与此同时,积极动员和鼓励男性参与生殖保健活动和服务,男性占20%以上。

13.计生干部的知识与技能的合格率达98%以上

积极开展县乡村三级行政和技术服务人员“大练兵”活动。

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的办法,对乡、村人口计生工作者集中到县上进行业务培训,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各乡(镇)集中村宣传员进行政治学习、业务培训和对面交流。

主要培训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技术服务、统计台账、流动人口管理、村(居)民自治、诚信计生、人口文化大院建设、优质服务等管理和服务工作。

着力构建良性用人机制,确保优化结构,转变作风,强化素质,提高水平,使全县计生干部的知识与技能的合格率达98%以上。

14.育龄群众对实现计划生育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0%,对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

近几年来,通过宣传教育活动、进村入户宣传和信息公开,广大群众普遍掌握生育政策、“奖优免补”政策和优生优育知识,对实现计划生育基本权利知晓率达95%以上,对计划生育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

(三)活动

15.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行政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

执法规范、文明,程序合法,案件齐全。

注重抓好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举报奖励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出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出台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执法要求、法律文书和执法程序;推行了公开办事制度和“上门告知”制度,杜绝了行政违法案件及错批证、乱收费现象,杜绝了恶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营造了公正、透明、高效的行政环境。

16.依法做好流动人口的管理服务工作。

实行流入人口与常住户籍人口同管理、同服务

成立了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所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并认真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全国“一盘棋”实施方案》;建立了属地管理、单位负责、村(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管理服务机制,坚持流动人口计生专职管理人员和社区合署办公制度,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实现了社区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兑现率达100%;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实现了同管理、同服务。

17.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两年以上

18年,XX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获得市级先进县称号,18年获得省级先进县称号。

18年以来,对照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标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面开展创建国家优质服务先进县的各项具体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8.服务站布局合理,服务环境科学舒适,技术人员依法执业,装备达到规范要求,服务项目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等质量保证制度健全,严格贯彻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

XX县严格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积极争取项目,于18年新建了县计生服务站综合服务楼,建设面积1434平方米。

我们按“统一房屋设置、统一标识装修、统一制度规范、统一服务标准、统一量化考核”的要求,使县服务站(所)面貌焕然一新,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实现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和温馨化。

县服务站(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技术服务人员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等技术规范,严格操作常规,服务项目得到依法开展;建立和完善技术质量保证制度,每季度进行监督检查,杜绝了手术事故的发生,得到育龄人群的好评。

19.积极开展生殖健康推进活动,成效显著

根据群众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内容,由单一的避孕节育向生殖健康宣传、咨询、优生促进、生殖道感染等生殖保健系列方面推进。

制定了规范的生殖健康服务和出生缺陷预防实施方案,全面开展生殖保健系列服务,每年不少于2次到各村开展生殖健康检查。

同时,随着服务环境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内容不断充实,生殖健康推进活动成效显著。

20.县乡服务站宣传教育功能健全,经常开展群众欢迎的宣传教育活动

XX18年成立县乡婚育学校,每个村设立了教学点,坚持做到每半年一次为育龄人群开展青春期等五期教育,并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

县委、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创新宣传方式的理念,把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部门工作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先导与推动作用,利用“三下乡”、科技活动周、“5.29”协会活动日等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深受群众欢迎,营造了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

21.县以下不再下达人口计划,按政策生育,减化办证、再生育审批手续

县人民政府不再下达人口计划指标;结合“为民服务五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按照便民原则,简化《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再生育审批程序手续;县乡设立政务服务中心,并设置人口计生服务窗口,统一集中办证,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22.建立实行定期汇集、分析使用群众需求信息的制度

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定期随访、月例会等管理制度,开通“96128”政务信息查询专线和“12356”阳光计生服务专线。

每月末乡(镇)社会事务办集中村计生宣传员收集“月报告单”,分析存在的问题、困难和群众需求信息。

制定定期收集、分析群众需求信息的制度,每年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群众等形式开展不少于2次的群众需求调查,根据群众需求进行整理、分析,并写出需求调查报告,形成制度,这为民主决策提供了依据。

23.县乡建立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并通过育龄妇女信息引导开展服务,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

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管理程序,强化服务网络的规范管理,构建信息平台,实现了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传输网络化,完善信息采集传递、分析、反馈制度,建立健全了育龄妇女及其家庭成员信息数据库,实现管理和服务相结合,通过信息引导服务,县、乡、村统计台帐运转正常,统计信息准确率达98%以上。

24.按以人为本的原则清理现有规章制度,做到所有制度合法并方便群众

XX县严格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上级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按规定清理废止相关规范性文件。

县级制定的规章制度,都做到以人为本、方便群众。

25.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XX县计划生育财务和基本建设管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要求,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自觉接受县审计及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

26.乡(镇)、村(居)协会经常开展活动,村(居)协会定期评议计生工作,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目前,全县共有县、乡、村(居)三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184个。

各级协会认真组织开展“5.29协会纪念日”、“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和“12.1世界艾滋病预防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网络优势和会员带头、宣传的职能作用,坚持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和法律法规,倡导现代婚姻、生育和家庭观念,普及优生、优育及生殖保健知识,群众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水平不断得到提高。

乡(镇)和村(居)委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活动、各村(居)协会定期评议计生工作,并及时整理向村(居)“两委”和乡(镇)计生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深受群众的好评。

27.出台并落实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优惠政策和具体措施,形成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运行机制、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公共投入机制

县委、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帮助积极响应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寻找致富门路,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打造独生子女勤劳致富的模范家庭;着力开展生殖健康知识等优质服务,实施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工程,保障育龄群众知情权;各部门把送计生服务下乡与送科技致富下乡紧密结合,把提高农民群众的身体素质与提高勤劳致富能力、提高生活质量紧密结合,解决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健康保健等方面的难题,达到了建设科学、和谐、健康新生活的目的。

(四)投入保障

28.县乡机构编制落实,实行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定期培训和绩效考核制度,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率90%

XX县人口计生系统机构编制落实,人员结构合理,适应工作需要。

县委、政府制定了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并狠抓落实。

近三年来,县人口计生局积极安排人员参加各类在职培训,选派技术人员到各级医疗单位进修学习,确保综合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目前,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率100%,技术人员专门业务培训率90%以上。

29.县、乡服务机构、人员、设施按《计划生育技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定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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