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一矿一策的矿井灾害治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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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一矿一策的矿井灾害治理方案

2016年度一矿一策的矿井灾害治理方案

第一部分矿井概况

1、矿井主要灾害情况

(1)矿井瓦斯灾害1、矿井瓦斯基本参数2014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6.280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138m3/min;相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4.010m3/t,绝对二氧化碳涌出量为4.222m3/min。

瓦斯涌出来源分析,矿井瓦斯的主要来源是巳采区,占全矿井瓦斯涌出量的87.04%,其次是回采区,占9.94%。

再其次是掘进区,占3.02%,矿井瓦斯涌出主要集中在巳采区:

2、矿井瓦斯等级根据今年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数据与往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得出,2014年度斌郎煤矿瓦斯等级鉴定为高瓦斯矿井。

3、矿井瓦斯地质情况简介2014、2015年度矿井采掘活动范围内瓦斯地质情况,包括煤层埋深、地质构造、煤的破坏类型、煤层厚度及变化、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

(二)矿井火灾2004年和2014年由重庆煤科院对K25煤层及±0水平煤样进行自燃倾鉴定为三类不易自燃煤层。

矿井至建矿以来从未发生过火灾。

(三)矿井水害

1、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简介矿井水文地质工作历史(勘查的单位、时间、程度、审批的单位及时间),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充水方式。

简介矿区历年气象、地貌地质、地下水天然和人工露头、岩溶、第四系,含(隔)水层、对矿井充水有较大影响的构造(断层、裂隙、陷落柱、岩溶溶)、对矿井开采有影响的地表水体、不良钻孔、古井老窑、临近矿井特征及其相互空间关系,矿井地下水系统及补给、径流、排泄特征。

2、矿井水文地质类型简介矿井水文地质类型报告编审情况(编制的单位、时间,审批时间),水文地质类型划分结果及其依据(包括受采掘破坏或影响的含水层性质及补给条件和单位涌水量、矿井及周边老空水分布状况、近3年矿井涌(突)水量、开采受水害影响程度、防治水工作难易程度及其类别)。

3、矿井水患现状简介矿井水患现状调查报告编审情况(编制的单位、时间,审批时间),矿井水患分级及其依据。

二、矿井灾害防治现状

(一)瓦斯灾害防治现状

1、矿井通风现状

(1)矿井通风方式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边界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通风。

矿井共有3个进风井筒,即+335m水平的主斜井、副斜井和+346m的皮带斜井,1个回风井,即+400m总回风平硐。

(2)主扇型号及工况参数矿井抽风机房安装了两套同等能力的对旋轴流式主要通风机,其型号为FBCDZ-6-NO:

19A型防爆对旋抽出式轴流主要通风机,转速为980r/min,两台风机的叶片角度均为30°/26°,电机功率2×90kw。

主通风机采用双电源、双回路供电。

矿井反风是通过主要通风机反转进行反风,反风率大于65%。

(3)矿井核定通风能力

根据2015年矿井需风量计算及以风定产报告中对各点的风量计算,能满足矿井54万吨生产能力。

矿井现总进风3805m/min,总回风3891m/min,总需风3710m/min,从主扇风机的特性曲线分析,主扇风机工况点处在风压特性曲线合理工作范围之内,风机运行平稳。

井下巷道各用风地点的风流方向稳定,风量充足,井巷风速、瓦斯浓度、温度都符合《规程》规定,风量分配合理,且与实际用风风量相匹配,能够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矿井风量富裕系数不大,现正在进行通风系统改造,预计2015年3月完成。

2、矿井瓦斯抽采现状

(1)瓦斯抽采系统斌郎煤矿为高瓦斯矿井,2009年4月矿井严格按《煤矿瓦斯抽采规范》AQ1027-2006建成了地面固定式瓦斯抽采站,该系统于2009年6月投入正式运行。

(2)抽采泵型号及运行参数瓦斯抽采泵站内安装2BE1—303瓦斯抽采泵二套,一套运行,一套备用,51.7m3/min,30KPa,额定功率75KW。

主管道为Ф250mm(地面无缝钢管,井下PVC管)。

2BE1-303型水环式真空泵主要技术参数

型号

最大吸气压力(mbar)

最大抽气量(m3/h)

转速(r/min)

耗水量m3/h

电机功率(kw)

电机

型号

2BE1-303-0

1013

3580

657

5.7

75

Y280M-4

(3)矿井瓦斯抽采能力

根据2015年度采掘作业计划,按照矿井目前的抽采条件,结合矿井通风、

4、生产情况、瓦斯涌出及赋存条件,2015年度矿井瓦斯抽采纯量目标值为250万m,钻孔进尺目标值为1.5万m,抽采率不低于30%。

根据2015年采掘作业计划和矿井的实际情况,2015年瓦斯抽放的区域有1处,W4011上盘机巷巷边抽边掘的瓦斯抽放。

其它是采用采空区抽放和瓦斯底板抽放,做好对401采区下部的预抽工作。

3、2014年度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情况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为工作中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坚持向质量要安全,向安全要效益,高标准、强管理、严要求,认真开展2014年度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在2014年度全面提升矿井“一通三防”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突出“一通三防”工作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性,我矿完善了“一通三防”技术管理责任体系,不断优化矿井通风系统,对作业地点做到了合理配风,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同时,认真做好每月三次测风工作;制定了瓦斯检查制度,每班配备了一名专职瓦斯检查员,对井下作业点每班进行3次瓦斯检查,工作中严上加严,坚决杜绝假检、漏检的现象,实际生产中,我矿把一直把瓦斯浓度控制在0.5%以下,故2014年全年未发生的瓦斯超限情况;防尘管路紧跟工作面安装,解决防尘问题。

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着力构建“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治理工作体系。

(2)矿井火灾防治现状

1)、矿井防火系统及设施、设备在地面+400m水平建有一个100t;+347m水平建有两个200t防尘、消防水池,+400m水平100T水池通过总回风采用Φ108mm水管向221采区,+347m水池从人车副井至101采区、401采区、301采区和0水平。

井下各变电硐室都配备了灭火器和沙袋。

各运输皮带都配备灭火器。

2)、现有矿井防火措施及手段

1、按照“预防为主,消防并举”的防火基本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并严格落实到责任到人。

2、矿井消防用水为保证消防用水充足,在地面建消防水池三座,并保持贮水量不少于200立方,敷设消防管路到各作业地点。

确保消防管路24小时畅通。

3、防止烟火入井木料场、矸石山距进风井不得小于80米,木料场距矸石山距离不得小于50米。

矸石山不得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流的上风侧。

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由安监处检身员每班对下井作业人员进行检查,严格携带烟火下井。

4、设地面、井下消防材料库为贮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物料,且供应及时,随时使用,在井上附近设地面消防材料库,井下在4215巷道内设置一个井下消防材料库。

并有轨道直达井口,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有井口工区设专人管理、建帐立卡,定期检查、更换、补充。

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φ2m绞车房、主要通风机房、地面变电所、压风机房、木料厂、充电室等要害场所,必须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防火沙和灭火器,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6、安监处每季度应对消防水池、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六落实”要求限期整改。

7、井口房电气设备必须定期检查,严防有明电现象。

井下防灭火

1、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1)为保证消防用水充足,在地面建消防水池三座,并保持贮水量不少于200m2,敷设φ2吋消防水管两路,通至井下所有巷道,消防管路应每隔100m设置三通和阀门。

(2)在200水平4215运输巷设置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储存的材料、工具的品种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由保卫科负责定期检查和更换。

(3)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井下不得从事电气焊和喷灯等工作。

确需施工须制定专门措施报总工师批准,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且在工作地点两端10米范围内不得有可燃性材料,并有供水管路、防火沙、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地点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

(4)预防电器设备失控引火。

加强用电管理,做好电气设备的选型和安装,杜绝电气火源。

及时检查机械设备的清洁、润滑、运转、控制和保护装置,预防机械摩擦起火。

(5)井下爆破作业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中的有关规定,严防爆破引火。

(6)架线电机车的轨道联接导线必须焊接牢固,防止接触不良产生电火花,并按要求安装隔离道。

不回电的轨道与回电轨道之间,第一道在两种轨道之间,第二道在不回电轨道上,其长度不得小于一列车长度;准备巷道、回采巷道及正在施工的掘进巷道的入口处。

隔离道必须绝缘可靠,并用绝缘材料固定,每二道为一组,车场内的重、空车线必须同样安装,并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确保绝缘可靠。

(7)井口房至井底车场及井下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包括背帮背顶),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搭投临时操作台、休息台。

(8)井下风筒必须用双抗阻燃型。

(9)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使用的润滑油、棉沙、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用过的棉沙、布头和纸也必须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和硐室内。

(10)井下火药发放硐室、井底车场、候车室、变电所、泵房、绞车房等机电硐室,应按规定配有足够的防火沙和灭火器。

(1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电缆应经常检查、维修。

不合格的设备要及时更换,杜绝失爆,防止发生火灾。

(12)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本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

(13)矿井每年应进行至少一次反风演习和救灾演习,所有工作人员都必须熟练掌握本工作区域的避火灾路线。

(14)安监处和保卫科组织有关人员每季度应对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发生火灾时应采取的措施1、发生火灾时的行动原则

(1)地面发现火灾事故,由保卫科长负责组织人员积极进行救火,控制火势,防止事故扩大。

(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3)调度室接到通知后,及时向危险区发出火警信号,并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

迅速向矿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及新汶救护大队汇报。

(4)救护大队未到达前,立即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救灾指挥部,根据灾害情况果断判断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提出处理方案,由总工程师及各副矿长组织实施。

(5)设法弄清火情,组织力量抢救灾区人员,严防此生事故的发生。

(6)正确调整风流方向,控制火灾继续扩大。

(7)侦察火情,弄清发火性质、位置、火势、波及范围、消防等情况,为制定灭火方案提供依据。

(8)制定正确的灭火方案,采取果断行动。

(9)处于火区的人员必须服从指挥,沿指定的避灾路线有秩序地撤离灾区。

3、2014年度矿井火灾防治情况(三)矿井水害防治现状1、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探放水队伍、探放水装备及机构2、矿井防治水综合措施包括:

预测预报、探放水和防、堵、疏、排、截等。

简介矿井主排水系统设计能力、联合试验能力、核定生产能力。

3、矿井水害事故建井以来,发生的水害死亡事故、突水事故、因涌(突)水造成采掘区域和矿井被淹事故。

第二部分2015年度一矿一策的矿井灾害治理方案一、矿井瓦斯防治方案

(一)2015年度矿井抽、掘、采计划1、矿井生产计划指标原煤、掘进、抽采计划,包括开采保护层和掘进瓦斯抽采专用巷道计划。

2、回采工作面部署附回采工作面接替安排表3、掘进工作面部署附掘进工作面接替安排表

4、瓦斯抽采部署

 

(2)矿井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回采工作面瓦斯综合防治措施通风瓦斯管理1、根据瓦斯浓度及时调整工作面风量,进风量不得小于作业规定风量。

工作面回风风流必须直接采区回风巷。

3、采用全风压通风,回风巷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0.8%管理。

4、采煤队跟班队长及当班班长对现场瓦斯处理全面负责,要听从瓦检员的指挥。

当班跟班队长、班长、电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当工作面瓦斯浓度达到0.8%时,立即停止割煤,待瓦斯浓度降到0.5%时方可恢复生产。

5、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尾巷等任何地点发生瓦斯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队。

通风科组织相关单位,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

6、瓦检员要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规定测点的瓦斯浓度每班检查三次,并填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

发现瓦斯超限立即停止工作面工作,并汇报调度室及通风队。

7、机尾巷必须派专人(至少2人)由专职瓦检员陪同对尾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巷道积水、支护、通风等情况),并将每次检查结果记入专门的检查台帐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处理。

8、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方可进入尾巷检查,瓦检员必须携带光瓦仪、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在行走过程中要保持一定的间隔距离(20米),随时观察顶板支护情况好状况,对气体浓度进行连续监测。

当被检测地点瓦斯浓度超过0.8%时,便携式检测报警仪严禁进行开关操作,光干涉瓦斯检定器在吸取气样后必须到瓦斯浓度低于0.8%的环境中读数,立即停止前进,原路返回,采取措施立即处理,并汇报通风值班室。

9、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尾巷作业时,必须制订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通风队指定一名队干跟班指挥,并在瓦斯浓度低于0.8%且在跟班专职瓦检员全过程监护的情况下进行,否则不得进行作业,并且要严格控制作业人数,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监管。

尾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面工作,并撤出人员,由矿总工程师负责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0、机尾巷要及时维修,并保证有效的通风断面和行人安全畅通。

维修后的巷道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的五分之四,并有防止产生静电、摩擦和撞击火花的安全措施。

监测监控管理1、监测监控探头设安地点:

⑴回风巷距工作面5-10米位置安设瓦斯探头T1,报警瓦斯浓度≥0.8%;断电瓦斯浓度≥0.8%,断电范围:

工作面及回风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复电瓦斯浓度<0.7%。

⑵在上隅角安设瓦斯探头T0,报警瓦斯浓度≥0.8%;断电瓦斯浓度≥0.8%,断电范围:

工作面及回风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复电瓦斯浓度<0.7%。

⑶在回风巷距风流汇合处10--15米位置安设瓦斯探头T2,报警瓦斯浓度≥0.8%;断电瓦斯浓度≥0.8%,断电范围:

工作面及回风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复电瓦斯浓度<0.7%。

⑷在机巷皮带运输机机头和机尾处安设一氧化碳探头,报警浓度≥24ppm断电浓度≥24ppm,断电范围:

机巷皮带运输机设备复电瓦斯浓度<24ppm。

⑹在尾机巷迎头安设瓦斯探头T,报警瓦斯浓度≥0.8%,断电瓦斯浓度≥0.8%,断电范围:

工作面及回风道内全部非本安型电器设备;复电瓦斯浓度<0.8%。

2、采煤工作面瓦斯传感器、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传感器由瓦检员负责移动,监控专业人员、通风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其它地点瓦斯传感器由监控专业人员负责移设,其它任何人员严禁私自移动。

3、通风队负责每天对监控线及探头进行维护,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瓦检员发现探头故障立即汇报通风队值班人员,由通风队值班人员通知监测人员下井处理。

4、通风队必须10天按排监测班按要求对监控设备进行定期维护、调试、校正及断电试验,确保监控设备灵敏可靠,能正常使用。

防尘隔爆管理1、采煤工作面机巷、风巷、尾巷各设一组隔爆水棚,隔爆水棚距工作面60-200m。

隔爆水棚的总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不少于200L/m2,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随着工作面的推进,应及时外移隔爆水棚。

2、水槽棚的水槽应采用横向嵌入式安装,水棚距离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得小于100mm,距离轨道面不小于1.8m。

水棚应安设在巷道的直线段内。

3、距工作面50m、100m处各安设一道风流净化水幕,保证雾化好、封锁全断面,机组割煤时保证常开。

同时各个转载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

综采队必须安排专人管理,定期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4、采煤机必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必须做到雾化好,能封锁整个滚筒。

割煤前先喷雾,做到开机先喷雾,无水不开机。

5、运输巷、运料巷及尾巷都要铺设防尘洒水管路,每50米留阀门一个,配长胶管。

定期对工作面、进回风巷、尾巷进行洒水除尘,保持巷道无煤尘堆积。

6、在上隅角安设风水喷雾装置,经常对上隅角采空区进行喷雾洒水,保证上隅角采空区处长期保持湿润状态。

8、工作面在支架及其瓦斯浓度高的地方移架时,必须先降架后移架,移架时必须向支架后方及跨落矸石上喷水,防止出现火花。

2、掘进工作面瓦斯综合防治措施局部通风管理措施1、掘进工作面目前采用2×11Kw对旋式局部通风机供风,安设同等能力的备用局部通风机,使用Φ600mm阻燃风筒。

通风区必须保证该掘进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风量充足,严禁该掘进头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风。

2、主备局部通风机必须做到“三专两闭锁”。

主要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自动切换,以确保主要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备用局部通风机能立即启动供风,并自动切断掘进工作面的动力电源。

3、严禁任何人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如确实需要停局部通风机时,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停局部通风机前现场班长把工作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向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提出申请,得到同意时方可进行。

4、局部通风机必须上架(或吊起)管理,离地高度不得低于0.3米,实行挂牌管理,施工单位必须安专人管理局部通风机,除观察局部通风机运转情况和巡视风筒外,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并现场交接班。

5、瓦检员每班至少检查3次风筒,发现有脱节、挤压、扭折、破裂、脱挂和漏风等现象时要及时处理。

6、加强风筒管理,风筒吊挂要平、直、紧,逢环必挂,风筒接口之间要严密,在拐弯处要设弯头,不准拐死弯。

风筒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工作面备足备用风筒,以便及时延接。

7、主、备局部通风机均安装开停传感器,监控中心认真监测局扇开停情况。

8、迎头供风不足或无风时严禁作业,并立即撤出工作面人员进行处理。

当对旋式风机只有一极运转时严禁作业。

瓦斯管理措施1、掘进工作面迎头如果是全煤或者半煤岩,每班在掘进施工前必须进行煤壁洒水工作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严禁采用干式钻眼。

2、因局扇临时停风,在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情况,证实停风区瓦斯浓度在0.8%以下时并且局部通风机及开关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可人工恢复送电,否则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排放瓦斯,任何人不得私自排放瓦斯。

3、现场跟班队长及班组长和电钳工必须携带便携仪。

班组长每班必须在迎头指定位置悬挂便携仪。

4、通风队派一名业务能力强的专职瓦斯检查工对该掘进头进行瓦斯检查,严格执行瓦斯检查、汇报制度。

发现异常立即向矿调度和通风值班室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瓦检员必须现场交接班。

5、通风队对掘进工作面施工时产生的冒高必须实行挂牌管理,加强对工作面冒高处的瓦斯检查。

瓦检员下井前必须携带足够长度的胶管,用以检查该掘进头冒高的瓦斯。

6、加强现场瓦斯管理,通风队必须派副队长以上管理人员现场跟班指导工作。

监测监控管理措施1、通风区必须按照标准安装瓦斯传感器,并能按规定实现报警断电功能。

2、迎头瓦斯探头随掘进工作面进尺按规定向前移动,探头由当瓦检员进行移动。

放炮时应注意保护瓦斯探头。

3、探头应悬挂在风筒另一侧的巷道中,探头上方的顶板应完好,没有淋水。

T1距迎头不得大于5米,T2距回风联巷口不超过15米,距顶板不得大于0.3米,距帮不得小于0.2米,任何人不得损坏或停用探头。

4、为加强该掘进工作面现场瓦斯管理,所有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均为0.8%CH4、复电浓度小于0.8%CH4。

5、通风队监测工按规定调校探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回报矿调度所和通风队值班人员。

防止瓦斯积聚措施1、掘进工作面的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向调度站汇报。

2、如临时停止该碛头掘进,局部通风机不得停止运转。

3、出现瓦斯突出预兆时,如顶板来压有声响、顶帮掉碴片帮、瓦斯忽大忽小、瓦斯喷出等,班组长应立即停止作业,带领所有人员撤到进风巷内,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4、严禁失爆和不完好的开关及电器设备入井使用。

5、电工在井下严禁带电作业,检修设备必须停电挂牌,并将开关手把打到零位,电工必须配带便携仪,当瓦斯超限时严禁打开开关检修或搬迁移动设备。

6、瓦检员要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不得空班漏检、假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手上交接班。

7、当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发生临时停电停风时,局部通风机供风区域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停止作业,由该掘进工作面当班班长负责将停风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到安全地点的新鲜风流中,并派专人在第一个全风压汇合处设置栅栏或站岗警戒,揭示警标,严禁人员入内。

同时该掘进工作面当班瓦检工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汇报,了解情况,查明原因,听从命令进行处理。

恢复通风前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必须严格按照《斌郎煤矿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执行。

8、为防止瓦斯事故,必须执行以下措施:

(1)配备足够的风量,局部通风机无循环风。

(2)固定专职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

(3)坚持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4)坚持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5)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防爆。

(6)工作人员必须携带自救器。

供电管理1、机电科要确保局部供电必须做到“三专三闭锁”,掘进供电必须做到双电源、双局部通风机和主、备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每天定时对主备局部通风机做自动切换试验,并现场存档备查。

2、必须确保对旋式风机两极都实现“三专三闭锁”,当主局扇单极运行或备用风机供风时,必须切断掘进头和回风流中一切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的电源,掘进工作面禁止施工。

3、机电科必须确保电器设备符合管理规定,并定期检查,杜绝失爆现象。

放炮管理1、该掘进工作面施工时必须严格控制放炮进度,当瓦斯涌出量偏大时,严禁爆破,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无法处理时汇报矿调度室和通风值班室。

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瓦检员和放炮员对以上工作严格监督。

2、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按规定使用水炮泥和机制炮泥。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3、正常使用放炮喷雾,炮后必须待炮烟散尽,由瓦检员、放炮员及班队长共同到迎头巡视放炮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

只有确认无问题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放炮地点作业。

4、严格执行炮前炮后洒水工作。

巷道煤尘管理

(1)、必须采取湿式钻眼,严禁采用干式钻眼;

(2)、放炮过程中,必须将水幕处于常开状态,保证放炮喷雾;(3)、爆破炮眼的装填必须使用好水炮泥,每个炮眼内装一条水炮泥,水炮泥的位置必须严格按本规程规定装填;(4)、爆破后人员进入碛头处理好安全后立即洒水降尘;(5)、出矸前必须对碛头20m巷帮进行洒水和冲洗岩帮;(6)、出矸过程中必须坚持边出矸边洒水;(7)、个人必须配带防尘口罩,搞好个体防护。

3、采、掘瓦斯抽放管理凡进行瓦斯抽放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编制瓦斯抽放专门设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

1、工作面概况:

开采煤层及邻近煤层赋存条件,工作面预计瓦斯涌出量,抽放预测,管路系统计算。

2、钻孔数量、位置、角度与到达层位。

3、封孔方法、封孔长度等。

4、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的审批程序:

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由通风科技术人员编制,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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