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规划设计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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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划设计合同范本
建筑规划设计合同范本
工程名称:
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
_________
委托方:
_________
设计方:
_________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_________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和相关设计收费标准。
1.2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1.4其他:
_________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武汉市城市建筑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武汉市城市市政公用和其他工程设施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其他:
_________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
3.3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
名称:
_________
规模:
□用地_________□人口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阶段:
□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
设计内容:
_________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_________
□地形图电子文件
□其它资料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
□蓝图_________套
□彩图_________套
□说明书或文本_________套
□时间_________
第七条费用
7.1根据本合同第1.1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用预算为_________万元。
7.2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
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
8.2设计方提交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_________%,计_________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费用支付方式,经双方协商为:
_________。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委托方责任
9.1.1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
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委托方所付订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
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
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
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9.1.7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
9.2设计方责任
9.2.1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_________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9.2.3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设计方根据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对设计文件进行调整补充。
9.2.5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
规划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设计证书等级:
委托方:
设计方:
签订日期:
委托方:
设计方: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规划设计,工程地点为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辽宁省城市规划设计行业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划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规划项目批准文件
其他:
第二条设计依据
委托方给设计方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委托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设计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村镇规划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其他: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合同书
中标函
委托方要求及委托书
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内容名称:
规模:
□用地□人口□其他阶段:
□区域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
□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其他设计内容:
第五条委托方向设计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地形图纸
□地形图电子文件
□其它资料
□时间
第六条设计方向委托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蓝图套
□彩图套
□说明书或文本套
□时间、地点
第七条费用
根据本合同第条款的相应规定,经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
万元。
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规划设计审查后,按批准的规划设计规模核算设计费。
规划设计间如遇规模或内容调整,则设计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万元作为定金及启动资金。
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委托方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计万元;之后,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完成的规划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方支付总设计费的30%,计万元,设计成果完成后,委托方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双方可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委托方责任
委托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
委托方不得要求设计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委托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方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委托方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委托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方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方应按设计方所耗工作量向设计方支付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委托方已同意,设计方为委托方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委托方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在合同履行期间,委托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委托方应根据设计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委托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方设计开工的标志。
未收到定金,设计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委托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方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
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委托方。
委托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委托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委托方应支付赶工费。
委托方应为设计方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规范、部门及地方规范由委托方负责解决。
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方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
设计方责任
设计方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委托方交付设计文件。
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设计合同有效年限为年,超期后如仍须执行时,合同双方进行延期确认。
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设计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设计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由于设计方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合同生效后,设计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方应双倍返还委托方已支付的定金。
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
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也可由当地规划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
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委托方要求设计方派专人长期驻项目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设计方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规划材料上报为止。
委托方委托设计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一式份,委托方份,设计方
份。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名称:
设计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月日鉴证日期:
年月日
概念规划设计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甲方:
乙方:
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概念规划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包含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及设计费如下:
1.本合同设计内容为在概念规划设计,该项目规模约万平方米。
2.根据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此部分工作费用万元。
3.概念规划设计工作内容为:
概念性总平面布局
交通、园林、功能等分析图
建筑方案选型
建筑总体造型设计
设计说明
第三条设计成果及提交数量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概念性规划设计成果为:
规划设计说明
总平面图
功能分区图
交通分析图
景观示意图
建筑方案选型
总体鸟瞰图
主要人视点效果图注:
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以上设计成果1式3份,装订成册。
第四条设计周期
1.概念性规划方案:
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
注:
1.以上设计周期不包括政府审批及甲方确认成果时间。
2.如在乙方开始设计后甲方变更设计任务书内容,则设计周期需由双方另行商定。
3.中期以草图形式深入沟通,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最终完成正式成果。
第五条设计取费
1.本合同总价为:
2.付款进度:
注:
1.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甲方应支付相应阶段设计费,若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
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则乙方有权暂停下一阶段的设计工作,此后设计成果的提交时间则根据付款时间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上述费用中只包括一轮设计费用,如需再进行修改,则每一轮修改甲方须再支付乙方
设计费万元。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
设计费、返工费,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甲方关于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指令必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以正式传真形式下达给乙方,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政府批件及附图;乙方据此开展各阶段设计工作并以此作为相应阶段设计工作开始时间。
甲方在接收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时,须由指定的项目负责人签署图纸签收单。
甲方指定的本项目负责人为。
如甲方中途更换本项目负责人,需提前1周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各阶段图纸后3日内给乙方回复成果确认单或修改意见单,否则乙方下一阶段设计工作时间根据实际确认时间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严格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法律法规执行。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乙方应与甲方指定的项目负责人及时联络,积极合作。
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修改变更指令应尽快做出回应。
具体修改或变更的工作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如因乙方原因的修改,则乙方应配合修改,并不再收取费用。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
甲方支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该阶段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甲方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超过3个月,甲方应按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设计费。
3.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负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设计成果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阶段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五。
5.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已收定金。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费用中不包含乙方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
2.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乙方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份数时,甲方自付费用。
3.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需另行支付费用。
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5.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7.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后,在设计过程中任何对本协议内容的变更或修改以及甲方对设计的修改意见均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经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双方公司公章确认。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北京海创时代建筑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