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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道路运输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一、20*年法制工作简要情况

  

(一)突出重点,切实开展执法监督检查。

  在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中,我局把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风纪严整,文明执法和执法文书是否规范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

  一是作为开发区唯一一家申报“市级政务公开示范点”的职能部门,我局从软、硬件两个方面,规范管理、加大投入,使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有了很大提高:

首先,进一步对交通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梳理。

  在已完成的《开发区交通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的基础上,结合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职能调整,对行政许可事项,法律依据,申请条件,需提交材料,办理程序以及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全面规范。

  共梳理出行政许可事项35项,许可收费标准及依据17项,全部在网上对外公布;并打破原有操作模式,对交通服务中心的窗口进行了调整,由原来可独立办理许可业务的4个窗口,合并精简为现在的“许可受理”和“业务办理”2个窗口,由“许可受理”窗口统一对外受理业务,“业务办理”窗口具体办理审批事宜,办事人不再与审批人直接见面,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受审分离”。

  其次,共投资20余万元,新设电子显示屏1块,新设政务公开栏1处,对交通服务中心内部设施进行了调整,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将所涉及的许可事项滚动播放,并印制成“明白纸”对外张贴,使申请人在大厅内外都能明白办事程序,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

  二是围绕现场执法和日常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局领导亲自到执法一线,对执法人员的仪容风纪、执法过程中程序是否规范、掌上电脑的使用是否熟练和执法行为是否文明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全局通报,督促执法人员树立良好的交通形象。

  同时,对日常的违章处理情况加强检查,进一步细化自由裁量权标准,全局统一掌握法律法规的自由裁量权,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制定合理的处罚标准。

  对有疑问的问题,局法制部门和局领导参与处理,杜绝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的发生。

  三是围绕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与市局法规科的沟通,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关于执法文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学习,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事项进行了整改,对查处车辆超限的处罚文书,统一加盖交通主管部门印章,将规范样本复印给相关执法部门,进一步规范了我局执法文书的制作。

  

(二)加强交通法制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执法培训。

  根据市交通局的要求,我们安排在执法一线工作的运管、稽查人员,共30余人进行了执XXXX训;组织15名执法骨干,参加了开发区管委举办的“行政执法干部法制教育暨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重点接受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针对交通法制工作队伍薄弱的现状,进一步充实执法监督人员,为3名同志审验和申领了行政复议、听证主持人资格证,组织参加了相关业务培训,对全局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同时我局也制定了执法培训计划,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活动,根据活动中个人查摆的问题,每人都制定了整改计划,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每周拿出一个下午的时间,自行组织行业法规的学习,每人要完成不少于15000字的学习笔记。

  在全局积极营造学法用法,人人有责的氛围。

  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文明执法的水平都有了明显提高。

  (三)严把执法资格关,加强执法证件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行政执法着装标志及证件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做好执法证件的回收和申领工作,对55名执法人员建立了交通行政执法着装、持证人员电子档案。

  针对我局执法人员同时拥有省交通厅和市政府发放的2个执法证件、使用时随意性较大、不便于管理的实际情况,经与开发区管委法制处协调,统一将市政府发放的执法证件注销,对8名没有省交通厅执法证件的人员,按规定向市局办理证件申领手续。

  (四)广开监督渠道,认真受理执法投诉问题。

  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每月在工作例会上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反映强烈的问题在全局范围内展开讨论,从正面引导执法人员提高认识,引以为戒。

  同时充分利用“网上对话”平台,群众可通过胶东在线、政府信箱、政府门户网站、管委网4个网站、市局热线和来信来电以及走访等形式反应意见和建议。

  我局把及时解决网上对话、交通热线等问题,列入年度考核,要求各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予以重视,及时处理。

  今年以来,共接到各类网站反映问题455条,占去年同期的49%,回复率达100%。

  二、明年打算

  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要以普法教育为切入点,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重点,扎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重点抓好《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及贯彻执行工作,同时开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交通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在交通系统努力形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2、继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全面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综合素质,包括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能力素质。

  要注重提高执法队伍办案、处置突发事件和综合整治、案卷质量三项基本功。

  分层分级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培训,探索以能力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以规范行为、更新知识、精通业务为主要目标的培训。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规范交通执法行为。

  一是创新交通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对本单位各执法门类处罚案件的处罚依据、程序、文书的监督审查,按规定期限报送,严格把关、适时清理。

  特别对处罚额度较大的案件,要通过事前审查、事后报备和罚缴分离等制度的实施,及时有效地控制和纠正执法中的不当行为。

  二是切实加强执法证件、服装、标志管理工作。

  认真对照省交通厅关于执法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禁止为不具备执法岗位编制人员办理执法证件。

  不断推进执法证件、标志、服装“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三是切实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按照执法依据、标准开展工作,防止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及乱用职权的现象,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保证交通执法工作有序进行。

  市交通运输委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指导下,市交通运输委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积极推进法治交通建设。

  根据《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对照《20XX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市交通运输委在制度建设、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依法接受监督、依法行政保障、普法工作等方面共计37个指标的总体情况良好,依法行政工作获得上级部门表彰4次,依法行政、法治交通的良好局面继续巩固,有关情况如下:

  一、主要情况

  

(一)推进交通立法立规,完善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1.抓紧推进重点立法项目。

  20XX年,由市交通运输委牵头负责的重点立法项目包括《深圳市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和《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3个,其中:

《深圳市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会同市法制办多次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将于20**年1月提交市政府审议;

  《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和《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分别于20XX年10月28日和11月4日进行了微信立法听证会,听民意、聚共识,成为了开门立法的典范,《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XX年12月28日公布施行,《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正在按规定程序报审。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起草了《深圳港液体危险货物储罐定期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规定》(深交规〔20XX〕1号)等3个部门规范性文件,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履行了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的程序,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合法。

  目前,《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的若干规定》已于20XX年12月28日印发施行,《深圳港液体危险货物储罐定期检验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道路客运行业安全生产警示制度》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3.积极开展法规规章清理。

  20XX年,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法制办统一部署,结合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实际需要,市交通运输委对包括《深圳经济特区港口管理条例》、《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等法规在内的9部本市交通运输法规规章进行了梳理,明确提出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港口条例》、修改《深圳经济特区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与强制维护实施办法》等7部法规规章的清理意见,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行业监管。

  

(二)加强法律审查,大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规范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印发20XX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确定了“编制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等4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照规定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如市交通运输委在实施“编制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中,分别于2015年11月和20XX年7月通过网站、微信、微博、邮箱等多种互联网平台分别开展两次公众咨询,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邀请北京、上海、广州等地专家开展专项评审,经过法制部门审核后,提交决策。

  此外,市交通运输委还对2015年实施重大行政决策“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后评估,提出了改进措施。

  2.依法决策,稳步推进全市出租车行业改革。

  出租车行业改革是20XX年我市的一项重大改革工作。

  市交通运输委在决策过程中,认真研究《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等7部出租车管理法规规章以及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吸收借鉴宁波等国内城市实行出租车改革的经验,结合我市出租车行业发展实际,代拟了《深圳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包括出租车经营权、运价在内的难点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改革实施意见,经过反复征求行业、社会公众意见、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该实施意见最终提交市政府审议,并于20XX年12月28日印发施行。

  同时,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中不符合出租车改革精神的滞后性条款,市交通运输委代拟了《深圳市关于暂停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部分条款的议案》和《深圳市关于暂停适用<深圳经济特区出租小汽车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市绿色出租小汽车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决定》,通过立法的途径,为出租车行业改革提供法律支持。

  目前,该议案和决定已经市政府审议通过,议案将于近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将于近期发布实施。

  3.加强审查,防范和控制决策法律风险。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法律审查工作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等事项的法律审查要点、审查方式、审查程序、审查意见效力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同时,按照《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市交通运输委向市法制办报送了交通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并制定合同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合同必须经法律审查后方可按程序签订,有效防范了合同风险。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市交通运输委法制部门共审查各类文件1716件,合同263份,针对发现的问题,编印了两期《交通运输法规指导》,提出法律指导意见,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

  (三)加大执法力度,大力维护运输市场秩序。

  1.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继续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依托全市联合整治平台,联合公安、交警、辖区综治办、街道积极对全市口岸、关口、场站、码头、大型住宅区和商业中心周边等30个重点区域进行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雷霆九号”全市交通运输秩序整治行动、“春风”等专项整治行动45次,全面净化口岸、关口、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区域的交通环境;积极组织参加20XX年度“广深莞惠”联合执法行动28次,查处跨市违法行为1492宗。

  全年共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案件32094件,端掉假冒出租车等非法营运窝点26个,查处非法营运网约车1900辆,配合公安拘留违法当事人194人次,交警-交委联办窗口共吊扣非法营运当事人驾驶证1917本,案件查处总量位居全省各地市交通运输部门首位,人均案件查处量是全省平均数的5倍。

  通过系列交通运输执法行动,震慑了违法当事人,有效维护了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2.强化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执法监管。

  市交通运输委认真总结陕西咸阳“5.15”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深汕高速“7.17”较大交通事故、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惨痛教训,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市场的实际情况,在道路客运、危险品运输、泥头车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全年共查处非法营运“黑大巴”185辆,客运车辆违章经营案件4020宗,公交车辆违章经营案件490宗;开展道路、港口危险货物运输违法整治行动8次,查处非法营运危险品运输车辆315辆,危险品运输车辆违章经营案件807宗;参加“泥头车全市统一执法日”19次,共查处泥头车、槽罐车违法违章案件3525宗(扬撒、污染道路2915宗,超限超载212宗,其他违章398宗)。

  通过严格执法监管,行业守法经营、安全运行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营运秩序进一步好转。

  3.试行“双随机”抽查行业监管新模式。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委推广“双随机”行政抽查规范行业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道路旅客运输站(场)、出租车企业两大监管对象开展先行先试,规范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为交通运输行业全面推广“双随机”抽查工作探索经验。

  4.创新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执行方式。

  针对违法当事人拒不履行行政处罚的现象,市交通运输委在不断推进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基础上,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协作,创新申请强制执行办案模式,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设立强制执行工作办公室并派驻法官,加快推进申请强制执行工作进度。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共向各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700宗,法院已作出执行裁定2150宗,通过强制执行收到款项总计865万。

  各级法院还通过法院查控网协调边检、交警等部门对被执行人员的出境及固定财产、私家车交易过户等多方面进行限制,有596名被执行人名下车辆被限制年审、过户等业务,61辆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已进入到法院司法拍卖程序,另有119名被申请执行人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后主动到窗口缴纳罚款,强制执行工作成效明显。

  5.加强科技执法能力建设。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大力推科技执法工作,通过智能信息技术,推进全天候非现场执法,弥补执法力量不足问题,提升执法效率。

  先后完成了宝安福永、龙华清湖、龙岗双龙3个智能视频监控点的建设,对违停上下客的违法行为实行自动抓拍,人工复核后开展非现场执法;同时启动智能处理系统的开发,对不按线行驶、GPS信号掉线等7种常见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获取,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快案件流转;依托现有交运通平台,开发现场案件处理系统,通过数据的综合利用,减少现场重复性的文书抄写工作,实现现场录入案件、现场打印文书,大大提高了执法效率;建设执法视频存储系统,将案件文书资料及视频证据统一归集到省执法系统平台进行管理和查询,通过视频存储系统对案件资料自动备份,实现行政执法案件归档电子化。

  (三)持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制度。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对全委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细化,建立了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340大项、1022小项的权责清单,逐一明确法律依据与实施主体,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绘制运行流程图,对外公布,实行动态维护,确保行政职权的依法、公开、规范、高效实施。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

  20XX年5月,市交通运输委编制完成了委属各执法机构及执法岗位责任制度,并通过门户网站对外进行了公示,还向社会公布了投诉电话、通讯地址及电子邮箱,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投诉业务的办理,完善了12328综合交通资讯服务平台,为市民投诉举报提供了便利,增强执法监督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12328”综合交通咨询服务电话平台表现优异,获得交通运输部“全国12328电话十佳服务中心”荣誉称号、客户世界机构20XX年度“金耳唛杯”中国最佳客户中心奖项。

  3.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结合我市实际,对现行执法自由裁量标准进行全面修订,并在门户网站公布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道路路政)》、《公路超限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实现了我市行政处罚标准与全省统一,规范了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4.规范执法案件处理流程。

  推行稳健执法,实行行政执法“查、审、罚”三分离,将行政执法案件调查权、案件核审权、处罚决定权分别由执法大队、法制部门、违章处理窗口三个部门负责,各司其职、互相监督,严格按照法院、复议机关审案标准,强化案件的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严把案件质量关;同时进一步细化执法绩效考核的案件质量评分标准,对听证、复议、诉讼撤案予以10倍扣分,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监督作用,督促一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确保每宗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

  5.全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与监督检查规定》,按季度抽查各执法单位的执法案卷,全面检查执法主体、处罚程序、内部程序、证据材料、法律文书、案件归档等情况,并在全委通报。

  此外,市交通运输委还通过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每周开展1次明察暗访行动,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每月开展一次治理公路“三乱”巡查、每月两次一线口岸等重点区域明查暗访,加强对基层执法单位和重点区域执法效果的监督检查。

  全年未发生公路“三乱”等违法乱纪行为,执法绩效考核位居全市前列,在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年度监督检查工作中,市交通运输委的执法情况得到省交通运输厅检查组的好评,被评为2015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优秀单位。

  6.加强复议诉讼工作。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复议诉讼办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建立了行政复议、诉讼统一分办转办机制,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落实委领导出庭制度,全年委领导出庭应诉5宗;加强对法院裁判和行政复议决定的研究分析,编印6期《执法指引》,规范证据采集、统一非法营运认定标准,从源头和防范复议诉讼败诉风险。

  20XX年,全委共处理行政诉讼案件83宗,复议案件67宗,案件复议诉讼维持率保持在较高水平。

  (四)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思想意识。

  1.着力开展领导学法活动。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印发了《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20XX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固化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法议题列入委党组中心学习范围,开展委党组专题学法2次,委领导对新颁布的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新法规规章进行了学习研究;组织开展全体公务员和参公管理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学习,通过个人自学、网络学习等形式,共计组织学习培训865人次;为全委干部发放《法治中国》和《政法笔记》两本法律好书,鼓励提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讲法。

  通过系列的学法教育,推动了交通运输干部队伍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意识。

  2.切实加强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

  按照20XX年普法教育工作计划,市交通运输委共计组织了2次、400余人次的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活动,先后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和危化品运输监管进行培训和考试,实现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全员全覆盖;对56名新招录公务员进行专项培训、考试,申领执法证考试通过率达100%;此外,市交通运输委还举办了第六届“法治交通”知识竞赛,通过竞赛,普及法律法规知识。

  3.开展各类执法技能竞赛活动。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开展了第五届执法技能竞赛活动,创新比赛模式,贴近执法实战,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能力;组织参加省交通运输厅第二届执法技能竞赛,荣获团体一等奖;组织开展年度队列会操比赛,进一步巩固深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塑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执法队伍形象。

  4.加强行业普法宣传教育,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狠抓安全生产管理,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季度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召集各企业安全主管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达安全生产的新要求,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市交通运输委结合道路运输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的情况,加大行业法律知识的宣贯,重点宣传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10余部规章,让相关企业及时掌握最新法律知识,调整经营行为,提高服务水平;此外,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营运法治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配合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在社会各界营造共同参与治理非法营运的良好氛围。

  5.积极创新普法新模式,提高社会普法效果。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努力打造“互联网+普法”新方式,开通“交通在手”和“深圳交通运输执法”,定期发布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普法简讯,加大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执法的宣传力度,先后开展了“安全春运”、“治超执法”、“驾校管理”、“非法营运”、“网约车管理”、“公交文明出行”等多个专题的普法宣传。

  目前,月均访问量约3万人次,文章阅读量约2.1万人次,社会普法效果良好。

  (五)大力推进强区放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继续精简行政审批事项。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按照“能撤的一律撤销、能并的一律合并、能转的一律转移、能放的一律下放”的基本原则,推进行政许可的撤并转放工作,共取消“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有损害道路的机具在道路行驶”等13个(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将“政府投资道路及场(站)建设工程开工许可”等2个(小项)事项由审批改为事后备案,将“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年度核验”等6个(小项)行政职权事项向社会转移,精简了事权,减少了层级,提升了效能。

  2.协调推进强区放权工作。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继续推进强区放权改革,大力下放行政审批事权,先后将次干道和支路建设审批管理、交通影响评价审查、机动车维修审批管理等18个(小项)审批事项下放辖区交通运输局实施,减少了层级,提高了效率,强化服务基层能力,实现了辖区交通事务辖区解决,为重点区域开发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3.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梳理规范全委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共确定了221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并按照一事项一办事指南一业务手册的要求,编制完成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材料,为今后大力推进网上办事、标准化审批奠定了良好基础。

  4.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20XX年,市交通运输委按照“层级最少、环节最优、时效最快”的思路,将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占用、挖掘道路”、“新建、改建、扩建路口或者拆除分隔带”两项行政许可的审批时限从20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将“新建、改建、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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