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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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
考勤管理制度(学校教职工)
一、总则
为强化学校考勤管理工作,使考勤工作更加科学公正、准确公平,学校将采用指纹考勤机管理系统,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员工。
三、考勤细则
(一)作息时间:
实行一周五天工作制,上午8:
00-11:
50,下午14:
20-17:
30,周五下午下班为17:
00。
工勤岗位,即保安、宿管、清洁工等,按照所在部门的工作要求上下班。
招生期间招生办的工作时间由招生办内部协调安排。
(二)每日两次指纹考勤,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均要签到、签退。
考勤时间不能作为加班依据。
(三)如出差、病假、事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情况不能按时出勤,须至少提前一天填写《外出审批单》《考勤补签单》《请假申请单》,经领导审批签字后交予校办留存,否则将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如有在公休时间加班者,均正常进行指纹考勤,学校根据实际出勤及工作安排进行调休。
如法定节日加班,计发加班工资;如周末加班,由部门与校办统筹安排调休、补休,当年度有效,跨越度清零。
(五)所有员工原则上必须先办理签到、签退后方可外出,如有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按时考勤,则须在上班后立即到校办说明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确认无误后,校办登记备案。
(六)上下班考勤时,如考勤机发生异常(不显示等)情况,需及时与校办联系,进行检修,考勤将以手工考勤代替。
(七)如有漏打考勤者,均须及时填写《考勤补签单》,经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后交予办公室留存,但一个月最多以3次为限,第4次起一律按旷工处理。
四、各类假别及待遇
(一)国家法定假
学校参照国家法定假期带薪放假,天数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事、病假
员工因办理个人事务须占用工作时间外出的,一小时以内口头向直接上级请假,月累计不得超过三次;员工因私事占用工作时间超过一小时要按照请假流程请假。
因病不能上班的员工须请病假。
请病假超过三天须出示乡镇、社区医院诊断证明,超过七天出示区、县、市级医院诊断证明。
谎报病假逃避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事假、病假均不带薪,按天扣发工资。
(三)婚假
员工(不包含试用期员工)结婚享受带薪婚假3天,车船费等自理。
晚婚者参照国家规定执行;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12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四)产假
女员工产假参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五)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享丧假3天。
丧假期间岗薪照发,车船费等自理(不包含试用期员工)。
五、请假审批
(一)员工请假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需书面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按审批权限逐级上报,经领导审批后由员工本人交至校办存档,该请假方可生效,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如因事发突然无法提前书面请假,需使用本人手机号或微信号通过短信或微信向部门负责人请示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生效,并于返校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请假流程
请假人员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至少提前一天申请-所属部门负责人(1天及以内)一次审批—分管校领导二次审批(1-3天)--校长三审批(3天以上)--交校办备案。
六、加班管理
(一)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
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
员工加班后,原则上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计算加班补贴。
4、总量控制原则。
对各部门加班补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以不超过部门原工资的5%为上限。
(二)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2)、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它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3)、为完成学校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
(值班是指学校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1)、工作日夜间值班的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情况确定;
(2)、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学校客户延时工作的;
(3)、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4)、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5)、在寒暑假期间,教学、科研人员从事的本岗位正常教学、科研工作(含组织、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因公出差、撰写论文、编撰教材、备课、正常开课的准备、实验室维护、建设等);行政、后勤人员从事的本岗位正常工作(含值班执勤、组织或参加会议、因公出差、基本建设、后勤设施维护维修等),均不计加班。
(6)、为确保学校节假日(含寒暑假)期间外联、接待、办公、安全保卫等工作正常运转和网络、通讯、水电暖等设施的正常运行,有关部门应做好值班工作安排,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值班人员实行轮休(补休)制,不计加班。
(三)加班审批程序
1、如因工作需要,需要安排员工加班的,需由部门主管提前填报《加班审批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主管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
加班部门主管需在实际加班的当日下午16:
3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校办,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非特殊情况,必须事前书面申请,否则不计加班津贴。
3、因突发情况需要加班的教职工,必须于事后2个工作日补填《加班审批单》,并加以说明,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加班审批手续。
4、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招生办、财务室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四)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
1、学校所有员工按学校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继续工作均算加班。
2、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加班时间。
综合办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
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1)、校领导;
(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营销类员工,和其它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3)、实习等待岗人员。
(五)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1)、员工加班后除法定节假日外,一律安排调休,所在部门主管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2)、员工有权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天。
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安排,报主管校领导同意后在校办备案。
2、加班补贴
(1)、加班补贴标准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特殊工作岗位夜间工作人员,工作时间超过23:
00的,可给予夜餐补助,标准为5元/天。
(3)、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六)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30%由审批领导承担,7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30%由审批领导承担,7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学校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七)附则
学校实行以岗位责任为核心的岗位和责任津贴制。
教职工领取了学校核发的岗位和责任津贴,即视为能承担与之岗位(津贴)报酬相对应的工作责任。
因此,本规定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体现依法治校精神的前提下,将与自身岗位职责相关的正常工作视为义不容辞的义务,不作为加班范畴。
七、奖惩原则
(一)全勤
如员工在当月内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各种请休假情况,则学校每人每月奖励人民币50元作为全勤奖,以兹鼓励。
(二)迟到、早退和旷工
1、迟到、早退及处罚
所有员工应做到不迟到、早退。
日迟到、早退不得超过一小时,月迟到、早退不得超过三次,否则,均按旷工一天处罚。
迟到、早退半小时以内,警告一次,半小时至一小时罚全校通告警告一次。
如遇特殊情况(如见义勇为、恶劣天气等),应如实向上级汇报,酌情予以处理。
2、旷工及处罚
不请假擅自不上班、请假未准不上班、无故缺勤、超假不归等,均记为旷工。
当日旷工一小时以上、三小时以内按半天计算;超过三小时按一天计算。
旷工扣发双倍薪资;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三天,当学期累计超过五天,视为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三)员工如有迟到、早退而弄虚作假,填写《考勤补签单》《外出签批单》等,一经发现,当事人视为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校将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签批人每人每次罚款500元。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附件二:
《员工请假申请单》
附件三:
《考勤补签单》
附件四:
《外出审批单》
附件五:
《调休申请单》
附件六:
《加班审批单》
附件一:
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1、员工在打考勤时,手指平压于指纹采集窗口中心的正上方,指纹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
指纹输入结束后,出现语音提示“谢谢”为成功验证指纹,若失败时则会提示语音为“请重按手指”,则需再次验证指纹。
2、不得将水、油、灰尘等物质留在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物质接触考勤机。
若有个人损坏情况,将对其通告批评并做出相应经济赔偿。
3、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
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
4、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因为摩擦可以产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5、考勤机已设定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考勤机键盘。
若遇到自己无法解决的问题,可与办公室考勤员联系处理。
附件二:
《请假审批单》
填写日期: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请假起止时间
,共天
请假类别
□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其他
请假事由
部门审批
分管校领导审批
校长审批
综合办备案
附件三:
《考勤补签单》
填写日期: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补签原因
经确认,该同志年月日上午(下午)准时上班(下班)。
部门审核(签字)
分管校领导审批
综合办登记
附件四:
《外出审批单》
填写日期:
年月日
姓名
部门
外出时间
起止时间:
□上班无法打卡□下班无法打卡
外出地点
外出事由
部门审批
分管校领导审批
附件五《调休申请单》
部门
姓名
岗位
申请日期
调休时间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共天
和何时加班对调
年月日时∕年月日时
调休原因:
部门负责人:
主管校领导(主管级及以上人员需校领导审批):
综合办备案:
备注:
本表单和考勤表一起使用,每月员工调休时间不得超过4天,且最多只可安排连续3天的调休。
附件六:
加班审批单
填单日期:
年 月日
姓名
部门
岗位
加班事由:
加班起止时间
年月日 时至年月 日 时,
共计天小时
部门主管
分管校领导
综合办
签收人
签收时间
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