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保定段精细化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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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保定段精细化细则

高速公路保定段

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程技术管理,使工程管理从随意化到规范化、从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工程项目管理逐渐达到标准化、专业化和程序化;同时为深入贯彻省厅质量年活动要求,并结合《河北省交通厅公路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参加本项目建设活动的各参建单位,都应遵照省厅指导意见及本实施细则制定切实可行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第三条精细化管理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安全、环保、和谐、耐久、节约”的公路建设新理念。

围绕项目管理的质量、费用、进度、安全等目标,以合同文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为依据,吸取先进管理经验,对项目管理活动进一步优化,尤其是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关键环节应重点关注,基本实现精细化管理理念贯穿项目始终。

重点关键环节管理首先实施精细化,逐步实现整体项目精细化管理。

第四条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实现“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目标的和谐统一,项目建设达到优良工程,所有单项技术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保工作满足要求。

建设项目总体达到“质量更可靠、工程更耐久、设施更完善、群众更满意”的建设目标。

 

第三章     项目前期管理精细化

 

第五条项目前期工作

 

1、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精细化。

按照交通部项目法人资格标准,组建了项目实施机构和选配人员,做到了项目组织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协调高效。

出台了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筹建处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2、项目管理计划编制精细化。

科学编制了项目管理计划并对项目管理目标(包括项目质量、投资、安全、环保等)的依据、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进行了明确规定。

制定了《质量管理办法》、《进度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环保及景区施工管理办法》、《规范化考核管理办法》等一整套的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经过了多次审核、修改并完善,同时借鉴了相关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

3、勘察设计管理精细化

制定了项目《勘察设计管理办法》,指导勘察设计质量工作。

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对项目勘查工作制定量化管理文件,对每项勘察工作的目的、数量、成果做出明确的规定,并认真加以实施。

按照“安全、环保、耐久、经济”的要求把张涿高速保定段的功能性、安全性、耐久性作为主要的设计目标。

并且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采取下列具体方法:

①设计招标程序严格按照法定招标程序执行。

②组织专家现场考察并听取项目初测成果汇报,专家讨论并出具审查意见。

设计单位按照专家咨询意见逐条回复,不足之处加以修改或补充。

③组织专题专家论证会对路线设计走向影响大、争议多的、施工技术难度大的路段进行专题论证。

设计单位根据专家会意见进行修改和补充设计。

④勘察设计实行两院审查制。

⑤桥隧工程项目实行方案评估制度和结构安全评价制度。

⑥对桥梁、隧道、高边坡及景观设计与专业咨询机构签订技术服务合同为项目分项工程质量把关。

在全国范围内选择现场施工经验丰富、专业水平一流的专家作为现场管理技术顾问,提高筹建处项目管理水平。

4、招标管理精细化

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科学制定评标办法,择优选择从业单位。

要求其制定落实质量责任制和各工序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办法,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保证措施,对存在的各种风险都要制定明确的预案。

同时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①考虑到本项目具体情况,筹建处计划在工程初步设计完成审查、批复后按照省交通厅招投标相关程序开始招标工作。

②实行纪检监察全程监控制度。

③实行项目招标代理制。

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必须通过招投标程序选择。

④建设单位高度重视工程招投标工作,把握好“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在实行招标代理制的同时,筹建处内部设置专门招标工作机构,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制定严格的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程序;明确招标目的、提出具体要求;采取灵活的商务手段;严格招标保密制度,规避泄密带来的风险。

⑤严格招标资格预审。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发布招标信息,对潜在的投标队伍进行市场调研,避免优秀施工队伍的落选。

审查投标单位具有投标资质的同时,重点考察是否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是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施工能力。

⑥认真编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要尽可能的准确;按照规定编制工程造价,确定合理的工程限价;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标段,有利于施工管理,减少交叉作业;合同技术条款应全面、详细、缜密,技术规范内容应详实、准确、可操作;制定严密的评标细则,保证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实现;计划好招标过程中关键时间的控制;明确工程质量管理目标,实行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

5、风险源的识别和预案

针对勘察设计质量、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风险因素进行汇总、分析、评价,并制定《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风险预案》。

 

第四章     实施阶段精细化管理

 

第六条严格执行项目管理责任制

1.项目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实现“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目标的和谐统一,项目建设达到优良工程,所有单项技术指标均满足规范要求,不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保工作满足要求。

1.1工程质量目标: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努力提升全员质量意识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使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建设项目质量达到优良,合同段质量优良率达到100%,无重大质量事故。

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达到90分以上。

1.1.1质量目标的实现由工程科负责督导各从业单位进行落实,相关责任人见下表:

 

监理合同段

各施工标段

各标段起止桩号

项目工程师

JL-S1

LJ-S1

K75+735-K78+760

安光恒

LJ-S2

K78+760-K81+800

LJ-S3

K81+800-K85+900

JL-S2

LJ-S4

K85+900-K90+100

任冬

LJ-S5

K90+100-K94+210

JL-S3

LJ-S6

K94+210-K97+280

韩占奇

LJ-S7

K97+280-K101+050

LJ-S8

K101+050-K103+300

JL-S4

LJ-S9

K103+300-K106+200

林雄

LJ-S10

K106+200-K109+100

邢彬

LJ-S11

K109+100-K112+200

JL-S5

LJ-S12

K112+200-K120+780

申克非

JL-S6

LJ-S13

K120+780-K130+300

段鑫

LJ-S14

K130+300-K133+800

LJ-S15

K133+800-K146+612

郄英华

1.1.2工程科在管理过程中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工程开工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工作。

设计意图、主要施工技术方案、难点、重点部位的控制要点等各参建单位必须充分掌握。

同时要求各参建单位进行认真仔细的图纸会审,将发现的问题提交总工办,由总工办反馈设计单位。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由王宏伟负责组织。

②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及监理人员制定的《分项工程划分办法》的要求,在开工前划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监理审批后报工程科备案。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针对每个分项工程,结合自身工程特点制定出切实可行具体施工方案。

方案中对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工艺、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方面要进行详细论证。

③对于技术复杂、施工难点、关键点等工程项目,特别是长大隧道、桥隧相接、大跨径连续刚构(跨越南水北调干渠、拒马河)、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出单独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监理、总工办、工程科联合审查,同时征求技术顾问组的专家意见,必要时有专家组进行评审。

④组织落实检查制度,针对检查方式、频次、内容、评分办法、奖惩办法制定了《规范化考核管理办法》。

各从业单位遵照执行。

1.2费用目标:

第一不拖欠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款,节约工程成本,此项工作由计划科负责,责任人:

张春宝;第二严格工程变更程序,制定《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此项工作由总工办负责,责任人:

焦彦涛;第三加强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定《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此项工作由工程科负责,责任人:

高海波。

1.3进度目标:

确保在计划总工期内完成建设项目,其中年度、季度、月度进度计划制定科学合理并尽可能100%完成。

总体进度计划、年度进度计划的审查由计划科负责,阶段性及日常进度的督察由各标段的项目工程师负责。

进度的考核、检查按《工程进度管理办法》及《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执行,由工程科、计划科联合检查,同时建立进度信息上报制度。

计划科责任人:

张春宝。

1.4安全目标:

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力争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注重安全隐患的排查,确保项目建设期间不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具体目标要求如下:

1、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和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

   2、无重大责任事故;

   3、无重大安全隐患;

   4、人员因施工轻伤率小于3‰,重伤率小于0.5‰(施工单位职工、民工及作业影响区的村民);

   5、不得因施工对周边环境、建筑、设施等造成破坏;

   6、无刑事案件发生。

7、无因农民工工资上访事件发生。

具体工作由工程科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刘健。

具体检查评比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工程科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组织培训、定期及不定期检查、评比活动,日常巡视和检查、督导由各标段项目工程师负责。

1.5环保目标:

项目建设期间符合《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方案报告书》及相关部门的要求。

具体工作有工程科负责,责任人:

高海波。

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各标段项目工程师负责,检查、评比按《环保及景区施工管理办法》和《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1.6廉政目标:

严格落实《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及《阳光工程实施细则》,建设期间确保不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责任人:

赵咏华。

2.落实好质量责任制

2.1要求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第三方专业检测等单位按省厅要求如实填报相关登记表,及时上报业主并由业主审核、备案。

2.2严格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具体遵照《质量责任登记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2.3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全面负责,监理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2.4工程建设各方必须按照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报告公路工程质量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路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和影响工程质量的行为有权向交通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进行检举、控告和投诉。

2.5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工程项目现场的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工程技术方面的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2.6工程质量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实行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

2.7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建立“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质量保证体系。

2.8严禁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将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转包,严格控制工程的分包。

2.9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特殊职业的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

3.各参建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专业检测等单位)均应按照省厅《公路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指导意见》要求,结合自身管理特点,制定具体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细则制定后上报筹建处备案,筹建处将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各参建单位的《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后报业主审核,同时每半年对各参建单位精细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具体考核内容及评比办法见附表1、附表2。

 

第七条加强现场检查,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现场检查

1.1监理、施工单位进场后,由业主严格审查其合同履约情况,主要针对其实际进场人员、机械设备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和完整性。

检查务必全面、认真、实事求是,一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具体工作由各标段项目工程师负责。

1.2针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廉政等方面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办法》、《进度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其考核按照《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检查的目的、内容、形式、频次等在考核办法中都做了详细的规定。

1.3建立技术顾问制度,聘请具有丰富理论、实践经验的专家3-5名,常驻现场,随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同时对施工单位的具体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进行审查,并形成专家组意见。

1.4各工序精细化管理

1.4.1分项工程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施工图纸审查和技术交底: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应认真仔细审查施工图纸。

检查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吻合;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图纸有无遗漏、差错或互相矛盾之处;地质和水文等基础资料是否充分可靠;所需材料来源有无保证;所提出的施工工艺、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切合实际,能否保证质量要求;路线、桥梁各桩位的坐标、高程是否正确等。

承包人同时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交底必须使管理及作业人员熟悉工程概况、施工工艺和质量要求、施工中须注意事项;同时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工程开工申请的审查:

各分项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必须首先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除按表格内容填写外,还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分项工程质量负责人、劳动力组织安排及承包人质量自检系统和质量保证措施、放样测量、标准试验等基础资料。

同时提交到达现场材料供应情况及材料试验报告、施工机械型号和数量,工地试验室仪器与试验人员配备及临时资质的审批情况、并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

对承包人所报资料应逐项进行检查,在审批开工申请时,掌握以下原则:

——开工前所采用的设计图纸必须经过复核无误;

——材料、人力、机械设备不足不准开工;

——未经检验认可的材料不准使用;

——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

——前道工序未经检验,后道工序不准进行;

——未进行质量责任登记、一线骨干人员登记不准开工。

1.4.2分项工程开工后的质量控制

1、施工放样和施工测量资料应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和复核,必要时应提交总监办试验检测中心审查。

施工过程中应有监理工程师旁站或监督,必要时进行现场签认。

每道工序完工后应进行工序检查验收,重要工序须经过总监办试验检测中心进行检测,如:

管道压浆等。

2、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应按照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先进行各道工序的自检。

自检合格后,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重要工序验收通知单报总监办试验检测中心。

现场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单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工序进行检查、抽检并签认质量检验报告单,如验收合格则应及时批准承包人进行下道工序的作业,否则责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

1.4.3中间交工证书

在分项工程完工后,应要求承包人的质量自检人员根据规范要求进行系统的自检,合格后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并填报《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汇总各道工序的质量检验单,并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要时应由总监办试验检测中心作测量或抽样试验,合格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驻地监理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1.4.4开工、检查、验收的审批权限:

分项开工申请的审查负责人为驻地监理工程师;施工放样与施工测量检查的责任人为专业监理工程师;工序质量检查的责任人为现场监理;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责任人为驻地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及路基交验的验收由总监办负责人组织,试验检测中心对所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抽检,重点部位全部进行检测。

总监办应加强对重要部位如:

导线点的闭合、特大桥、隧道的控制测量、试验路段、高标号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稳基层配合比的批准、桥梁安装、隧道施工方案的质量控制。

1.4.5分项工程质量检查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1.5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检查程序

当组成一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或组成一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工程全部完工后,承包人应首先进行再次检查和评定并报请驻地监理检查,办理中期交工。

对诸如:

路基(床)交验、基础及隐蔽工程、梁板预制安装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中的重要部位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须检测中心、总监办参加;总监办试验检测中心应对关键技术指标进行单独检测。

2.强化监控管理

2.1实行第三方专业检测,对第三方检测机构的选定采用公开招标或业主委托的形式,确定具有相应检测能力和资质的单位。

具体检测范围、频次、工作程序将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2.2实行建筑材料业主管控制度,制定《原材料业主管控管理办法》,施工单位按照该办法严格执行,把好质量关。

 

第八条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管理

具体工作有计划科、工程科负责,按照《河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根据平时检查情况,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从业单位的履约情况、业绩信息定期做出客观、公正、准确地信用评价,汇总后由计划科及时上报。

 

第九条项目科技创新管理

具体工作有总工办负责,针对本项目的桥隧比大、地质情况复杂、技术含量高等特点组织好科技创新活动。

积极寻求科研课题合作伙伴,严格课题程序,力争课题有实效,同时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第十条项目人员培训管理

1、筹建处内部人员培训由总工办负责,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方式可采用走出去,例如参加专业培训班、到先进单位观摩学习;请进来,例如聘请专家教授讲课、聘请相关单位(环保、安全)专业人员讲课。

每年的内部培训不得少于4次,培训内容侧重高速公路项目管理、隧道施工管理、高墩大跨桥梁施工管理、安全和环保管理等方面。

2、施工单位进场后,由工程科组织参建单位进行一次针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隧道施工、高填深挖路基、软基处理、高墩大跨桥梁(连续刚构)施工等方面的集中培训,要求各参建单位的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总工、专职安全员、总监、各驻地监理工程师、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等主要人员必须参加。

聘请省质监站专家授课,时间拟定3-5天。

3、对特种操作人员、试验人员、监理员等关键岗位的一线人员进行分期分批的岗前培训,内容以专业技术、操作规程为主。

具体工作由工程科负责,培训计划(时间、参加人员、内容等)另行通知。

 

第十一条项目信息和报告管理

1、严格项目信息报送精细化管理,严格控制报送质量、规范报送程序,所有信息必须经主管处长批准。

要求各参建单位包括处内各科室指定信息员,定期报送工程信息。

筹建处每半年进行一次信息报送工作评审

2、不定期组织召开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信息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信息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了信息报送工作的开展。

  3、在网站建设方面,设专人定期对网站进行维护,不定期对内容进行更新,确保及时准确将有价值的会议、新闻、工程进展情况等上传。

为了便于信息流通,充分利用了网络信息平台,网站分别从阳光工程、通知、公告、动态新闻、地方协调、高速简报、工程进度、廉政建设、财务管理、招投标、技术管理、计划合同、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等14个方面体现项目管理的精神面貌和工程进展情况。

   4、在报告管理方面,建立责任管理制度,分别指定专人报送相关报告。

每月收集并汇总材料包括:

各标段施工进度计划表、各标段农民工用工管理情况调查表、各标段材料价格调查表等;每月向省高指办上报的材料包括:

计划进度月报表、向省稽察办上报的进度月报、向市高指办上报的每周周报表以及重点项目月报表、向市定额站上报的材料单价汇总月报表、向市局办公室上报每月工程进展情况等。

5、为及时掌握现场动态,建立每天质量、进度会商机制,对质量隐患及时处理。

各科室每周进行工作总结,并于每周日例会上交流,协力解决难点问题,共同谋划下周工作。

同时,每周要进行一次质量分析会议,并将质量分析结果报市高指办监督。

为确保一期工程按时通车,每周向市局、市高指办上报一期工程进展情况和主要地方问题。

 

第五章 工程交(竣)工验收精细化管理

 

第十二条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河北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筹建处《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由工程科组织从业单位严格按照验收办法的规定及时进行验收工作,总工办及时组织编制完善的竣(交)工验收文件。

 

第十三条根据相关文件,制定《张涿高速公路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筹建处总工办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根据办法的要求,完成各自职责范围或合同规定的竣工文件编制和项目文件整理、归档工作。

 

第十四条交工验收

1、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筹建处工程科负责主持交工验收,主要检查施工和监理工程师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设计的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阶段施工,是否满足通车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的要求,并对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2、交工验收后即交付使用的工程,28日内组织协调运营、养护管理单位进行工程养护管理接收。

3、本项目各合同段交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单位备案。

4、筹建处在向项目竣工验收负责单位报备交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将对各参建单位的初步评价和交工验收报告抄送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机构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情况及交工阶段的检测情况,对各参建单位的初步评价进行初步审定,向竣工验收负责单位提交公路工程交工质量检测报告。

5、对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及未完工程,由筹建处工程科组织原施工单位完成,其费用由原施工单位自理;同时,筹建处将依据合同规定对涉及的施工单位、监理工程师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所有工程均通过交工验收且缺陷责任期满(或交付使用两年以后)未发生质量问题,项目法人将根据《河北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的规定提请省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第六章 精细化管理的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各部门、各岗位精细化管理体系

1、筹建处成立“张涿高速公路保定段项目建设精细化管理考评领导小组”,由筹建处侯月军处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

组  长:

侯月军

副  长:

田伟、李新杰、张瑾、范喜安

成  员:

高海波、张春宝、马震、朱新宇、赵咏华、朗国光

2、工程科负责实施阶段精细化管理的落实,对从业单位精细化管理进行考评及监督、检查;总工办负责前期管理精细化工作;计划科负责招投标管理、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价的精细化工作。

第十七条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参建单位开展精细化管理工作,并进行定期督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本实施细则由保定市张涿高速公路筹建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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