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55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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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刑事诉讼法》复习题集第2558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事诉讼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黄某倒卖文物案于2014年5月28日一审终结。

6月9日(星期一),法庭宣判黄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立即送达了判决书,黄某当即提起上诉,但于6月13日经法院准许撤回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于6月12日提起抗诉,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不当,于6月17日向同级法院撤回了抗诉。

关于一审判决生效的时间,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5年卷二38题,单选)

A、6月9日

B、6月17日

C、6月19日

D、6月20日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人民检察院对审判活动的监督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一审判决生效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230条规定: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曰起算。

《最高法解释》第308条规定:

“在上诉、抗诉期满前撤回上诉、抗诉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在上诉、抗诉期满之日起生效。

在上诉、抗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抗诉,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第一审判决、裁定应当自第二审裁定书送达上诉人或者抗诉机关之日起生效。

”黄某于6月9日收到判决书,上诉、抗诉期限从6月10日计算,10日后即6月19日为上诉期最后一天。

2.王某被姜某打伤致残,在开庭审判前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

法院对于该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卷二32题,单选)

A、不予受理

B、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财产的措施

C、只有在王某提供担保后,法院才予以财产保全

D、移送财产所在地的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3节>附带民事诉讼的财产保全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中的财产保全。

《最高法解释》第152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可能因被告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附带民事判决难以执行的案件,根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申请,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

”可见,法院可以受理诉前财产保全,A错误。

B正确。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未提出申请的,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可见,法院也可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C错误。

“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前,向被保全财

3.法院可以受理被害人提起的下列哪一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2015年卷二30题,单选)

A、抢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

B、寻衅滋事案,要求被告人赔偿所造成的物质损失

C、虐待被监管人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体罚虐待致身体损害所产生的医疗费

D、非法搜查案,要求被告人赔偿因非法搜查所导致的物质损失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1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法解释》第138条第1款规定: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139条规定:

“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因此,A选项中,被夺走并变卖的手机属于“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的财产,不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理范围,故A错误。

B选项中,被告人寻衅滋事所造成的物质损失属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属于附带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4.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支、弹药,公安人员查缉枪支、弹药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23题。

单选)

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支、弹药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

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

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

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4章>第2节>级别管辖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级别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法院管辖。

本题并不属于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任何一种案件。

据此,A选项正确,当选;B、C、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A。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2012年之前的刑诉法规定,正确答案为D。

5.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十六岁的马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0年卷二76题)

A、在审理该案时,法院只能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

B、在审查起诉阶段,马某、刘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五万元,法院仍可以受理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

D、法院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马某的财产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9章>第4节>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组织、受理和准备程序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最高法解释》第16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所以,A选项错误。

上述司法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所以,B选项错误。

上述司法解释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

6.如果同一案件有几个鉴定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几个鉴定人之问不能相互讨论

B、几个鉴定人必须共同作出一份鉴定意见

C、几个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要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一份鉴定意见

D、几个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每个鉴定人有权单独作出自己的鉴定意见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鉴定意见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鉴定人与鉴定意见。

同一案件有几个鉴定人时,鉴定人之间有权相互讨论、研究,共同作出一份鉴定意见。

但是几个鉴定人意见不一致时,每个鉴定人有权单独作出自己的鉴定意见。

7.法院在审理一起抢夺案时,发现被告人朱某可能有自首情节,但起诉书和移送材料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关于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运用庭外调查权调查核实

B、通知检察院移送

C、裁定驳回起诉

D、根据已有证据定罪量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延期审理的规定。

根据《刑诉解释》第226条第1款的规定,审判期间,合议庭发现被告人可能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量刑情节,而人民检察院移送的案卷中没有相关证据材料的,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移送。

选项8正确。

8.甲涉嫌故意杀人,死者的儿子乙是唯一在场目击案发经过的人,其向侦查机关提供的证言证明死者被甲以极其凶残的手段杀害。

关于乙的证言,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个:

A、若辩护人对乙的证言提出质疑,该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法院认为有必要,则法院应当通知该证人出庭

B、由于乙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C、若乙在庭审过程中改变证言,证明甲并未杀人,那么鉴于其证言前后矛盾,均不得作为定案依据

D、乙必须出庭,否则其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7章>第2节>证人证言

【答案】:

A

【解析】:

《高法解释》第205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或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无法通知或者证人、鉴定人拒绝出庭的,应当及时告知申请人。

故A项正确。

《高法解释》第109条规定,下列证据应当慎重使用,有其他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

(一)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对案件事实的认知和表达存在一定困难,但尚未丧失正确认知、表达能力的被害人、证人和被告人所作的陈述、证言和供述;

(二)

9.王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判决宣告时,被害人万某的母亲不服,认为杀人偿命天经地义,王某应当判处死刑,此时万母可以采取什么方式?

()

A、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

B、向本级人民法院另行起诉

C、自收到判决书5日内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

D、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6章>第2节>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答案】:

C

【解析】:

此题考查第二审程序请求抗诉的内容。

《刑事诉讼法》第229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第252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A选项上诉的主体是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不是被害人。

B选项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

就同一事实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法院不受理。

D选项只单纯认为量刑有问题而无新的证据提出,法院不会重新审判。

10.法院审理方某一案,现案件已审结,对于判决,下列哪一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A、如果方某因为在公园和情人发生性行为,而证据不足,则应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B、如果法院查清方某的犯罪事实,但方某是精神病人,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判决宣告方某无罪

C、如果检察院以盗窃罪起诉方某,法院依据证据可以作出罪名为抢劫罪的有罪判决

D、如果方某在审理期间死亡,证据足够充分的,可以作出有罪判决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5章>第2节>法庭审判

【答案】:

C

【解析】:

①如果方某因为在公园和情人发生性行为,而证据不足,则应当作出无罪判决,而不是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

因此A选项说法错误。

②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是精神病人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下,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不负刑事责任,而不是无罪判决。

因此B选项说法错误。

③人民法院对于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与审理认定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因此C选项说法正确。

④在审理中,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认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因此D选项说

11.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以水平太低为由,申请出席法庭的公诉人王某回避。

对被告人的回避申请,合议庭应当如何处理?

()

A、合议庭决定休庭,由审判长转告提起公诉的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决定

B、合议庭决定休庭,向本院院长汇报,由院长决定并告知被告人

C、法庭应当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D、法庭对此申请可以不予理睬。

继续审理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5章>第2节>回避决定的复议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的程序。

根据《刑诉解释》第30条的规定,对于不属于法定回避理由的回避申请,由法庭当庭驳回,并不得申请复议。

12.张某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涉嫌贪污罪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发现张某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经报请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此监察机关存在异议,此时监察机关的正确做法是?

()

A、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

B、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议

C、向同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D、向上一级检察机关申请复核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3章>第2节>不起诉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监察机关异议权的问题。

《监察法》第47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

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因此答案应当选B。

13.关于审判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2年卷二34题,单选)

A、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应当指令下级法院再审

B、上级法院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法院以外的下级法院审理;由原审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法院审理

C、不论是否属于由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再审案件,逮捕由检察院决定

D、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的案件,应当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8章>第2节>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方式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该条第4款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可见:

对于人民法院主动启动再审的,指令下级法院再审的条件并无明确限制;对于检察院抗诉的,即使是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也只是“可以”而不是

1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结合刑事诉讼基本原理,关于这一表述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卷二22题,单选)

A、体现了我国刑事诉讼职能的进一步细化与完善

B、体现了刑事诉讼直接原则的要求

C、体现了刑事审判的程序性特征

D、体现了刑事审判控辩式庭审方式改革的方向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1节>审判和刑事审判的概念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审判的基本原理。

“让审理者裁判”,其重大意义就在于打破过去司法权力运行的“行政化”、“层级化”状况,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审与判分离”问题,实现“审与判相统一、相一致”,裁判者必须是审理者,必须要有“亲历性”。

同时“让审理者裁判”,也明确无误要求还权给“审理者”,要让“审理者”而非任何其他人作出裁判,也就是要求审理者必须有权进行裁判,审理者必须要有独立地位、独立人格和充分的裁判权。

而这些正是刑事诉讼法直接原则的内容和要求,故B选项正确,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当选。

本题选B。

15.在审判阶段,法院认为被告人某甲有毁灭证据的可能,遂决定逮捕某甲。

关于该案逮捕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哪个:

A、法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

B、异地执行逮捕的,可以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C、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法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

D、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6节>逮捕的执行程序

【答案】:

C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80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知,逮捕的决定机关是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逮捕的批准机关是人民检察院;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

不论是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自己决定逮捕的案件,还是公安机关依法提请人民检察院批捕的案件,都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故A项错误。

《刑事诉讼法》第83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

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本题中,“当地公安机关”

16.被告人张某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也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值班律师不能做下列哪项事情?

()

A、提供法律咨询

B、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C、提供程序选择建议

D、出庭辩护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6章>第2节>值班律师制度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察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职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6条的规定,值班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17.未成年人郭某涉嫌犯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审查起诉中,经羁押必要性审查,拟变更为取保候审并适用保证人保证。

关于保证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30题,单选)

A、可由郭某的父亲担任保证人,并由其交纳1000元保证金

B、可要求郭某的父亲和母亲同时担任保证人

C、如果保证人协助郭某逃匿,应当依法追究保证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连带赔偿责任

D、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应处罚款的,由检察院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8章>第3节>取保候审的保证方式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保证人保证。

《最高检规则》第87条第2款规定:

“对同一犯罪嫌疑人决定取保候审,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方式。

”故A错误。

该法条第3款规定: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时,可以责令其提供一至二名保证人:

(一)无力交纳保证金的;

(二)系未成年人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三)其他不宜收取保证金的。

”故B正确。

《最高法解释》第122条规定:

“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认为已经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逃匿,如果系保证人协助被告人逃匿的,或者保证

18.某国有电缆厂在春节期间被盗,丢失一大批电缆,数额巨大。

报案后公安机关认为应是内部人员所为,应南该厂保卫科自行查处,故不予受理。

该厂不服,向检察院提出意见。

则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检察院接到请求后,在自行查明案情的基础上,可以直接要求公安机关受理此案

B、如该案进入诉讼阶段,则该电缆厂的厂长即为该厂在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C、如该案进入审判阶段,则该厂和检察院均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D、如对该案的判决结果不服,该厂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3章>第2节>单位当事人

【答案】:

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单位作为被害人的相关特点。

单位作为被害人时享有的诉讼权利与承担的诉讼义务,与自然人作为被害人时大体相同。

主要表现在:

(1)对公安机关应'-3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向检察院提出意见,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则必须立案,故A项说法错误。

(2)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的,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而不能直接向上级法院上诉,故D项错误。

(3)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

19.陪审员王某参加一起案件审判。

被告辩护人当庭提出被告有正当防卫和自首情节,公诉人予以否定,提请合议庭不予采信,审判长没有就此进行调查。

王某对审判长没有征询合议庭其他成员意见就决定不予调查,在评议时提出异议,但审判长不同意。

对此,关于王某可以行使的权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35题,单选)

A、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展开调查

B、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C、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D、要求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4章>第5节>审判委员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委员会。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

合议庭组成人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人民陪审员或者法官可以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故A、B、C选项错误,不当选;D选项正确,当选。

本题选D。

20.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付诸实施的机关。

下列有关执行机关执行范围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

A、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处罚、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B、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2年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等的执行

C、监狱负责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和1送交执行时余刑2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

D、未成年犯监狱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和劳动教养处罚的执行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

第19章>第1节>执行机关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查执行的场所。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3个月的有期徒刑、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看守所负责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未成年犯被判处刑罚的执行;监狱负责死刑缓期2年执行、无期徒刑及送交执行时余刑在3个月以上的有期徒刑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

而无罪或免除处罚的判决、罚金、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和裁定,均由人民法院自己执行。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21.在刘某(15岁,涉嫌抢劫)一案的审理过程中,应当贯彻不公开审理的原则,下列做法不符合这~原则的是:

()

A、法院不准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B、法院宣布对于刘某涉嫌抢劫的审理过程不公开

C、法院审理结束后,为了刘某的健康成长,决定不公开宣告判决

D、法院允许刘某的父母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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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20章>第2节>审理不公开原则与保密原则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公开原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2条第1款的规定,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故而在我国,无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宣告判决都必须公开。

22.韩某和苏某共同殴打他人,致被害人李某死亡、吴某轻伤,韩某还抢走吴某的手机。

后韩某被抓获,苏某在逃。

关于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4年卷二32题,单选)

A、李某的父母和祖父母都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韩某和苏某应一并列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

C、吴某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要求韩某赔偿手机

D、吴某在侦查阶段与韩某就民事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全部履行后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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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9章>第4节>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审判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和附带民事诉讼调解。

《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另根据第108条规定,近亲属的范围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祖父母不属于近亲属,故A错误。

《最高法解释》第146条规定:

“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故B错误。

第138条规定:

“被害人因人身权利

23.张某、李某、孙某、高某涉嫌共同盗窃,侦查人员在张某的住处搜到一份书面的分赃协议,其内容为,张某取得出售金额的40%,李某、孙某、高某各得20%。

经过笔迹鉴定,确认此分赃协议系张某所写:

本案中的分赃协议属于下列何种证据?

()

A、物证

B、书证

C、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D、既是书证又是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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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

第7章>第2节>物证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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