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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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外发包工程
建筑安装工程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发包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合同管理,控制项目资金支付风险,提高建筑安装工程资金审批及使用效率,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发包工程建筑安装施工合同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支付管理要求和细则。
工程资金支付遵循“承包合同、造价预算、资金预算、预算平衡、合同管控、资金支付”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对外发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
相关的承包人、公司工程组织实施管理部门、现场管理人员、计划部门、财务部门、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均需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承包单位负责及时编制报审工程造价预算;编制资金预算申请;编制预付款、进度款、质保金支付申请;按要求提供质量验收证书;提交形象进度确认表;负责组织工程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负责提报合同补充申请,补充申请需与原合同进行详细的对比。
第五条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部负责审核工程形象进度、当期完成的主要工程量项、已完工程的质量评定、当期应支付的工程价款。
负责组织资金预算的审核上报。
负责对补充合同申请进行审核。
第六条造价咨询单位(如有)、工程经济室负责审核资金支付申请,重点审核工程量项和单价。
负责资金预算的审核、汇总,报工程管理部。
负责对补充合同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合同补充意见。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承包合同的签订,负责复核资金支付申请,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审批工程款,负责各个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资金支付预算的汇总和审核,提出资金使用计划。
负责对补充合同申请进行审核并按合同管理程序办理补充合同。
第八条经营计划部门负责资金预算的回收、支付、盈余平衡,负责按期回收相应工程款项。
负责下达资金预算计划。
第九条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平衡的监督、合同管控的监督、资金支付的监督和实施。
第十条公司主管经理负责审核资金申请和审批,总经理负责审批。
第三章建筑安装工程资金预算管理
第十一条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及造价预算编制工程建安资金需求预算(需附工程进度计划表)每月20日前报发包人项目经理部。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部审核后报工程经济室,经工程经济室、工程管理部、经营计划部门、财务部门依次审核后,每月25日由经营计划部门根据资金回收计划及资金需求预算测算平衡后,下达滚动资金计划。
资金计划应分回收计划、支付计划、资金盈余预算。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负责资金预算平衡的监督,对于不平衡预算(主要是垫付资金的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其他部门配合。
财务部门负责对资金预算情况、资金支付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公司主管经理及总经理进行汇报。
第十四条不平衡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审阅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建筑安装工程资金支付管理
第十五条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分类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按性质分为包工包料合同、包工包料合同(发包人供应主材)、包工不包料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
第十六条建筑安装工程资金分类及要求
工程资金按支付的性质分为:
预付款、进度款、竣工验收款、结算款、质保金等5类。
第十七条建筑安装工程资金支付依据
承包合同、资金计划、申请审批表、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工程形象(节点)进度表、当期已完物量明细表、当期已完工程质量评定。
工程预算的编制报审应比工程资金支付申请至少提前一个月。
否则不予审批资金申请,不予审批补合同申请。
当预计工程造价超合同金额时,承包人及时编报补充合同申请。
严禁超合同金额的比例支付。
当预计工程造价低于合同金额时,严格按预计工程造价控制支付比例。
第十八条工程预付款管理
1、包工不包料或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或建设周期不超过3个月的建安合同不予支付预付款。
2、包工包料工程预付款比例:
建筑工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20%,安装工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5%(安装工程材料费比例较大的项目,经工程技术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预付款比例可提高至20%)。
3、包工包料(发包人供应主材)的工程预付款比例:
建筑工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5%,安装工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4、总包合同预付款比例:
参照上述比例执行。
5、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时提交财务部门。
履约保函的规定:
工程管理部在组织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是应在合同中约定,承包人需提供与合同预付款金额相等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不支付预付款的需约定承包人提供合同额1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保证期限至工程竣工。
未提交履约保函的项目,不予支付该项目的预付款及进度款。
6、预付款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时间,审批支付。
程序:
合同签订——提交履约保函——承包人填写工程预付款支付申请表——项目经理部审核——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主管经理及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复核支付。
7、预付款的抵扣:
从首次支付进度款起分次扣回预付款,工程量达到80%时,抵扣全部工程预付款。
第十九条工程进度款支付管理
1、工程进度款支付按照总承包合同的付款情况,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
原则上进度款不超过工程总量或合同金额(两者选小值)的80%。
2、进度款支付分为节点支付和按期按量支付两种形式。
具体以合同为准。
按节点支付时,在签订合同时要做好测算,控制风险。
测算应由工程管理部组织工程经济室共同测算。
按期按量支付:
从首次支付进度款开始,每月按实际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进行审批支付。
为保证各项单位工程顺利实施,进度款支付采用分项进度款比例控制,不得采用工程总量累计控制方式。
3、进度款中含甲供材的,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经济室、工程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提出甲供材抵扣意见,在停止支付进度款前应扣回全部甲供材料款。
对部分甲供材占工程资金比例较大的特殊工程,经承包人提出,由甲供材供应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费用控制部门测算后,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可推迟至竣工验收款或结算款时扣回全部甲供材料款。
具体计算时应采用进度款按甲供价,竣工验收款和结算款按市场价。
4、工程造价预算作为控制工程进度款的依据,承包人应及时编制工程预算。
5、进度款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和时间,审批支付。
程序:
承包人填写工程进度款款支付申请表及相关文件——项目经理部审核确认——工程经济室复核——工程管理部复核——公司主管经理及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复核支付。
无论是节点支付还是按期按量支付,均需填报所有附表。
6、相关税费的缴纳:
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及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由财务部门监督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
未及时办理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继续支付工程款项。
7、相关水电费及其他考核金额:
应当期发生,当期扣除。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验收款支付管理
1、工程竣工验收款支付按照总承包合同的付款情况,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
原则上工程竣工款不超过合同总额或实际工程量(两者取小值)的5%。
2、工程竣工验收款支付依据:
竣工质量评定、竣工验收证明、档案资料移交证明、功能考核验收证明及其他合同约定的文件证明、非施工责任质量证明等。
3、工程竣工验收款支付前工程预算应全部上报并审核完毕。
方可计算支付。
4、审批程序同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工程结算款支付管理
1、工程结算款支付按照总承包合同的付款情况,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
原则上工程结算款不超过实际工程造价的5%。
合同额小于实际工程造价的,应办理补充合同。
2、工程结算款支付依据:
审批完的最终结算文件、最终考核文件、最终扣款文件、最终税费缴纳票据或证明文件。
3、工程结算款支付前工程结算应全部上报并审核完毕。
方可计算支付。
最终结算文件,承包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至发包人审核。
如未按期提交的,按合同约定条款办理。
4、审批程序同进度款支付审批程序。
第二十二条工程质保金支付管理
1、工程质保金支付按照总承包合同的付款情况,在施工承包合同中进行约定。
原则上工程质保金不低于实际工程造价的10%。
也可以采用5%质保金加5%银行保函方式。
2、工程质保金支付依据:
工程质保期到期无缺陷无质量问题证明书。
该证明书由经营计划部门牵头项目部人员配合向业主单位开出相关证明后,方可办理施工承包单位的证明。
3、审批程序:
承包人填写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表及相关文件——项目经理部审核确认——经营计划部复核——工程管理部复核——公司主管经理及总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复核支付。
经营计划部门负责及时向业主回收质保金。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二十三条特殊情况需支付资金的,由承包人提出资金需求特殊申请,经项目部、工程经济室、工程管理部、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支付。
同时,该笔资金应计入当期工程进度款,特殊资金支付应确保风险可控,应附有相关的承诺。
第二十四条根据总承包合同的回款条件,如与本办法有关规定不符合,在组织施工招标和签订施工合同时,由工程管理部参照本办法的相关原则,组织工程经济室、经营计划部门等进行测算,提出支付建议,经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后,签订相关支付条款。
以合同支付条款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及本规定按实上报,发包人各审批环节如实审批。
对发现超报、重复报将按照超报、重复报的量的情况核减当期进度款审批额,同时对不诚信人员要求给予清理。
发包人相关人员要高效、准确地审核相关申请文件,如发现有不正确、不廉洁履行职责的,按公司内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附表一工程建筑安装费月度资金预算表
附表二工程项目预付款支付申请表
附表三工程项目进度款/竣工款/结算款支付申请表
附表四工程项目已完实物量清单明细表
附表五工程形象(节点)进度汇总表
附表六工程项目合同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表
二〇一三年六月八日
附表一:
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建筑安装费月度资金预算表
填报单位: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包人
合同名称及编号
合同总额
累计付款
资金预算
备注
*月
*月
*月
小计
承包单位:
负责人:
签字(公章)
发包人项目经理部:
负责人:
签字(公章)
工程经济室:
负责人:
签字
工程管理部:
负责人:
签字
填表说明:
1、每月20日前填报后3个月资金预算,逐月滚动预算。
2、需附工程进度计划和相应的工程造价预算。
3、工程管理部审核汇总后提交至经营计划部门、财务部门。
附表二:
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预付款支付申请表
年月日一式六份单位:
万元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主要内容:
承包人名称
承包方式:
合同总额
应付预付款总额:
其中:
合同约定安全保证金:
预付款支付审签部门
承包人
项目经理部
工程管理部
主管经理
总经理
负责人:
(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
(单位公章)
负责人:
签字:
签字:
附表三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项目进度款/竣工款/结算款支付申请表
年月日一式六份单位:
万元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开、竣工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人名称
负责人:
(单位公章)
1合同金额
7预付款金额
2本期完成工程造价
8累计完成工程造价(含本期)
3本期应支付工程价款=2*付款比例
9累计应支付工程价款(含本期)
承包方式:
4本期应抵扣预付款额
10累计抵扣预付款额(含本期)
累计甲供材(甲供价)
5本期应抵扣其他款额
11累计抵扣其他款额(含本期)
本次甲供材(甲供价)
6本期实际支付工程价款6=3-4-5
12累计实际支付工程价款(含本期)
进度款/竣工款/结算款审签部门(财务部门是否在本表内签字,以形成闭环)
项目经理部
工程经济室
工程管理部
公司领导
项目经理:
(单位公章)
经办人:
负责人:
负责人:
主管经理:
总经理:
附表四:
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已完实物量清单明细表
合同号:
承包人:
编号
项目编号
单位工程/图号/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预算
工程量
累计已完工程量(含本期)
本期完成工程实物量
单价(元)
合价(元)
其中发包人供应材料
计量单位
消耗量
单价
合价
合计
承包人
经办人:
(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部
质量评定:
进度量项评定:
项目经理:
(单位公章)
工程经济室
经办人:
工程管理部
经办人:
附表五:
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筑安装工程形象(节点)进度汇总表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序号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节点
计划完成时间
实际完成时间
说明
承包人:
项目经理:
(单位公章)
发包人项目经理部:
项目经理:
(单位公章)
附表六山西太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质量保证金支付申请表
项目名称
质量情况确认
1、项目经理部
项目编码
工程编号
施工质量说明:
同意支付:
项目经理:
年 月 日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承包方式
最终结算总额
万元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预留质保金
万元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经营计划部
施工承包人
(单位盖章)
负责人
业主对质量的反馈意见及质保金回收情况:
同意支付:
负责人:
年 月 日
5、财务部门
4、公司领导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主管经理:
总经理:
3、工程管理部
审核意见:
同意支付:
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