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单证与实务第五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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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单证与实务第五章

第五章商务单证种类和作用

大纲要求

了解出口单据的种类、作用、制作要点。

掌握商务单证的制作和审核,包括:

商业发票、包装单据、形式发票、领事发票、海关发票、厂商发票、装运通知、出口商证明、船公司证明、客户检验证书等。

第一节商业发票(COMMERCIALINVOICE)

一、商业发票的作用

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对所交货物的总说明,是一张发货价目清单。

1.发票是进出口商记账与核算的依据。

2.进口商凭发票核对货物及了解货物的品质、规格、价值等情况。

3.出口商在没有汇票时,可凭发票向进口商收款。

4.发票是报关纳税的基本依据,也是实施其他管理的基础依据。

5.结汇前

①作为国际商务单据中的基础单据,是缮制报关单、产地证、报检单、投保单等其他单据的依据。

②作为报关、报检单据的组成部分,报检报关单都需要附上发票。

6.结汇后,办理核销时需提供发票。

二、商业发票的一般内容

首文,包括发票名称、号码、出票日期地点、抬头人、合同号、运输路线;

本文,包括货物描述、单价、总金额、唛头;

结文,包括有关货物产地、包装材料等各种证明句、发票制作人签章。

三、发票制作要点

商业发票样本

Issuer:

卖方名称和地址

COMMERCIALINVOICE

To:

买方名称和地址

No.发票号码

Date:

所有单据中最早日期

Transportdetails:

From装运港to目的港by运输工具

S/CNo.合同号码

Termsofpayment:

 付款方式

MarksandNos.

Numberandkindofpackages;

DescriptionofgoodsandQuantity

UnitPrice

Amount

1.指定

2.自己设定

3.无唛头N/M

货物描述:

名称、规格、数量

贸易术语

每个规格的单价

每个规格的金额以及合计金额

Signature:

×××

卖方公司的名称

代理人签字

1.出票人名称、地址(ISSUER)

采用信用证时,《UCP600》规定发票必须由受益人出具。

如果信用证已被转让,银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出具的发票。

出票人表示方式:

一是发票的信头直接显示受益人名称;二是由受益人在发票上签署。

在实务中,如果出票人是受益人下属的某个部门,是不允许的。

2.出票方面注意事项

①一般情况下,信用证→发票→装运。

如果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发票→信用证,装运→发票,也可以接受。

如矿砂、煤等散装货物,必须装完后才能根据装货实际重量制作商业发票,

②如果发票的货物涉及不止一个合约的,发票上显示合约号必须包括全部合约。

③在信用证方式下,必须标明信用证号码。

3.发票抬头人

发票抬头人,通常为合同买方,在信用证项下必须做成申请人。

如果信用证有指定抬头人的,按来证规定制单。

如果信用证已被转让,则银行也可接受由第二受益人提交的以第一受益人为抬头的发票。

4.运输线路、起运地、目的地,要订明具体的地名,不要用统称。

如果信用证中只标明国名,在发票中应打上具体地名(除非一些特定交易出运时还未确定目的地)。

5.货物描述部分是发票的中心内容,一般情况下,必须描写具体。

信用证

发票

只有货物统称

显示货物统称,可加详细货名

有统称、详细货名较多

在详细货名上方显示统称

无统称,但货名很详细

按信用证规定列明

货名并非英文

照信用证原文显示,可同时用英文表述

多种货名

根据实际发货情况注明其中一种或几种

其他:

①除了信用证规定的货物外,发票不能再显示其他货物或免费样品等。

②如果发票的货物描述中某个字母写错,但不影响对该词理解时,开证行不能以此拒付。

例如:

信用证是MACHINE,发票是MASHINE。

但如果信用证是DRIEDGRAPES,发票是RAISIN,则因意思不同,会形成不符点。

6.货物的规格

在发票上可添加货物规格、成分、状态等细节,但不得与信用证矛盾。

7.货物重量和包装情况

出口货物的重量,在单据中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内容,除了重量单、装箱单上应注明毛、净重外,商业发票也应打明总的毛重、净重。

8.价格条件

①发票中的价格条件十分重要,因为它涉及买卖双方责任的承担、费用的承担和风险的划分问题,另外,也是进口地海关核定关税的依据。

②有的信用证规定的价格条件后列出一些附加条件,如FOBLinerTerms等,制作发票时,必须按此表述在发票上注明。

③如果合同或信用证规定发票必须显示货物成本、运费和保险费的细目,则发票应分别列明,这时须注意有关金额与其他单据相一致。

④信用证价格条件如果与合同有出入,应及时修改信用证。

如果事先没有修改,还是应该按照信用证制单,否则会造成单证不符。

9.单价和总值

①单价构成

完整的单价包括计价货币、单位价格金额、计量单位和贸易术语四个内容,例如:

EUR100.00PERDOZENCIFHAMBURG

②发票总值不能超过信用证的总金额

L/C总金额

发票总金额

含佣价

含佣价

扣除佣金(单价为含佣价)

扣除佣金

③发票金额必须用与信用证相同的货币表示

如果出口国外汇管制要求发票以当地货币表示金额,出口商可以在发票上显示信用证货币金额的同时,写上以当地货币表示的等值金额。

④容差范围

a.10%

对信用证的金额、数量或单价,如果用了“约(About)”、“大约(Circa)”、“近似(Approximately)”等,可允许有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约”放在哪一项,就适用于哪一项,不能以此类推。

例如,信用证中货物的单价与数量条款中有“约”等词语,但金额中没有此类词语,金额就不允许有上述幅度的增减。

当信用证规定的金额和数量允许一定比例上下增减时,该信用证项下货物,分别可以满足增减幅度。

但是如果其中有单独一项货物数量或金额超过规定,即使总金额和总数量在规定的范围之内,亦是不允许的。

b.5%

同时符合下述三个条件,对货物数量的容差允许有5%的增减幅度。

条件一:

信用证未规定数量不得增减;

条件二:

支取金额不超过信用证金额;

条件三:

货物数量不是按包装单位或个数计数的,而是长度(米、码);体积(立方米);容量(升、加仑);重量(吨、磅)等。

10.唛头(运输标志)

①凡是来证有指定唛头的,必须逐字按照规定制唛。

②如果信用证规定了具体唛头,而且带有“唛头仅限于…(Markisrestrictedto…)”或“只有这样的唛头才能接受(Onlysuchmarkisacceptable)”或“唛头应包括…(Markshouldinclude…)”等类似语句时,则唛头中的每一个字母、数字、排列顺序、位置、图形和特殊标注等都应按信用证规定的原样显示在发票上。

如果信用证规定了唛头,如“QTY,GW”等,但没有“仅限于”等类似字样,则唛头可按文字要求加注实际内容,如“QTY100SETS,GW1000KGS”等。

③如果信用证规定的唛头用英文表示图形,例如:

“InDiamond”或“InTriangle”等,则发票应将菱形或三角形等具体图形表示出来。

④如果信用证无指定唛头,出口商可自行设计唛头;也可以用“NoMark”或“N/M”来表示无唛头。

⑤如果货物运至目的港后还要转运到内陆城市的,可在目的港下面加打INTRANSITTO×××或INTRANSIT字样。

11.补充信息及声明文句

一般将以下内容打在发票商品栏以下的空白处:

①注明特定号码。

如进口证号码、配额许可证号码等。

②运费、保险费等。

③缮打证明句。

如澳大利亚来证要求加注原料来源证明句,有些国家来证要求加注非以色列证明句或关于产地说明等。

12.更正和“错漏当查”(E&O.E.)

“E&O.E.”是“ErrorsandOmissionsExcepted”的简称,即“错漏当查”。

指发票签发人事先声明,一旦发票有误,可以更正。

发票的更正处应盖有签发人的更正章。

当发票已经显示了证明真实、正确等文句者,就不能出现“E&O.E.”的字样。

13.发票份数

如果信用证没有特殊要求,提交的发票其中一份必须是正本。

14.出口商签署

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用于对外收汇的商业发票不需要签署。

但用于报关、退税等国内管理环节的发票必须签署。

信用证要求 “Signedinvoice”,发票就需要签署。

信用证要求“Manuallysignedinvoice”时,该发票必须是手签。

如果发票上有证明的字句(Wecertifythat…),此类发票必须签署。

四、形式发票(ProformaInvoiceP/I) 

1.含义

也称预开发票、估计发票。

通常在未成交之前,出口商发出一份列有出售货物的名称、规格、单价等非正式参考性发票。

2.用途

用于进口商申请进口许可证、批准给予外汇。

用于报盘、发盘。

3.性质

不是一种正式发票,不能用于托收和议付。

只是一种估计单,其中单价是出口商根据当时情况做出的估计,对双方都无最终的约束力,正式成交后还要重新缮制商业发票。

4.与商业发票的关系

与商业发票的关系密切,信用证在货物描述后面常有“按照某月某日之形式发票”等条款。

对此援引,要在商业发票上打明“ASPERPROFORMAINVOICENO…DATED…”。

假如来证附有形式发票,则形式发票构成信用证的组成部分,制单时要按形式发票内容全部打上。

第二节包装单据

一、定义(PackingDocuments)

是记载或描述商品包装情况的单据,是商业发票的补充,也是货运单据中一项重要单据。

除散装货外,包装单据一般为不可缺少的文件。

二、作用

1.出口商制作商业发票、其他单据时计量、计价的基础资料。

2.是进口商清点数量、重量,销售货物的依据

3.海关查验货物的凭证

4.公证或商检机构查验货物的参考资料

三、种类

1.装箱单:

(PackingList/PackingSlip)

表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箱号、件数和重量,以及包装情况。

如系定量装箱,每件都是统一的重量,则只需说明总件数多少,每箱多少重量、合计多少重量。

2.重量单(Weightlist/weightnote)

除装箱单上的内容外,要清楚表明商品每一包装单位的毛重、净重、总重量,供买方运输、存仓、销售时参考。

3.尺码单(measurementlist)

在装箱单内容基础上重点说明货物每件的尺码、总尺码,如果不是统一尺码应逐件列明。

 

四、包装单据的制作

1.信用证项下,银行不检查单据中的数学计算细节,而只负责将总量与信用证及/或者其他单据相核对。

2.重量单如冠以CertificateofWeight(重量证明)的,应加注:

“Wecertifythattheweightsaretrueandcorrect”的证明句。

3.装箱单据一般不显示货物的单、总价,因为进口商把商品转售给第三者时只要交付包装单和货物,不愿泄露其购买成本。

4.为了符合信用证不接受联合单据的要求,可以利用装箱单分别冠以重量单、尺码单等不同名称的方法,一次缮制,按照信用证规定的份数分别提供给银行。

5.货物描述,可以与信用证的货描一致,也可以使用货物统称,但不得与信用证规定的货物描述相抵触。

《UCP600》规定:

“只要包装单据内容符合信用证的要求,能反映所规定的单据功能,不要求名称与信用证一字不差。

6.如果信用证没有特别规定,装箱单、重量单等包装单据可以不签署。

但当包装单据冠以“……证明”或含有证明文句时,则应该签署。

六、装箱单制作

1.neutralpackinglist即中性装箱单,不可显示出口制单方的名称、地址(即上无信头部分且下无公司印章),同时不可显示产地。

2.装箱单号码填写商业发票号码。

日期可按发票日期填写。

合计总件数,如两种货物则包装数量相加,单位为Packages。

3.唛头(Marks)

与发票和提单的唛头相一致,如果唛头内容太多,也可填“AsperInvoiceNo.xxx”(按XXX号发票)。

4.货名(Items)(Description)

品名应与发票和信用证内容相一致,如有总称,先注明总称,再逐项列明详细货名。

5.毛重(G.W.)

如果有几种规格,每种规格的毛重不同,则应填写每种货物的毛重,同时要注明合计总毛重。

6.净重(N.W.)

填写每种货物的净重,同时要注明合计总净重。

7.尺码(Meas.)

填写每种货物的尺码,同时要注明合计总尺码。

8.出单人签章

由出具本单据的单位和负责人签字盖章,与商业发票一致。

第四节装运通知(ShippingAdvice)

一、含义

卖方在货物装船完毕后,及时向买方发出的货物已装船的详细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申请进口许可、接收货物、办理清关。

在FOB、CFR价格条件下,装运通知是合同的要件。

如因没有发出装船通知,致使买方未能及时投保,则该货物的丢失、损害由发货人负责赔偿。

二、内容

1.单据名称

常用“SHIPPINGADVICE”(装运通知)或“DECLARATIONOFSHIPMENT”(装运声明)等表示。

2.地点及日期(PlaceandDate)

出单日期一般与提单同日。

出单地点通常是实际发货地或收益人所在地。

3.抬头人(To)

填写信用证申请人名称和地址,或按信用证条款填写接受装船通知的人的名称与地址。

4.发票号码(InvoiceNo.)和信用证号码(L/CNo.)

5.商品名称(DescriptionofGoods)

填商品的全称,填写时可参照发票、提单等单据的内容,要求与这些单据保持一致。

6.数量(Quantity)

填写商品包装的总数量,与发票、提单要一致。

7.装运(Shipment)

这一类内容主要包括:

装运港名称(PortofLoading)、目的港名称(PortofDestination)、装运日期(ShippingDate)、装运船名(NameofCarryingSteamer)和提单号码(B/LNo.)等。

8.签署(Signature)

填写出口公司的名称和法人代表或经办人的签字。

一般而言,装运通知可以不签署,但是如果信用证规定“beneficiarycertifiedcopyofshippingadvice”,那么受益人必须在该通知上进行签字盖章。

第五节出口商证明

一、含义

也称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certificate),是由受益人签发的证实某件事实的单据。

出口商证明包括:

寄单、寄样证明,货物补充说明,借记通知,贷记通知。

货物补充说明:

信用证规定出口商提供一些补充说明货物品质、包装、产地信息的证明。

借记通知(debitnote):

出口商资金将增加,向进口商开立借记通知,向进口商收取小额款项。

贷记通知(creditnote):

出口商资金将减少,向进口商开立贷记通知,告知被通知人有一笔款项将进其账户。

二、内容

1.单据名称

位于单据正上方,常用:

“Beneficiary’sCertificate”(受益人证明)、“Beneficiary’sStatement”(受益人声明)、“Beneficiary’sdeclaration”(受益人申明)。

2.出证日期

出证日期应等于或晚于提单日期。

3.抬头人

填写笼统的抬头人。

即“TOWHOMITMAYCONCERN”致有关人士。

4.事由

填写发票号或合同号。

5.证明文句

必须按照信用证要求填写。

6.受益人名称及签章

证明的右下方必须有受益人签章,才能生效。

三、寄单、寄样证明——最多见的受益人证明。

受益人根据信用证要求,在货物装船前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信用证规定的收受人寄送单据、码样、船样等物品,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例如:

信用证条款规定:

“Beneficiary’scertificatecertifyingthatnon-negotiabledocumentshavebeensenttoapplicantbyDHL”.受益人证明,证实不可流通单据(单据副本)已通过敦豪快速送至信用证申请人。

第六节海关发票(CUSTOMSINVOICE)

一、含义

根据进口国海关的要求,由国外出口商填写的特定格式的发票,交进口商,连同随附商业发票和其他单据,凭以办理进口报关手续。

二、作用

1.进口商凭以进口报关,进口国家的海关凭以估价完税的凭证。

2.进口国海关核定货物原产地,征收差别待遇关税,查核进口商品价格,决定是否征收反倾销关税的依据。

3.作为进口国海关编制统计资料之用。

三、主要内容

商品的价值(Value)和商品的产地(OriginofGoods)。

四、填制

1.金额

是进口国海关征税的一个依据。

为避免被征收反倾销税,凡需列明以本币表示的国内生产价格时,应注意FOB价必须大于它。

3.证明

证明句子部分必须是以个人名义叙述,不能盖公司印章。

若中间有更改,不能用盖校正章方法,应用钢笔在更改处小签。

有的海关发票必须有一证明人签字,应用手签。

证明人与出口公司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也不能是其他货运单据上的签字人。

第七节领事发票(ConsularInvoice)

一、含义

由进口国驻出口国的领事提供特定格式,再由出口商填制,最后由领事签证的发票。

二、作用

领事发票是官方单证,和商业发票是平行的单据。

作用如下:

1.进口国海关收取进口关税的依据。

2. 证明出口商提供的商品数量、价格的真实性。

3.增加领事馆收入。

第八节厂商发票(ManufacturerInvoice)

一、含义

出口货物的制造厂商所出具的以本国货币计算,用来证明出口国国内市场的出厂价格的发票。

二、作用

供进口国海关检查是否有削价倾销行为,以便确定应否征收“反倾销税”。

三、制作要求

1.在单据上部要印有醒目粗体字“厂商发票”(ManufacturerInvoice)字样。

2.抬头人打出口商。

3.出票日期应早于商业发票日期。

4.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件数必须与商业发票一致。

5.货币应打出口国币制。

由于出厂价不能高于发票货价,价格的填制可按发票货价适当打个折扣,例如按FOB价打九折或八五折。

6.货物出厂时,一般无出口装运标记,厂商发票不必缮打唛头。

7.厂方作为出单人,由厂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第九节其他单据(船公司证明)

一、船公司证明

船公司证明(shippingcompany’scertificate)是船公司或船公司代理说明船舶某些特定事项的证明文件,是进口商为了解货物运输情况或为了满足进口国当局规定而要求出口商提供的单据。

1.船龄证明:

以说明船龄,一般船龄在15年以上的船为超龄船(保险公司不愿承保),所以进口商往往要求出具15年以下船龄的证明。

2.船籍证明:

用以说明载货船舶国籍。

3.航程证明:

说明航程中停靠的港口。

船公司证明的签署需由与提单一致的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署。

二、保费收据

保险公司出具的收取保费的收据。

三、客户检验证书

进口商安排其检验人员到生产厂家实施检验,并签发质量检验报告。

号码

抬头人

日期

货描

签署

商业发票

TO:

买方公司

名称、地址

最早

总称+详细货名

L/C要求,有证明文句,国内管理环节必须签署

装箱单

商业发票

号码

TO:

买方公司

名称、地址

发票

日期

可与L/C一致

也可用总称

可以不签署

当有证明文句必须签署

汇票

商业发票

号码

Paytotheorderof:

卖方银行

B/L或1天后

卖方公司名称、责任人

装船通知

TO:

买方公司

名称、地址

B/L日期

总称

可以不签署

当L/C有证明要求须签署

卖方公司名称、责任人

受益人

证明

TOWHOMITMAYCONCERN”

等于、

晚于B/L

必须有受益人签章,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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