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操作规程Word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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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操作规程Word下载.docx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相互兼任。

4.5在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做到:

4.5.1到现场查清电源、工作范围、设备编号等,记录工作状态,以便维修送电后恢复供电,根据查活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措施,填写《变配电室工作票》。

4.5.2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情况,提出所使用的安全工具、起重工具、材料,指定专人检查;

工作前一天,应查清所用的工具,材料是否合格。

4.5.3对停电范围内的周围环境、道路情况做好调查;

运输较重设备时,事先制订安全措施。

根据工作票内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代工作任务、工作时间、质量要求、人员分工、停电范围、各项安全措施。

4.5.4现场实施安全措施后,再次向全体工作人员指明邻近带电设备及交叉带电线路情况。

4.5.5全体工作人员须在工作票上签字。

5设备的操作程序和方法

5.1技术参数

5.2操作前的准备工作

5.2.1高压部分

5.2.1.1除事故、紧急抢修、巡视和低压测试工作外,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按照工作内容应填写《变配电室工作票》。

5.2.1.2工作负责人填写《变配电室工作票》,专业主管签发。

5.2.1.3一个班组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执行一张工作票

5.2.1.4两个班组同时交叉作业,按班组填写工作票,并指定总负责人;

总负责人负责制订安全措施;

班组负责人向总负责人要令,得到工作许可命令后方可工作;

工作完毕后班组负责人向总负责人交令,由总负责人收回许可令后统一办理送电手续。

5.2.1.5工作过程中需要补充工作项目,工作负责人必须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

增加或改变安全措施,另填工作票,并将安全技术措施及补充的工作项目告知全体工作人员。

5.2.2低压部分

5.2.2.1低压配电装置及低压电器应选用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定型产品,有特殊需要的非标产品除外,严禁使用淘汰产品。

5.2.2.2低压配电装置的各项技术参数须满足运行的需要。

低压配电装置所控制的负荷必须分路,避免多路负荷共用一个开关控制。

5.2.2.3低压配电装置的馈电回路应根据负荷性质,将重要负荷与一般负荷分别单独控制。

5.2.2.4变配电室低压配电装置应编号,主控电器应编统一操作号。

馈线电器应表明负荷名称,并应表示在低压系统模拟图板上。

5.2.2.5低压配电装置各级电器保护元件的选择和鉴定,均应符合动作选择性的要求。

5.2.2.6低压配电装置上的仪表和信号灯应齐全完好,仪表量程与互感器的规格与容量相配合。

5.3高压开机

5.3.1工作许可

5.3.1.1作业前须由值班员签字同意工作。

5.3.1.2值班员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并完成现场的安全措施,多班组工作时,总负责人须明确提出配合要求,并做好记录,总负责人批准开工,各班组才可组织本班组施工。

5.3.1.3值班员应会同工作负责人检查停电范围内已实施停电的安全措施,指明邻近带电部分,在工作地点验明确无电后,经双方证明被检修设备确无电,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才能用手触试停电设备工作。

5.3.1.4值班员发现有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移拆安全设施时,必须立即命令停止工作进行更正。

运值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电气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值班负责人必须由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经领导批准。

5.3.2工作监护

5.3.2.1监护人的技术等级要高于操作人员,监护人由工作负责人担任。

带电作业或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应设专值监护人;

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监护人指挥;

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5.3.2.2监护人因故离开现场,应事先指派了解有关安全措施的人接替监护。

5.3.2.3监护的内容包括:

部分停电时始终对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视,使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

带电作业时监护所有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满足安全距离以及使用工具是否正确,工作位置是否安全,操作方法是否正确。

5.3.2.4监护人发现有不正确的动作时,必须及时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5.3.2.5监护人可监护人数:

全部停电,人数不作规定;

部分停电,未全部设有可靠的遮栏时,不超过2人;

其它工种,部分停电工作时,不超过3人。

5.3.2.6具备以下条件,监护人可参加班组工作:

全部停电;

部分停电,安全措施可靠,工作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且连同监护人不超过3人;

在所有带电部位,均有可靠措施,足以防止发生触电的可能。

5.3.2.7监护人不在现场时,不允许工作人员单独留在现场

5.3.3工作间断和工作转移

5.3.3.1工作间断时,所有工作人员离开现场,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保存,所有措施不能变动;

继续工作时,工作负责人必须向全体工作人员重申安全措施。

5.3.3.2连续进行1日以上工作时,工作班每日收工时,将工作票交给值班员,填好收工时间;

次日开工前必须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5.3.3.3连续性工作,同一电气连接部分用同一张工作票,依次在几个工作地点转移时,全部安全措施由值班员在开工前一次做完,不需办理转移手续,但转至下一工作地点时,工作负责人须向工作人员交代停电范围、安全措施、注意事项。

5.3.4工作终结和送电

5.3.4.1工作人员应清扫整理现场、清点工具,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被检修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做拉合试验,试验后应处于检修前的位置;

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范围内做周密检查,正确无误后宣布工作结束后办理送电手续;

送电后,值班员对投入运行的设备需进行全面检查,正常后报告工作负责人,工作人员即可离开现场。

5.3.4.2工作负责人应会同值班员对设备进行检查,特别是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须与工作票所写相符,各项检查无误后在工作票上填好终结时间,双方签字后宣布工作终结。

5.3.4.3未办理终结手续前,严禁值班员合闸送电至被检修设备。

5.3.4.4工作终结送电前需检查的工作:

拆除的接地线组数与装设的组数是否相同,确认接地刀闸是否断开;

所装的临时遮栏,标示牌是否已经拆除,永久性遮栏和标示牌等安全措施是否已经恢复;

所有断路器,隔离开关的分合位置是否与工作票规定的位置相符,设备上有无遗漏工具和材料;

送电后,值班员对投入运行的设备需进行全面检查。

5.3.4.5工作终结恢复各层配电设备原工作状态。

5.3.5停电

5.3.5.1应停电的设备:

被检修的,与工作人员距离小于规程规定的,带电部分在工作人员后面或两侧无可靠安全措施的。

5.3.5.2设备停电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断开,且各方面至少有1个明显的断开点,将断路器,隔离开关拉至备用位置;

为防止反送电源的可能,应将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电压互感从高低压两侧断开。

操作按停负荷-拉断路器-拉隔离开关的顺序进行,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5.3.6验电

5.3.6.1检修的电气设备停电后装设接地线前,用同等电压等级,经检验合格,在有效期内的验电器验电。

5.3.6.2验电前,先在带电体上确认验电器完好。

5.3.6.3检修设备进出线的各相验电。

5.3.6.4高压验电,穿工作服,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不论高压设备是否带电,运值人员不得单独移开遮栏或跨过遮栏进行工作。

5.3.6.5联络用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在两侧验电。

5.3.6.6表示设备断开的常设信号,标志,表示允许进入间隔的闭锁装置信号,接入的电压表指示无电压,只能作为设备无电压的参考,不能作为设备无电压的依据。

5.3.7装设接地线

5.3.7.1验电之前准备好接地线并将接地端接好,当验明设备确无电压后迅速将检修设备三相接地并短路。

5.3.7.2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电源点,包括线路的各支路,或停电设备可能有感应电压的,都要装设接地线;

接地线要装设在工作地点视线范围之内,使工作人员在地线保护范围之内;

接地线与带电设备应符合安全距离。

5.3.7.3被检修部分若分成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或断路器隔开,则各段分别验电并接地。

5.3.7.4检修母线时,根据母线的长度和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接地线组数;

检修10m及以下的母线,可以只装设一组接地线。

5.3.7.5接地线装在未涂相色漆的部位。

5.3.7.6接地线与检修设备之间不允许有断路器或熔断器。

5.3.7.7装设时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顺序与此相反。

i

5.3.7.8装拆接地线须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如使用绝缘棒有困难时要确保装拆时没有突然来电的可能。

5.3.7.9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线架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的方法固定。

5.3.7.10使用透明护套多股软铜专用接地线,其截面要根据短路电流值确定,并符合短路电流热稳定的要求,但最小截面不应小于25mm2;

每次使用前须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合格接地线。

5.3.7.11接地线与存放位置均须编号,对应存放。

5.3.7.12装拆时要在《变配电室工作票》、《变配电室交接班记录表》上做记录,交接班时应交代清楚。

5.3.7.13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拆除接地线时,必须经值班员批准,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

5.3.7.14在带有电容的设备上装设前,应先放电。

5.3.7.15装拆接地线必须二人进行。

运值人员每班两人,特殊情况单人值班时,值班人员不得进行高压设备的清扫,检修工作,也不得进行装设接地线工作。

5.3.8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5.3.8.1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至工作地点的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示牌。

5.3.8.2柜内装设接地线或合接地刀闸,在隔离手车或断路器手车的操作手把上悬挂“已接地”标示牌。

5.3.8.3变电室外的线路上工作,在断路器的操作手把上悬挂“禁止合闸,线路有人工作”标示牌。

5.3.8.4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须按工作票的规定执行。

部分停电的设备上工作,在工作地点两旁带电间隔固定遮栏上和对面的带电间隔固定遮栏上,以及禁止

5.3.8.5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5.3.8.6在工作地点装设接地线后,悬挂“在此工作”标示牌。

5.3.8.7部分带电的工作,小于规定安全距离的,装设临时遮栏,临时遮栏与带电体的距离应大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临时遮栏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标示牌,标示牌的字朝向遮栏里面。

人体,遮拦,绝缘板与带电体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规定距离。

5.3.8.8严禁在工作中移动,拆除临时遮栏和标示牌。

5.3.8.9小车拉出至检修位置后,在开关柜内放置“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5.3.8.10在运行的设备上,悬挂“运行设备”或“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5.3.8.11允许通行的通道上悬挂“从此通过”标示牌。

5.3.8.12在构架上工作,在工作地点邻近带电部分的横梁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

允许攀登的梯子上悬挂“由此上下”标示牌;

在临近可能误登的梯子上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5.4低压部分

5.4.1凡装有低压电源自投系统的配电装置,定期进行传动试验,检验其动作的可靠性,在两个电源的联络处,应有明显标示。

5.4.2低压配电装置与自动发电设备的联锁装置动作应可靠,未经供电检查部门许可批准,自发电设备不得投入电网运行。

5.4.3低压配电装置的操作走廊,维护走廊均应铺设绝缘垫。

通道上不得堆放杂物。

5.4.4低压配电装置室内应有固定式照明,灯具齐完全好,开关应设在出入口处。

有重要负荷和重要用电场所的配电装置室应设应急照明和事故照明。

5.4.5低压配电装置异常运行及事故处理

5.4.5.1低压母线和设备连接点超过允许温度时,应迅速停下次要负荷,以控制温度上升,然后再停止缺陷设备进行检修。

遇异常现象时,除作紧急停电外,应报告电气主管上级。

5.4.5.2各种电器触头和接点过热时,应检查触头压力或接触连接点紧固程度,消除氧化层,打磨接点,调整压力,拧紧连接处。

5.4.5.3电磁铁噪声过大,应检查铁心接触面是否平整,对齐,有无污垢,杂志和铁心锈蚀,检查短路环有无断裂,检查电源电压是否降低等,然后采取检修措施。

5.4.5.4低压电器内发生放电声响,应立即停止运行,取下灭弧罩或外壳,检查触头接触情况,并遥测对地及相间绝缘电阻是否合格。

5.4.5.5如灭弧罩或灭弧栅损坏或掉落,即便是一相,均应停止该设备运行,待修复后方准使用。

三相电源发生缺相运行或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时,应及时停电进行处理。

5.4.5.6使用不同型号空气断路器发生越级掉闸时,应校验定值配合是否正确。

5.4.5.7发现以上故障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但还能继续工作,应填写《变配电站设备缺陷记录表》、《变配电室交接班记录表》,并向专业主管汇报。

5.4.5.8禁止在自己不能控制的电器及线路上作业,强电专业人员必须熟悉产权划分及维护工作范围,掌握有关操作规程。

5.4.5.9必须保证双路电源,发电机的联锁装置完整可靠。

5.4.5.10防止反送电。

6设备的维护与检修

执行《电气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7作业后存在的安全风险

7.1反送电。

7.2未设置标牌。

8记录

8.1《变配电室工作票》

8.2《变配电室交接班记录》

8.3《变配电站设备缺陷记录》

9附则

9.1本规程由工程部门负责解释。

9.2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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