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450743 上传时间:2023-07-04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5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1页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docx

就业问题的文献综述

就业问题的社会政策之文献综述

前言: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社会公众维持生计、实现人生价值和进一步改善物质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径;就业是安国之策,就业不仅关系到劳动力与其他生产要素的结合,是生产力发展的保证,同时也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切身利益,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青年就业问题已经成为了世界性的问题。

世界各国各自采取政策解决这一难题。

本文主要是以欧洲发达国家(包括德国、英国、葡萄牙、瑞典、丹麦等国家)、日本、中国等等几个国家进行世界就业政策的文献综述。

主题:

一、欧洲发达国家的就业政策。

1、欧洲发达国家青年就业情况,如下表:

1980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丹麦

——

11.5

11.5

12.3

14.6

10.2

9.9

10.6

8.1

7.3

法国

15.1

19.1

19.4

20.8

24.6

27.5

25.9

26.3

28.1

24.3

德国

——

5.4

6.2

7.6

8.2

8.2

9.0

10.0

7.9

荷兰

9.3

11.1

10.5

7.8

9.7

10.2

12.8

12.1

9.5

14.1

瑞典

6.0

3.7

6.6

11.4

18.4

16.7

15.4

15.7

15.4

——

英国

——

10.1

13.6

15.5

17.4

16.2

15.3

14.7

13.5

19.5

欧洲青年失业现象有以下几个特征:

(1)、所有国家的青年失业率都远远高于成年人;

(2)、青年失业率具有不稳定性和过渡性,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年劳动失业率逐步下降,同时青年长期失业现象日益凸显,失业青年中的长期失业比率迅速上升,在欧洲多个国家里达到50%;(3)、从性别、种族、家庭经济状况以及教育水平等多个方面来看,青年失业具有显著的非均衡性,其中,青年弱势群体的失业率远远高于青年平均失业率,他们包括青年中的女性、少数民族、残疾人、贫困人群和低文化人群。

面对日益严重的就业形势,欧洲各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促青年就业,以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和谐发展。

2、德国的青年就业政策。

(1)VET(职业教育和培训)体制。

这种体制是以社会伙伴的集体决策为依据、以联邦立法为框架、以全国协调为基础,从雇主出发的制度安排,可以与劳动力市场有效结合。

德国《职业教育和培训法案》对对VET体制作了原则规定:

一、培训的容和时期。

培训条条例规定职业学校的课程设置和组织实施。

培训时间为3年,其中三分之四的时间是在当学徒,由持有执照的人训练指导。

其余四分之一时间由职业学校负责受训人员的普通教育以及学习有关行业的理论知识。

二、公司、职业学校、公共机构以及受训人员的职责。

三、雇主、劳动者和政府合作的模式。

原上,公司培训和职业机构教育相结合,目的在于青年人毕业时候能胜任其岗位。

(2)“失业青年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和就业”项目。

该项目自1998年开始实施,每年投入资金为20亿德国马克。

其中有两点创新,包括:

一、增加企业提供培训岗位的数量。

二、27岁以下的有学习障碍的或处于社会弱势状态的人、有交往沟通能力的国外青年、没有职业毕业培训证书的青年都会得到德国联邦劳动总署的帮助。

3、英国的青年就业政策。

英国为解决长期失业问题,一方面积极引导青年就业,另一方面对自愿失业青年实行制裁。

促进青年自我创业。

英国王子启动“青年创业计划”,计划主要容是动员企业界和社会力量志愿为18到30岁的失业、半失业青年提供创业咨询以及资金技术的网络支持。

该计划有三个特点:

一、提供创业启动资金二、提供一对一的辅导,参加该计划的青年在创业的头三年里,都会得到一个专业老师的辅导。

三、扶持弱势群体。

青年创业计划的扶持对象是失业或者半失业青年。

其中包括少数民族、残疾青年和有过不良记录的青年。

4、葡萄牙的青年就业政策。

根据英国政策,失业人每周都可以领取一定的失业保障金,因此有部分失业者不愿再就业,只依靠保障金存活。

为此,布莱尔政府启动“国家就业运动”计划,政府向18岁到24岁的失业者提供4种可供选择的安排:

雇主提供的有补贴的工作(雇主每周可领取一定补贴)、环境工作组织提供的为期6个月的工作、自愿性组织的雇主提供的为期6个月的工作、接受全日制培训或教育,以最终获得经过认可的书。

否则,失业者将失去政府对其失业补助。

(1)更新青年择业观念、引导其创新精神。

如葡萄牙国家银行和新里斯本大学联合举办的“全国创新精神联赛”,要求企业者设计出长达40多页的企业规划,以鼓励年轻人的创新精神。

(2)为消除青年在择业和就业上的种种困惑,政府专门设立机构,加强就业指导。

目前求职渠道丰富,包括网上、就业和职业培训中心、择业指导中心、大学生咨询机构、就业展等等。

(3)帮助青年去企业实习和接受培训。

“青年革新计划”规定,由政府提供资金,支持青年到中小企业实习,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科技攻关、提高工程质量等活动,以推动青年技术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其工作效率。

(4)实行精英计划,选派政府机构和企业的青年精英出国深造,并采取直接进入各国企业实习的方式,取长补短。

(5)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就业公平。

葡萄牙中小企业协会投资40万欧元,专门设置一些适合女青年的工作,涉及幼儿园、手工业店、服装经营店等等。

政府设置的就业计划中还包括残疾人求职计划,协助他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福利院还帮主幼儿园学生求职,甚至联系出国培训和实习。

5、北欧福利国家的青年就业政策。

瑞典:

瑞典是典型的福利国家,从上个世纪70年代后期到80年代初期,瑞典16到19岁的失业率较高。

根据福利国家“帮助弱势群体的原则”,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青年工作机会”项目、“青年队”项目、“启用补贴”项目、“入门机会”项目、“新入门安置”项目等等,旨在为青年人提供进入劳动市场的必要性见习性项目培训。

从1997年3月起,政府为25到29岁的大学生提供一项特殊的就业计划,即为他们提供3个月的见习培训。

瑞典在劳动市场上的支出,大概占有四分之一花在青年人身上。

丹麦:

丹麦针对青年失业人群,由单纯发放津贴的做法转向积极主动向失业者提供机会并且制定培训计划。

根据丹麦就业乏力政策规定,凡是25岁以下的失业者必须在失业后的13周或者接受职业介绍所介绍的新工作、或者接受当地政府进行的再就业培训。

从1992年起,丹麦劳动法规定,25岁以下的丹麦失业青年不能失业超过13个星期,如果失业超过这一期限,必须从以下四个选择中做出一个选择:

(1)接受私营或者公共企业的招聘

(2)根据市场的需求,接受一份为其6个月的工作(3)接受一项培训(4)获得贷款,自办企业。

如果没有做出选择,那么失去补贴(补贴每个月课多达700美元)。

如果青年作奸犯科,就有可能取消失业救济。

二、日本的就业政策。

  日本政府的就业政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力的供求关系进行调节使之达到市场均衡的政府行为,是对劳动力市场的一种补充。

日本是人口众多、劳动力相对丰富的国家。

在劳动力需求远远小于劳动力供给的约束条件下,日本政府在大多情况下采取的是需求管理。

日本就业政策的基本容即:

抑制失业、维护就业的安定;对失业者的生活提供保障,并帮助其再就业;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

  1.抑制失业、保障失业者生活和尽快促成其再就业。

在这方面的法规依据是《就业保险法》。

它是日本政府就业政策中最主要的制度。

1974年颁行的《就业保险法》是在原《失业保险法》的基础上修改扩充而成的。

这次修改和扩充是日本就业政策上的一大转折,它标志着就业政策的重心开始由消极性的失业保险向积极性的抑制失业和促进再就业的对策的转换。

②该法规的主旨即在对失业者的生活予以补助的同时,还要改善就业结构,提高就业者职业技能,抑制失业。

  该法规定:

凡雇主不论其企业规模和行业都必须加入就业保险。

险种分为正式工的普通就业保险、短工和季节工的临时就业保险等。

失业保险基金由政府、雇主和劳动者三方共同出资形成。

政府承担其1/4,雇主按被保险人平均工资的0.9%交纳,劳动者按平均工资的0.55%交纳。

③日本政府对企业解雇职工严加限制,有关法规定,企业辞退职工时须经过一定程序,随意使用解雇权在法律上将被判无效。

  为使就业者在机会面前人人平等,针对人口老龄化的特点,1994年日本政府对《高龄者就业安定法》进行了修改,将就业者60岁退休定为雇主的法定义务;1990年劳动省颁布题为“企业主应努力采取的措施”的文告,力图改变女子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

  2.由国家出面直接对失业者进行安置。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日本的经济结构中不断演化出新生的“产业”和衰退的“夕阳产业”。

在区域经济结构中也不断形成人口的过密和过疏地区。

为顺利地完成产业结构升级,实现就业人口在部门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平稳转移。

日本政府于1977年颁行了《特定不景气行业离职者临时措施法》和《特定不景气地区离职者临时措施法》。

  这些法规的基本容:

一是在减少失业、维持就业方面,除提供就业保险中的就业调整补助金外,还设立了针对这些行业的就业安定补助金、职业转换补助金和职业训练补助金等。

二是在促进离职人员尽快就业方面,对其发放为期3年的求职证,在此期间对于此类人员采取特别优待措施,对录用此类人员的企业提供就业开发补助金。

  1987年通过的《地区就业开发促进法》,对于将人口从类似于东京这样人口密集的大城市转移出来,并将拓宽就业渠道和实现对落后地区的开发结合起来,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3.对失业者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关于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由《职业安定法》所指定的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公共职业安定所实施,这是日本政府对劳动力市场进行调节的最基本措施。

就业指导包括组织求职者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举办讲座、参观实习等,以促使求职者就业。

  职业介绍包括向求人、求职双方提供信息,如举办招聘会等。

近年来,在失业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日本政府加大了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的力度,允许并积极扩大民间职业介绍所在某些业务领域的活动。

  4.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在这方面的法规依据是《能力开发促进法》。

该法的主旨是促进和强化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和知识更新,以适应就业岗位变化的需要。

  其主要容为:

一是政府通过就业促进事业团设置公共培训机构,同时对于各都道府县及企业设置的培训机构提供补助。

二是倡导以职业能力开发为主要容的终身学习体制。

即将培训学习纳入到职工的职业生活的全过程。

培训的对象不仅包括失业者也包括就业者。

因此职业培训具有对劳动力的供给结构进行调节的性质。

  上述分析表明,日本政府的就业政策不仅综合性强、覆盖面广,而且有稳定的资金来源作为支持。

在这一过程中,雇主承担就业保险费主要部分的这一制度安排起了重要的作用。

可以说,通过企业雇主来抑制失业,是日本政府就业政策的主要特征。

政府和企业之间有关就业人事权的均衡是这样实现的,即政府对企业解雇就业者的行为严加限制,另一方面承认企业具有调换岗位、加班时间、甚至可以修改就业规则等有关人事管理的广泛权力。

该指南的政策优先领域包括:

(1)吸引更多的人就业,增加劳动力供给以及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现代化。

考虑欧洲人口老龄化,就业政策应适应不同的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

鼓励工作年限和实行积极的老龄化,同时,确保包括退休金和健康等社会保障体系的现代化和可行性;采用适当的政策减少年轻人的失业;增加妇女就业以实现性别平等;此外,相关政策要确保工作与家庭生活的协调,发展儿童和受赡养者的社会服务。

劳动力市场应增加对求职者的吸引力,特别是应创造为个人及企业服务领域新的工作机会。

通过实现国家劳动力市场组织的现代化,特别是确保就业和培训机会信息传播的透明度,提高劳动者符合市场需要的程度。

鼓励欧盟部的人员流动,确保移民获得相应益处。

(2)提高劳动者和企业对经济形势变化的适应性。

为了更好地对经济和社会变化做出反应,劳动力市场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统一性,同时,确保劳动者的就业安全。

成员国应将此目标融入其国家法律框架,并促进工会组织结构改革。

为了降低劳动者职业转换的成本和减少困难,这些组织应在经济变化之前采取先期行动。

工资制定机制应保证对劳动者友好,相关工资谈判应将劳动生产率与劳动力市场目标纳入考虑围,同时,消减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

(3)通过提高教育水平和培养就业技能进行人力资源投资。

增加对所有水平的教育与培训的投资,减少学生辍学,用财政激励手段鼓励实施终生学习战略;根据所要求的资质条件,教育与培训体系应更好地适应新需要,保证该体系的开放与质量,提供多样化的培训和提高所有人的获得培训机会的可能性,此外,正式和非正式教育培训应更好地被承认。

(4)通过竞争法防止大企业形成垄断地位,保护中小企业免受大企业的挤压,维护公平自由的竞争环境。

(5)通过雇佣工制度保护员工权益。

在欧盟各国的劳工制度里,由于雇员被认为是处于弱势的一方,法律更强调对雇主终止雇佣协议权的控制。

雇主没有正当理由不能随意解聘雇员,否则雇员可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赔偿金额可达雇员数年乃至数十年工资。

因为经营不善或经济萧条也不能随意解聘员工,特别是工作年限长的员工。

解聘应从参加工作资历浅的员工开始,但也要给予相应的补偿。

总之,企业要全面了解所在国的《劳动法》和《工会法》,严格遵守所在国关于雇用、解聘、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规定,妥善处理劳资关系。

四、中国政府的就业政策。

我国的经济当前处于转轨时期。

就全国来讲,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以及劳动者素质不相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

就高校毕业生来讲,数量大幅度上升,就业压力持续增长。

今后几年,随着大学的继续扩招,应届毕业生的数量还会持续上升。

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以新的理念宣传、指导、服务大学生自主择业、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彻底改变国家的统包统分、毕业即就业的政策。

1、我国近几年来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具体措施

国务院科教领导小组在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后,广泛听取了多方面意见,提出了促进就业的具体措施。

诸如提高劳动者素质,发展各类教育事业,建立职业培训体系,改善就业环境,加大就业基础设施建设,设立经济特区,大力扶持乡镇企业,这些办法和措施对我们在校大学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将更有效地促进大学生就业。

(1)、提高劳动者素质

我国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在有条件的地方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开展各类在岗和在职培训,着力提高我国劳动者的就业水平和业务素质。

为我们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多的应用型人才。

(2)、提供宏观的就业环境

积极引进外资,实施“走出去”战略,推动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在西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在东北,振兴老工业基地;在中部,提出了中部崛起。

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提供了相当多的就业机会。

共青团中央实施的“彩虹工程”对于那些有志于创业的青年大学生们无疑又是一个很好的帮助。

(3)、开展职业技术培训

由于职业教育为个人提供了重要的知识和技能,使他们通过事业的发展而提高了个人的生活水平,职业技术教育对于个人和国家的发展都越来越重要了。

2、自主创业——大学生就业的新方向标

中国的人口那么多,能提供的就业岗位也是相对有限的。

这就要求我们要转变观念,形成新的理念,从就业走向创业,不仅给了自己就业的机会,还可以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来满足更多的求职者。

(1)、从城市如何引进人才来谈创业环境

创业需要一个好的创业环境。

创业环境,常被视作一座城市、一个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环节。

这就要求我们大学生在选定目标城市的时候,找准位置,找对方向。

(2)、就业问题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关系

就业问题还要和当时的国家大政方针密切联系起来。

一句话就是我们的国家培养的人才是给自己用的。

比如说我国就建设西部所提出的“西部大开发”就是鲜明的例子,还有即将完成建设的三峡工程,更大方面就涉及到了我国的国防建设,提高我国的综合国力,提高在世界上的地位等等。

(3)、大学生应该做好自我职业规划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步伐,我国与世界经济融为一体的程度加深了,要想在世界上立足就要搞好国民经济建设,提高人均GDP。

我们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要把握住这大好机遇,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力争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繁荣富强。

大学生更应该为自己做好职业规划。

要从自身的实际出发,找出想做的而又能做的,分析自己的实力、价值和需要,然后考虑可行性,这就是通俗所说的“职业规划”。

对现在“不包分配”的大学生来说,应该从一开始就要有所准备。

总结:

国外就业政策对我国目前促进就业有很大的启示。

就业问题一直是我国一个重大的社会经济问题,解决就业问题的任务极为繁重、艰巨和紧迫,因此必须针对我国就业问题的特殊性,借鉴国外积极有效的就业政策。

1.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仍未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

处在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的我国,农村结存了数亿剩余劳动力,非公开性和隐性失业状况严重,伴随着就业结构加剧调整和深化改革,就业压力急剧增加。

长期以来,我国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坚持扩大需的方针,依靠经济扩带动就业,但现有的经济发展规模和结构布局所容纳的就业岗位有限,因此政府还必须积极调整经济结构,使之与就业结构改善协调推进。

目前我国产业结构正处于工业为主向以服务业为主的结构转型时期,就业结构也随之调整。

1990年~2003年,农业就业比重由60.1%下降到49.1%,工业稳定在21.6%,服务业由18.5%稳步提高到29.3%。

②参照其他国家相关就业政策,我国应充分利用技术和资本的驱动力量,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组织,特别是就业容量大的私营、个体经济和中小企业,积极发展就业潜力大的服务业,鼓励和扶持非正规就业,并构建和完善高效的社会保障体系。

2.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

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是我国就业问题的总根源。

1990年~2003年,乡村就业人员所占比例由73.7%下降到65.6%,但以农村就业比重居高不下为特征的二元经济结构仍然突出。

根据这一基本国情,我国应广泛借鉴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就业政策:

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扩大农业综合开发,深度扩展农村就业空间,加大农村劳动力开发利用力度;重点发展乡镇企业,逐步消除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3.国民教育水平较低,结构性失业严重。

我国劳动者普遍文化水平和素质不高,择业观念旧落后,难以满足就业结构变化,关键技术和新增岗位急需的劳动者缺乏,影响了劳动力的正常流动和合理配置。

根据国外普遍经验,我国应大力发展教育培训事业,全面提高劳动力整体素质:

继续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思路,培育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失业保险制度,并推进基础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整体改革,增强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高劳动者的创业和就业能力。

在应用和借鉴国外就业理论和经验时还要注意,我国的就业情况存在以下特殊性:

第一,就业结构调整的滞后性。

近年来发达国家服务业就业比重和产值比重都在72%~74%左右,发展中国家则一般服务业就业比重大于其产值比重。

我国就业比重与产值比重极不协调,2003年农业、工业和服务业产值比重分别为14.6%、52.2%和33.2%,而就业比重分别为49.1%、21.6%和29.3%,服务业滞后3.9%,工业更严重滞后30.6%。

要调整优化就业结构,必须打破旧经济形态的制约和束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资源配置作用,推进就业的现代化发展。

第二,地区差异性。

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政策因素和重大工程影响,我国不同地区的就业矛盾不同。

政府应根据地方就业格局的变化,健全扶持政策,及时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就业投入,选择合理的产业技术结构政策,促进不同产业在不同地域、行业的合理分工,特别对于中西部以及老工业基地等就业困难地区应加快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升级和优化。

参考文献:

《欧洲发达国家的青年就业政策及启示》

《浅谈日本就业政策》

《灵活就业文献综述》

《国际形势与就业政策》

《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