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碧水保卫战某县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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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碧水保卫战某县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范文

打赢碧水保卫战[某县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范文]

某县打赢碧水保卫战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要求,始终以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中心,切实加强某某江、某某河等主要江河和某某河等重点小流域的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全面提高工业、城乡生活、农业农村等污染治理水平,着力解决突出水环境问题,加强河湖生态建设,切实推进国家、省和市控断面水质改善,提高达标率,打赢碧水保卫战。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大幅减少,流域环境风险有效可控,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灭,主要地表水体水质明显改善,某某江一级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全县水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明显提升。

主要指标:

2022年,某某江等3个国家、省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

某某河等4个市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

2022年,某某江等3个国家、省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

某某河等4个市考核的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流域治理和断面达标攻坚行动。

1.深入推进主要流域治理和保护。

深入推进某某江总磷污染防控,强化干流总磷监测、预警、调控,确保某某江干流沙咀断面、出境月波断面稳定达标。

某某河流域严防蓝藻污染,确保某某河干流稳定达到Ⅱ类水质。

〔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县经济信息化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涉及各乡镇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均由各相关乡(镇)负责落实,不再列出〕2.深入推进某某河污染治理。

进一步开展某某河流域工业、城乡生活和农业农村污染强化治理。

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治理,进一步推进种养结合、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着力降低限养区养殖总量。

确保2022年,某某河汇入茫溪河前断面达到Ⅲ类。

〔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应急局〕3.深入推进小流域污染治理。

巩固石马河等小流域治理成果,确保沐溪河、百支溪等已达标断面稳定达标并进一步改善。

〔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信息化局〕

(二)实施工业水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实施园区工业废水达标整治。

严格按照某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四部门《关于修订〈某某省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某某经信园区﹝2022﹞72号)要求,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建成投运。

已建成的园区污水处理厂要加强管网建设,提高污水负荷率,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未达到《某某省某某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排放标准的,要加快推进提标改造,确保年底前达到排放标准。

〔牵头单位:

县基地管委;

责任单位:

县经济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生态环境局〕2.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提标改造。

严格执行《某某省某某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按期实现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

县经济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3.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

减少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

制浆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要尽快实施清洁生产改造,确保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达到《省某某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加大造纸、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对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企业,暂停其新增取水许可审批。

〔牵头单位:

县经济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4.推动产业布局结构调整。

积极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约束,积极推进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优化产业布局和资源配置,有效控制区域发展规模和开发强度,着力解决工业企业沿江布局不合理问题。

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力,以水定业、以水定产,严控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鼓励低耗水、低污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强化环保、能耗等标准约束,倒逼淘汰落后产能并防止转移,着力推动产业升级。

严格某某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保护,严格沿江工业园区和化工、造纸等项目准入,严禁在某某江干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严控沿岸地区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涉磷、造纸、电镀、印染、制革、有色金属等项目。

〔牵头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5.加大总磷污染防治。

对工业循环用水大户和涉磷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建立总磷污染源数据库,实施循环水非磷配方药品替代改造,强化工业循环用水监管和总磷排放控制;

从严控制新建、改建、扩建涉磷行业项目建设,某某江干流及其支流执行总磷排放减量置换。

〔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三)实施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攻坚行动。

1.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大力实施省、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按期完成设施建设,实现稳定运行。

严格执行《某某省某某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快流域内应达标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确保2022年底前达标。

坚持新建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着力解决部分地区生活污水溢流直排、雨污混流、进水浓度低、收集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局、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2.加快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

开展污染处理情况排查,列出污泥无害化处理清单,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3.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实施省、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因地制宜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规范和完善前端收集点(站)布局和建设标准,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收运网络体系,推广压缩式、封闭式收运方式,减少和避免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

力争2022年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

〔牵头单位:

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4.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落实《某某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优先实施聚居度高、环境质量要求高的区域污水治理,优先安排15户或50人以上的农村居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启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积极探索适宜农村地区的污水治理方式,不断推广成功治理经验,放大试点示范效应,到2022年实现50%左右行政村的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落实省、市《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保持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继续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健全和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增加收集点和收运车辆,开展镇乡垃圾中转站提标升级,确保收储运系统运行正常。

〔牵头单位:

生态环境局、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四)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推进清洁化和生态化养殖。

全面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

规范畜禽禁养区划定,坚持种养结合,养殖场的养殖规模要与周边可供消纳的土地量相匹配,无法匹配消纳土地的,应配套建设有足够处理能力的有机肥厂等粪污处理设施。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整治,推动养殖场完善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

强化畜禽养殖散户管理,禁止畜禽粪污直排;

鼓励、支持沼气利用等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2.落实畜禽养殖主体责任。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落实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的主体责任,督促业主依法履行养殖污染治理等职责,指导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采用先进的治污技术和模式,避免畜禽养殖污染环境。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

生态环境局〕(五)实施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攻坚行动。

1.推进农业清洁化和生态化生产。

大力发展循环农业,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水产养殖池塘内循环、陆基集装箱、人繁天养、“鱼菜共生”等健康生态养殖技术,发展不投饵滤食性、草食性鱼类养殖。

推进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加强养殖投入药品管理,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

以某某河农业面源污染较突出的流域为重点。

深入推进化肥、农药负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果菜茶有机肥代替化肥试点,提升科学施肥水平。

推进农作物病虫防控精准化、绿色化、专业化,减少农药使用量,探索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

2022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2.科学规划布局农业生产。

合理确定各流域、湖库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优化调整养殖布局,着力解决养殖密度过大的问题,全面禁止“肥水养鱼”、网箱养殖。

〔牵头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六)实施黑臭水体整治攻坚行动。

1.深入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

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成果,将整治范围扩大到周边乡镇和城郊结合部。

加快推进污水管网改造、修复、疏浚,重点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和收集纳管。

加快入河排污口整治,着力解决非法排污口、雨水管排污等问题。

加强底泥污染治理,科学选择内源污染控制技术,合理制定修复实施方案,防止二次污染。

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水体生态基流。

〔牵头单位: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2.开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整治。

对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进行全面排查,造册登记,挂牌整治,确保2022年消除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

〔牵头单位: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3.实施重点场镇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整治。

对重点场镇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进行全面排查,造册登记,挂牌整治,确保2022年基本消除重点场镇黑臭水体、劣Ⅴ类水体。

〔牵头单位: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七)实施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攻坚行动。

1.强化良好水体保护。

加强某某河等水质优良水体保护,严格控制河流湖库周边开发建设。

〔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2.加强河道岸线保护。

加强主要河流及支流河道岸线保护。

严格查处违法占用或滥用河道、非法违规采砂及乱堆乱弃、损坏水工程和水域岸线的行为。

加强沿江森林保护,打造河流基干防护林带和林水相依风光带,建设长江中上游重点流域生态廊道。

〔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3.实施河湖湿地修复。

推进重点流域湿地修复治理。

发挥湿地“地球之肾”功能,全面保护所有自然湿地,开发提升人工湿地生态功能。

重点保护某某湖生态湿地公园等一批示范基地。

加快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逐步恢复河流、湖泊、重要湿地的自然联通。

〔牵头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

县水务局〕4.保障河道生态基流。

强化生态流量保障和调度管理,协调好上下游、干支流关系,深化河湖水系连通运行管理和优化调度,增加枯水期生态下泄流量。

建立健全以流域为单位的水生态调度机制,科学确定生态流量,明确生态补水等措施,落实已建、在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泄放设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逐步完善生态流量监控体系,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八)实施水资源节约与利用攻坚行动。

1.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

以水资源持续供给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为核心,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率,构建完善的引水补水网络,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及小型水利设施建设,形成大中小微协调配套、蓄引提供泄排功能完备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

〔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2.强化水资源合理调度。

做好水资源合理配置,依法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

区域水资源调度当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力发电工程应根据取水许可审批机关同意的调度运行方案和取用水计划进行取水发电,确保下泄流量达到规定控制指标。

电力调度部门应征求取水审批机关的意见进行发电调度。

〔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3.加强水资源节约。

实行重点扶持,集中投入,强力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推广节水灌溉,建立节水型农业。

抓好工业节水,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在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前提下,以供定需控制用水量增长,合理调整流域内生产及工矿企业的布局。

积极推进县城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促进节水减排。

〔牵头单位:

县水务局;

责任单位:

县发展改革局、县经济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四、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河湖长制。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河长指挥、部门落实”的工作体系。

要充分发挥打赢碧水保卫战领导示范作用,高位推进本辖区碧水保卫战。

要夯实碧水保卫战主体责任,充分保障碧水保卫战人、财、物等方面需求。

要发挥碧水保卫战关键作用,抓好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四项工作任务落实。

各部门和乡镇要压实管水治水护水用水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碧水保卫战强大战斗力。

(二)推进流域综合治理。

加强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系统保护与修复,系统解决污染共性问题,精准治理污染突出问题。

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流域间、水陆协同治理。

(三)健全投入机制。

加大财政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建立健全水环境保护投资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碧水保卫战资金投入。

引导社会资本合作,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采取PPP等多种模式吸引社会资本进入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四)严格执法监管。

强化水质达标管控。

完善“测管协同”机制,定期分析水质状况,采取限产减排、错峰生产、应急处置等综合措施,实现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强化执法监管,坚持铁腕治污,严厉查处工业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涉水违法行为。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水质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对流域化工、涉重金属排放等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危险源辨识,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分析风险变化趋势,督促跟踪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五)鼓励全民参与。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报刊和“新媒体”作用,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鼓励公众主动参与碧水保卫战成果维护,形成全民参与氛围。

定期公布碧水保卫战各项工作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推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开展碧水保卫战监督,支持各社会团体开展碧水保卫战公益活动,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监督,适时开展第三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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