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目标及体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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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目标及体系
安全管理目标及体系
1、安全施工目标
安全目标为:
无生产安全事故;无重伤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职业病事件;无食物中毒事故;安全教育考核100%;特殊工种持证100%。
(1)在生产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关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使安全生产工作与生产任务紧密结合,保证施工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以安全促生产,力求安全生产目标达到合格。
(2)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杜绝死亡事故,确保安全事故。
(3)强化作业环境,确保不发生中毒事故。
1)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交底、知识教育;
2)保证作业环境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对操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发放使用劳保用品;
3)对操作者进行监督检查,保证100%持证上岗率。
2、安全管理机构与职责
项目部进场后与施工作业队一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责任制,安全管理工作为我方在施工中重点项目来抓。
从安全主管部门,对工地安全监督、检查,做到对安全管理工作的逐级控制。
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如下图所示:
安全管理体系
此外,项目现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具体负责落实,各个施工作业班组长负责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
安全员主要抓制度落实和责任落实,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与监督工作,安全小组成员发现事故因患时,有权立即令其停工,等待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后方可施工。
与此同时,建立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项目部与作业班组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实现安全生产要求负责,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横向到边,层层负责;竖向到底,一环不漏。
本工程项目以项目经理为首,安全员及各施工班组等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项目部人员安全管理体系,具体项目部人员安全管理体系机构图如下所示:
项目部人员安全管理体系机构
3、施工安全管理体系
公司参照国家ISO管理体系认证,并根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OHSAS18001:
2001)标准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实际需要,制定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施工体系,成立以项目经理责任制的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进行文明施工检查,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地方,限期予以整改。
认真落实公司内部二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实施细则,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正确处理安全与质量、进度与效益之间的关系。
(3)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
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4)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监察部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
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5)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
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订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安全施工管理体系见下图所示:
安全施工管理体系
3.1、安全责任制度
严格遵守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则,建立健全适合本工程特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建立与经济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划分安全责任区,明确各级岗位职责,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调动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坚决实现安全责任目标。
(1)半月召开一次“安全施工”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施工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施工工作;
(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管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在执行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更改方案和措施时,应经技术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实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3)建立并执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要求各施工项目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
建立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4)建立机械设备、材料的进场安全验收制度,未经过验收和验收不合格的严禁进场使用。
3.2、安全教育制度
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参加施工的工人进入岗位前,均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对全体场内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安全技术教育、变换工种再教育与季节性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技术教育。
安全教育流程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项目部要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落实。
针对工程特点,对所有从事管理和生产的人员施工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重点对专职安全员、班组长、从事特殊作业的吊车工、电工、焊接工、机械工、机动车辆驾驶员等进行培训教育。
(2)未经安全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并设备、新材料而没有进行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
(3)特种作业的操作人员需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获取操作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4)对取得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登记,按期复审,设专人管理。
(5)坚持开展一年一度的“安全月活动”。
通过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并提高员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做到: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任何人、不被他人伤害,达到提高员工整体安全防护的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安全教育培训
3.3、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实施阶段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生产安全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工鞋等防护措施,不符合标准者不得进入施工场地。
(2)用电安全
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除外);
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3)交通安全
所有司机应持证上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得超速、酒驾、疲劳驾驶;
所有项目使用车辆需要对车况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4)消防安全
严禁在项目场地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使用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定期对项目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项目人员需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放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
油类及化学物品可用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项目现场设立消防专用通道,禁止一切车辆占用。
(5)治安安全
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项目场地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
项目现场生产道路内不得停放私家车;
所有车辆在项目现场内需限速行驶,不得超过5km/h。
(6)安全培训制
所有人员单位上岗前进行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签订安全责任书,方可上岗。
(7)安全生产奖励制
项目部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对违法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3.4、安全技术交底
制定《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在工程正式施工前,由施工负责人和安全员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对各班组长及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使参与施工的人员对施工对象从场地污染情况、施工区域、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方面有一个较为详细的了解,以便科学的组织施工和合理地安排工艺,避免发生技术指导错误和操作错误。
安全技术交底除有口头交底、文字交底外,必要时还可以用图样、实样、现场示范操作等形式进行,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存档。
各施工作业队同样要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文字记录,使参加会议的人员明白怎样做才能保证施工安全。
3.5、安全检查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由安全环保部负责执行,安全环保部制定并保证《安全检查制度》的落实,明确检查日期、检查人员,作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视工程情况,在施工准备前、施工危险性大、季节性变化、节假日前后等进行检查,并要有项目部领导值班。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查思想,主要检查生产部门的领导、职工和各相关机构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
(2)查管理,主要检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效,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组织机构、安全保证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与培训、持证上岗、安全设施、安全标识、操作规程、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等。
(3)查隐患,主要检查作业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4)查整改,主要检查过去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事故处理,对于安全事故的处理达到查明事故原因、明确责任并对责任者做出处理、明确和落实整改措施等要求,同时还检查对安全生产事故是否及时报告、认真调查和严肃处理。
安全检查的重点是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安全检查后编制安全检查报告,说明已达标的项目、未达标的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和纠正、预防措施计划。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定人限期整改。
3.6、危急情况停工制度
出现危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险情,立即停工,报告公司、业主及监理,采取措施排除险情。
危急情况停工
3.7、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制定《工伤事故处理制度》,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项目负责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填写相关《事故快报》。
与此同时,积极作好以下工作:
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调查事故、分析事故、写好调查报告等各项事宜,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3.8、实行交接班制度
施工各作业班组实行交接班制度,领工员和班组长必须将本班组的工作情况及有关的安全问题向接班人做详细交代,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安全管理小组认真检查交接班情况及交接班记录。
3.9、安全标志
(1)施工区域安全标志醒目
现场公布紧急疏散图和安全标志图,各类安全标志分别设置于相应位置。
项目安全标识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以上要求做好相应安全防护措施,如有违反将按项目部《安全管理条例》作出相应处罚。
(2)危险区域禁令标志明显
在基坑周边、危险机械、污染土壤处置区等区域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护栏,在配电室、电焊气割场所设置明显的禁令标志牌与防火设施(如干砂、灭火器等)。
(3)施工人员持证上岗
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一线职工(包括后勤)均挂胸卡上岗。
卡上的内容有:
项目部名称、姓名、岗位、工号及本人照片。
上岗证由公司按CIS形象识别系统统一制作、发放。
(4)危险源管理
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
项目部开工之初,组织识别出危险因素清单和重大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对各项重大危险予以每日公示,并结合每日班前教育组织进行。
3.10、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制定《班前安全活动制度》,主要内容为班组每天开展上岗前安全教育,结合每日公示的重大危险源有针对性地开展。
班前安全活动由班组长组织进行,由班组安全员或安全意识强、安全技术高的老工人进行讲解,活动时间一般为10~15分钟。
班前安全活动的内容和出席情况明确班组内专人记录。
项目部安全员对班组前安全活动的情况负有指导、督促的责任。
在班组施工的每一周日进行本班组的讲评活动,总结本周的安全施工活动中的不足之处,提出问题及整改方案,并落实到有关人员进行整改,一次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与安全技术水平。
3.11、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制定《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劳动安全部(颁发)的上岗证书,上岗证书按期复审,不超期使用。
项目部安全员建立本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名册并开展考核,并及时与公司办公室办理登记记录,备案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