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大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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邛崃大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

邛崃市大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

办学章程

(修订稿)

邛崃市大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制

二O一五年九月

 

邛崃市大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章程

序言

邛崃市大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位于川西旅游环线大同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003年由邛崃市大同乡中心小学校和邛崃市大同乡初级中学校合并而成,现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4011平方米。

经过多年的积淀,学校已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特色。

核心办学理念:

孔身立范,书香沁心,善思笃行;

校训:

立志有恒身体力行;

校风:

树立自信,喜好读书,关注细节;

学风:

每天进步一点点,做好每一个细节;

教风:

自我更新教育理念,努力做好每个细节;

办学目标:

将大同学校建设成邛崃市农村教育中的一朵亮丽奇葩和高位均衡的新优质学校;

办学特色:

以纸塑、足球为抓手,打造艺体特色学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与地址】本校全称为邛崃市大同九年制义务教育学校(简称为邛崃市大同学校),英文表述为:

DatongNine-yearCompulsoryschool,住所地址为:

邛崃市大同乡同济街41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本校由四川省邛崃市教育局举办,经邛崃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批准,属公益类事业单位。

本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实施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9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标识】

校歌:

托起新的太阳

校徽:

纪念日:

9月28日

校训:

立志有恒身体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第五条【校长负责制】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副校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

学校校长由邛崃市教育局聘任,副校长通过竞聘上岗进行聘任。

第六条【校长职权】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校长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遵循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注重教职工的队伍建设。

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协调一致,互相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关心教职工工作、学习、生活,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六)积极创造条件,改善学校办学水平,推进学校建设,促进学校发展。

(七)勤政廉洁,求实创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校长的权利:

(八)决策权。

在广泛听取多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方面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九)人事权。

从学校工作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调整干部和教职工工作。

(十)奖惩权:

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或责任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管理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十一)财经权。

在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布局、基础设施建设。

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

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

(十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兴办者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等重大问题由校长决策,决策程序为:

(一)事先个别酝酿

1、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领导成员分别进一步听取党外群众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做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

1、组织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在充分讨论的民主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在会上充分讨论

在会上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做到:

1、召开校务会议讨论,经集体讨论后,校长负责,最终做出决策。

2、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

3、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做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4、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意见有分歧,可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讨论作出决策。

5、凡涉及学校重大决策或教师切身利益等方面的行政会议,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第八条【工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一)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职能。

(二)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由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主席由邛崃市教育工会审批任命,工会主席及工会委员每届任期三年。

(三)工会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工会主席主持。

(四)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学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重大基建项目、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中其他重大问题,并根据需要作出相应决议。

2、讨论教职工的奖惩办法、绩效分配方案以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利益的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定。

3、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4、参与评议、考核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第九条【党团组织】学校基层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条【内设机构】学校设置校长室、德育办公室、教导处和信息化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分工明确,协同合作,处理好学校各项工作。

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机制为:

校长提名向邛崃市教育局推荐人选,再由教育局考核聘任。

(一)校长室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自觉抵制各种违反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倾向,实施素质教育。

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认真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和干部政策,团结、依靠教职工。

组织教师学习政治与钻研业务,使之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业务骨干,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依靠党组织,积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充分发扬民主,重视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注意发挥广大教师和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全面管理学校的教育、教学、安全、卫生、后勤等各方面工作。

审批各处室工作计划,听取各处室总结汇报,统一协调和推动各部门工作。

4、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5、副校长协助校长做好以上工作,校长不在学校时,副校长代行校长职责。

(二)德育办公室主要职责:

1、全面主持德育办公室工作,贯彻落实邛崃市教育局德育工意见和《大同学校学生一日常规》,每学期结合实际制定学期实施计划,分步落实,保证德育工作效益。

2、根据学校特色,做好校园文化的环境创设,每学年要对校园与班级的环境布置做一个全面的规划与更新。

3、做好班主任和中队辅导员的聘任工作,有计划做好班主任专业化的校本培训工作,每月主持召开一次班主任例会,通过思想引领、健全规章制度、落实班主任工作责任制、正确运用奖励与合理评估等手段,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班主任群体,保证每个班级的德育教育的基本质量。

4、与教导处协同工作,加强品德与生活(社会)、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建设,重视在各科教学中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生命教育和养成教育,落实目标,开发相应的课程资源。

5、构建德育管理网络,具体负责家委会的成立与日常工作联系、校外辅导员的聘请与来校授课安排、德育基地的开辟与活动安排。

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管理,落实每学期家长学校的授课课程。

重视家长资源的开发,统筹指导好学校的聆听窗外声音活动。

6、主持与并协助教科室管理学校德育课题研究,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新思路,提升德育工作的实效性。

7、做好学生心理教育的指导工作,管理好学校心理咨询室。

8、指导学生会、团支部、少先队开展好课外活动与校外活动。

(三)教导处主要职责:

1、协助校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组织领导好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完成教学任务,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2、领导各年级备课组、各科教研组制订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落实,组织教师学习新课程标准,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有计划地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总结交流经验,培养教学骨干。

3、组织领导教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拟订教务工作计划,编制各种教学资料,领导招生和编班;合理分配教师工作任务;处理教师请假及代课、补课;组织安排期末考试;管理学生学籍;组织教学常规检查;实施对学生考勤和成绩考核;管理好学生各项学籍档案。

4、做好课堂设置和教师的任聘工作,建立、健全和管理教师业务档案、业务考核、检查指导课表的编制。

组织订购教材、教参和其他的教学参考资料,保证教学的需要。

5、协助校长做好体育卫生工作,开展课外体育、科技文娱、兴趣小组等活动,科学正确地安排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贯彻好国家教委《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问题的若干规定》。

6、组织好上级安排的教学活动,加强与兄弟学校的业务联系,推进新课程改革,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认真做好校本教研,继续进行校本课程研究和开发。

7、负责管理实验室、仪器室、电脑室、阅览室、图书室等,搞好相关的统计和资料整理工作,严格执行使用管理制度。

(四)信息化办公室主要职责:

1、承担学校信息化建设方案、计划的制定、执行;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管理与维护工作;了解、研究、掌握信息化建设的新发展、新应用、新技术,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全面负责学校信息应用系统的整合、建设、管理及运行服务,负责对各年级、各学科进行信息化建设应用的指导、培训、检查、督促和考核。

2、主导数字校园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维护;协调数字化校园信息资源的整合,为广大教师提供丰富的信息资源服务。

3、负责校园网络系统规划、建设、管理;负责校园网中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的配置管理、性能管理和故障维护,确保校园网的畅通;负责学校机房的安全和环境保障;负责学校网络安全管理,完善网络安全措施,保障校园网计算机安全及网络杀病毒系统等;负责学校各职能部门计算机联网、IP地址分配及网络线路的故障维护,为学校基于校园网的各类应用系统提供网络保障。

4、教学服务:

负责网络教学的推广与应用培训,配合教导处建立学校教学资源库(课件、教案、试题、教学光盘等);推进网络教学的开展,提供学校信息资源共享、信息资源整合的技术支持。

负责对运行在校园网上各类信息资源的管理,并对校园网内具有公开性、共享性的网络信息服务活动进行审核备案;为教导处及相关老师进行各级优质课、公开课、电教课等提供技术支持;承担信息技术课程教学任务。

5、电教管理:

负责现代教育技术设备的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多媒体设备;负责对学校各年级、各学科等计算机设备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为全校师生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6、照相录像:

承担校内宣传和教学工作的录像和照相任务,及硬盘复制、光盘刻录、图片扫描、视频采集等。

7、培训任务:

负责校园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技术支持与培训工作,如多媒体课件制作、网络技术和办公软件应用等培训,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现代化设备的应用技能。

8、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管理制度】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

(一)梳理整改。

各部门对本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的清查、整理,从文体、内容、执行效果及依据和合法性等方面,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补充的初步意见,报主管校领导阅批。

(二)审查制定。

各部门根据主管领导意见,调整、完善文件内容,形成内部意见后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报学校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决定相关规章制度的保留、修改、废止或制定,并逐一落到实处。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

(一)学校建立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

(二)实行班级(或走班等)授课制。

(三)学校按规定开设国家课程与地方课程,自主开发校本课程,校本课程开发原则为:

1、目标导向性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必须以国家制定的教育目标为课程开发活动的准则与导向,以地方文化为依托,以防止校本课程开发活动偏离国家的教育方针。

2、协调性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不仅会引起我校组织机构的某种程度的变革,而且还会触及到我校原有教育经验的方方面面。

它不但涉及校本课程开发的质量问题,也涉及到引入校本课程开发的方式等众多复杂的问题。

为此,校本课程开发应该遵循协调性原则。

3、统整性原则:

校本课程设计应采用横向组织的课程组织类型。

这就要求将所选择出的各种课堂要素,在尊重差异的前提下,找出彼此间的内在联系,然后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

统整的重点在于对认知、技能、情意的统整与知识的统整。

4、多样性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无论是课程设计,还是课程实施与评价,必须自始至终以具体学校和具体学生的独特性与差异性为出发点和归宿,才能凸显校本课程开发的个性化特征。

5、适宜性原则:

校本课程开发,应因地、因时、因我校循序渐进,量力而行。

(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为:

1、渗透性原则。

随着教学内容而结合素质教育要求,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设计真实的语言环境,发展学生获得、处理、交流信息的能力。

培养良好的学习心理素质,发展学生健全人格,培养合作精神和社会公德意识,培养学生的好奇心和探索创新意识,初步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

2、主体性原则。

在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和学会上的主体作用,营造宽松和谐的学习气氛,使学生敢于开口、勤于开口,对学生的成绩加以肯定,使他们获得成就感,对学生的错误不要面面俱到,不要有错必纠,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学会是的实践活动为主。

3、多样性原则。

教师要设计出多种多样的学习活动,每个学生都是一个新鲜的认知主体,学生与学生之间存在着个体差异。

要想使活动适合每个个体学生,吸引其兴趣,就要使活动多样化。

4、灵活性原则。

学生活动过程的顺利进行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如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学习材料、活动方案的设计、活动方法的选择等等。

当学生在学习活动过程的进行中遇到困难,受到阻碍将直接影响活动效果时,教师要随即应变、果断放弃已有的设计,灵活采取更合理、方便、科学的活动方案和方法,以保证活动过程的顺利进行。

教师要依据活动目标(包括认知、情感和动作技巧三个领域)、教材内容设计、教材内容特点、学生实际特征、活动环境等因素,灵活选择不同的活动方法。

5、新颖性原则。

活动过程设计的新颖,体现在设计活动过程时或在活动过程中能突破常规和经验发禁锢,不断产生新的思路和做法,从而活动获得意想不到的活动效果,满足学生的好奇心、新鲜感。

6、实用性原则。

教学活动不仅在于使学生掌握、巩固所学知识,更是引导学生把知识转化为自身能力。

如教学活动的设计中要为学生创设真实的语言环境,使学生能利用所学的语言进行实际交际,提高学生的语言能力。

第十三条【校务公开】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事项。

学校要把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要将办事依据、程序、结果、时限、服务标准、纪律要求、监督投诉渠道、服务承诺等全部公开。

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学校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经费预决算、收费、教职工考核、聘任、评优招生、奖惩办法等涉及教职工、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都要通过多种形式让教职工参与和知晓。

1、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内容:

(1)学校管理制度:

包括学校改革方案及发展规划、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校内部管理各项制度。

(2)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规定:

包括上级印发、转发的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相关教育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学校制定的贯彻重大决策的实施意见或办法。

(3)学校财务情况:

包括按规定公开的学校财务预决算、有关财务报表、学校有关收支情况、代收费使用情况及公务接待、福利分配、交通费支出等情况。

(4)基本建设(维修)和大宗物品采购,包括学校建设规划及执行情况;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工程结算情况;一次性购买价值较大物品的采购、资金支付情况;校办产业的收入和使用,租赁承包情况,以及学校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

(5)人事工作:

包括校内教职工调配办法和方案,学校聘用制岗位设置及聘用情况,干部教职工考核、职称评聘、评优树先、工资晋升、选拔干部等程序及结果,中层及以上干部的考核测评结果。

(6)党务工作:

包括党员发展对象,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的评选,领导班子民主生活自查的问题和整改的措施。

(7)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主要包括执行中纪委“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述廉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干部、外出考察(培训)安排、费用开支等情况。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2、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的内容:

(1)学校领导机构和学校发展规划。

(2)学校学年或学期教育改革目标、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学校进行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3)学校收费情况,包括收费政策、项目、依据、标准、范围,以及计费单位、批准收费机关及管理使用情况,课本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收费监督电话等。

(4)学校接受的各项捐款、赠物及其管理使用情况。

(5)招生情况,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和计划,以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程序及结果等。

(6)学生评优评先、违纪违规处分情况,但不得违背对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7)学校通讯联系及校情通报情况,包括学校地址、网址和校长、对外联系电话;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和处理情况等方面的事务通报。

(8)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1、为保障个人和组织的知情权,完善和规范我校校务公开制度,根据《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法》,结合我校实际,任何个人和组织有权向我校申请公开尚未在政府信息网以及本校园网公开的文化政务信息;并在查阅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时,有权取得查阅证明或相关文件、资料的复印件。

2、申请人申请公开的,原则上应该公开,但涉及以下内容的除外:

(1)个人隐私;

(2)学校秘密;

(3)国家秘密;

(4)应当公开以外的正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务信息。

3、申请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我校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口头申请的,应当场记录。

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

(2)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3)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4)提出申请的时间。

4、依申请公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其办理办法按业务文办理的操作程序进行。

(1)由校长办公室统一受理依申请公开,受理申请后应当即时出具受理凭证,并在2个工作日内送有关处室承办;

(2)有关处室在15个工作日内根据申请内容进行审查,提出是否公开或部分公开的意见,办公室审核,分管校领导签发,重要的还必须经校主要领导签发;申请的内容已经公开的应当给予指引。

5、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它正当理由,不能在1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的,可将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

决定公开的,承办处室应当制作公开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公开决定书应注明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和应支付的费用,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

决定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6、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部分应当向申请人公开。

7、上级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而未公开的事项,任何人申请公开的,应当自收到公开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8、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应当主动公开行政处理的决定部门、决定程序、决定依据和理由、决定结果、救济途径和时限等信息,未主动公开而相对人要求公开的,应立即向其公开。

9、由校长办公室凭公开决定书向申请人公开有关信息;并对公开的信息做好登记记录。

第十四条【纠纷解决机制】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

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五条【办学监督】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学生

第十六条【学生入学】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十七条【学生权利】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1、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学生应主动接受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等教育,以及健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指导。

2、参与学校、班级管理。

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设备、设施等。

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级上获得公正评价。

3、对教师奖惩不公平,有权提出意见;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出起诉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学生义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

2、自觉维护国家荣誉、学校荣誉、关心班级,并见之于行动。

3、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道德情操,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自信自强,立志成人。

4、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能力,勇于创新,立志成才。

5、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行为文明。

6、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

7、自觉抵制不良思想与行为,正确辨别是非、美丑、善恶,敢于坚持正义。

8、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理、自救、自护、生存能力。

第十九条【学籍管理】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依规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二十条【学生评价】学校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对学生的道德品行、健康体质状况、法律素养、人文艺术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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