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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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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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奖学金评定详细办法(见附件)
1、2020级硕士研究生按照附件1: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进行评定;
2、2020级博士全部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
3、其余年级学生按附件2: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评定。
九、本细则由**大学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学院公章)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
附件1: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2020级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按推免生、统考生的顺序进行评定,具体办法为:
一、推免生:
1、名额分配:
录取类别为自筹的推免生,均可获得奖学金。
2、评选办法:
本科院校为国家建设“世界一流大学”高校或“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的推免生(硕士)均可获得一等奖。
其余推免生按照获得奖学金的优先顺序为“推免生相对分”的由大到小顺序并且,
推免生相对分=(1-(推免生综合排名序/排名总人数))+(复试总分/复试满分)
其中“排名总人数”指当年度考生所在专业的总人数,相同分者数学初试分高者排前,再相同者专业初试分高者排前,还相同者复试中面试分高者排前。
二、统考生:
1、名额分配:
将推免生评定后剩余的奖学金名额按专业分配进行分配。
2、评选办法:
奖学金优先顺序与录取优先顺序相同;同一优先级按总成绩(初试+复试)从高到低排序;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相同者数学初试分高者排前,还相同者复试中面试分高者排前。
三、如遇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附件2: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营造优良学术和科研氛围,根据《**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并参照《**大学研究生手册》,特制订本条例用于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简称实验室)的在册硕士与博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一、评定机构与评定奖项
(1)实验室研究生奖学金最高评定机构是评定委员会(简称评委会),由实验室及教务与学生科主要领导、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代表组成。
评委会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指导、仲裁和解释。
实验室教务与学生科是评定过程的实施机构,组织并指导各年级成立由各年级班级和党支部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定小组办理具体评定事务。
(2)奖学金评定奖项包含四类:
(1)一、二、三等年度学业奖(简称常规奖);
(2)国家奖学金(简称国家奖);(3)公益贡献奖(简称公益奖);(4)专项奖和其它奖。
(3)奖学金设奖的项数、额度和限定条件由设奖机构,如研究生院、设奖单位或设奖人、本实验室等,确定。
二、评定程序
奖学金的基本评定程序如下,
(1)申报:
申报人向所属评定小组申报;申报日期截止后将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的变更。
(2)审核:
评定小组审核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并提交获奖初选人材料至评委会。
(3)评审:
评委会在获奖初选人中遴选和评定获奖候选人。
(4)确认:
获奖候选人书面确认选择的获奖奖项和获奖等级。
(5)公示;以墙报或网络通告方式公示获奖候选人及获奖申报材料,公示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或由设奖机构确定。
(6)报批:
报送公示无议的获奖候选人至设奖机构审批。
(7)颁奖:
按奖项性质,由设奖机构颁奖或实验室代为颁奖。
三、申报材料与时间年度
(1)申报任何奖项者均需填写“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表”和设项机构要求的相关表格,并附全部申报佐证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论文复印件及期刊封面或会议论文集封面、论文录用通知复印件、论文的SCI\EI\ISTP刊物或会议的收录源证明以及检索证明、专利证书复印件、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社会活动成就证明等等。
(2)申报材料涉及的“本年度”和评奖“本年度”时间均指:
前一个自然年度9月1日至本自然年度8月31日。
例如2020年的“本年度”指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四、硕士生常规奖评定办法
1.硕士一年级评定办法
参照《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定条例》执行。
2.硕士二年级评定办法
(1)常规奖申报人的评奖分值=课程分+工作成果分+综合评价分+操行相对分,其中课程分=[(学位考试课成绩相对分之和)+(0.2×考查课学分之和)]×0.5。
(2)评奖分值高者获得优先的获奖选择机会;评奖分值相等者,课程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二分值均相等者,工作成果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三分值均相等者,综合评价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四分值均相等同者,操行相对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五分值均相等同者,由评委会评定获优先机会者。
(3)申报常规奖须满足的必要条件是:
全程参与加盖学术报告章的活动累计次数大于3。
(4)申报常规奖一等奖须同时满足的必要条件是:
学位考试课成绩相对分之和须排名在本实验室同年级有参评资格者的前50%;操行相对分大于等于3。
(5)申报本年度常规奖的课程分、工作成果分、综合评价分和操行相对分必须是本年度成果分,并且不是本年度获得国家奖的成果分,但可以是获得专项奖的成果分。
(6)本年度获得常规一等奖优先选择条件者,若选择获得更低等级常规奖,则仅其工作成果分可以延续至下一年度的国家奖申报时有效。
3.硕士三年级评定办法
(1)常规奖申报人的评奖分值=工作成果分+综合评价分+操行相对分。
(2)评奖分值高者获得优先的获奖选择机会;评奖分值相等者,工作成果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二分值均相等者,综合评价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三分值均相等者,操行相对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四分值均相等同者,由评委会评定获优先机会者。
(3)申报常规奖须满足的必要条件是:
全程参与加盖学术报告章的活动累计次数大于7。
(4)申报常规奖一等奖须同时满足的必要条件是:
综合评价分大于等于人均综合评价分;操行相对分大于等于3。
(5)申报本年度常规奖的课程分、工作成果分、综合评价分和操行相对分必须是本年度成果分,并且不是本年度获得国家奖的成果分,但可以是获得专项奖的成果分。
4.综合评价分计分办法
(1)人均综合评价分
研二学生的人均综合评价分等于同年级具有参评资格学生本年度全年级课程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取整)。
研三学生的人均综合评价分为50分。
(2)团队综合评价分总分=人均综合评价分×团队内具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
(3)各团队根据各自管理规则,在其团队综合评价分总分内,由团队独立地、或由导师独立地、或由团队与导师协同地,对每位具有参评资格学生评定其综合评价分。
(4)每位学生的综合评价分不得超过人均综合评价分的1.5倍。
(5)综合评价分不得跨年级使用、不得跨年度累积使用、不得在团队间相互拆借和赠送使用、不应在导师相互拆借和赠送使用。
5.工作成果时效期与计分办法
(1)研究生工作成果时间,如论文的正式录用时间,获专利受理号时间、学术会议时间等,的当年度时效期为:
上年度9月1日至本年度8月31日。
(2)研究生工作成果分值计算方法见本条例附录1“研究生工作成果分计分方法”。
6.操行相对分计分办法
操行相对分等于操行增加分除以操行扣除分,计分办法参见实验室《研究生操行分评定条例》。
五、硕士生国家奖评定办法
(1)国家奖申报人的评奖分值=课程分+工作成果分+综合评价分+操行相对分。
(2)评奖分值高者获优先的获奖选择机会;评奖分值相等者,工作成果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二分值均相等者,综合评价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三分值均相等者,操行相对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四分值均相等同者,由评委会评定获优先机会者。
(3)申报国家奖者须同时满足的必要条件是:
研二学位考试课成绩相对分之和须排名在本实验室同年级有参评资格者的前20%,研三综合评价分大于等于人均综合评价分;按研究生的个人培养方案进程修满应修的必修和选修课学分;操行相对分大于等于3。
(4)申报本年度国家奖的课程分、工作成果分、综合评价分和操行相对分须满足:
1)是本年度成果分;2)不是本年度获得常规奖的对应成果分,但可以是本年度获得专项奖的成果分。
(5)对于前一年度达到常规一等奖获得条件但未获取一等奖者,本年度国家奖的工作成果分可以是前一年度和本年度的工作成果分之和。
六、硕士生公益奖评定办法
(1)公益奖(即原优秀学生干部奖)用于嘉奖各类公益活动的突出贡献者,例如:
学生自治管理(如学生会、党支部、实验室管理助理等);学校或实验室公共活动(如运动会、文艺汇演等);社会公益活动(如社区义工、灾区慰问等)。
(2)公益奖可空缺。
(3)申报公益奖须同时满足的必要条件是:
按研究生的个人培养方案进程修满应修的必修课学分;综合评价分大于人均综合评价分的0.5倍;操行相对分大于同年级人均分。
(4)公益奖采用“个人申报、评定小组审核、评委会答辩、公示、报批”等程序评定获奖候选人。
七、硕士生专项奖和其它奖评定办法
(1)专项奖和其它奖以设奖机构要求确定评奖范围、约束条件和成果的时效期,评定办法参照常规奖评定办法施行。
(2)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再推荐参评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设奖者坚持可以兼得的除外。
八、博士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1)针对博士生的任何奖项,包括常规奖、国家奖、公益奖、专项奖和其它奖,都单项独立申报和评定,即某奖项的本年度工作成果分和操行相对分不影响本年度另一奖项的申报和评定。
(2)申报人的评奖分值=工作成果分+操行相对分,其中工作成果分和操行相对分的计分办法与硕士生的计分办法相同。
(3)博士生申报任何奖学金须满足的必要条件是:
操行分不低于2分。
(4)评奖分值高者获得优先的获奖选择机会;评奖分值相等者,工作成果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二分值均相等者,操行相对分高者获优先机会;前述三分值均相等同者,由评委会评定获优先机会者。
九、评奖资格取消
1.终止或撤销或吊销
导师或者团队或评委会可在任一评定过程以书面形式申请评委会终止或撤销或吊销其硕士生或博士生的申奖程序或获奖结果。
2.对恶意参评的惩处
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者;安全或泄密事故主责者;受警告及更严重级别处分者。
(2)同一成果重复申报、或虚假、或剽窃、或有其它学术不端行为者。
执行:
1)取消任何类别的奖学金评定资格;2)若硕士生所得综合评价分小于等于50分,则在团队综合评价分总分内扣除50分;3)若硕士生所得综合评价分大于50分,则在团队综合评价分总分内扣除等额所得综合评价分;4)对已获奖硕士生,通过学校相关程序追索所发奖励,并且在次年度扣除所在团队综合评价分总分的本条款2)或3)界定的相应分值;5)对已获奖博士生,通过学校相关程序追索所发奖励,并且在该生导师招收有博士生的下一个最早年度内扣除一个博士生的任何奖学金申报资格。
十、其它
(1)对无明确计分标准的成果(如获国家级或省部级奖励、鉴定、验收、定型等)由申报人向评委会在申报截止日前15个工作日以上申请认定。
(2)任何人可向评委会书面报告、申述或申请仲裁评奖相关事项,或通过正常渠道向更上级组织反映相关情况。
(3)本条例从2020年9月1日起在硕士二年级和三年级以及博士生各年级中实施。
通信抗干扰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
2019年12月
附录1:
研究生工作成果分计分方法
(1)成果分=成果收录分+成果检索分+成果附加分。
(2)成果收录分指成果载体(刊物、会议论文集、图书、专利文告、网站、权威证书等等)作为SCI\EI\ISTP检索源的评估分,成果检索分指成果被SCI\EI\ISTP检索的评估分,分值见附表
(1)“研究生工作成果分计分表”。
(3)SCI\EI检索源刊物的长文为9页(含)以上的论文,从第9页起每增加1页,成果附加分分别增加6\3(SCI\EI检索源刊物收录分)和4\2(SCI\EI检索源刊物检索分)。
成果附加分最多不超过成果基础分的50%。
(4)若成果载体同时是SCI\EI\ISTP检索检索源,则成果收录分为最高级别检索收录源分;若成果同时被SCI和EI和ISTP检索,则成果检索分为最高等级检索分。
(5)刊物论文指有正式刊号的刊物论文,会议论文指收录进会议论文集的论文,著作指有正式出版号的图书,均以刊出、发行或有录用通知且有版面费收费发票为核定依据。
一级正刊指“电子学报”和“通信学报”类国家一级学会主办的主要刊物;核心期刊指“**大学学报”等大学学报和三〇所主办“通信技术”等类同研究所主办的主要刊物。
例如:
一级正刊且为SCI和EI检索源刊的《中国科学》上某篇10页长论文本年度只被EI检索,则成果收录分=max{10,15,30}=30,成果检索分=10,成果附加分=2×(6+2)=16,成果分=30+10+16=56;若在本年度内同时被SCI和EI检索,则该论文的成果分=max{10,15,30}+max{10,20}+2×(6+4)=70,但下一年度无任何成果分;若该论文本年度被EI检索而有成果分56,但下一年度却被SCI检索,则下一年度可计入的该成果的成果分等于SCI成果检索分+附加分-上一年度所加EI检索分=20+2×4-10-2×2=14。
高级别会议(如WCNC、ITW、ICC、GLOBECOM、INFOCOM、Crypto、ISIT等)论文可认同为EI检索源刊物论文,高级别会议的“优秀论文”可认同为SCI检索源刊物论文。
(6)成果署名中仅有1位本室在册学生时,当去除前面最多两位老师后,若学生为第1作者,则成果分乘加权系数1;若学生为第2作者,则成果分乘加权系数0.5;若学生为第3作者,则成果分乘加权系数0.25;其余情形成果分为0。
(7)成果署名中有多位本室在册学生时,最前3位排名的在册学生虚拟为1名“学生”,按注(6)计算成果分,并由这3位学生自行分摊,排名最前学生所得分值不得少于成果分值的一半。
(8)若同一专利在一个年度内既授理又受权,则本年度专利成果分为授理成果分与授权成果分之和;若授理和授权在不同年度,则授理成果分和授权成果分可分别计入各年度的成果分。
(9)对于成果载体为SCI检索源刊,若在JCR一区的期刊,成果分权重为1.4,JCR二区的期刊,成果分权重为1.2,JCR三区和四区的期刊,成果分权重为1.0.
附表
(1)研究生学术成果分计分表
刊物论文
(≤8页)
SCI源刊
SCI检索
EI源刊
EI检索
一级正刊
一级增刊
核期期刊
一般刊物
出版物
30
20
15
10
10
7
4
2
1
会议论文
(≤8页)
A类会议
一般会议
全国性会议
地方性会议
15
3
2
1
著作
3万字
3-4万字
4-6万字
6-8万字
8-11万字
11-15万字
15-20万字
20-30万字
≥30万字
2
3
10
5
7
28
40
专利
发明授权
发明授理
实用新型授权
实用新型授理
6
3
4
2
(10)科技竞赛获奖计分
附表
(2)研究生科技竞赛成果分计分表
A类竞赛
全国总决赛
(特/一/二/三等奖)
分赛区比赛
(一/二/三等奖)
校内选拔赛
(一/二/三等奖)
60/40/30/20分
8/6/4分
3/2/1分
B类竞赛
国家级
(一/二/三等奖)
省级
(一/二/三等奖)
校级
(一/二/三等奖)
15/10/5分
4/3/2分
1.5/1/0.5分
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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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类竞赛包含:
●纳入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的竞赛: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
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研究生移动终端应用设计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未来飞行器创新大赛、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智慧城市技术与创意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石油装备创新设计大赛、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国MPAcc学生案例大赛、中国研究生创“芯”大赛。
详情请关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官网——研创网(***.cn)。
2)B类竞赛包含:
●获得研究生院科技创新平台支持的竞赛:
IEEEXtreme极限编程大赛、国际微波年会(IMS)研究生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国际基因工程机器设计大赛(iGEM)、中国(国际)传感器创新创业大赛、BOE创新挑战赛、华为软件精英挑战赛;
●纳入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的竞赛: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3)第1)和2)中未列出的竞赛获奖不计分。
4)对于IEEE极限编程大赛等仅提供排名的比赛,具体分值由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赛事的影响力及竞赛的名次等因素,综合考虑后讨论决定。
5)每年奖励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纳入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的竞赛、获得研究生院科技创新平台支持的竞赛变更,对A类、B类竞赛做出调整。
竞赛的类别以获奖当年的综合测评细则为准。
6)同一参赛作品只加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