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真州路建设工程三将路至 郁桥中心沟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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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真州路建设工程三将路至郁桥中心沟段

新真州路建设工程(三将路至郁桥中心沟段)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全文公示本)

 

建设单位:

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三月

目录

1.前言1

1.1.项目由来1

1.2.项目特点1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2

1.4.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3

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

2.总论4

2.1.编制依据4

2.2.评价因子6

2.3.评价等级6

2.4.评价范围7

2.5.评价时段7

2.6.评价标准8

2.7.环境保护目标9

2.8.评价重点14

3.工程概况及污染源分析15

3.1.建设项目概况15

3.2.拟建线路概况15

3.3.工程内容18

3.4.交通量预测23

3.5.施工方案24

3.6.工程污染源分析25

4.区域环境概况及环境质量现状评价32

4.1.区域自然概况32

4.2.社会环境概况36

4.3.声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38

4.4.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40

4.5.地表水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3

4.6.土壤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46

5.环境影响预测评价48

5.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8

5.2.景观影响分析48

5.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49

5.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72

5.5.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84

5.6.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85

5.7.固废环境影响分析86

5.8.环境风险影响分析87

6.社会环境影响评价88

6.1.施工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88

6.2.营运期社会环境影响分析88

6.3.社会稳定性影响分析89

7.水土保持方案90

7.1.水土流失现状90

7.2.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影响分析90

7.3.水土流失防治方案92

8.环境保护对策措施96

8.1.设计阶段对环保的考虑96

8.2.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96

8.3.营运期环保对策措施105

8.4.环保投资及“三同时”清单110

9.产业政策与规划合理性分析112

9.1.产业政策符合性112

9.2.与仪征市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112

10.环境管理与监控计划115

10.1.环境管理计划115

10.2.环境保护监测计划118

11.公众参与120

11.1.公众参与的作用和目的120

11.2.公众参与的方式、调查内容和对象120

11.3.公众参与调查结果123

11.4.公众参与调查的四性分析124

11.5.公众参与建议124

11.6.结论125

1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26

12.1.工程的社会经济效益评价126

12.2.环境效益128

13.结论和建议131

13.1.结论131

13.2.建议133

1....前言

1.1.项目由来

随着长江三角洲经济带战略的实施和南京大都市圈战略的推进,使地处三大都市圈交汇的仪征市面临极大的发展机遇,同时仪征特殊的地理位置也对南京和扬州的交通起着重要的纽带作用。

近年来仪征市委、市政府提出全力打造滨江城市新区,塑造鲜明的滨江城市形象,建设滨江新区已经成为仪征市当前城市建设的主要工作。

为推动滨江新区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实际情况,遵循因地制宜原则,合理利用土地,决定实施新建新真州路(三将路至郁桥中心沟段)项目,以改善和提高区域内交通条件,有效带动新区开发和产业发展。

新真州路(三将路至郁桥中心沟段)规划为仪征市东区的主干道,西起三将路,东至郁桥中心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92公顷,全长1158.37米,路幅40米,设计时速50km/h。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建设、桥梁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照明等。

本项目于2014年12月1日取得仪征市发改委核发的项目建议书批复(仪发改投资发[2014]151号),见附件。

建设单位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98-253号令)的有关条款规定,于2015年1月委托江苏润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新真州路(三将路至郁桥中心沟段)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认真研究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了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根据工程项目有关资料、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状况、社会经济状况、仪征市环保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咨询表的批复等有关资料,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了解建设项目建设前的环境现状,预测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对周围水环境、大气环境及声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并提出防治污染和减轻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可行措施,为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施工和项目建成后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项目特点

(1)本项目为新建,新真州路(三将路至郁桥中心沟段)规划为仪征市东区的主干道,西起三将路,东至郁桥中心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92公顷,全长1158.37米,路幅40米,设计时速50km/h。

(2)建设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项目未涉及《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生态管控区。

本项目沿线主要环境敏感点为东郊花苑、范庄和规划教育、居住用地、宝能城市广场/宝能睿城。

(3)建设项目为道路工程项目,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特征,该项目的主要影响为施工期环境影响及运营期的交通噪声影响。

1.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图1.3-1。

图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1.4.本项目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报告书的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本项目建设需关注的环境问题为:

在声环境方面,施工期主要为施工噪声,运营期主要为交通噪声;大气环境方面,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扬尘和沥青烟气,运营期主要为机动车尾气排放。

根据项目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主要包括:

在水环境方面,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防尘,施工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声环境方面,施工期采取围挡、低噪声设备等措施防治施工噪声污染,运营期通过严格上路车辆管理,并采取低噪声路面和绿化等措施减缓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在大气环境方面,施工期采取施工围挡和洒水防尘措施降低扬尘污染,运营期采用种植绿化带和加强机动车排放管理措施防治尾气污染。

1.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新真州路(三将路至郁桥中心沟段)建设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与仪征市总体规划相符,项目已取得仪征市发改委对本工程的立项批复以及仪征市城乡建设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设计规范,属低污染项目,项目拟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环保投资合理,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评价区的环境影响较小;公众普遍对建设项目持赞成的态度。

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该建设项目是可行的。

2....总论

2.1.编制依据

2.1.1.相关法律、法规

2.1.1.1.国家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09.01;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0.25;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01.1.8;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28;

(8)《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09.01;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04.01;

(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

(11)《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第5号;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10.1;

(13)《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

(1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5)《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发[2010]7号;

(16)《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环发[2007]184号;

(17)《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发改委9号令;

(18)《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2013年5月1日;

(19)《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环办[2014]48号;

(20)《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2.1.1.2.地方法律法规

(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1997年8月16日;

(2)《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范》,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2002年6月1日;

(3)《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意见》,苏环管[2005]35号文;

(4)《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文;

(5)《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03]131号,2003.12.19;

(6)《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苏政发[1999]8号;

(7)《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第八届人大委员会,1993.12.29;

(8)《江苏省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水利厅、环保厅,2003.03;

(9)《关于修改(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2年1月12日通过;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审批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8)270号;

(11)《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意见》,苏环规(2012)4号;

(12)《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

(1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2004;

(1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和平原沙土区的通知》,苏政发[1999]54号;

(15)《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修改)》,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0.11.1;

(16)《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

(17)《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00-2020);

(18)《扬州市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扬环[2003]50号;

(19)《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扬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2号)

(20)《仪征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

(21)《仪征市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仪政发〔2008〕153号);

2.1.2.技术标准及规范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

(8)《绿色施工导则》;

(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2.1.3.本项目有关资料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21081201500007号);

(2)建设项目环评委托书;

(3)委托方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2.2.评价因子

根据对建设项目的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及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特征,本工程的评价因子见表2.2-1。

表2.2-1评价因子确定表

环境

现状评价因子

影响评价因子

大气环境

CO、NO2、PM10

CO、NOx

地表水环境

pH、CODcr、石油类、NH3-N、TP

声环境

连续等效A声级

连续等效A声级

土壤环境

pH、镉、铬、铜、铅、锌、砷、镍、汞

固废

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2.3.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和工程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各单项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确定如下:

(1)生态环境:

根据规范要求,道路两边评价范围确定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300m。

拟建道路为市政道路,沿线为菜地、荒地等,道路建设对于生物群落、区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影响皆不明显,故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

(2)环境空气:

根据项目污染源分析,本项目主要废气来源为汽车尾气和道路扬尘,主要污染物为NO2、CO。

拟建道路均为城市主干道,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评价。

(3)声环境:

拟建项目所处的声环境功能区规划为GB3096规定的2类地区,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要求:

建设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达5dB(A)以上(不含5dB(A)),或受影响人口数量明显增多时,按一级评价。

本项目运营中期敏感目标噪声级最大增高量达9.85dB(A),声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一级评价。

(4)水环境:

由于项目本身没有废水排放,只有建设施工阶段的施工废水和运营期发生交通事故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根据导则的有关规定,本项目的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5)地下水环境:

影响分析。

本工程污水排放量小,其成分也较简单,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地下水评价定为三级评价。

表2.3-1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因素

生态环境

环境空气

声环境

水环境

地下水

评价等级

三级

二级

一级

三级

三级

2.4.评价范围

根据城市道路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结合拟建项目沿线的环境特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确定如表2.4-1。

表2.4-1评价范围表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社会环境

建设项目直接影响区,重点在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

生态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300m范围内,临时施工用地

声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

环境空气

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

地表水环境

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内(郁桥中心沟)

地下水环境

建设、运营可能导致地下水位变化的区域,一般在一个完整的水文地质单元区域内,本次确定为项目周边20km2范围内

土壤环境

道路通过区域

2.5.评价时段

施工期:

2015年5月-2016年6月

营运近期:

2017年

营运中期:

2023年

营运远期:

2031年

2.6.评价标准

2.6.1.声环境

(1)施工期

参照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2.6-1。

表2.6-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

dB(A)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70

55

(2)营运期

建设项目所在地以居住、商业为主,因此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该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若临街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物面向道路一侧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若临街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建筑(含开阔地)为主,将道路红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距离为30m。

本项目临街建筑东郊花苑为三层建筑,因此临街第一排建筑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包括村庄民房、农田、空地)道路红线外30m内的区域划为4a类标准适用区域,相邻区域为2类标准适用区域。

具体见表2.6-2。

表2.6-2环境噪声限值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4a

70

55

2.6.2.大气环境

本工程所在区域的大气环境功能为二类区。

PM10、NO2、CO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标准限值详见表2.6-3。

表2.6-3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单位:

mg/m3

评价标准

NO2

PM10

CO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

年平均

0.04

0.07

-

日平均

0.08

0.15

4

1小时平均

0.20

-

10

2.6.3.地表水环境

建设项目附近的主要水体为郁桥中心沟,根据苏政复[2003]29号文《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尚未对郁桥中心沟进行功能区划,根据该水体实际用途,作为一般景观要求水域,参照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详见表2.6-4。

表2.6-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评价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Ⅴ类

pH

6~9

COD(mg/L)

≤40

氨氮(mg/L)

≤2.0

总磷(mg/L)

≤0.4

石油类(mg/L)

≤1.0

2.6.4.土壤环境

评价区土壤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主要指标值见表2.6-5。

表2.6-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单位:

mg/kg,pH除外)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

pH

Pb

Cu

As

Ni

Cd

Zn

Hg

Cr

<6.5

≤250

≤50

≤30

≤40

≤0.3

≤200

≤0.30

≤250

6.5~7.5

≤300

≤100

≤25

≤50

≤0.3

≤250

≤0.50

≤300

>7.5

≤350

≤100

≤20

≤60

≤0.6

≤300

≤1.0

≤350

2.7.环境保护目标

(1)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所在区域涉及的主要地表水体为郁桥中心沟。

表2.7-1水环境保护目标

编号

保护目标名称

与项目位置关系

功能类别

现状照片

1

郁桥中心沟

跨越

一般景观水域,《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备注:

根据苏政复[2003]29号文《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尚未对郁桥中心沟进行功能区划。

根据该水体实际用途,参照执行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

(2)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沿线无地下水水源地分布。

(3)大气、声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沿线中心线两侧200m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2.7-2和图2.7-1。

(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对照《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本项目工程占地范围及评价范围内不涉及重要和特殊生态功能保护目标,具体见图2.7-2。

表2.7-2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表

序号

敏感点名称

桩号范围

环境空气评价标准

工程实施前(现状)

工程实施后

敏感点与路线位置关系

噪声评价标准

环境特征

现状照片

与道路中心线/红线最近距离(m)

路基高差

(m)

路段

特征

噪声评价标准

评价范围内规模

1

东郊花苑

K1+205~K1+320

二级

2类

面向,约20幢3层楼;

朝向:

南/西南

路北20/10

0

地面

2类

约20户/70人

2

宝能城市广场/宝能睿城

K1+500~K1+620

二级

2类

面向,约14幢34层楼;

朝向:

南/西南

路南40/20

0

地面

2类

约1400户/4200人

3

规划为教育、居住用地

K1+650~K1+940

二级

2类

农田空地

路北45/25

0

地面

2类

/

4

范庄

K2+330~K2+363

二级

2类

越2幢3层楼;

朝向:

路北66/46

0

地面

2类

约4户/12人

2.8.评价重点

针对本项目的工程特点和项目沿线的环境特点,确定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是:

(1)施工期评价重点为沿线的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弃土。

针对施工中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提出有效可行的减缓措施。

(2)营运期评价重点为声环境影响。

在现状和预测评价的基础上,推荐适合的噪声防护措施。

(3)公众参与调查。

沿线居民对本工程的意见和态度,建议采取怎样的环保减缓措施。

 

3....工程概况及污染源分析

3.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新真州路建设工程(三将路至郁桥中心沟段);

项目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E4721);

功能定位:

城市主干路;

投资主体:

仪征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

总投资约4980.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85万元,占总投资的5.7%;

施工进度:

9个月。

3.2.拟建线路概况

3.2.1.用地现状

本项目道路沿线主要为菜地、荒地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居民现均已拆迁完毕。

道路沿线荒地、菜地用地红线范围内居民已拆迁

3.2.2.地理位置及线路走向

建设项目位于仪征市,西起三将路,东至郁桥中心沟,途径江城路、规划路及S333省道。

 

3.2.3.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建设、桥梁箱涵工程、排水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绿化、照明等。

混凝土和沥青均使用商业混凝土和沥青,施工现场不设临时混凝土和沥青拌合站。

项目永久占地类型主要为规划的道路用地,临时占地为施工临时用地,道路建设完成后临时占地按照规划用地类型进行开发。

具体建设规模见表3.2-1。

表3.2-1建设规模表

序号

道路名称

起迄点

建设标准

建设长度(m)

路幅(m)

占地面积(公顷)

设计车速

(Km/h)

1

新真州路

三将路~郁桥中心沟

城市主干路

1158.37

40

4.92

50

3.2.4.总体方案

建设项目位于仪征市,项目的建设对完善区域路网、滨江新城的开发建设具有积极和重要的意义。

新真州路(三将路至郁桥中心沟段)规划为仪征市东区的主干道,西起三将路,东至郁桥中心沟,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92公顷,全长1158.37米,路幅40米,设计时速50km/h。

起止桩号为K1+205~K2+363.372,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

3.2.5.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处于城市开发区域,周边原土地利用情况主要为社会居民、居住平房、农田空地、商业门面房,没有遗留的土地环境问题,不影响本项目的建设开发。

3.2.6.拆迁与征地

本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为划拨,面积约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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