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制度.docx
《社会福利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福利制度.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福利制度
社会福利制度
--------德国与美国
社会福利的含义
1.社会福利的含义
“福利”一词的本义是指幸福和利益。
广义的福利是指一切有助于公民生活质量和社群福祉改善的活动、服务及资源,它们既可以是有形的物质支持,也可以是无形的精神帮助。
狭义的福利是指为社会中最不能自助者(弱势群体)提供的、满足其最基本生存需要的资源和服务。
此类福利是应急性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社会福利的功能
(1)以不同的方式分配和再分配公民的收入
(2)促进社会整合和社会和谐
(3)社会福利本身也是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它可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的稳定
(4)在出现社会问题时,社会服务能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补偿
(5)通过社会服务可以促进个人和整个社会福利状况的改善
(6)社会服务可以当作是一种社会投资(吉登斯)
(7)社会福利可以增强社会中的利他主义的助人要素。
社会福利的分类
1、威伦斯基的两分法
美国学者威伦斯基和李宾士于1965年在《工业社会与社会福利》一书中提出:
剩余性福利(residualwelfare)在个人和家庭及民间设有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由政府提供的紧急援助,一般伴有严格的家庭调查,带有某种程度的羞辱性。
制度性福利(institutionalwelfare):
指政府为所有公民提供的福利。
全民性、没有阶级和标签意识,有利于促进社会和家庭的整合。
2、蒂特马斯的三分法
英国社会政策学者蒂特马斯(RichardTitmus)认为社会福利可以分为三种:
剩余性社会福利
工业成就—表现模式
制度性再分配模式
无论是威伦斯基还是蒂特马斯,都不否认在社会现实中,福利领域的理论或实践其实是剩余模式和制度模式的混合。
社会福利的特征
1、社会福利的意识形态色彩
社会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第三条道路”
2、社会福利的可变性
民间慈善—政府责任—福利国家—改革(反福利、政府退位)
3、社会福利的多元性
1)在福利内容上由单一的福利形式向多元化的福利形式转变,公民在社会服务中有了更多的选择。
2)福利的责任主体由单一的政府(或社会)转向政府、非政府组织、企业、社区和家庭。
3)在福利的供给机制上,由过去的单由政府调拨变为政府与市场相结合,提高了资源筹措效率。
4)在福利服务的使用者方面,也由过去的选择性人群逐渐发展为全体公民。
美国的福利制度政策
美国现行的社会福利制度是从1936年社会安全法案(SocialSecurityAct)实行之后,逐步完善起来的。
社会安全法案包含如下几类福利措施:
1、联邦社会保险
联邦社会保险是为就职人士设立的,在职或曾经工作过的本人及其家属都可参加,主要包括退休金(RetirementBenefits)、抚恤金(Survivor’sBenefits)、伤残金(DisabilityBenefits)和医疗福利(MedicareBenefits)等。
2、失业补助金(UnemploymentCompensation)
只要是遭辞退失业的,不管有无积蓄都可申请。
一般补助期是6至9个月,按各州不同情况可能会有所延长。
3、公共援助金(publicassistance)
专为低收入或无收入的失明者、老人、残障者及无收入的家庭而设。
由州政府按各自生活条件发放,申请者将接受调查以证明有申领资格。
4、孕妇与儿童福利
为保护和增进孕妇及儿童的健康而设,并不分派现金,而是提供健康服务。
社会安全法案是全国性的,为保障所有人的权益而设立。
除公共援助金外,大部分福利措施是不论贫富人人皆得的。
值得一提的是,社安局规定,领取社会安全金的人员不一定要住在美国境内,以方便生活在海外的退休人士。
除了社会安全法案所包括的上述福利政策之外,美国还有很多涉及生活、工作各个方面的社会福利,比较常见的有以下几类:
一、工作保险
1、失业保险金(unemploymentInsurance)
失业保险金是一种保险制度。
每月从受保人工资中扣除部分来投保,受保人一旦失业即可获赔,获赔金额一般是原工资的一半。
2、工人赔偿金(Worker’sCompensationProgram)
由雇主向州政府或保险公司投保,工人因工受伤即可申领。
具体赔偿金额和时期由雇主所交的保费多少而定,同时也能报销一定的医疗费用。
工人赔偿金非美籍人士亦可申请,且不会影响他日转换身份或入籍。
3、州立伤残保险金(StateDisabilityInsurance)
全美只有加州、纽约州、新泽西州、夏威夷和波多黎各设有此类保险金,专为因短期疾病暂不能工作的人员而设。
换言之,受保人在得病期间必须是受雇的,复原后重新开始工作,保险金就停止赔付。
二、生活补助(PublicServiceforLowIncomePersons)
1、粮食券(FoodStamp)
美国联邦农业部拨款给州政府发放粮食券,只可换取美国出产的农作物,不能换取金钱,以救济收入低微的家庭。
不过该补助只限美国公民。
2、学校提供的廉价或免费膳食(SchoolLunchProgram)
这是政府为保证学童的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全国性营养膳食计划。
非美籍人士也可受益。
3、家居能源补助计划(HomeEnergyAssistanceProgram)
专为低收入家庭减轻煤电费用而设,非美籍人士也能享受。
能源补助除帮助支付煤电费外,还可代为修理暖炉、煤气管等相关暖气设备。
4、廉价公共房屋(PublicLowIncomeHousing)
这项福利有公共房屋、津贴房屋、租金津贴和廉价屋四种形式,申请人必须年满62岁或收入低微,其中一些房屋补助要求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
三、医疗补助
•
•基本理念。
•莱茵模式较注重社会的公平正义,其基本特征就是“市场经济+社会公正”,换言之,即社会福利制度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这种“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福利制度,无论是居住在城市还是乡村的德国公民,都可以享受
对于救济金而言,失业者每月可领取救济金345欧元(德国东部是33l欧元),政府还负责支付被救济对象的住房租金。
◆日前,德国职工的月平均工资是2800欧元,实际收入并不比领取社会救济的人多多少。
而且,每年换季时,领取救济金的人还能再得到几百欧元的服装补贴。
如果生活上仍有困难,还可以申请额外资助。
◆据报道,在社会保障局某天的黑板上,写着一些人申请实物的项目:
结婚戒指51欧元,洗衣机306欧元,
厨房用品16l欧元,煤气灶397欧元等。
大多数家庭
在拿到现金救济后还会再申请实物救济。
德国的五大保险
1.医疗保险(DieKrankenversicherung)
几乎所有德国公民都参加医疗保险,职工按不同的职业参加不同保险公司的社会医疗保险。
职工一旦生病,可到与其保险公司合作的医院或开业医生处看病。
保险公司负责支付医生的治疗费用(包括药品、药物和辅助工具及住院医疗费用等)。
如必要的疗养,也由保险公司完全或部分支付疗养费用。
除此之外,医疗费用还包括生育补助、家庭补助以及病人家庭护理。
职工享有病假工资,病假在6周内,由僱主发给全部工资(有几个劳资协定还延长了这个期限),在此之后,医疗保险机构支付最长期限为7、8周的病休补贴。
超过7、8周者,则领取社会救济金。
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实行"社会共济"原则,每个人所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只跟其经济能力相关,与其年龄、性别及健康状况无关。
这一"社会共济"原则还体现在投保人的配偶和子女的免费医疗保险上,即单身投保人与养家带口的投保人,如果收人相等,那么他们所交纳的医疗保险费也相等,但后者却是全家受保。
2.养老保险(DieRentenversicherung)
德国的养老保险分为三种:
法定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私人养老保险。
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工人和职员都参加法定养老保险,自由职业者如医生、律师、艺术工作者等一般参加私人养老保险。
法定养老保险是德国社会福利保障的支柱。
如投保者者死亡,其家属可得到一定百分比的养老金。
通常年满65岁者即可领取养老金。
在某些前提条件下,年满63岁或60岁即可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数额原则上与投保人的劳动工资、交纳时间长短相关。
支付养老金并非养老金保险的唯一任务。
保险机构在发放养老金的同时,还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僱员过早地结束职业生涯,而单纯依靠养老金度日,也就是说它要为投保者工作能力的保持、提高与恢复服务。
与这些措施相关的待遇被称之为"职业康复",例如保证他们的疗养并在他们由于健康原因不得不学习一种新的职业时提供资助。
3.事故保险(DieUnfallversicherung)
在德国,所有僱员和农民按法律规定都参加事故保险,自由职业者可自愿投保。
学生和儿童也属于受保险保护的范围。
4.失业保险(DieArbeitslosenversicherung)
有僱员原则上都参加失业保险,费用由僱员和僱主各承担一半,同时政府也提供一定的补贴。
失业保险待遇是多种多样的,首先占第一位的即是失业保险金,并支付有关职业培训的费用。
另外,支付旨在维持和创造就业岗位措施的费用、开展职业介绍和职业咨询、进行对残疾人的职业促进等等,也是失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
失业保险金额是与失业者失业前的工资水平相关的,而且失业保险金并不是无限期发放的,发放期限的长短既与以前交纳保险费就业时间的长短有关,又与失业者年龄高有关,一般情况下,失业保险金发放一年。
5.护理保险(DiePflegeversicherung)
199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护理保险是德国一种新的保险制度,其主要目的是为了保障老年人及病残人员在需要护理情况下的权利。
以前对老人及病弱人员的护理主要是在家庭内部进行,如今在德国已找不到所谓"大家庭"的踪影,这一原本由自我负责的部分现在也由社会来承担了。
凭借护理保险偿付的保险金,将来可使绝大多数需要护理的人将有可能至少在经济上凭自己的力量来掌握自己的命运。
德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弊端
首先,高福利使国家和企业负担过重。
目前德国社会生产总值的17%用于社会福利,政府开支巨大,国债剧增,基础建设和教育方面的投资因此减少。
全德领取退休金和社会救济的人口接近工资收入人口,德国财政支出的62%都用来偿还债务和社会稿利,庞大的社会保险账户出现亏空,德国联邦政府债务也因此连年超过“GDP3%”的警戒线,受到欧盟委员会的不断批评。
福利制度改革已经成为德国等发达国家棘手的经济与社会问题,也成为任何一个政党在竞选中和上台后都无法回避的重大政治问题。
德国企业因为承担沉重的社会福利负担,发展活力受压制,企业的竞争力受到限制。
很多企业因此不愿意雇佣本国工人,不愿意在德国境内投资,资本大量外流。
而流失资本等于流失繁荣、流失福利、流失就业。
其次,高福利使无业者悠闲自在、高枕无忧,高税收又使企业和工作者不堪重负、怨声载道,不利于发挥个人的社会责任和激发就业积极性。
更严重的是高税收使工资附加成本过高,劳动力成本昂贵,产品在全球化大潮中失去竞争力。
此外,高税率使居民可支配收入减少,造成内需低迷,影响扩大生产和提高就业。
德国社会福利制度的好处
实践证明,德国社会福利制度对提高工人素质,减少工业化带来的社会不平等,缩小贫富差距,保持社会稳定、和谐等方面功不可没。
正如德国“铁血宰相”俾斯麦所说,“一个希望得到养老金的人,一般不会好斗,而且易于管理”。
正是在这一理念的影响下,德国的社会福利在世界处于领先地位。
据统计,德国现在享受社会救济的共有150万个家庭,290万人。
日前,德国一年的社会福利支出已相当于同内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
福利制度已成为德国等欧洲国家社会稳定的一块基石,成为欧洲走向繁荣与稳定的重要基础。
德国与美国的比较
德国是高福利国家,形成了以社会养老等五大社会保险分支为主干,囊括了育儿、教育、住房津贴、青年补助、社会救济等一整套包罗万象的高福利制度。
社会福利支出已占GDP的三分之一,如果中国的福利支出占GDP的三分之一,可以预料会马上破产。
在人口众多、激励机制不完善的经济体,比高福利更重要的是分配体制的公平。
美国的社会福利机制介于高福利与无福利之间,未来的福利与个人收入息息相关,这一体制重在建立基本的养老保障,而优厚的保障则与个人的努力所得到的薪酬息息相关。
无论是美国还是德国,未来的养老金赤字都是笼罩在头上的阴影,相比而言,美国的养老保障压力相对较小。
作为制造大国,德国是中国的前车,作为正在建立社会保障体制的国家,美国鼓励个人努力的方式值得借鉴。
无论哪一种方式,包括中国心仪已久的新加坡模式,公平的法律救济是保障模式成功不可或缺的因素,这也是中国最短的短板。
对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启示
一是完善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规范。
上述两国的社会保障制度者是建立在国家立法基础上的,具有社会保障的制度化、社会化的特征。
我国要在总结现有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抓紧制定社会保障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
二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是一个渐进过程,其发展要与经济发展层次相适应。
德、美两国的经验表明,社会保障支出的过分增长,势必会影响国家积累基金的增长,导致经济增长缓慢或通货膨胀。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每年可分配的国民收入的有限。
如果社会保障规模过大,势必降低积累率和储蓄率。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应从我国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的承受能力,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储蓄相结合的模式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三是坚持以个人储蓄模式为主的原则。
鉴于我国同样面临人口老龄化问题,我国必须坚持国家、企业、个人共同负担,以个人负担为主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