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15598263 上传时间:2023-07-06 格式:PPTX 页数:87 大小:1.07M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页
第1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2页
第2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3页
第3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4页
第4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5页
第5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6页
第6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7页
第7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8页
第8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9页
第9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0页
第10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1页
第11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2页
第12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3页
第13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4页
第14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5页
第15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6页
第16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7页
第17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8页
第18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19页
第19页 / 共87页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_第20页
第20页 / 共87页
亲,该文档总共8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8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档案管理学之档案的检索工作.pptx

刑事侦查系齐家福教授,文书与档案管理,教学目标:

1、了解档案检索工作的内容和意义。

2、了解档案著录的内容,档案主题标引和分类标引,掌握档案著录的项目、符号、著录格式和档案标引。

3、了解档案检索工具的种类,掌握分类卡片、主题卡片、分类目录、文件目录、文号目录、全宗指南的编制方法。

教学重点:

档案著录的内容。

教学难点:

档案著录的规则和方法。

第七章档案的检索工作,第一节档案检索工作概述,一、档案检索工作的内容,档案的检索工作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档案信息的系统存储。

编制检索工具二是档案的查找。

利用检索工具这两个过程是密切联系的,存储是查找的前提,查找是存储的目的。

(一)存储阶段的主要内容1、著录标引著录标引是指将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用可以识别的规范化的检索语言反映出来。

对每件(卷)档案著录标引后形成的每一条记录称为一个条目,每个条目都用一定的检索语言进行标识。

2、组织检索工具组织检索工具就是将著录标引的条目加以系统排列而形成各种检索工具的过程。

各种检索工具共同组成检索工具体系,它是著录标引的结果,也是查找利用的基础。

(二)查找阶段的主要内容1、确定查找内容确定查找内容就是将利用者的需要转化为各种检索标识。

通过对利用者的需要进行分析,把他们的需要转化成概念,这种概念可以借助检索语言转化为规范化的检索标识,形成各种可以查找的检索表达式。

例如:

著者=司法厅*主题=争先创优表示检索内容要求满足:

“著者”字段内含有“司法厅”,且“主题”字段内含有“争先创优”。

AND著者=司法厅+主题=争先创优表示检索内容要求满足:

“著者”字段内含有“司法厅”,或者“主题”字段内含有“争先创优”。

OR,著者=司法厅-主题=争先创优表示检索内容要求满足:

“著者”字段内含有“司法厅”,且“主题”字段内不能含有“争先创优”。

NOT2、查找操作档案工作人员根据检索标识或检索表达式,从检索工具中找出利用者所需档案的工作。

二、档案检索工作的意义(略),

(一)档案检索工作是连结档案基础工作和利用工作的桥梁,在整个档案业务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收集、整理、统计、保管,都是利用工作的基础和前提。

检索工作,将档案的某些特征标识出来,存储在相应的检索工具中,然后通过检索,最终实现档案为利用者服务的目的。

档案能否及时、准确地提供给利用者,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检索工作。

(二)档案检索工作是提高档案馆(室)工作水平的重要手段档案检索工作,首先要编制各种各样的检索工具,在编制检索工具的过程中,可以发现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档案收集不齐全、保管期限划分不正确、统计数字不准确等问题,然后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同时,还可以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发现档案的某些潜在价值,促进档案管理的科学化。

(三)档案检索工作是档案业务工作中的一个独立环节,档案检索是档案部门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

档案检索过程主要是大量地存储档案线索,有计划地建立档案检索体系,为查找档案材料提供手段,为利用工作打下基础,所以它既属于利用工作的范畴,又具有基础工作的性质。

检索工作的内容和独特作用,是其他环节所不能包括和替代的。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档案检索工作已由原来的主要以手工检索为主逐渐向以电子计算机检索为主的方向发展。

现在通常是手工检索和电子计算机检索两条腿走路。

第二节档案检索语言(略)一、档案检索语言及其作用

(一)档案检索语言的含义检索语言也称标识语言或标识系统。

是根据检索的需要而编制的专用的人工语言,是表示档案文献内容信息及其相互关系的概念标识系统。

档案检索语言是档案信息存储和档案信息检索过程的统一。

在存储信息时,标引人员首先要用检索语言标引档案的主题内容,形成各种检索标识并纳入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中。

在档案检索时,根据使用者的要求形成提问标识,从检索工具中找到该提问标识所标引的档案文献。

可以说,档案检索语言是档案检索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着档案检索质量的高低。

(二)档案检索语言的基本特点一是单义性。

检索语言的单义性是指一种检索语言只能代表某一种特定含义,不能为其他语言所替代,从而达到一词一义的目的。

档案检索语言对一词多义和一义多词的现象严加控制,否则,将造成检索语言的不匹配,无法实现检索。

二是专业性。

档案检索语言的词汇及其编排都要符合档案的特点,以便于档案的标引与档案的查找利用。

(三)档案检索语言的作用1、标识档案的主题内容档案的主题内容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档案检索语言标识出来的,往往一个案卷可以用多种标识语言从不同的侧面揭示其主题内容,从而为多方位的检索提供便利。

2、作为概念转换的依据在档案标引和检索过程中,都需要对档案内容和利用者提问的内容进行主题分析,并将其主题概念转换为检索标识,检索语言作为概念转换的依据,能使检索标识更加明确、更加规范,达到实现检索的目的。

3、揭示检索标识之间的逻辑关系每一种检索语言都以其特定的体系或方法揭示检索标识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使检索语言形成一套概念体系,方便扩检和缩检。

4、对检索标识进行系统化排列每一部检索语言都对其包容的全部检索标识进行有规律的系统排列。

二、档案检索语言的类型

(一)馆藏法馆藏法是以全宗为单位,按照一个全宗内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编制的人工检索语言。

它以档号为检索词汇,以档号表为检索词典。

馆藏法检索语言的基本规则是:

首先,保持检索标识的单义性。

即一个档案馆内不能有相同的全宗号,一个全宗内不能有相同的案卷号,一个案卷内不能有相同的页(张)号。

其次,检索标识应具有基本的逻辑联系。

即全宗与全宗之间、案卷与案卷之间、文件与文件之间的排列应尽量体现它们之间的主要联系。

用馆藏法编制的目录系统称为馆藏目录。

馆藏目录包括全宗目录、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等。

(二)分类法分类法是以反映档案内容职能特性的类目为基础,并用分类号进行检索的一种档案检索语言。

它的检索词汇是分类号,检索词典是中国档案分类法。

中国档案分类法由19个大类组成,每一类的类目名称以分类号为代码,类目之间的关系主要有从属关系和并列关系。

分类表的每一个类目都配有符号,称为类号,类号的作用是表征档案的内容和固定各个类目在分类体系中的排列次序,采用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相结合的混合号码编制,如“E91边界、领土”、“NK11电子材料”等。

档案工作人员根据中国档案分类法中的分类体系,以案卷或文件为单位赋予档案相应的分类号,然后将分类标引的条目组成分类目录。

中国档案分类法由编制说明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分类表、新民主主义档案分类表、民国档案分类表、清代档案分类表组成。

(三)主题法主题法是以主题词进行检索的一种档案检索语言。

它的检索词汇是主题词。

检索词典是中国档案主题词表。

中国档案主题词表出版于1995年11月。

它是由反映档案内容的规范词目组成的,词目按照汉语拼音结合汉字字形排列。

中国档案主题词表主要由主表及词族索引、范畴索引、首笔画检字表和附表组成。

主表由全部词目排列组成。

词目通常由汉语拼音、款目主题词、范畴号、注释、词间关系等项目组成,并指明主题词在范畴索引中的范畴分类号及主题词的范围、观点和含义等。

范畴索引是将主表中的全部主题词按照既定的类目分类排列而形成的一种索引,借助范畴索引可满足按类查词和族性检索的要求。

档案工作人员在审读档案、了解和判断档案中心内容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判定主题类型和主题结构,提炼选定出一个或若干个表达档案主题的自然语言主题概念,然后把提炼选定的主题概念转化成档案主题词表中的主题词。

主表主题词款目如下例:

Renmindaibiaodahui汉语拼音款目主题词人民代表大会BB范畴号D人代大会代项F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S国家权力机关属项会议*Z国家机构*族项C人民代表大会制参项,第三节档案著录标引一、档案著录标引的含义及作用

(一)档案著录的含义及作用档案著录是指在编制档案检索目录时,对档案的内容和形式特征进行分析、选择和记录的过程。

档案的内容特征是指对档案主题的揭示,包括档案的分类号、主题词、摘要等。

形式特征包括档案的题名、责任者、形成时间、地点、档号、文种、载体等。

档案著录的结果是编制出档案条目。

条目是编制档案目录的基础。

许多条目按照一定的次序编排组合,就形成档案目录。

档案著录是以单份文件或案卷为单位进行的,通过对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的选择记录,来揭示档案的主题内容、物质形态、科研价值,并指明其出处和存放地点。

利用者通过对著录事项的查阅,可以了解档案材料的大概内容,从而查找自己所需的档案。

档案工作者也可以根据条目上著录的事项,熟悉档案内容,掌握档案的具体存放位置,准确存取,以满足利用者的需要。

档案著录是编制档案检索工具的基础和前提,著录工作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检索工具的质量。

检索工具质量的高低,取决于著录内容的完整与准确程度。

(二)档案标引工作的含义及作用档案标引工作,是指对文件或案卷进行主题分析,将分析结果用一定的检索标识记录下来,作为存储和检索的依据的处理过程。

标引工作的核心就是对文件或案卷的主题内容赋予一定的标识。

赋予分类号标识的过程,称为分类标引。

赋予主题词标识的过程,称为主题标引。

档案标引工作,对于利用者和档案人员来说都是查找档案的依据。

利用者查阅档案,只能通过检索标识去判断自己所需要的档案材料,如果标引人员给出的检索标识不完全,专指性低,这份文件或案卷就有可能漏检。

如果检索标识错误,不仅检不到所需档案,还会检出无关的档案材料。

档案工作人员可以通过检索标识提供的信息,向外报道档案内容,同时又依据检索标识提供的线索,查找出档案材料,供利用者使用。

二、档案著录规则为了实现著录工作的规范化,1986年1月1日,国家标准档案著录规则开始实施,作为全国档案著录工作的依据,1999年重新修订为国家行业标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著录项目档案的著录项目是指用来揭示档案内容和形式特征所需要的记录事项。

根据档案著录规则的规定,档案的著录项目共有七项:

(1)题名与责任说明项。

该项包括正题名、并列题名*、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文件编号*、责任者、附件*6个单元。

(2)稿本与文种项。

该项包括稿本*、文种*2个单元。

(3)密级与保管期限项。

该项包括密级*、保管期限*2个单元。

(4)时间项。

(5)载体形态项。

该项包括载体类型*、数量及单位*、规格*3个单元。

(6)附注与提要项。

该项包括附注*、提要*2个单元。

(7)排检与编号项。

该项包括分类号、档案馆代号*、档号、电子文档号、缩微号、主题词或关键词6个单元。

1、题名和责任者说明项题名,又称标题、题目,是表达档案中心内容、形式特征的名称。

责任者,也称作者,是指对档案内容进行创造、负有责任的团体或个人。

题名和责任者项共有六个单元,分别是正题名、并列题名、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文件编号、责任者和附件。

(1)正题名正题名是档案的主要题名,一般指单份文件文首的题目和案卷封面上的题目。

正题名照原文著录。

单份文件没有题名,依据其内容拟写题名,并加“”号。

单份文件的题名不能揭示内容时,原题名照录,并根据其内容另拟题名附后,加“”号。

单份文件的题名过于冗长时,在不丢失重要信息和损伤原意的情况下,可删去冗余部分,节略内容用“”号表示。

(2)并列题名*并列题名是以第二种语言文字书写的与正题名对照并列的题名,必要时并列题名与正题名一并著录,并列题名前加“=”号。

一般用于外交文件和少数民族文件中,著录时照原文著录。

(3)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副题名是解释或从属于正题名的另一题名。

副题名照原文著录,其前加“:

”号。

正题名能够反映档案内容时,副题名不必著录。

如“第五次党委扩大会议文件:

关于迎接评估工作”。

说明题名文字是指在题名前后对档案内容、范围、用途等的说明文字。

必要时说明题名文字照原文著录,其前加“:

”号。

如“国家机关公文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4)文件编号*文件编号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由制发机关、团体或个人赋予文件的顺序号,包括发文字号、科研试验报告流水号、标准规范类文件的统编号、图号等。

文件编号除年度用“”号外,其余照原文字符号抄录,其前加“:

”号。

如“:

中发198016号”、“:

GB/T13968-92”。

联合发文或档案上有多个文件编号时,一般只著录一个文件编号,但立档单位的文件编号必须著录。

若著录多个文件编号,中间用“;”号隔开。

(5)责任者责任者只有一个时,照原文著录,其前加“/”号。

责任者有多个时,著录列居首位的责任者,立档单位本身是责任者的,必须著录,其余视需要著录,被省略的责任者用“等”表示,第一个责任者之前加“/”号,责任者之间以“;”号相隔,如“/国家计委;国家档案局”。

多个责任者具有同一职责或身份又必须著录时,可将职责或身份置于最末一个责任者后的“()”号中,责任者之间以“,”号相隔。

如“周杰伦,赵薇,林心如(主演)”同一责任者有多个职责或身份又必须著录时,可将多个职责或身份置于责任者后的“()”号中,职责或身份之间以“,”号相隔。

如“/徐昌霖(编剧,导演);上官云珠(主演);陈歌辛(作曲)”。

机关团体责任者必须著录全称或不发生误解的通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简称“中共中央”,而不能简称为“中央”。

历代政权机关团体责任者,著录时其前应冠以朝代或政权名称,并加“()”号。

如“/(清)内阁”、“/(民国)外交部”。

个人责任者一般只著录姓名,必要时在姓名后著录职务、职称或其它职责,并加“()”号,如“/陈毅(外交部长)”。

文件所署个人责任者有多种职务时,只著录与形成文件相应的职务,如“/毛泽东(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国家主席)”、“/毛泽东(中央军委主席)”。

清代及其以前的个人责任者应冠以朝代名称,并加“()”号,如“/(清)李鸿章”。

少数民族个人责任者应依照该民族的署名习惯著录。

外国责任者姓名前应著录各历史时期易于识别的国名简称,其后著录统一的中文姓氏译名,必要时著录姓氏原文和名的缩写,国名、姓氏原文和名的缩写均加“()”号,如“/(美)爱因斯坦(Einstein,A)”。

文件所署责任者为别名、笔名时,均照原文著录,但应将真实姓名附后,并加“()”号,如“/茅盾(沈雁冰)”。

未署责任者的文件,应著录根据其内容、形式特征考证出的责任者,并加“”号,考证无结果时以三个“囗”代之。

文件责任者不完整时,应照原文著录,将考证出的完整责任者附后,并加“”号,如“/周周恩来”。

文件责任者有误,仍照原文著录,但应考证出真实责任者附后,并加“”号,如“/王国央王国英”。

考证出的责任者根据不足时,在其后加“?

”,一并著录于“”号内,如“/张治中?

”。

(6)附件*附件是指文件正文后的附加材料,只著录附件题名,其前冠以“+”号。

文件正文有多个附件时,各附件题名前均冠以“+”号。

如附件题名过长,也可简略,其节略内容用“”号表示,自拟附件题名加“”号。

若附件题名具有独立检索意义时,亦可另行著录条目,但应在附注项中加以说明。

如“正件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当前工业生产中几个问题的指示已另著条目”。

2、稿本与文种项

(1)稿本*是指档案文件的文稿、文本和版本。

稿本项依实际情况著录为草稿、定稿、手稿、草图、原图、底图、蓝图、正本、副本、原版、试行本、修订本、影印本、各种文字本等,其前加“”号。

(2)文种*是指文件种类的名称。

文种项依实际情况著录为命令、决议、指示、通知、报告、批复、函、会议纪要、说明书、协议书、鉴定书、任务书、判决书、国书、照会、诰、敕、奏折等,其前加“:

”号。

3、密级与保管期限项

(1)密级*是指文件保密程度的等级,依文献保密等级代码(GB7156-1987)划分为公开、国内、内部、秘密、机密、绝密6个级别。

密级一般按文件形成时所定密级著录,对已升、降、解密的文件,应著录新的密级,公开级、国内级可不著录。

密级前加“”号。

(2)保管期限*是指根据档案价值确定的档案应该保存的时间,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保管期限一般按案卷组成时所定保管期限著录,其前加“:

”号,若已更改的,应著录新的保管期限。

4、时间项时间项视不同著录对象,分为文件形成时间、卷内文件起止时间等,其前均加“”号。

一般公私文书为发文时间,决议、决定、命令、规范、条例等法规性文件为通过或发布时间,条约、合同、协议为签署时间,技术评审证书、技术鉴定证书、转产证书为通过时间,获奖证书、发明证书、专利证书为颁发时间,科研试验报告、学术论文为发表时间,工程施工图、产品加工图为设计时间,原始试验记录、测定检验数据为记录时间等。

时间项一律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4位数表示年,第5-6位数表示月,第7-8位数表示日。

如“20090824”。

历史档案中的朝代纪年、农历,应照原文著录,同时将换算好的公元纪年附后,并加“()”号。

如“清乾隆10年9月26日(17451021)”。

没有形成时间的文件,应根据其内容、形式特征等考证出形成时间后著录,并加“”号。

如“19520110”。

文件时间不完整或部分时间字迹不清时,仍著录原时间,原时间中缺少或字迹不清部分以“囗”补之,再将考证出的时间附后,并加“”号。

如“19囗囗囗204193囗1204”。

文件时间记载有误或有疑义时,仍照原文著录,再将考证出的时间附后,并加“”。

如“1950010519510105”。

文件形成时间考证不出时,著录为“囗囗囗囗囗囗囗囗”,亦可著录文件上的收文时间、审核时间、印发时间等其它时间,但应在附注项中说明。

若考证出的时间根据不足时,在其后加“?

”号,一并著录于“”号内。

以一组文件、一卷、一组案卷为对象著录一个条目时,著录其中最早和最迟形成的文件的时间,其间用“-”号连接。

起止时间的表示,无论是本年度或跨年度,著录时均不能省略年度。

如“19890107-19891015”。

5、载体形态项载体形态项著录档案的载体类型标识及档案载体的物质形态特征。

(1)载体类型*档案的载体类型分为甲骨、金石、简牍、缣帛、纸、唱片、胶片、胶卷、磁带、磁盘、光盘等。

以纸张为载体的档案一般不予著录,其他载体类型据实著录,其前加“”号。

(2)数量及单位*数量为阿拉伯数字,单位用档案物质形态的统计单位,如“页”、“卷”、“册”、“张”、“片”、“盒”、“米”等。

著录时其前加“:

”号。

如“15页”、“唱片:

3张”。

(3)规格*规格指档案载体的尺寸及型号等,著录时其前加“:

”号。

如“缩微平片:

2张:

105mm148mm”、“录像磁带:

5盒:

3/4英寸”。

6、附注与提要项

(1)附注项*附注项著录档案中需要解释和补充的事项。

附注项的内容依各项目的顺序著录,项目以外需解释和补充的列在其后。

每一条附注均以“”号分隔。

如每一条附注都分段著录时,可省略该标识符。

各著录项目中需要注明的事项:

A题名附注:

注明同一文件的不同题名或其他称谓。

如对新民主主义的政治与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一文,在附注项中注明“现名新民主主义论”。

B责任者附注:

注明考证出责任者的依据和责任者项未著录责任者的数目或名称。

如“责任者笔迹考证”、“参加本课题人员还有边海、李檬、刘学军”。

C时间附注:

注明考证出时间的依据。

若著录为非文件形成时间时,应注明为何种时间。

如“时间为收文时间”。

D载体形态附注:

注明载体形态的破损、残缺、变质及字迹退变等情况。

如“中间缺3页”。

著录项目以外需要证明的事项:

E被著录文件有不同稿本者应予注明。

如“另有满文本”。

F被著录文件另有其它载体形式者应予注明。

如“同内容纸质铅印教材2本“。

G被著录文件的来源为捐赠、购买、交换、复制、寄存等情况时应予注明。

如“此件复制于中央档案馆”。

H被著录文件经考证为赝品者应予注明。

I被著录文件关系密切的相关文件应予注明。

J除上述附注内容外,需要注明的其它事项。

如科研课题的获奖情况、音像档案的播放时间等。

如“19881011获天津市科技二等奖”、“播放时间23832”。

(2)提要项*提要项是对文件和档案内容的简介,应反映其主要内容、重要数据(包括技术参数等)。

一般不超过200字。

7、排检与编号项排检与编号项是目录排检和档案馆、室业务注记项。

(1)分类号分类号依据中国档案分类法和档案分类标引规则的有关规定著录。

(2)档案馆代码*档案馆代码依据编制全国档案馆名称代码实施细则所赋予的代码著录。

档案馆代码在建立目录中心或报道交流时必须著录。

(3)档号档号是档案馆、室在整理和管理档案的过程中,以字符形式赋予档案的一组代码。

档号中各号之间以“-”相隔。

如“5-6-7-8”(4)电子文档号电子文档号是档案馆、室管理电子文件的一组符号代码。

(5)缩微号缩微号是档案馆、室赋予档案缩微制品的编号。

(6)主题词或关键词主题词是在标引和检索中用以表达档案主题内容的规范化的词或词组。

主题词按照档案主题标引规则和中国档案主题词表及本专业、本单位的规范化词表进行标引。

关键词是在标引和检索中取自文件题名或正文用以表达档案主题并具有检索意义的词或词组。

主题词或关键词各词之间空一个汉字位置,一个词或词组不得分作两行书写。

(二)标识符号标识符号是用以区别不同的著录项目和著录含义的标志,用在著录项目之前。

档案著录标识符号分为著录项目标识符和著录内容标识符两种。

1、著录项目标识符著录项目标识符是在每个著录项目之前冠以一定的标识符号,用以识别所代表的项目。

主要有以下几种:

“”置于下列各著录项目之前:

稿本与文种项、密级与保管期限项、时间项、载体形态项、附注项。

“=”置于并列题名之前。

“:

”置于下列各著录单元之前: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文件编号、文种、保管期限、数量及单位、规格。

“/”置于第一责任者之前。

“;”置于多个文件编号之间、多个责任者之间。

“,”用于相同职责、身份省略时的责任者之间或同一责任者的不同职责、身份之间。

“+”置于每一个附件之前。

著录项目标识符中,“”占两格,并在回行时不分开,其余符号各占一格。

不需著录的项目,连同标识符号一起省略,需要重复著录的项目,需重复添加该项目的标识符。

“”置于下列著录内容的两端:

自拟著录内容、文件编号中的年度、责任者省略时的“等”字。

“()”置于下列著录内容的两端:

责任者所属机构名称、责任者真实姓名、责任者职责或身份、外国责任者国别及姓名原文、中国责任者时代、历史档案中的朝代纪年、农历转换后的公元纪年。

“?

”用于不能确定的著录内容,一般与“”号配合使用。

“-”用于下列著录内容之间:

日期起止和档号、电子文档号、缩微号各层次之间。

“”用于节略内容。

“囗”用于每一个残缺文字和未考证出时间的每一数字。

未考证出的责任者及难以计数的残缺文字用三个“囗”号。

(三)著录格式著录格式是著录项目在条目中的排列顺序及其表达方式。

档案著录规则规定,一般使用段落符号式条目格式,实际工作需要时也可以使用表格式条目格式。

段落符号式是指将著录项目分为若干段落,每个项目之间用符号区分开来的著录格式,这种格式每一著录项目的字数不受限制,并与文献著录总则的规定相一致。

表格式是指将著录项目名称及填写位置印制成表格的条目格式,这种格式直观,易于掌握,但每一著录项目的字数受表格大小的限制。

分类号档案馆代号档号电子文档号缩微号正题名=并列题名:

副题名及说明题名文字:

文件编号/责任者+附件稿本:

文种密级:

保管期限时间载体类型:

数量及单位:

规格附注提要主题词或关键词,段落符号式条目格式:

GE5752-53-107-841101046-94转发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革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报告的通知:

京政发198956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通知+国家教委报告+市计委、市高教局、市人事局实施意见副本:

通知内部:

永久198907028页:

260mm184mm教委报告不全,市计委、市高教局、市人事局实施意见全无国家教委报告分析了毕业生分配制度上存在的问题及进行改革的意见。

国务院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制定改革措施。

北京市有关单位提出了实施意见。

毕业生分配高等院校教育改革制度,实际工作需要使用表格式条目时,其著录项目应与段落符号式相同。

无论著录对象为单份文件、单个案卷还是一组文件或一组案卷,均按此格式依次著录。

著录条目的形式为卡片式时,卡片尺寸一般为125CMx7.5CM,著录时卡片四周均应留1CM空隙,如卡片正面著录不完,可接背面连续著录。

(四)著录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