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工程监理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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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工程监理规划

广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工程监理规划

控制中心项目工程

监理规划

编制:

审核:

批准:

广州珠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日

第一节工程概况

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程是由广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投资兴建。

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白云区嘉禾地段,项目总建筑面积4016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786m2,地下建筑面积3380m2;由三幢实验楼、一幢综合办公楼、一幢预防医学门诊、一幢附楼组成的建筑群;其中综合办公楼地上11层,地下室1层,地面高度42m,三幢实验楼均为五层,层高5.2m,预防医学门诊及附楼均三层,报告厅为单层建筑,层高10.5m。

基础采用预应力管桩;综合办公楼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其余建筑为框架结构。

本工程设计的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抗震设防综合办公楼、三幢实验楼为甲类建筑,设防烈度为8度,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按8度考虑;预防医学门诊楼为乙类建筑,地震作用按7度和抗震措施按8度考虑;报告厅和附楼为丙类建筑,地震作用和抗震措施按7度考虑。

各建筑物构件的耐火等级为一级。

第二节监理工作范围、内容、目标、依据

一、监理范围

经双方协商,业主委托监理单位对本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实行施工阶段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各项工程:

A.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

B.桩基础工程;

C.土建工程:

砼结构,砌体,屋面,内外装饰工程;

D.各类防水工程;

E.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消防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

F.电梯安装工程;

G.幕墙、门窗工程;

H.弱电系统工程:

可视对讲、消防报警、楼宇自控、保安监控、地库收费系统等;

I.室外配套工程;

二、监理目标

1、质量控制目标

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进度控制目标

工程总工期控制在业主要求的工期内完工。

3、投资控制目标

工程总投资控制在工程概算投资额以内。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环保管理控制目标

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

三、监理任务和内容

对工程建设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目标进行有效地控制和管理,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全面维护业主委托的项目合法权益;为业主提供技术、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意见,帮助业主实现预定的质量目标及进度目标和投资控制。

、施工前期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

1、于分项或分部工程招标或议标阶段,负责对施工技术方案提出要求,制定质量目标及工期目标。

根据业主发展需要随时调整工程总进度计划;

2、参与分包工程投标单位的考察、评估工作,对投标单位的技术力量、技术装备、管理措施作出评价意见,在业主有要求时提交独立的评估报告。

对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价,在业主有要求时参加议标会议并澄清技术疑问。

3、协助业主和业主委托的总承包单位与中标单位洽商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及进度事宜,落实质量及进度目标保证措施。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1、代表业主组织图纸会审,完成图纸会审纪要并督促各方完成签署手续。

每项分项或分部工程开工前向分包单位作技术交底。

2、审查分包单位提出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等,并随时检查实施情况,按业主要求做好各种进度、质量记录,定期向业主提交工程情况汇报。

3、参加或代表业主召开工程例会,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协调各分包单位之间在施工场地占用、工序交接、水电使用、公共设施使用等方面的关系。

4、督促、检查分包单位严格执行分包合同、国家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对违规操作及违章施工提出处理意见或立即作出处理。

5、检查工程使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业主供应除外)是否符合设计图纸或标书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核查主要材料、构配件的出厂合格证明、材料检验、试验证明,做好记录及归档技术资料收集工作。

6、做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和验收。

组织设计单位和分包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协助业主和总承包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7、定期检查和汇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审核分包单位进度报表及付款申请,并提出付款建议。

8、做好现场的技术经济签证工作,对各种现场签证的真实性负责。

9、按照现行规定督促分包单位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违反者采取处罚措施。

10、参与处理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监督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11、督促、审查分包单位归整技术资料,确保归档资料符合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并将完整的竣工资料移交业主。

12、协助业主和总承包单位做好工程结算资料收集工作。

、质量控制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质量的事前控制

⑴、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⑵、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

⑶、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

⑷、审查承包方及其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⑸、督促承包方建立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审查承包方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⑹、检查施工现场建筑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构件的质量,不合格的原材料与构件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检查材料的采购、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对材料检验与试件采样设专人进行采样见证。

未经监理工程师的签字,主要材料、设备和构件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和安装,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准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准进行工程验收。

⑺、参与设备的开箱验收。

⑻、查验重要施工机械、起吊设施经检验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承包方实验室及其试验人员的资质与持证上岗情况;查验其检验、测量与试验设备的有效合格证件;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⑼、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重点审查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审查承包方须报委托方的重耍工序的作业指导书。

参加施工图设计交底,参与图纸会审(其中包括参与审查装饰计划、装饰方案、装饰措施及装饰报告)。

2、质量的事中控制

⑴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

负责制定并实施重点部分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质量监理计划,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迸行监督检查。

配备一定数量的旁站监理人员以保证对工程按计划进行有效的旁站监督。

⑵、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⑶、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评,代表委托方进行第四级验收。

定期主持召开质量分析会,通报质量状况,分析质量趋势,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

⑷、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

核查设计变更并跟踪检查是否按己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⑸、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

监理部可将承包方在工程中的不合格项分为处理、停工处理、紧急处理三种,并严格按提出、受理、处理、验收四个程序进行闭环管理,监理人员对不合格项必须跟踪检查并落实。

⑹、审查承包方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监督实施。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3、质量的事后控制

⑴、组织协调参与工程的试车运转、分部试运行及整套试运行。

⑵、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⑶、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⑷、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⑸、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4、保修阶段质量控制的任务

⑴、审核承包方的《质量保修证书》。

⑵、检查、鉴定工程质量状况和工程使用状况。

⑶、对出现的质量缺陷,确认责任者。

⑷、督促承包方修复质量缺陷,在保修期结柬后,检查工程保修状况,移交保修资料。

、安全控制、合同及信息管理、协调方面的主要工作服务内容

1、协助委托方根据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埋。

制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管埋制度报委托方批准后实施;监督检查承包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措施;监督检查承包方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承包方对其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与教育;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监督承包方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按照委托方的授权定期组织全工程的安全大检查,并根据现场具体情况随时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活动;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布安全文明施工周报,月报;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的考评与奖罚。

2、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委托方与承包方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总监理师协调解决,经协调仍有不同意见,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3、监理部每月定期向委托方书面报告监理情况。

还要就工程建设的重耍阶段提出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内容的范围及深度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有关部门对监理报告的要求及规定。

4、受委托方委托主持工程调度会和其他协调会,就有关材料采购、图纸交付进度和其他外部条件以及施工总平面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交叉施工等问题进行协调和落实,协助委托方及时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需耍解决的问题。

负责整理,起草会议纪耍。

5、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委托方,并同时提供电子版。

四、监理依据

1、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及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及标准。

2、政府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要点、设计要点及有关文件。

3、本工程监理招标文件。

4、监理合同及委托人认可的其它监理工作文件。

5、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及说明,经图纸会审确定的设计修改通知书。

6、与本工程有关的合同或协议。

7、委托人发出的指令。

第三节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职责

一、项目监理组织架构图

二、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责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公司委派的项目执行组织机构的全权负责人,全面负责和领导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工作。

其基本职责如下: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专业监理工程师基本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监理员的基本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入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四节监理工作程序和制度

一、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详见监理工作流程图

二、监理工作制度

有了良好素质的监理人员,必须有较为先进和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证。

我公司目前拥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具体包括:

1、第一次监理会议制度;

2、施工前同时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制度;

3、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审批制度;

4、开工、复工报审制度;

5、工程协调例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6、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

7、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制度,重大、重要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8、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制度;

9、材料见证取样送检报验制度;

10、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报验制度;

11、部工程中间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2、旁站监理制度;

13、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5、监理月报编审制度;

16、现场办公室图表上墙制度;

17、绿化、市政工程技术资料审查制度;

18、监理资料整理、归档制度。

第五节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一、工程质量控制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目标

在施工准备阶段,我公司将协助业主,参与评审投标书的质量。

确定中标单位后,协助编制合同文件,协助审定合同中的质量条款把关,其目标是将设计要求和业主对质量的要求落实到有效合同文件中,起到约束作用,为设计阶段向施工阶段过渡起桥梁作用。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目标

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

合格。

我公司将按本项目业主与工程承建单位所签定的有关承包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进行监控,确保全面实现合同约定的工作质量目标,并将采用下述方法予以保证:

质量目标要求表

序号

分部工程

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1

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工程

(1)所有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3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

(2)基坑支护的水平位移和竖向沉降控制在设计要求范围内。

2

地基与基础工程

(1)所有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3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

(2)桩基子分部工程满足地基和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002要求;

(3)桩基:

按国家对桩基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全部桩基检验通过;

(4)建筑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满足要求。

3

主体工程

(1)所有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必须符合GB503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

(2)模板分部工程所有模板尺寸满足设计图纸要求,整体钢度、稳定性满足规范要求;

(3)钢筋混凝土分项工程所有钢筋试验和平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全部合格;

(4)砌体分部工程:

砂浆抗压强度试验全部合格;砌体分部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要求;

(5)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满足要求,确保楼层不出现渗漏现象;

(6)钢结构子分部工程必须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验收GB50205-2002要求;

(7)建筑物沉降观测测定试验满足要求。

4

建筑装饰

装修

(1)所有子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要求;

(2)装饰每一道工序先作样板,鉴定满足设计要求和效果后才开始大面积施工。

(3)外墙饰面砖抗拨试验满足要求;

(4)室内环境要满足《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控制规范》GB50325-2002要求,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合格。

5

建筑屋面

(1)所有子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满足《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要求;

(2)屋面防水层完成后,对整个层面进行浇水试验,试水时间>2小时,确保无渗漏;

(3)屋面淋水试验满足要求。

6

建筑给排水

(1)所有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必须满足GB503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

(2)建筑给排水符合《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要求;

(3)给水管通水试验满足要求;

(4)卫生器具满水试验满足要求;

(5)消防管道、燃气管道压力试验满足要求;

(6)排水干管通球试验满足要求。

7

建筑电气

(1)所有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必须满足GB503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求;

(2)建筑电气《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2002要求;

(3)照明全负荷试验满足要求;

(4)大型灯具牢固性试验满足要求;

(5)避免接地电阻测试满足要求;

(6)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满足要求。

8

通风与空调

(1)所有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必须满足GB5030-200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2)有关空气洁净的分项工程必须优良;

(3)通风与空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4)通风、空调系统试运行满足要求;

(5)风量、温度测试满足要求;

(6)洁净室洁净测试满足要求;

(7)制冷机组试运行调试满足要求。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1、严格审批分包单位资质,并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动态控制

监督承建单位按合同、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人员及装备,保质、按时、定额投入施工现场。

2、监督帮助承建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鉴于基建施工企业特点,其机械、人员配备是随着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及承揽的工程任务情况而变化,因此监理工程师要经常了解,掌握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变动情况,及时督促其完善,以利加强质量自控能力。

要求承建单位做到:

必须设置质检部门,配备各级专业专检人员,在人员素质和数量上应符合规定并满足实施检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

质量部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结合工程进度状况,及时调配质量检查人员。

当发现承建单位的质检人员不足或工作不认真负责,对分部、分项工程不认真检查验评或不经检查而签字时,监理工程师视情节提出“口头警告”,下达“监理通知”,并指令其重新检查验评,达到要求时方准予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对工程所需的材料、配零件、构件质量检查和控制

业主供应的材料、零配件、构件应做到合格证与领用物资一道出库。

按照规定应对钢材、水泥等进行检验的,承建单位仍需进行二次检验,经确认合格后,方准用于工程。

承建单位负责的材料、零配件、构件在采购时必须索取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定在进行现场后取样试验。

凡不具有合格证或经二次检验不合格的材料零配件、构件等均不得用于工程上。

对进场的原材料和半成品应严格按要求堆放、储存保管和加工。

4、设备、装置的检查验收

工地交货的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检验证书。

设备到场后,定货方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规定的索赔期限内开箱检查,按供货方提供的技术说明书和质量保证文件进行检查验收,检查人员对质量检查确认合格后,予以签署验收单。

若发现质量保证文件与实物不符,或对质量保证文件的正确性有怀疑时,或设计和验收规程规定必须复检合格后才能使用时,还应有有关部门进行复检。

若发现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单位更换或进行处理。

对工地交货的大型设备,通常由厂家负责运用至工地进行组装、调试和试验,经过自检合格,再由订货方复检,复检合格后予以验收。

进口设备的检查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在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和数量不符合规定时,应取得供货方和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在规定的索赔期限进行索赔。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⑴、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其技术主管审批后,报监理组审核,监理组在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下,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总设计进行认真审查,对整个工程的总体战略布置、质量保证、施工工期、技术物资、大型临时设施等方面的规划和安排,确能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时,予以签认,并报业主批准实施。

⑵、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单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对其内容的完整性、可行性提出意见签认后实施。

⑶、对重大、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如钢结构吊装、砼高支架支模工程、大体积砼浇筑工程等),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

⑷、必要时组织会议,审核重要施工方案,提出保证质量、加快工期、降低造价的措施和意见,施工单位根据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予以审批。

6、施工作业环境的控制

施工现场水、电供应、施工道路、照明等条件是否良好,直接影响到工程施工质量,由于工程钢结构、装修阶段可能会有大量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因此监理工程师应事先检查各承包商对施工作业环境条件方面的有关准备工作,避免各施工单位在空间上的相互干扰,影响效率及质量、安全。

本工程工期约个月,期间经历冬季、雨季、夏季,承包商应提交防雨季、防高温等自然条件可能出现对施工作业质量的不利影响时的有效措施与对策,以保证工程质量;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1、控制测量网的建立及施工中各阶段的测量控制

⑴、本项目工程是多座建筑组成,轴线定位较规则,平面轴线一般由极坐标体系和直角坐标体系交互而成,施工放线过程中直角坐体系与极坐标系结合的控制是本工程的重点,也是本工程过程的难点。

因此监理必须严格监督、审核承包商使用的仪器、测量方案,对施工的建立测量控制网、导线点、水准点进行复测,我公司将动用全站仪、精密水准仪结合计算机放线独立进行测量的监理复测工作。

⑵、开工前复测场内永久性基准点的坐标及高程(由场外永久性基准点引入)。

2、严格工序交接检查

下道工序施工前必须检测上道工序质量。

在承建单位自检基础上,监理人员进行复查,确认合格并予以签证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对于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必须严格执行质量检验申报制度,认真填写报表,并附相关自检记录,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未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进行旁站监理

基础工程(含软基处理)

1、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及回填

2、桩基础

主体工程(结构、建筑)

1、各部位模板安装、钢筋隐蔽验收、浇捣砼

2、预埋件安装(设备、钢结构)

3、砌体、装修

4、卫生间、水池防水

5、管道试水、试压、通球试验

强、弱电系统

1、重要设备开箱验收

2、各系统调试、运转

3、系统联动调试

重要部位的测量放线过程

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包括各种试验)

出现质量缺陷、不符合质量要求而进行补强或返工的工序、部位

未含在以上范围,认为需要旁站的其他部位或工序

4、认真执行质量安全巡视检查制度

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大型巡查活动,专业工程师工作时间大部分要用于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承包商的错误做法,对使用不当材质、使用有缺陷的机电设备,要责令及时纠正,以免殃及工程质量;

、工程保修阶段质量控制方法

1、设立竣工资料的检索系统,为保修工作提供第一手原始资料;

2、形成保修阶段专项记录表格,实行保修阶段的质量全过程监控;

3、保修阶段督促承包商对工程中尚存在的一些质量缺陷作修补处理,以使工程完全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

如承包商不进行这些工作,业主有权雇佣其他承包商完成并支付报酬,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应在保留金内扣除;

4、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同为基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责任方进行维护保修,确保使用者正常使用的合法权益。

5、监理工程师在保修期终止前,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承包商尚有部分缺陷未修复,监理工程师可以按合同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根据终止日以前的检查结果,要求承包商完成修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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