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实现循环经济的落脚点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领可持续消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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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实现循环经济的落脚点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领可持续消费

寻找实现循环经济的落脚点--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领可持续消费,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眼下,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我国从上至下的共识,那么这种新经济发展模式的落脚点应该在哪儿呢?

今天本报刊出的文章分别从区域经济发展、政府绿色采购引领社会的可持续消费的角度,阐述了实现循环经济的有效途径。

我们借此推荐给读者,相信大家从中可得到相应的启发。

目前,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

从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循环型社会的经验,以及从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具体实践要求和内容看,发展循环经济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模式。

而与可持续生产领域的政策及实践相比,目前我国在推行可持续消费方面的工作还比较薄弱,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现在倡导的政府绿色采购,我们认为可以成为引领绿色消费的重要手段,因它具有消费规模大和市场带动作用明显等特点,是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的突破口。

为此,我国应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内容和内在动力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问题的特点,我国循环经济的内涵可以概括为是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中的资源流动方式实施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管理调控的新经济发展模式。

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无害化原则,依靠科学技术、政策手段和市场机制调控生产和消费活动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流动方式和效率,将“资源——产品——废物”这一传统的线性物流模式改造为“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物质循环模式,充分提高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生态效率,以最少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最低的污染排放,取得最大的经济产出,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建立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模式,建成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循环经济的这一基本内涵决定了建立可持续生产和可持续消费体系是我国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任务和两个重点领域。

在建立可持续生产体系方面,发展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和实施清洁生产是我国的主要产业实践模式。

工业企业的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及无害化等形成了构建企业“小循环”、区域“中循环”和社会“大循环”的具体措施和抓手。

从政策层面看,尽管需要建立和完善大量的法律和政策,但诸如《清洁生产促进法》、《固体污染环境防治法》、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现有许多资源环境法律政策,仍可以对推进可持续生产发挥重要作用。

相比较,在可持续消费领域,我国既没有明确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实践中也缺乏具体有效的抓手。

我国循环经济实践开始暴露出“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这将会影响到循环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这是因为可持续消费对建立可持续生产模式发挥着重要的引导作用,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

生产与消费互为因果,是社会经济活动得以持续进行的不可分割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彼此相互依赖、相互制约。

在买方市场下,消费取向和消费行为对生产的方式和内容有决定性的影响。

对环境友好型产品的消费选择可以向生产领域发出价格和需求的激励信号,刺激生产领域的清洁技术与工艺的研发与应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推动循环经济产业体系的发展。

同时,生产技术与工艺的改进,会不断降低环境友好产品的成本,鼓励绿色消费,最终形成绿色消费与绿色生产之间的良性互动,促进循环经济全面和健康发展。

再有,可持续消费还包括对诸如水、电等资源能源的节约和对消费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再循环。

消费领域废弃物的回收和再利用可以向生产领域源源不断地提供大量的再生资源,减轻末端处理压力,拉长产业链,创造新的就业机会。

总之,可持续消费行为既可以帮助生产领域减少资源能源投入,也可以在为其提供再生资源和绿色服务的同时减少污染排放。

●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可以引领可持续消费模式的建立

从国际和国内的实践和发展趋势看,我国建立可持续消费体系的切入点有四个方面。

一是积极实施环境友好型产品与服务认证制度,包括环境标志产品、有机食品等;二是大力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三是通过国际互认等有效方式,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绿色贸易通道;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引导大众绿色消费。

其中,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是发展循环经济,构筑绿色消费模式的重要措施和突破口。

这一方面因为政府绿色采购有较大的市场效应,另一方面,它又对上述其它几个方面的措施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政府采购的规模显著影响消费市场,甚至可以作为调控宏观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是绿色消费的重要环节。

政府采购制度作为公共财政体系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国家管理直接支出的基本手段。

而“政府绿色采购”,就是在政府采购中有意选择那些符合国家绿色认证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政府采购的绿色标准不仅要求末端产品符合环保技术标准,而且要按照产品生命周期标准使产品从设计、开发、生产、包装、运输、使用、循环再利用到废弃的全过程均符合环保要求。

现在,世界各国的政府采购在其国民生产总值(GDP)所占比例不断加大,有些已足以影响某些产品的市场份额和消费者取向。

据统计,欧盟各国政府采购每年约1万亿欧元,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的14%左右,若包括公用事业部门的采购,该比例将会更高。

日本中央政府每年采购额达到14万亿日元。

我国2003年实施《政府采购法》后,当年政府采购额达到1659.4亿元,占同期GDP的6.7%,与2002年相比,增长了64.4%。

有些地方如福建等省市,政府采购规模占当年财政支出的39.6%。

可以预见,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公用事业的不断发展,管理的进一步规范,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将会持续扩大。

因此,只要政府将环境准则纳入其采购模式,增加绿色产品的购买力度,对市场中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必然产生重大影响。

这也正是许多国家将政府采购作为调控宏观经济发展一个重要手段的原因。

其次,实践表明,发达国家的政府绿色采购对可持续消费乃至可持续生产发挥着显著的引导作用。

政府绿色采购行为会对相关供应商产生积极影响,供应商为了赢得政府这个市场上的最大客户,会积极采取措施增强其产品的绿色度,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产品质量并降低对环境和人体的负面影响。

  政府绿色采购也可以促进绿色产业和技术的发展,有利于形成可持续生产体系。

政府绿色采购因其量大面广,培养了一大批绿色产品和绿色产业,促进了绿色清洁技术的发展。

美国有近1/3的家用电器是在“绿色旗帜”下推出的。

政府绿色采购还可以促进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提高公众环境意识。

政府绿色采购对普通消费者有强烈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据联合国统计署调查,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90%的德国人在购物时会考虑选择环境友好型产品,消费者的绿色取向促进了绿色消费市场的形成,提高了公众的环境意识。

尽管绿色消费行为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政府绿色采购无疑发挥了重要的表率和引领作用。

●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时机已基本成熟

  从目前面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看,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首先,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

  在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的资源短缺和环境问题,目前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

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资源环境将难以为继。

面对严峻的形势,在总结历史教训和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党中央高瞻远瞩,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

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就必须改变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技术范式,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坚持科学发展观,提高党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

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今后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

而可持续消费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内容,又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政府绿色采购是建立可持续消费体系的重要切入点,应该说,建立政府绿色采购目前面临着难得的大好环境和有利时机。

  第二,我国目前正处于消费升级转型的关键阶段,应积极采取措施促进绿色消费,实现跨越式发展。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消费结构和消费需求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消费需求从低层次向高层次递进,消费结构也在发生着明显变化,人们越来越关注商品和服务对环境和自身健康的影响。

据研究,人均GDP在达到1000~3000美元阶段,消费开始升级和转型,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增长,社会将进入生态需求阶段,如生态纺织品与绿色家装悄然兴起,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市场形成规模,生态住宅被购房者所青睐,绿色汽车驶入家庭等。

因此,学界认为,绿色消费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需求。

  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的消费形势也出现了向“大量消费、大量生产、大量废弃”模式的升级和转型。

这是绝大部分发达国家走过的老路,也是人类社会应该吸取的深刻教训。

因此,如何在消费升级和转型的初期,吸取教训,发挥后发优势,及早倡导可持续消费模式,实现跨越式发展是现阶段我国必须高度重视的问题。

  第三,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经济全球化趋势和WTO规则等也对政府实施绿色采购提出了要求。

2002年南非约翰内斯堡世界可持续发展峰会明确提出:

“有关国家和地方政府应推动政府采购政策改革,积极开发、采用环境友好产品和服务。

”目前,各国政府都积极响应这一号召推行绿色采购。

我国尽管没有承诺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定”,但是从长远来看,要完成与WTO的全面接轨,我国就需要逐渐重视这一问题。

另外,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实际上有助于我国克服绿色贸易壁垒,增强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第四,我国《政府采购法》对绿色采购已有原则性规定,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基础。

该法第9条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保护环境目标,“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高科技和环境保护产品,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刚刚实施两年,有关实施细则和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当中,这是制订绿色采购法规的有利时机。

  第五,从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和绿色采购产品的规模来看,我国已具备了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市场条件。

自1993年我国就响应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全球“生态标志”运动,开始了中国环境标志工作,目前,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批准颁布了56项环境标志标准,已有1000多家企业、18000多种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形成了700亿元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

环境标志产品的特性,主要从环境友好角度充分考虑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安全,资源能源节约和再生资源利用,产品的可回收和再循环。

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实施十余年来,已较好地配合与支持了中国环境保护工作,现已开展的环境标志认证包括了环境保护国际履约类、可再生回收利用类、改善区域环境质量类、改善居室环境质量类、保护人体健康类和节约能源资源等六大类。

中国环境标志计划在产品绿色标准制订方面始终紧跟国际同类标准发展动态和趋势,协调有关的工业协会和企业,使中国环境标志标准技术较为成熟。

在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方面,积极完成了与国际标准的接轨。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培育了绿色消费市场,促进了绿色技术和清洁技术的发展,使我国的绿色采购产品市场具备了一定规模。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基本涵盖了政府采购的产品内容,是下一步我国制订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的重要基础。

  另外,政府绿色采购所涉及的主体较为单一,包括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业主。

只要政府有意愿,绿色采购相对来说易于推行。

而且政府有义务发挥表率作用,理应率先实行绿色采购。

  ●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尽快实行政府绿色采购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和方法建立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专门立法或政府令的形式鼓励或强制推行绿色采购是国际上通行作法。

美国于1991年发布了总统令,规定政府采购绿色产品清单。

加拿大的环境责任采购法案要求政府使用环境标志产品。

日本于2001年开始实施绿色采购法。

韩国于2004年底颁布了鼓励采购环境友好产品法。

丹麦、荷兰、德国等国家都在相关的法律中对政府绿色采购有明确要求和规定。

可以说立法是发达国家成功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保障。

  因此,制订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绿化”政府消费行为的首要措施。

从长远来看,我国应像许多发达国家一样,制订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订和发布进行明确规定。

考虑到我国《政府采购法》刚刚颁布两年并在法中已有相关原则性规定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可以在该法的框架下,制订和颁布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或办法,从政府绿色消费的要求出发完善和细化目前的政府采购法,为全国范围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建立绿色采购标准,发布绿色采购清单

  绿色采购标准的制订是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核心。

可以根据目前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制度,选择政府采购所涉及的优先领域,分行业、分产品,制订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

  从国际经验看,环境标志产品是各国制订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指南的重要基础。

为了核查和审计的方便,许多国家都将环境标志产品与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挂钩,要求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指南的制订都以环境标志产品为依据和基础。

如德国的蓝色天使标志、日本的生态标志等。

因此,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是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配套制度。

  为了提高政府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制订工作的质量,可以在一些有条件的地方如循环经济试点省市和重大项目开展试验示范。

“绿色奥运”是北京2008年奥运会的重要主题,已经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绿色奥运的内涵之一就是采购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是试验示范我国政府绿色采购的好机会和平台。

  (三)公开绿色采购信息,完善监督机制

  环境信息是制订政府绿色采购指南、发布产品清单的重要依据。

日本的绿色采购产品非常重视环境信息的规范和发布。

其绿色采购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注重环境信息的获取、利用和发布,积极获取有关产品生产和出售企业的环境信息,并按照一定的规范发布,成为绿色采购实施和监督的重要依据。

因此,我国也需要制订公开产品相关环境信息的规范,并公布政府绿色采购的实际执行情况,建立人大和公众等对政府绿色采购的监督机制。

  总之,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新形势下,在环境标志认证等相关配套制度和环境友好型产

品市场的支持下,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十分必要,并切实可行。

目前迫切需要在现有《政府采购法》的框架下,尽快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法规,制订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尽早地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领我国可持续消费模式的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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