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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笔记

学法笔记之一---法的概念

一、法律职业:

以专业法律知识为基础的法律工作。

1.专门的行业,专业化的工作。

2.需要拥有专门的法律知识和技能。

3.由此可见,法律是独立的社会规范。

二、法律方法、法律思维的特点——忠于法律:

1.用说理的方式解决问题。

2.以法律为依据。

3.要通过法律程序。

三、法律理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分为三类:

1.从法的自身理解法律,认为法律是规则、命令、判决或预测。

2.从法的外部解释法律,归结为精神力量,神的意志、人的意志、正义的思想。

3.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把握法律。

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借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法本身,法的本质则是隐藏于法的现象背后以至凭借直观方式无法把握的法的内才联系,是人们对可感知的法的外部联系的真实本源的一种主观把握和理性抽象。

四、法的本质具有:

1.正式性(官方性、国家性),是国家公共权力机关通过一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以官方文件公布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正式的官方确定的行为规范,是国家制度的组成部分;2.阶级性,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3.物质制约性,法律的内容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立法者并非是在创造法律,而是表述法律,时将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包括生产关系、阶级关系、亲属关系等在内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相应的社会规范、社会需要上升为国家的法律,并运用国家权威予以保护。

五、法的特征:

1.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它以公共权力为后盾,具有特殊的强制性。

2.由公共权力机构制定或认可,具有特定形式(成文的制定法,不成文的习惯法、判例法等形式)。

3.普遍性,在国家权力所及的范围内,法具有普遍效力或约束力,普遍平等对待,与人类普遍要求相一致。

4.以权利义务为内容,指引人的行为,以统一的秩序调节社会关系。

5.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通过法律程序保证实现。

六、法的作用:

泛指法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1.法由生产方式决定,反过来又促进或延缓社会的发展。

2.法表现为国家权力的行使。

3.法本质上是社会自身力量的体现。

具体分为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强制)和社会作用(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思想文化生活、政治职能、社会职能)。

学法笔记之二---法的价值

一、含义:

法这种规范体系有哪些为人所重视、珍视的性状、属性和作用。

1.体现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法律的内容和目的都必须符合人的需要。

2.表明了法律对于人们而言所拥有的正面意义。

3.包括对实然法的认识和对应然法的追求。

二、价值判断:

法律所拟定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等客观存在能否体现和满足人们的需要,能否更为理想。

事实判断:

对客观存在的法律原则、规则和制度等所进行的客观分析和判断。

二者区别在于取向、维度、方法、真伪的不同;区别二者的意义在于明确认识、评价法律的角度,拓宽法学研究与法律分析的视野,利于协调事实与价值间的张力,从而使得法学研究能寻求事实与价值的固有平衡。

三、法的价值的种类:

自由、秩序、利益、正义

四、冲突:

个体、共同体之间价值的冲突,如何平衡?

1.价值原则:

自由>正义>秩序。

2.个案平衡。

3.比例原则。

学法笔记之三---学法用法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努力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五五"普法规划的通知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

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

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尚。

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强。

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不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本要求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读本》,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为基本教材。

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相关辅助教材。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

要把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

建立健全政府办公会前学法和其它学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

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对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

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

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

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核。

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领导。

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考核。

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

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建设。

调整和充实讲师团队伍,加强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师资保证。

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监督。

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监督激励机制。

适时开展检查或督查,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学法笔记之四---干部职工学法制度

为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学法制度。

一、学习目标明确。

把学法制度作为加强统计文化建设、争做学习型干部和学习型政府机关的有效手段,通过学习促进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统计专业素质,特别是在统计法制工作中把好法律思想关,提高本身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学习内容精炼。

主要有法学和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宪法、组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统计法等按照市法建办的要求规定学习的内容,同时学习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学习形式灵活。

采取集体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体学习由局领导亲自主持,每两个星期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每次学习不少于2小时,并认真做好记录。

或者将会议与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并在会前或会后安排15-30分钟时间学法。

四、集中学习时间全体机关干部职工不得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参加学习的,需说明理由,并抽时间自学法律法规。

 

学法笔记之五--一、居民学法制度

深入普法宣传教育,使社区居民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学法守法习惯,使居民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学习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组织社区居民法律学习,是提高居民法律素质的重要措施。

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有利于确保完成社区各项工作任务和群众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第二条 社区党委负责制定全学年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确定其学习内容、步骤、方式。

第三条 法律学习采取以自学与集中辅导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进行。

第四条 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讲座辅导、集中研讨等方式进行。

一般每年安排4次。

(每季度至少一次)

第五条 学习内容,由社区居委会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精神及要求,结合街道的实际工作,适时安排,《宪法》、《行政许可证》、《治安处罚法》、《婚姻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于居民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内容。

第六条 学习人员,由社区内有接受能力的公民中,突出“五类重点人群”,区分层次,采取不同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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