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通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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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通则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年鉴》行文通则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年鉴》是系统汇集上一年度重要文献资料、逐年编纂连续出版的工具书,应具有综合性、权威性、资料性。
《年鉴》按照综合性年鉴的编纂要求,采用以条目体为主的编纂体例。
一、写作要求概述
(一)对选题、体例的基本要求
1.选题:
坚持“重事业、轻部门”、“重事件、轻个人”、“重实践活动、轻礼仪活动”的原则,面向教育教学改革第一线,重点记述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活动。
2.体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年鉴》采用文章体和条目体两种形式,以条目体为主体。
特载、专文等采用文章体,其他以条目体为主。
条目体具体写作要求见条目撰写要点。
3.要求:
(1)撰写年鉴内容坚持“一事一条”原则,各单位选送内容要做到大事不漏、综合平衡。
(2)遵循合并原则,避免内容重复。
(3)遵循属时原则。
记述时间从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严禁超前记述,注意资料追记。
(4)遵循属地原则。
外单位来校调研、学习、考察收,国内合作办学、境外合作办学收。
到外地考察,或一、两个人参加的国家级以下的会议不收。
(5)条目撰写必须注明事件发生的月、日;团体、机构、单位名称首次出现时应写全称;
(6)条目作者应直书其名,不使用笔名,不写单位供稿,作者尽量控制在三人以内。
(7)综述撰写要高屋建瓴,字数宜在1500-3000之间。
(8)概况要实事求是,做到必备数据准确无误,不缺项。
各单位数据、数据汇总与学校概况数据一致。
(9)专用名词(如:
国际组织名称、学校、学院名称、人名、地名、商标名称、科研成果名称等)须注明中英文。
(10)对于涉及学校保密的有关事项、数据要报请主管领导把关,该交流的交流,该保密的保密。
二、条目撰写要点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年鉴》条目应该包括标题、导语、释文和作者四个部分。
本通则重点介绍标题和释文的写作要求。
(一)标题
概况、条目标题加方括号,黑体5号字,(如,【概况】),顶格书写,后空一格接写正文,采用宋体5号字;表格标题居中书写,采用黑体5号字并加粗(如,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08年获北京市精品课程名单表);表格文字内容采用宋体小5号字。
标题要做到:
1.务必要准确、精练、朴实无华。
2.标题中尽量不出现领导姓名。
3.尽可能简练,综合性条目,如概况、发展概况、科研工作、学科建设、学生工作等等用名词格式,典型性条目用动宾格式,如举办×××××论坛。
4.标题中一般不出现标点符号(书名号和双引号除外)。
5.尽量控制在一行以内,不超过13个字为宜,最好不折行。
6.标题中专有名词需注明中英文。
(二)导语
导语就是条目的开头,概括消息内容、背景等的简短文字。
用以说明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条目导语时间必须使用精确时间。
地点要用确切地点,不用“以东”、“这儿”、“那儿”等方位词或代词;不必要的地点应该删除。
姓名要直书其名,不用“著名的”、“优秀的”、“同志”、“××长”等定语或职务。
对于院士和教授必要时可保留职称。
行文中一般不加职务。
外国人名必须使用中文译音,采用如下格式:
×××(英文),例:
约翰(John)。
(三)释文
条目中的层次最多只能有两个层次,在释文撰写时要注意,一般采取第一层次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加脚点,如“1.”,若无标题正文紧接其后,若有标题则标题不加标点,折行另起一段空两格书写;第二层次用阿拉伯数字加圆括号表示,后直接接正文。
如“
(1)”。
1.内容规范
(1)所有“检查”、“抽查”、“评估”、“普查”、“评议”活动必须有结果。
没有结果的原则上应删除。
(2)会议条目要有具体研讨问题和结论,工作会议应以总结过去为主。
空洞的会议要删除,若有收录必要,编辑可以在一审时要求供稿单位根据需要提供相关信息。
工作会议应以总结为主,不以展望立目。
(3)正文中可以出现的领导姓名有:
中央、部委领导副部级以上领导。
市委、市政府:
书记、副书记、市长、副市长。
委办局:
市教育工委书记、副书记、市教委主任、副主任、委员。
其他委办局副局以上领导。
学校:
校领导、党委常委、校长助理、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学位委员会主任、校务委员会主任。
正处级原则上不出现。
现任校领导排序如下:
书记:
郑君礼、杨军、刘筱毅、冯晓春;
校长:
柳贡慧、冯喜春、韩秋实、刘勇、彭斌柏、许宝杰、陶志红。
全体校领导出现时排序如下:
郑君礼、柳贡慧、杨军、刘筱毅、冯晓春、冯喜春、韩秋实、刘勇、彭斌柏、许宝杰、陶志红。
(4)党代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保留。
例行工作(校庆、文化艺术节、科技文化节等)坚持首创、逢五、逢十写,无特殊情况不保留。
(5)立项、未完成事件不收。
如基建工程、课题研究等。
首次举办的事项虽在进行中可以收入。
(6)获奖项目,如科技、教育教学成果奖收录市级以上,获奖项目要详写。
科研成果要有介绍,但要注意保密。
(7)务求以下信息的准确、并核实:
对于涉及部门的信息编辑要逐项核对,要与部门领导进一步核实。
涉及民族、宗教、涉外政策,要反复核实。
与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无关的原则上删除。
数字核实,尤其注意单项是否与合计相等,绝对数与百分比的核实,注意统计表与全书概况的核实。
史实核实,人名、地名、书名、引文、专业、课程名称要核实。
所报奖项名称要核实、比赛名称第一次用全称。
所有人名、地名、单位、文件、会议、科研成果、会议等信息首次出现一定要使用全称,部分专有名词还要有英文对照。
(8)人物、单位类
区县级及以上先进人物(单位)要有事迹。
逝世人物应附有背景资料(含人物履历,事业沿革等),其背景资料应突出教育教学和科研成果等。
典型人物应有代表性言论和事迹。
(9)论文、成果
论文、成果公开发表应注明出版社,不是公开出版的刊物、图书原则上不收。
(10)党建活动、党建工作各单位要注意与学校党建工作避免重复,突出学院和单位特色。
(11)各类捐资捐物助学,单位在十万元以上、个人在一万元以上的均可收录。
(12)对于民族和性别处理如下:
人物性别只保留在名单和逝世人物中,一般写“女”,“男”略。
民族只写少数民族。
如满族、蒙古族、藏族等。
(13)关于年龄
避免使用“现年××岁”,文中书写××年出生。
(15)各学院、部门概况中要注意数据、信息与学校概况和学校事业发展数据统计表中的一致,其他条目避免以日记事的流水帐、大事件罗列写法,避免与学校大事记的重复,应着重总结提炼,总结归纳学校的办学理念与思想。
(16)重点实验室是学校的资源,应在年鉴中有概况介绍、年度主要工作、科研成果记述。
2.句式规范
(1)行文全部使用第三人称,绝对禁止使用第一人称;一律不用“我国”、“我市”、“我党”、“我校”、“我院”等字样,应直书国名、省名、党名、校名等。
记述事实全部使用过去时态,不用现在进行时态或将来时态。
(2)行文使用简单句,一般一句只有一个谓语动词。
(3)会议记述格式,应直述×月×日,召开××会议,或者×月×日,××会议召开。
(4)事物列举三个以上的一般只列举三个,即“××、××和××等”句式,确有必要全部列出的,后面不能用“等”。
(5)简化句式,只保留有实际的内容的文字。
对于“从……出发达到……目的”、“在……基础上,加强了……”、“以……为龙头,带动了……”等句式,只保留实际内容。
叙事不涉及原因、根据等句式,“根据……精神”、“经……批准”、“为了……”等句式全部删除。
“以……为依托”、“利用……优势”全部删除。
避免使用“不但……而且……”、“既……又……”、“不仅……而且……”等带有连接词的复合句、并列句。
禁止使用排比句。
(6)注意慎用动词“进行”,避免使用“对××××进行检查(表彰、总结、参观),使用检查(表彰、总结、参观)×××句式。
(7)注意句式的前后呼应。
3.语言规范
(1)语言客观、平实,客观记录历史。
不使用渲染、宣传、广告性、表决心和评价性语言。
如不宜用“收获很大”、“意义重大”、“高度赞扬”、“一致好评”、“再上新台阶”等语言。
尽量用数字说话,不用“最多”、“最高水平”等表述。
(2)政治类用语只保留在综述中,概况和条目中的全部删除。
(3)删除某些不必要的虚词
表示完成时态的“了”和可有可无的“的”字等虚词。
删除分数与百分数前“约”后的“以上”、“左右”。
整数后的“多”和“余”。
删除不必要的“为”字,如:
“本科生为×××人,研究生为××××人”,改为“本科生×××人,研究生×××人”。
(4)已形成固定含义的缩略语,必须加引号,如“非典”、“211工程”、“并轨”等。
(5)量词使用
论文提交论文×××篇,打印论文×××份。
专著、教材统一使用××部。
人的单位第一选择是“人”,第二选择是“名”。
科研项目的数量词单位用“个”,不使用项,如,“完成科研项目××个”,不写作“完成科研项目××项”。
(6)文中出现的“出席”、“参加”,一般用“参加”。
领导人活动要具体书写,一般不使用“参观”、“视察”等词语。
确属“参观”、“视察”的一般保留至部级干部。
(7)数字,一般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中间不加分节号。
数字以“万”以上数量词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如1.25万;万位以下数字单位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没有统计意义的1位数字可以使用汉字,2位以上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数字后面的单位一律使用汉字,不使用字母或其他符号表示,如“2.5万平方米”、不使用“2.5万m2”。
面积表达用“平方米”不用“亩”;距离用米、千米,不用公里。
数字统计口径一律使用统一口径,相关数据由学校指定数据统计出口单位提供,统计数据时间以自然年年底即当年12月31日统计为准。
(综合性的学校事业发展统计数据由学校办公室提供)
数字用作年份时,后面要加逗号,如“2000年,××”
数字不能折行,不能让标点符号出现在首字,必要时可以加字或减字,如出现20:
15,或10.05%。
尽量避免产生歧义。
(8)文字统一
文凭全部统一为“证书”,如毕业证书、肄业证书,不用毕业文凭。
实数用增加,比例用增长。
电脑、微机、计算机统一为计算机。
用学生,不用同学,称教师,不用老师。
比较数据时不使用“去年”,使用“上年”。
4.标点规范
(1)重大历史事件日期中一律不加点,而加引号,如“一二九”运动、“五四”运动。
课程、教材名称用书名号。
歌曲、舞曲、舞蹈、戏剧、作品名称用书名号。
通知、规定、条例等文件名称用书名号,文件标题用书名号,报告统一用书名号,会议名称太长时可以用“”号。
(2)尽量少用分号。
分号表示复合句内部并列分句之间的停顿,年鉴多为简单句。
(3)固定的数字短语中间不加标点符号,如三四个、二三十个等。
(4)题序的标点符号:
在“第一”、“第二”、“首先”、“其次”后只能用逗号,如“第一,”。
(5)阿拉伯数字用下脚圆点号,如1.2.;汉字用顿号。
(6)句中、句尾标点应在引号外。
(7)文件号中的括号用“〔〕”,不用“[]”。
(8)文中的×月×日到×月×日,或者数据之间的至号,用“~”号,不用“-”号,如“11月1~5日”,“2002~2005”年。
5.图表格式
图表要有表头,有题目,说明问题清晰,格式整齐、规范,总计在上。
行文中注意表文一致,在文中要明确指出“详见表×-×”。
表头统一使用如下格式:
表×-×20××年×××××××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