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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通用的资讯信息定义

一个通用的资讯(信息)定义

谢清俊

(台湾铭传大学)

谢瀛春

(台湾政治大学)

一、前言

大陆将Information译为信息,台湾译为资讯。

就此译名而言,信息和资讯可以划上等号。

然而,从汉语的一般使用上观察,信息和资讯的语义并不完全相同。

比方说,当伊拉克人和美国人收看同一则战争新闻时,我们可以说:

“他们接收到相同的资讯,可是解读此新闻获得的信息却不一样。

”如果说:

“他们收到相同的信息”,则语义不明。

在此例中我们可以了解,资讯一词的语义是指传播过程中直接收到的讯号本身,而信息则指接受者理解该讯号后对该讯号诠表的意义。

为了避免词语的歧义,本文讨论定义时,资讯指Information的形式(form),而信息则指此Information所承载的内容1。

如果词中有形式和内容的双重涵义,则直接用Information原文。

至于专有名词,则沿用台湾的译名。

Information是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

然而,它究竟指的是什么却莫衷一是,且常有矛盾。

去年仍有学者说:

“Information是目前最重要、影响最广、却了解最少的技术概念”2。

近二十年来厘清Information定义的呼吁在论文、书籍中时有所见。

如麦登(A.D.Madden)2000年底指出,Information的含混多义,已经困扰学术界五十年以上,亟待厘清。

二、回顾

2.1马克鲁普

马克鲁普(1902-1983)是第一位游走于各领域,探索Information界说的学者。

1950年代,他注意到Information或知识对产业的影响越来越大,开始研究Information和知识对产业的影响。

他在花甲之年发表了一本专著,讨论Information和知识对美国境内产业的影响(1962)。

此即资讯经济学(InformationEconomics)之滥觞,也就是时下流行的知识经济的鼻祖。

Information和知识对产业的影响至今仍是资讯经济最关心的基本问题。

马克鲁普做上述研究时,有些问题一直困扰着他:

Information究竟是什么?

它与知识有什么关系?

这些基本的问题若无解,就很难导出Information或知识对产业影响的明确模式。

于是,他全力探索各学术领域中Information的界说。

马克鲁普于1983年1月去世。

同年,他的助理把他最后的研究心血集结出版(Machlup&Mansfield,1983)。

这是跨领域研究Information的第一本书,书中集结了41位学者从认知科学、神经科学、资讯学(Informatics)、人工智能、语言学、语音学、计算语言学、图书与资讯科学、模控学(Cybernetics)、系统科学与系统哲学、信息论、知识论、社会科学、传播学、经济学、资讯经济学等学科探讨Information的概念。

回顾马克鲁普跨领域研究Information的这二十多年,正值资讯科技对各学科影响日益加深之际。

1970之前,电脑对各学科而言不过是一个计算工具,资讯科技只是辅助的角色,协助各学科做例行的计算工作。

1970年代资料库如雨后春笋出现,使电脑摇身一变成为处理、储存、分析资料等不可或缺的工具。

由于大量研究资料的聚集,开拓了研究人员的视野,扩大了原学科的研究范畴,更改变了人们对问题的看法,甚至创造出解释问题的新模式。

其影响反映在各学科上的,如计算物理学(computationalphysics)、计算化学(computationalchemistry)、计算语言学(computationallinguistics)等。

它们多冠以计算(computational)之名,有别于该学科传统的研究内容。

1980后,全文资料库兴起,使电脑开始掌管研究文献,资讯科技逐渐渗入各学科中,发展出各具特色之内容。

这些依学科内容发展的资讯科技,便以该领域的资讯学(informatics)为名出现。

如生物资讯学(Bio-informatics)、化学资讯学(Chemicalinformatics)等。

在资讯科技对各学科的影响逐渐深化之际,Information的概念亦随之变动。

从麦克鲁普的书或论文上可见端倪(Schrader,1984)。

处此情境,马克鲁普遇到的困难可想而知,其研究结果亦难免有偏颇之失。

2.2麦登、拉柏(DouglasRaber)和巴德(JohnM.Budd)

麦登(2000)对Information概念和界说的分析与整理有相当贡献;不仅纠正一些错误,也指出以往忽略的重要观点。

依麦登的整理,以往林林总总的概念可归纳为四类:

(1)、视同知识的表达(informationasarepresentationofknowledge)

(2)、视同环境中的数据(informationasdataintheenvironment)

(3)、视同传播、通讯的一部份(informationaspartofcommunication)

(4)、视同资源或货品(informationasaresourceorcommodity)

以上四类概念都是将资讯视为实物(physicalentity)。

以往将Information视同知识(informationasknowledge)或视同权力(informationaspower)者,麦登更正为“视同知识的表达”。

这二者之间是有区别的。

知识、权力是抽象的,而知识的表达是具体的。

所以,这更正不仅使Information的概念更为正确明晰,也隐约点明了Information、知识、权力之间的关系。

又如,以往将Information与传播等同看待(informationascommunication)。

麦登则更正确的指出:

Information是传播、通讯过程中的一份子。

如此一来,Information与传播便不能等同视之。

至于数据与Information的关系,麦登加上环境因素,这表示数据的解读与情境有关(并与该文以下的论述互相呼应)。

上述三个要点都是麦登对Information概念很重要的修正。

麦登认为情境是影响资讯概念的重要因素,如果忽略了情境,即无法正确评估和了解资讯。

他在传播的架构下,以作者情境(authorialcontext)、读者情境(readershipcontext)和消息(message)作了一个通用的定义,将Information视为能改变接收系统的刺激1。

资讯是什么?

为什么Information含混多义?

为什么会有上述四类概念?

这四类概念之间有什么关联?

麦登的文章并没有解答这些问题。

提出情境与资讯的关系是重要见解,但以传播模式、刺激来界定资讯,前人已有所作,无法超越既有的窠臼。

所以,到目前为止,大家都只能说资讯视同什么、像是什么,而无法说出资讯是什么,通用的界说至此仍是一个谜。

2003年,拉柏和巴德的文章抓到了痛处,指出Information之所以含混多义,是因为把能指(signifier,即指标)和所指(signified)混为一谈(2003)。

也就是说,有时Information作指标解,有时又作所指解。

因为指标和所指不是同一个东西,收纳在一个概念下,这个概念就变得含混多义,而且意义之间有矛盾现象。

拉柏和巴德依记号学的解释指出:

资讯和信息的关系正如能指之于所指。

记号学把一对能指和所指合称为一个记号(sign),并明定记号是一个实体。

他们认为Information应视同记号。

这种说法表明,Information的歧义是由能指和所指混淆所生,而具体和抽象两种不相容的属性同时存在于一个概念中,即形成矛盾。

以上是自马克鲁普至今,经过二十多年才厘清的一些概念。

三、哲思

继马克鲁普之后,陆续有不少学者试图为Information找个通用的定义,除了前述的麦登、拉柏和巴德之外,如Schrader(1984),Buckland(1991),Ruben(1992),Meadow&Yuan(1997)和Losee(1997),他们整理各领域的Information界说,并提出值得参考的概念。

然而,对通用的定义仍显得一愁莫展。

综观各领域对Information的界说,不难发现,都是为解决该学科的问题而定,其界说自然受到该学科专业问题或情境的牵连和限制。

这样做在研究方法上是有问题的。

因为综合之前该先思考:

各学科与Information相关的问题或情境为何?

彼此是否相容?

若不相容,能合在一起吗?

若需合,应有什么条件?

这样综合得到的定义有什么意义?

没有如此探究,则无法综合各领域的界说而导出通用定义,而如此探索实在是问题重重而窒碍难行。

美国制宪时,老富兰克林在美国国会的讲演辞可作为以上说法的评注:

“……因为,你集合了许多人,利用他们的集体智慧,也就无可避免的也集合了这些人所有的偏见、他们所有的激情、他们的错误主张、他们的地方利益、他们的自私看法。

从这样的一群人身上,可能期望一个更完美的产品吗?

……”(陈之藩,2005)。

有人认为科学或学术研究没有偏见、激情、利益和私心,其实不然。

每个学科都有其研究目标和应用范畴。

既有范畴,偏见即生;既有标的,则不无涉及激情、利益和私心的可能。

比方说,早期的词典或百科全书认为,资讯是从资料或数据导出有用的信息,管理学科亦有资讯即有助于管理决策相关的资料的说法。

这“有用”或“有助于”有无涉及那人或该学科的利益、私心?

既涉及利益、私心,就不全是理性的,其中不无感情用事的成份。

如此的界说,如何综合?

即使综合了,意义何在?

根据以上讨论,可以导出一个重要前提:

通用的Information定义应该与应用的情境无关。

若能找到与应用无关的界说,就没有应用的问题和情境的干扰,才可能找到通用的定义。

在洋洋洒洒的Information概念中,有没有与应用无关的?

唯一的例子是申农对Information量测的界定(申农与韦弗,1978)。

申农以符码出现的机率为基础,界定了资讯量的量测。

此界定与任何应用无关,只与Information呈现的形式-符码有关。

申农理论的影响是跨学科的,不仅影响科学和工程界,对语言学、传播、艺文、甚至哲学都有影响。

自从韦弗(WarrantWeaver)将它与传播结合后,申农的通信理论成为传播学的重要基础理论,几乎每一个往后发展的传播模式都有申农模式的影子(张国良,2002)。

也就是说,其中都有传播者、传播通道、受播者和讯号、信息这些成份。

申农的理论之所以产生跨学科的影响,主要即基于其定义与应用无关。

但申农模式仍不足以成为通用的资讯定义,因为它仍受限于呈现的形式-符码。

从体、相、用的系统思维来看,定义可以从“相”或“用”的角度建立1。

申农从资讯呈现的现象-符码发生机率着手,而其他学者是从资讯的应用出发。

从方法论而言,这是思维方式的差别,亦即立定义的出发点及程序的不同。

立定义的目的是为了种种应用。

若方法不同,则失之毫厘,差以千里。

从用而立的定义,可解决特有的问题,有其简洁适用的优点,却囿于其范畴,会受到该学科专业问题或情境的牵连和限制。

一般所谓的工作定义(workdefinition)或操作定义(operationaldefinition)即指此。

从相所立的定义一样可以致用,它是从现象、性质的理上推及用,并不依附或囿于任何一个应用问题,可免于单一学科或情境的影响或限制,所以其应用的范畴较广。

但仍可能受到相的限制,申农的模式即如此。

所以,寻找一个通用的相就成为Information通用定义的关键。

四、定义之推演

关于Information的种种相,可从其生命周期得知。

其中最重要、最普遍的相,是其生成之相,亦即创作Information时所呈现的现象。

因为表现人类所知、所感的形式符号有共同的法则,且此相与各学科专业问题或情境无直接关连。

4.1从创作端立的定义

资讯的创作是每个领域都有的。

美学中对创作的探讨颇多(朱光潜,1989)。

根据美学的词语,创作是一个外化的过程,亦即将心中所知(抽象的)表现于外在世界(实物的)的过程。

资讯的创作亦如此。

依创作现象:

“资讯即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谢清俊等,1997)。

此定义与苏珊‧郎格(SusanneLonger)对艺术品的定义:

“艺术即表现人类感情的形式符号”(唐孝祥等,2002),有异曲同工之处。

详言之,人类有“致知”的能力。

论及认知时,称这能认知的主体─人为“能知”,把所有知道的事物统称为“所知”。

所知的成份甚广,从心理认知上说,有理性的成份,如常识、知识;有感性的成份,如感触、感觉;有创意的成份,如想象、设计、规划;有意志的成份,如信仰。

所知是无形无相的,总要凭借物理现象的形式(实物)表达,才能供他人查觉。

查觉后才知其存在,才能沟通、保存,或供种种的利用。

是故,自古以来,所知的表达依赖物理现象,也受限于这些物理现象的性质及其发展出的表达技术、工具和环境。

在此,让我们用媒介一词泛指这些表达所知的材料和引伸的相关技术、工具和环境。

所知仰赖表现系统(expressionsystem)以呈现其内涵。

常见的表现系统有:

语言、文字、符码、符号(symbol)以及记号(sign)等。

资讯即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

此定义是从人类的所知出发,借重表现系统的特质,利用工具、技术与环境等因素,将所知呈现在媒介物质上的过程。

其基本立场是借外化的共相以界定Information,是故此定义并不涉及资讯承载的内容─信息。

所知是一个范畴可大可小的集合名词。

从一件创作呈现的所知,一己之所知,一个群体的共同所知,乃至所有人类所能知的总和,都是其所指涉。

这正是界定Information所需的格局规模;因为资讯无处不在。

换言之,此定义适用于任何人文化育的内容外化。

也就是说,此定义适用于所有人造的资讯,遍及人文、社会、历史、宗教、艺术、科学、工程……等方面。

唯一未含摄在内的,是来自自然界的资讯,这问题将在下一节讨论接收端时说明。

根据此节所说,可厘清知识、所知、信息与资讯彼此之间的关系,如下所列:

(1)、所知即是信息,也是Information的内容,资讯是所知的形式。

(2)、资讯是形式、是实物,是我们可侦知、电脑可能直接处理的。

所知、信息和知识都是抽象的。

(3)、知识是所知中的一部份。

信息≠资讯,知识≠资讯,所知≠资讯。

(4)、资讯承载着所知、信息、知识。

(5)、资讯只是所知在媒介上的投影(形式)。

(6)、应用时,我们用的是信息(所知),不是资讯;资讯只是承载此信息供我们侦知的中介形式。

 

4.2从接收端立的定义

创作端的重点在资讯的生成,接收端则在对资讯的了解和感受,二者有相当的差异。

创作端或接收端的行为都是转换,但程序相反。

此转换可视为广义的传播行为。

创作端与接收端的重要性质罗列如表一。

表一:

创作端与接收端的重要性质

项目

创作端

接收端

作者

读者

行为特质

(转换)

从所知起,外化,从心至物;

从抽象到具体

从任何形式起,皆可感受、了解。

内化,从物至心;从具体到抽象

目的

创作资讯

了解资讯承载的内容及其意义

情境

固定的作者情境

不固定的读者情境

结束状况

收敛。

作品完成后即止。

发散。

了解资讯的原义后,尚可作种种情境下之诠释(意义之延申)。

产出

有传播意图的人为资讯仅为读者能接收资讯中的一部份

理性的了解与感性的感受作者欲传达之意义与读者之诠释

在接收端,读者可以接受自然界的资讯,像科学家观察自然现象、文人依景生情,亦可观察人文、社会等人为的现象。

这些资讯都不属于创作端的创作。

创作时有一个传播的意图在,而许多人文、社会现象,并无此传播的意图1。

此外,心中的回忆、想象等也可作为了解、思虑、感受的对象2。

所以,从接收端来说,能接收的资讯远比创作端所产生的多样。

要言之,人们对任何形式皆可感受、了解,亦皆可自其中得到意义3。

接收者能观察到的资讯类型,如表二所示:

表二:

接收者能观察到的资讯类型

创作者

传播意图

典型的行为

资讯例举

接收者资讯的定义

(人为的)

传播

语言、文章、礼仪、艺术、符码(code)、记号(sign)、符号(symbol)……

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

有独头意识

构想、创作

回忆、想象、虚构之事物……

读者心中构想的形式

观察

除以上之外的人文、社会现象

资讯即形式

(自然的)

观察

自然现象

一旦资讯创作完成,相关的情境即已固定。

换言之,该资讯(作品)所有相关的背景,如作者创作时的个人身心情境、作品创作时的时空、社会、政治、文化……等情境,都不会再改变了4。

接收时则完全不是上述的状态;读者可在任意的时空,依当时的情境解读资讯(作品)的意义。

从接收端而言,只要是人们能够感受、有心了解的任何形式,都可以称为资讯。

简单的说:

形式即资讯。

五、定义的分析

已往以传播模式来界定资讯,常常将传输者与接收者同时纳入一个模式,且经常将传输者视同创作者。

如此则不易显现上二表所列的区分,并因而无法呈现与资讯相关的重要事实和性质。

所以,本文分别由创作端和接收端来界定资讯的定义。

至此,资讯的定义可综理如下:

从资讯的创作而言,资讯即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

此定义适用于所有传播的情境。

从接收的立场来看,面对传播,资讯仍为“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面对观察,则“资讯即形式”。

本文由此厘清了资讯的概念,以及资讯与知识、所知、信息之间的关系。

本文所立的资讯定义,可更详细说明如下。

5.1资讯性质的推导(谢清俊等,1997,1998)

性质是由观察事物的种种现象,经整理、归纳而得到的。

自然科学如此,人文、社会方面也如此。

自然科学经过观察、实验,人文、社会方面则透过观察、了解和诠释,两者在细节上稍有差别,但获得性质的源头——观察现象,则无二致。

以体、相、用的观念来说,观察事物的种种现象就是观察相。

前文也说过,定义可以从相或用的角度建立。

从用的角度立定义,会受到该学科专业问题或情境的牵连和限制。

从相的角度则较客观,可以免于上述的牵连和限制。

根据本文从“资讯生成之共相”而立的定义还有一个优点:

可以从定义中推导出它的性质。

因为性质是从观察相而得到的。

依创作端所立的定义:

资讯即所知表现在媒介上的形式。

此定义的重要词汇,如所知、表现、媒介、形式,都一一显示它们与资讯生成的共相有密切关系。

换言之,这些词汇都是推导资讯性质的重要线索。

首先谈形式。

形式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资讯既是某种形式,则可得资讯的第一个性质:

(1)资讯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

其次谈所知。

人是能知,依“能所”的关系,谈到所知,必涉及人。

换言之,人的所知和许多性质与此人能创作的资讯有关。

所知包含知识、感觉、信仰、意志、创意等,即人的心理范畴之反映。

所知也和环境有关,如人的情绪、身体状况、学识、经历,乃至于生活中的文化、政治、社会等情境,即麦登认为情境是影响资讯概念的重要因素。

依定义,资讯承载着所知。

所知之于资讯如影随形,若无资讯(形式)之承载,则无从侦得所知。

是故资讯与所知必为共存的状态。

不明此关系者,常将所知之性质误解为资讯之性质。

此实狐假虎威。

例如,有人以为书即知识,其实是书承载着知识。

又有人以为资讯即知识、资讯即感受、资讯即权力等,皆不明所知和资讯关系的缘故而张冠李戴。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资讯有此一类的性质:

(2)资讯因袭了所知的性质。

资讯是实存的物理现象,必需依附媒介物质。

如自古至今,媒介物质种类繁多,所呈现的资讯,便各有各的特色。

例如,目前大量使用的数位资讯依物质中稳定的能阶而存在,故数位资讯拥有能量的性质,而无物质障碍;引用数位媒介材料的资讯,便具有数位媒介材料的性质。

因此:

(3)资讯有依附媒介物质得到的性质。

再谈媒介。

前文已界定:

媒介是指媒介物质、依媒介物质而创造的工具、依工具而发展的技术,以及为大众方便,配合此工具和技术所做的公共资讯基础建设(各种制度、常规、以及公共设施)等。

目前处理资讯的工具,最重要者莫如电脑。

公共资讯建设,如各种网络。

这些工具、技术与公共资讯建设是使用资讯科技必需具备的环境。

依此而显的这类资讯性质即:

(4)资讯有驾驭媒介工具、技术与公共资讯建设所增益的性质。

最后谈表现。

所知需透过约定俗成的表现系统,才能呈现在媒介物质上。

表现系统有多种,言语、文字、人工语言、音乐、舞蹈、绘画、雕刻、乃至于数学、逻辑等均是。

选用的表现系统和创作者的表达技巧,直接影响资讯呈现的方式和效果。

换言之,表现系统与表达技巧相关的性质,亦随资讯一并呈现。

依此而显示的这类资讯性质即:

(5)资讯有从表现系统与表达技巧上所呈现的性质。

以上依据资讯生成的定义推导出资讯的五类性质。

据此分类,尚可更进一步对资讯的性质作更细部的推演。

此外,所知、表现、媒介、形式这四个线索并非各自独立存在,彼此之间还有相当密切的关系。

比方说,媒介会影响资讯的形式,也会影响表现系统和表达技巧。

考虑四个线索彼此之间的关系,还会增加些资讯的性质。

限于篇幅而从略。

5.2解释既有的资讯概念和厘清错误的认知

以往叙述资讯概念与界定资讯定义的论文,未曾说明为什么资讯的概念是如此这般。

本文提出的定义,可以说明各种资讯概念成立的理由,亦可纠正以往的误解。

例如,视资讯如同知识或知识表达的概念,是因为资讯承载着知识,而狐假虎威,就把资讯视同知识。

知识表达本就是所知呈现的形式中的一种,资讯的内容并不限于知识表达,亦可作情感之呈现,如美术作品。

余类推,不赘述。

5.3厘清资讯与各学科的关系

资讯无处不在,资讯与许多学科有很密切的关系。

此往因囿于学科之藩篱,学科间未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本文之资讯定义可指出下列各学科与资讯的关系,以及接轨的途径。

从创作端来看,本文已指出资讯与传播的共生关系,传播是人类文化诞生绵延的必要条件,故资讯或资讯科技与文化关系之密切,实超过一般之想象。

资讯对文化的影响有两个途径。

其一是资讯承载着所知,所知则含蕴人类所有的知识、经验、价值体系、信仰、情感……等,依维纳的系统理论1,所知指引着物质与能量以维持文化系统的存在、成长和演进。

其二是依媒介与资讯的关系,各理工学科对处理资讯的媒介,即材料、工具、技术和环境建设等,有密切关系之处,亦即这些学科与资讯学或资讯科技接轨处。

又如,公共资讯建设赖公共政策的实践。

于此,社会学、政治学也就与资讯接轨。

从“表现”观察,表现系统掌握所知或信息的呈现,所以有许多研究意义和如何表现意义的学科,如文艺创作、语言学、语音学、语用学、记号学、符号学、叙事学,以及各种艺术语言、专门的学术语言等,便由此与资讯接轨2。

从接收端来看,接收端的重点是对资讯意义的了解和诠释。

与此有关的学科甚多,除了上述研究意义和表现意义的学科外,理解意义的学科,如现象学、释义学(诠释学)、心理学、认知科学、脑神经学……;乃至于应用为主的学科,如传播、教育、管理、图书……,几乎无所不包。

其中,不乏哲学相关之本体论、知识论、方法论等内容3。

要言之,资讯科技与人文、社会的接轨,可由接收端资讯的定义窥见端倪,这也是以往所忽略的。

由上观之,本文提出的资讯定义,可作为综合各学科与资讯关系的纲领,资讯学或资讯科技实在可作人文与科技之间的桥梁。

5.4本定义与以往资讯界说或定义的关系

本文资讯定义的范畴甚广,若适当缩小所知的范围、表现的系统与方式、使用的媒介等,便可化约为某一领域的操作定义。

是故本定义乃名副其实的通用定义。

六、结语

本文以东方的系统思维、从相的角度为资讯立了个通用的定义,解决了悬置五十余年的学术问题。

此定义厘清了以往对资讯的迷思,应有助于今后的学术发展和应用。

如前所述,从方法论而言,由相的角度立定义较从用的角度宽广,且不局限于单一学科或情境。

本文据此所立之定义即有跨学科之贡献。

正确了解资讯及其性质后,应有助于我们探究资讯科技对人文、社会的影响,推动跨领域的研究与合作,并思考和规划我们的未来。

限于篇幅,本文对资讯的界说,并未详尽,仅仅提出了纲要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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