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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4A旅行社高级导游7年从业经验总结)

第三章导游日常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良好的办公秩序,规范员工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考勤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除董事长、总经理外的所有员工。

行政部是公司考勤的组织实施机构,负责考勤制度的拟定、实施、监督、考核、奖评。

三、工作时间

一年中有九个月为旺季,三个月为淡季。

旺季:

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月等九个月时间;

淡季:

一、二、十二月。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每年的淡、旺季和作息时间进行调节和更改;

作息时间

(1、2、3、4、10、11、12月)周一至周五:

上午:

9:

00——11:

30;下午14:

00—17:

30;

周六上午:

9:

00——11:

30;

周末和节假日各市场根据实际情况各部门主管负责安排好团队接待的相关工作。

旺季:

(5、6、7、8、9月各黄金周)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

00——11:

30;下午14:

30—18:

00;

周六上午:

9:

00——11:

30;

周末和节假日各市场根据实际情况各部门主管负责安排好团队接待的相关工作。

以上工作时间可随每年市场客流量变化的不同,依部门主管提议行政部的公文为准调整执行。

四、考勤管理要求

(一)查考勤

1.公司导游实行轮班考勤制度,行政部视工作岗位情况,作息时间可有所不同,具体时间见相关通知,公司团队部导游分A/B/C三个部分,每一个月一轮换市场,另公司团队部导游分一组和二组每一天轮流上班,具体办法另附。

散客部、电商部导游以各自市场灵活考勤管理。

2.因外出办公事不能到达公司的,须提前向直接上级说明,报到后在公司《员工外出登记表》中做好记录拿到行政部签核,以便做为行政部打全勤记录的依据。

3.导游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应填写《外出记录表》呈直接上级签核,以便联络并提前做好工作安排。

各级经理、主管负责对自己的直接下属之出勤情况进行监督。

4.导游凭派团单正常出团,相关排团计调做好记录及监督。

5.对因带团外出当次考勤记录缺失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的迟到,首先反应到部门主管处,发QQ信息通知到行政部核实,可作正常出勤论。

6.迟到和早退

6.1迟到:

在规定上班时间3分钟以后打考勤记录视为迟到。

6.2早退:

在规定下班时间以前3分钟离岗的记为早退。

6.3每迟到、早退1次给予当事人罚款30元/次的处罚。

30分钟以上迟到当事人罚款100元/次的处罚;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以上(含3次)当事人罚款100元/次的处罚;月累计迟到、早退10次以上(含10次),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7.依公司作息时间上下班。

8.对于迟到和早退者,初罚款外,一年以上工龄的导游2次以上当月计差评,一年以下工龄的导游1次以上当月计差评。

(二)旷工

1.无故旷工当事人罚款200元/次,以下情况均被视为旷工:

(1)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未请假的;

(2)不按正常手续办理请假或无故缺勤;

(3)假期已满未经同意不按期报到,未经批准,不上班的;

(4)旷工的最小时间单位为半天,半天罚款200元,全天罚款400元。

2.当月累计3天(含3天)或全年累计6天(含6天)以上旷工者,将受到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3.对于旷工者,初罚款外,一年以上工龄的导游2次以上当月计差评,一年以下工龄的导游1次以上当月计差评。

(三)假期管理

1.节假日

1.1员工每年可享有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假期,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因行业特殊性,我司处旅游旺季时,假期可调至淡季休或补休,具体放假时间依公司业务情况行政部公布为准。

1.2女员工可享受“三八”妇女节(0.5天,如恰逢周末不补假)假期。

1.328周岁及以下的员工可享受“五四”青年节(0.5天,如恰逢周末不补假)假期。

2.办公室正式职员年休假

2.1凡公司正式岗位职员,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后,即可享受全薪年休假。

2.2年休假公司标准:

满一年可享受7天,满二年可享受10天,满三年可享受15天。

2.3当年年假不可次年休,并需在当年12月31日前休完,否则在下一个新日历年的1月1日前将自动失效。

2.4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员工休年假,各部门主管在审批该假期时,需错开旅游旺季,以使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3.婚假

3.1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7天。

3.2婚假应在婚姻登记后6个月内使用,逾期未休完假期将自动失效。

3.3员工离职时,其未休完婚假不可用工资或任何形式冲抵。

4.办公室正式职员生育假(含周末及法定节假日)

4.1女员工产假为45天。

4.2配偶产假期间给予男员工看护假10天。

4.3女员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院开具的证明,可享受一周的生育假。

4.4生育假期间,员工不享受公司月度绩效工资。

4.5女员工生育假进公司满10个月以上(含)的员工享受。

5.哺乳假

5.1需要给未满一岁的婴儿哺乳的女员工每天享受1小时的哺乳时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每天的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

6.丧假

6.1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公婆、岳父母)去世时,享有5天丧假。

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时,享有3天丧假。

7.病假

7.1员工因病无法上班,须提供由当地医保指定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有效证明,须按照请休假程序,经批准后方可休病假。

7.2急诊病假限于2天,需在病休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申请手续或因特殊情况请病假,需于上班前至少1小时向其上级请示,批准后方可休病假,且在病休后1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申请手续。

如果未能提供公司认可的医院证明,按旷工处理。

7.3员工病休期间应在家休养,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及从事第二职业活动者,病假无效,按旷工处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或按劳动合同条款处理。

7.4凡在病假上弄虚作假,涂改证明以及通过不正当途径开休假证明,欺骗公司,一经查出,按旷工处理。

7.5病假期间,公司将根据该员工的工龄支付其一定比例的工资总额:

入司工龄

日基本工资比例

满一年

50%

满二年

60%

满三年

80%

满四年

100%

7.6一年内累计病假超过一个月,及因病需长期病休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办理休假手续。

病休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又无法调整岗位或不愿接受调整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方法同短期病假。

7.7专职导游员旺季每月如果没有请假10天以上,在武当山本地带团(出票业务不计入带团个数)记录却少于5个团,停发当月该导游人员的基本工资;如果连续两个月在武当山本地每月带团记录均少于5个团,不仅停发该导游人员两个月的基本工资,且无条件停团学习,直至学习合格重新上岗,学习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8.工伤假

8.1员工在从事由公司指定的工作时发生意外,造成的伤残,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政策处理。

9.事假

9.1员工有特殊情况经公司批准,可请事假。

9.2事假期间,公司不予支付薪资。

9.3每月事假累计不能超过3天,超过3天部门主管视情部提出处理意见。

每年累计不能超过30天,超过30天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四)请假程序

1.公司非导游人员、部门主管(经理)请假1天以内(含1天)由分管领导(副总)签批后,假条交行政部,请假2天以上(含2天)由分管领导(副总)签批,核准后交行政部。

普通非导游职员请假1-3天(含3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经理)及副总审批,3天以上部门主管(经理)及副总签核后呈总经理签批,核准后交行政部。

2.公司导游请假管理及各级审批权限:

1)排团计调0.5天;

2)市场主管批1天;

3)市场主管+导游部批2天;

4)市场主管+导游部批假4天,假条月末汇总到行政部;

5)市场主管+导游部7天及以上+总经理批假,假条月末汇总到行政部;

6)出现病假的要出具医院证明,请相应天数假期。

以上所有导游请假必须有请假条且在导游部留存登记,导游每月有4天假,旺季不得一次性请假超过4天,经各级审批后超过4天的扣相应天数日薪。

3.员工请假(以半个工作日为时间单位)必须服从公司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假条交行政部备案,同时记录请假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填写《员工请/休假单》,注明请假种类、日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职务代理人,事由不充分,审批人可适当缓假或不准假。

4.如遇突发事件,必须先电话请假,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请假期满需续假者,应提前1天以电话方式办理续假手续。

尚未得到续假批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视为旷工。

6.请假人必须在规定假时结束的次日,本人及时向原审批人及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理销假手续的,其顺延时间仍作为请假时数计算。

依请假单核准请假时日,记入考勤档案。

7.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8.加班调休,由于旅游行业的特殊性,实行员工无特殊情况旺季不请假、不休假。

使用表单:

1.《外出登记表》

2.《出差申请单》

3.《出差报告单》

4.《员工请/休假单》

导游业务管理制度

为了使我社接待工作更加完美,真正使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根据各旅游公司多年的经验总结、制定更完整的导游服务标准规范,各导游务必认真学习,工作时须严格遵守。

一、接团前要求

1.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2.接到计调部派团通知的导游员,应按照计调指定的时间来领取接团计划,与派团计调核对计划书(注意事项,如:

付款方式、领队和司机联系电话、团队总人数、客源地特殊风俗习惯、饮食习惯、团队内是否有老、弱、病、残、孕等需要特别照顾的客人),主动与计调沟通计划中的不明之处。

领取接团计划时请仔细查阅往来业务传真中的付款方式,明确是垫款还是现收团款,预算好是否需要向财务预借团款,若有签单结算的单位,导游员应准备签单。

3.检查确认单和计划书是否相符,各景区协议、签单、接站牌、导游旗、喇叭、导游证、出团预算书、合同确认书、意见表、团款、手机等用品是否齐全。

(带团期间手机24小时保持开机)

4.接团前一天再次和全陪(领队)连同司机约定团队接团事宜,导游接团须在航班、车次等抵达前30分钟到达约定地点,严禁单凭经验及感觉办事,因此产生差错,造成漏接、误机(车)、客人投诉等情况,一切损失由导游承担,情节严重者,除赔偿损失外,给予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5.夏季温度超过26度,需提醒司机提前15分钟打开车载空调。

6.接团当天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原计划带团者,必须提前6小时电话或当面告知导游部主管或计调人员,以便及时安排其他人员交接,如果未及时告知计调擅自不按计划接团的造成团队损失后果自行负责。

7.接待旺季时导游人员上班及带团期间,不得穿高跟鞋,以免影响临时接待服务。

二、带团中工作要求

导游除了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的要求工作外,特别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接团后核实

1.接团后立刻同全陪(领队)核实团队计划,必须确认返程汽车、火车、飞机的出发时间,如发现全陪计划和自己计划不符,需立即联系公司计调部,经计调确认后再予执行。

2.在接待客人时,如果客人领队或者全陪问及各项费用如:

房,餐,车等价格时不要正面回答客人,不可透漏公司结算价,告诉客人都是由公司安排不知道具体价格,都是公司统一结算。

3.跟全陪结算费用时要严格按照公司计调开出的计划结算,如果有出入或变动第一时间联系计调,严禁透漏公司跟酒店宾馆门票等结算底价。

4.若对方经理级别的领队随团,应在适当的时候及时告知公司计调,由计调安排是否与领队会面等。

5.向全陪或领队询问实际人数,住宿、餐饮要求,团队人员构成,内部上下级别禁忌,及时安排调整。

6.购买门票要先与全陪或领队核对好准确人数,证件等详细信息后方可购买门票,如因个人原因未核对清楚,错买门票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二)讲解守则

1.导游带团期间必须按规定佩带导游证,着装整洁、大方、得体,女导游员不得衣着暴露,男导游带团期间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讲解时不得吸烟、吃东西。

2.讲解服务热情真诚,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接到团后与全陪清点完人数和行李,确认无误后方可行车。

3.接团后必须致欢迎词,致欢迎词要求按照以下格式,热烈欢迎各位朋友来到湖北武当山旅游,我是武当山康泰国际旅行社的导游员,我叫XXX,我代表武当山康泰国际旅行社为大家服务,我和全陪“XXX”真诚的希望大家在武当山玩的开心,更希望本次旅游能够成为大家最值得回味的开心之旅。

欢迎词之后介绍行程线路安排,入住酒店概况,目的地基本情况。

4.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

5.女导游人员要与异性驾驶员、领队、游客保持一定距离,严禁与之交头接耳或单独行动,维护好自身利益与安全。

6.车内讲解时,立于司机侧面,不与行车中的司机聊天,不防碍司机正常驾驶,站立姿势端正,不翘腿,不做无礼动作,遇危险路段可坐于导游座位进行讲解;不能站立的车内要尽量与游客面对面讲解,禁止背对游客讲解。

7.十人以上团队必须使用扩音器讲解,及时询问车上的游客是否都能听到自己的讲解,注意随时调整自己的音量。

8.讲解时不允许接听私人电话,如有重要工作电话,在接听前要礼貌用语向游客表示歉意后,方可接听电话。

9.到达景点后提醒客人记住车型、车号、停车地点,关好车窗,携带好随身的贵重行李物品等事宜。

10.景点讲解或活动时必须举旗随行,举旗过头顶10公分,不允许对社旗有不文明行为,维护好旗面整洁及旗杆长度,不得有损社旗,如:

垫旗而座、用旗擦汗等。

11.景区讲解中自觉维护好景区形象和秩序,不插队、不加塞,尊重景区工作人员,不得与之争吵。

倡导游客保持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

12.讲解过程生动、有趣、适当活跃气氛。

导游词要尽量的涵盖景区(景点城市)概况、历史沿革、地理位置、风俗人情、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内容。

然后根据游客的兴趣再做重点讲解。

所讲解的内容与呈现在客人眼前的景观要有逻辑关系,做到移物换景,触景生情。

13.带团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至少要表演三到五个节目。

严禁导游引导客人到涉黄、赌、毒场所消费,讲解时严禁诋毁公司名誉或以所谓自曝行业内幕方式来博取客人同情和信任,要求客人配合“购物”“加点”。

14.导游严禁压缩正常行程及景点的游览时间,极力向客人兜售计划外项目;此类情况一经发现,给予扣除10天的日薪惩罚并赔偿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者除给予扣除10天的日薪惩罚并赔偿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外,给予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15.导游讲解内容健康,不得向客人传播内容不健康的“黄段子”。

当正常工作受到了客人言语、肢体骚扰、恶意侮辱时,导游应立即向领队提出抗议并致电公司相关负责人(导游部主管、计调主管)经相关人员确认情况属实并调解无效后,报请公司领导(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批准终止服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公司承担。

(三)餐饮安排守则

湖北物产丰富,美食众多,让游客不仅能饱览湖北的名山大川,还能品尝到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风味,是一名导游员义不容辞的职责和使命。

1.导游接到计划后,小团必须提前半天落实餐,并于团到达前30分钟电话告知餐厅;大团提前一天订餐,并于团队当天再做确认。

团餐取消或变更在不给公司及合作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和客人满意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尤其是用餐,取消必须提前2个小时通知餐厅)。

2.导游订餐时,向餐厅告知旅行社的名称、导游姓名、联系电话、客源地、人数及用餐口味、用餐禁忌等。

3.用餐前10--30分钟再次通知餐厅准备饭菜、茶水、空调,强调告知客人用餐要求,尽量避免让客人在餐厅长时间等候。

4.用餐前及时落实客人饮食禁忌安排,如:

要求口味清淡的、对不同信仰如:

不吃猪肉,不吃牛肉,吃素的要确定清楚人数区别对待等,必须及时与餐厅协调解决。

5.就餐时,遵循先上饭、汤后上菜的原则;客人菜上到2/3后导游才能到陪同席用餐,用餐期间不少于2次到客人餐桌旁巡视,询问领队(客人)餐食是否符合口味,数量是否够用,客人对用餐提出意见时应与酒店协商处理。

6.对于餐标较低的团队或在旺季时,提前提醒客人在景区就餐环境因素,适当降低其心理预期。

7.导游员用餐应在客人用餐完毕前结束,及时提醒客人带好随身行李,避免落在餐厅。

8.同一团队多餐服务时安排餐厅时尽量不要重复,若不同餐厅团餐菜肴尽量也不要重复。

9.就餐过程中及时监督酒店服务质量或菜品份量,避免客人投诉,若发生投诉(或客人反映)质量和份量问题时,及时处理,可责令餐厅经理整改、更换、加量或加菜,将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问题扩大化。

10.若因餐厅原因问题扩大产生投诉,导游自己无法处理时及时联系操作计调,设法补救,当时可暂不签单或结账,必须保障团队行程顺利进行。

11.在餐厅消费酒水或菜品时因价格或质量原因与酒店产生争议或纠纷时,导游若在场应及时维护好游客合法权益。

12.就餐期间务必代表旅行社招待好组团社全陪、段陪、司机,团队若继续行程需落实安顿好司机住宿,方便其休息。

13.导游带团期间不得饮酒,不得和客人同桌就餐,严禁与客人陪酒或拼酒。

若在送团前因客人盛情难却时,可礼节性的敬惜别酒,不得超过平时酒量的10﹪,不得影响工作继续开展。

14.安排风味餐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细致、系统地向游客介绍湖北的饮食习俗、火锅、酒等美食文化,让游客从另一角度认识湖北(十堰),向游客推介具有代表性的风味餐。

2).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求游客品尝风味餐。

3).安排风味餐与旅行社定餐发生冲突时,在征得全体游客同意的前提下,请示旅行社计调部门能否更改定餐,若未得到批准,不得强行安排。

4).实事求是地向游客预报要产生的餐费或其他可能产生的费用,严禁欺诈、欺骗游客。

5).必须在旅游定点餐厅安排风味餐;严禁将游客带到非旅游定点餐厅用餐。

6).向旅行社汇报风味餐安排情况,并征询旅行社意见。

7).注意饮食卫生,严防不洁饮食和食物中毒。

(四)住宿安排守则

1.入住酒店下车前主动向客人介绍当日的用餐时间和地点,确定并通知客人和酒店第二天的叫醒时间、早餐时间及地点,是否发早餐券,预告第二天行程,预报第二天的天气情况。

2.提前备好身份证号名单或原件,了解所分房间的情况(位置、优劣、房型)办好入住手续后由全陪或领队分发房卡,平衡好团队内部分配,客人证件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

3.安排客人入住时,协同全陪检查每间客房内设施,提醒客人检查房间设施,注意使用房间内是需要自费消费的物品,提醒内部电话是否可以打长途,是否收费,提醒其注意入住须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提醒游客入住地点周围环境,晚间外出时注意人身财物安全问题。

(五)、安排文娱活动

文娱活动是“旅游六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湖北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民族众多,民俗文化浓郁,文娱活动也丰富多彩。

文娱活动大多是游客自费的项目,在安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事先与领队(全陪)协商,征得领队(全陪)的支持,统筹安排。

2.向游客介绍湖北(武当山)的民俗文化、民族风情,推介最具价值、最有代表性的文娱活动。

3.严格遵循自愿消费的原则,若游客不感兴趣,不得强求。

4.观看文娱演出前,应向游客作适当介绍,并告知演出时间、地点、形式、价格等情况,演出结束后应帮助游客回顾并回答游客的问询。

5.根据行程计划合理安排文娱活动,避免游客过于疲劳,影响次日的游览活动。

6.严禁欺诈游客;严禁带游客参加格调低下,不健康的文娱活动。

7.随时注意安全,在大型娱乐场所提醒游客不要走散,注意周围的环境和安全出口,以便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及时带领游客安全撤离。

8.必须带游客到文明、合法的文化娱乐场所消费;严禁组织游客到色情娱乐场所消费。

(六)、安排购物

购物是旅游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买到称心如意的物品可使成功的旅游活动锦上添花。

购物消费在旅游消费中占很大的比例。

在安排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充分介绍湖北丰富的土特产品。

2.要因势利导,当好游客的购物向导,切忌强加于人。

3.必须到旅游行政主管机关认可的单位消费。

4.行程中每天安排购物不得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四十分钟。

5.进店购物前应完善签单制度,认真填写《购物签单表》。

6.不得带游客到公司合作单位以外的购物点购物。

7、遵守货真价实的原则,不得欺骗游客。

(七)、加点进店守则

1.导游增加景点必须保证正常行程全部走完,增加或减少游览景点,要征得全陪(领队)的书面同意,没有全陪(领队)的团队需征得团队中2/3以上客人书面同意。

如少于2∕3人进景点,则取消加此景点的游览,不允许一半以下客人进景点,大多数客人在外面等候。

2.客人要求增加景点时应先征求全陪领队的意见,并写相关证明由全陪领队签字确认,避免客人反悔与投诉。

3.含店行程导游需严格按照行程到指定购物店,并提前做好营销铺垫,不购物团队导游需按行程执行,若客人欲购物,应先征求全陪领队的意见,并写相关自愿证明由全陪领队签字确认,避免客人反悔与投诉。

后带到正规旅游购物点。

4.购物、加点佣金分配。

全陪在我社和组团社中间起着重要的作用,组团社对公司接待质量的了解,很大程度上决定于全陪向组团社计调部的反应,每个导游都有义务处理好和全陪之间的关系。

讲求诚信,不得故意隐匿利润,并保管好收条。

导游员赠送给全陪的礼品和佣金分配无关。

全陪司机的利润分配行业惯例比例是:

(1)地陪4:

全陪4:

司机2;

(2)无司机参与则地陪6:

全陪4。

5.与全陪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不得当着客人面与全陪争执,应妥善处理,不可激化矛盾。

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向计调报告,由计调进行处理。

(八)、安排自由活动

根据行程安排或晚间无具体安排,可为游客安排自由活动。

安排自由活动时,导游员应注意以下几点:

1.建议游客不要到秩序不好的场所活动,并建议游客不要太晚回酒店。

2.若游客要到较远的地方,导游员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并告知酒店的位置,搭乘交通工具的方式,酒店的电话等。

3.出于安全考虑,可婉言劝阻游客外出活动,但应说明原因,以免造成误会。

4、送机(送站)前应尽量避免游客自由活动,若行程计划安排有自由活动,应充分计算集合时间,并留下游客的联系电话,以免造成误机(车)。

三、带团突发事件应对

(一).事故的预防

团队运行是复杂的过程,牵涉到许多方面,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出现问题后,导游员应沉着、冷静地应对,但“防患于未燃”,预防工作尤为重要。

保障游客及公司的人身财产安全为处理突发事件的最高宗旨。

为避免和减少问题的出现,导游员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行程安排,结合游客的年龄、身体状况、路途情况等客观因素,制定周密的游览计划。

2、日程和时间安排一定要留有余地,预留应变时间。

3.做好行程、天气、地形、海拔、游览线路的预告工作。

4.提醒游客在游览时应根据身体状况量力而行,不得随意离团活动,保管好自己的财物。

5.监督餐厅搞好饮食卫生。

6.监督驾驶员安全行车,避免驾驶员疲劳驾车,阻止驾驶员酒后驾车,超长旅游线督促派车方调派“双驾”,大车行山路必须安装水刹并及时加水。

7.不搭载团外人员,阻止商贩上车推销商品。

8.带团每天恪尽职守,随团活动、游览。

9.认真核实团队计划、交通票据、航班(车次)时间。

10.加强与旅行社计调部门、酒店、餐厅及驾驶员、领队(全陪)的联络。

11.队伍行进过程中应反复强调安全问题,险要路段及时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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