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15753715 上传时间:2023-07-07 格式:DOCX 页数:61 大小:63.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61页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61页
亲,该文档总共6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6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docx

911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合同

合同编号:

DPO-A-01-0095

 

佛山市东平广场项目一期

发电机组及环保治理安装工程

 

项目名称:

佛山市东平广场项目

委托人:

佛山市金汇海投资有限公司

受托人:

佛山市顺德区顺恒鑫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简称甲方):

佛山市金汇海投资有限公司

承包方(简称乙方):

佛山市顺德区顺恒鑫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佛山市东平广场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发展项目/本发展项目”)的发电机组及环保治理安装工程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本工程的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1本合同协议书;

1.2中标通知书及其列明的往来函件;

1.3合同条件;

1.4投标人须知;

1.5投标书;

1.6合同图纸

1.7工程规范及技术要求

1.8工程量清单;

1.9总价表

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其排列次序将作为对合同意义解释的优先次序,但出现差异或彼此有矛盾时,各文件之解释应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若日期相同,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为优先解释的顺序。

2、甲方与乙方明确遵守合同文件内所有条款。

承包商应根据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合同条件、合同图纸以及其他合同文件所说明或提及的工作内容和要求,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的要求进行施工及完成工程。

3、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佛山市东平广场项目一期发电机组及环保治理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佛山新城裕和路110号东平广场项目现场。

承包内容:

东平广场项目发电机组及配套环保治理安装工程深化设计,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安装、调试及保修等全过程的施工。

主要施工内容有:

①、柴油发电机组工程:

包含柴油发电机组(含机组底减震设施、日用油箱(带油位观察器、蓄电池、充电器)及连接管道)、强进风机、强排风机的采购、安装、调试、保修等,以及控制线的安装(从发电机输出柜至低压配电柜的电缆及桥架不包含在内);

②、机房环保消音工程:

包括一、二级消音器(含排烟管道外包防火棉)、消音门、进风消音箱、排风消音箱、机房四壁及天花吸声体的采购、安装;

③、发电机房送排风系统的设计,风机、风管(道)、控制箱等设备供应、安装调试;

④、尾气净化系统工程。

包括设计、施工,包括二次处理、自机房至楼顶排烟管(发电机房至排烟井范围需要安装外包防火棉及铝板,排烟井内的排烟管不需要做外包防火棉及铝板)、出口制作等。

⑤、发电机环保监测部门验收合格。

⑥、发电机房的照明、插座及接地。

⑦本工程不包含以下内容

a.发电机房的土建建设和修复工作由甲方或总包单位负责,按照乙方出具的深化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b.发电机房的自来水管、永久市电、排水管道或地漏(含预埋)由甲方或总包单位负责引至发电机房,发电机房范围内的由乙方自行接驳。

c.发电机组的输出柜后电缆和发电机房的消防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由其他分包单位负责施工。

具体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附录一:

施工及技术要求。

4、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按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招标文件、承包人投标文件以及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包含的内容。

5、合同价款

合同金额(大写):

人民币贰佰伍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小写)RMB2,583,800.00元。

其中,设备价(柴油发电机组)为2,249,000.00元,安装工程价为334,800.00元。

承包方式:

按总价包干(■总价包干□综合单价包干)计算形式,包工、包设备及材料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乙方已清楚并考虑工地现场条件,包括周围环境、交通道路、现场地质条件、施工水电、施工场地及周围地下管网、承包范围、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并已考虑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工期内赶工等因素,上述合同价款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主材设备费、安装及安装调试费、辅材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措施费、利润、税金、施工水电费、试运行测试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及环保测评费、竣工图纸费、归档资料费、检测费、人员培训费、交付使用及相关费用、承包风险、相应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6、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70日历天,含取得监测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监测报告时间,计划2014年9月15日进场开工,2014年11月5日发电机组设备到达现场开始安装,2014年11月23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政府颁发的验收合格证。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合同节点工期和竣工日期为硬性工期,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不得延误。

如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及经批准的计划完成节点工期,甲方有权划分未完成工程量给第三方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在本合同总价中支付,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

7、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本工程质量要求为一次性通过验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8、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同时承诺:

服从发包人、监理人的管理,同意发包人制定的合理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及协调方面的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地管理好工地,保持工地的稳定,若出现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闹事,包括但不限于拖欠施工人员(含农民工)工资、材料款项等情形,导致相关人员围堵发包人办公室、销售区或施工现场、集体上告、上访、闹事(如拦马路、爬楼顶或吊塔等),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正常办公及扰乱社会秩序等不良行为发生,每发生1次,即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万元/次,承包人应积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倘若第2次再发生此类事件的,则发包人有权即时解除合同,承包人须按本合同协议书第5条所述合同金额的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9、本合同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双方特此立据及盖章如下: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发包人:

佛山市金汇海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

佛山市顺德区顺恒鑫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14年9月15日2014年9月15日

第二部分中标通知书

 

第三部分合同条件

总则

现双方同意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约束,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解释、理解及履行。

1、定义

除非内文另有指示,在整份合同文件内出现的以下各用词,应为以下指定的涵

义:

1.1发包方(简称甲方):

佛山市金汇海投资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指甲方随时委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的个人或单位代表。

1.2承包方(简称乙方):

指其投标书已为甲方接受为根据本合同文件建造佛山市东平广场项目一期发电机组及环保治理安装工程的施工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顺恒鑫柴油发电机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指乙方委任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乙方执行合同权力与职责的个人或代表。

1.3设计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4监理单位:

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1.5独立专业承包商:

由甲方直接聘用以进行和完成不构成本承包合同部分的工程的人员或单位。

1.6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7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8承包工程:

为完成本合同范围内容之一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供应、安装、修补缺陷、完成档案、验收,且包括测试、维修、保养及有关的杂项等一切工作,也即本合同条款之附录一所描述的工程。

1.9规则或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合同文件内所列明的有关工程建造标准,以及由甲方随时以书面提供或批准的对规范的任何修改或增加。

所有的物料及施工安装必须符合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及标准。

1.10中标通知书:

甲方为通知乙方接受其投标书,并委任其为本工程承包商的通知书。

1.11合同金额:

在中标通知书上注明的金额,除非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得以任何方式调整,所得价格和税金的波动或其它风险均被视为已包括在合同金额内。

任何错误,无论是否属计算合同价款时的算术错误,亦被视为被甲方及乙方接受而不会作任何调整。

1.12日期:

合同条款所涉及到的时间期限。

工期按日历天计算,包括劳工假期、公众假期及恶劣天气的日子;其它均按工作日计算。

1.13开工日期:

本合同条款附录二内所规定的日期。

1.14完工日期:

甲方与乙方在协议书中约定的,乙方应将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完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1.15节点工期:

协议书特别约定的区段,从其开工日期起至该区段完工日期止的时间。

1.16竣工日期:

本合同条款附录二内所规定的完成此承包工程并取得验收合格文件的确切日期(如需政府或公用事业部门验收的,需为取得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文件的确切日期)。

1.17图纸:

合同文件中的有关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由甲方以书面批准的对该类图纸的任何修改,和随时可由甲方以书面提供或批准的其他图纸。

1.18施工场地:

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19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1.20技术资料:

协议书中约定的,为保障设备的正常运作与有效维护,乙方应随同设备一起提供的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技术参数、线路图及其它相关资料。

1.21样板:

由甲方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验收标准。

1.22竣工验收资料:

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整理与提交的竣工图、施工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材料试验与检测报告、工程结算书等工程施工相关文件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开工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小结、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技术交底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竣工图等。

2、合同文件

2.1无论在合同文件的其他任何地方指明,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及其列明的往来函件;

(3)合同条件;

(4)投标人须知;

(5)投标书;

(6)合同图纸;

(7)有关的工程规范及技术要求;

(8)总价表;

(9)工程量清单。

2.2在签订合同后,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提供下列合同文件:

(1)一份合同正本(含合同图纸)

(2)二份合同副本

(3)三份施工图纸

(4)其他工程相关资料

图纸所涉及的标准图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如乙方要求,甲方可有偿提供乙方额外所需之图纸。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方。

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至少一套完整图纸,供甲方、监理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2.3乙方必须清楚了解所有合同文件的内容,任何对此等文件的不了解或罔顾均不能免除乙方遵守上述条文和所有合同文件规定的责任。

2.4除合同内另有注明外,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其排列次序将作为对合同意义解释的优先次序,但出现差异或彼此有矛盾时,各文件之解释应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若日期相同,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为优先解释的顺序。

2.5基于乙方在专业工程上的经验,乙方有义务对施工图纸进行优化处理,对图纸与现场状况不符或图纸显而易见的错误,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出,否则发生的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3、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

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通讯、报告、证书及数据皆必须用中文。

除非甲方另行批准,所有绘图及绘图笔记必须用中文,而所有尺寸都必须用中国法定标准单位。

4、甲方代表

4.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对合同及甲方指令的执行情况,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可向乙方或其工程现场负责人发出任何不违反合同精神的指示,若该指示应由甲方补发工程指令以作确认及作为结算依据,则从确认日期起被视为甲方指令。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出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以执行。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并说明理由,甲方代表收到书面通知后4天内应予以答复。

(4)甲方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4.2监理工程师已取得甲方授权,可行使以下职权:

(1)主持召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单位的日常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先经甲方批准;调解各单位之间的争议。

(2)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核意见。

(3)经甲方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4)检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对于不符合要求及标准的,有权通知承建单位停工整改、返工,直至符合要求和标准。

(5)工程款支付经监理单位审核签认,并报甲方书面批准。

(6)施工进度更改或对工期给予延续,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并报甲方书面批准。

(7)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署意见,并报甲方书面批准。

(8)一切与工程投资控制有关的事项,经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书面批准。

(9)经甲方同意,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乙方从施工现场撤换不能胜任其职务或玩忽职守人员。

没有监理工程师及甲方的额外同意,这些人员不应再承担本工程中的任何工作。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对合同中存在的含糊、歧义向乙方发布任何指示加以解释或校正时,则须经甲方书面盖章同意后监理工程师才有权发布此类指示,否则此类指示无效。

(10)但下列情况须经监理单位盖章,并取得甲方的书面批准:

1)工程款、材料款以及其它费用的支付申请;

2)施工进度更改或对工程延期的决定;

3)发布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指令及签发现场签证;

4)确定新增工程或设计变更工程;

5)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改变原设计的基本功能或工期或投资等。

6)重大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任何付款凭证、以及其它涉及工程造价及价款方面的变动及批准和对乙方义务的减免,均需征得甲方同意。

4.3监理工程师对以上所有内容的同意及批准,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规定的责任,其超越职权或授权的行为无效,但经甲方盖章追认的除外。

监理工程师无权修改、变更本合同。

4.4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换人,甲方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4.5于施工期间,倘若甲方发觉乙方的人员或代表(包括管理人员、工程人员、工程专家、一般员工及其分包人员等)的管理能力/工作表现严重不合理/经常犯错等,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并列明原因要求乙方更换有关员工。

如乙方在收到甲方代表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仍未遵照执行时,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进行指示内的任何工作,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或从应付或届期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中扣除。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款可从上述应付款项中扣除。

5、乙方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5.1乙方委派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检查。

未全部到位的,乙方按照合同项下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5.2没有乙方项目经理签字或签章的一切文件,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或可视为无效文件。

5.3乙方的项目管理人员架构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成为合同的部分。

乙方更换管理人员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并必须获得监理工程师及甲方同意。

乙方更换管理人员,视为没有完全按合同履约,须按工程现场管理要求支付违约金,但人员离职或因疾病、死亡等重大变故导致不能服务的情况除外。

5.4项目经理的其他权力和责任依据本合同、乙方授权和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5.5项目经理及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必须全职在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因特殊情况需短暂离岗的,应当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必须妥善安排工地现场的工作交接,并按以下规定执行:

(1)离场1天内,须将工作交接情况知会现场监理工程师;

(2)离场2—3天,须将工作交接情况书面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3)离场3天以上,须将工作交接情况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并经发包人批准;

(4)但一个月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5天(含节假日)。

乙方管理人员离岗,视为没有完全按合同履约,须按工程现场管理要求支付违约金,但因严重疾病、住院等重大变故导致不能服务的情况除外。

5.6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由甲方代表签署意见后生效;

5.7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8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不称职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撤换要求。

乙方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甲方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乙方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的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必须高于上任项目经理,且更换的人员须经监理工程师和甲方同意。

6、甲方工作及义务

6.1甲方负责办理项目报建手续(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或:

委托乙方办理项目报建的工作并提供甲方已有的各项批文、图纸等工程资料),做好三通一平和其他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配有施工用电(乙方的具体用电按现场调配使用,甲方只提供电源接驳点,其它由乙方承担,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负责提供周边管网的埋藏情况,迁移影响施工的光纤电缆、煤气管道、给排水管道等;负责按合同的约定时间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结算手续。

6.2委派现场管理代表并书面通知乙方,该代表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变更及签证,组织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6.3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6.4对乙方在施工中发现设计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2天内会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在7天内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及后书面通知乙方。

6.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6甲方负责提供的一切材料,都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经监理检查或抽样试验的材料不符合规范及本合同约定及使用要求的,应按监理要求的限期拆除或更换。

6.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工程结算。

7、乙方工作及义务

7.1乙方应根据经甲方同意的图纸、地质资料、地下管线布置图,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编制出合理、安全可靠、切实可行、详细的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及甲方、总包方审核(如有),重要方案按规定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施工。

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含特殊工艺)、甲方指定供应商材料进场计划(明确到每月用量)、施工组织设计在定标前已得到确定,且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其可行性,并成为合同的有效部分。

施工过程中因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含特殊工艺)、甲方指定供应商材料进场计划、或施工组织设计方面的变化引起的变更不能作为乙方索取工期(含设计师修改设计的时间)及经济赔偿的依据。

7.2乙方必须按经政府相关部门(含专家会审)和甲方审核通过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图纸进行施工。

乙方对工程质量负责,严格按图纸、施工方案及现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技术要求,精心施工,科学管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7.3乙方必须严格进行施工管理,抓好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护工作,保证整个施工过程不出现任何工程质量事故。

如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无条件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甲方损失与第三者的损失,且不得顺延工期。

同时,甲方派驻现场的人员负责协调配合乙方的工作管理,及时办好复核审核手续,共同搞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工作。

7.4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监理有权下达停工整改令。

乙方必须在发生问题24小时内书面提出整改措施,经监理和甲方批准后实施整改,由此所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等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乙方拒绝整改的,须按合同条款第28条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并将未完工程另行发包,所发生费用及因此而令甲方额外增加的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额外管理费用按第三方发生费用的10%计算。

7.5假如发生险情或应急情况,乙方须立即通知甲方及监理,并组织安排抢险工作。

7.6乙方负责办理在施工期间的一切当地有关手续(包括夜间施工、施工人员的暂住证与平安卡等)、协助甲方办理质监报批、劳保、规划放线、临时占用道路等所有与施工相关的一切手续。

7.7乙方对本工程项目派驻或雇佣参与本项目工程工作的人员及本工程项目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材料、货物等进行投保,购买各种相关保险。

7.8乙方进场使用的一切材料、设备及工艺,都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及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

经监理检查或抽样试验的材料、设备或工艺不符合规范、本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乙方应按甲方及监理要求的限期拆除或更换。

乙方拒不执行的,则甲方有权雇佣他人实施,由此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增加等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7.9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递交甲方现场管理代表,甲方现场管理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

乙方应及时提供甲方所需的管理资料。

对违抗及不服从甲方正常工作管理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撤换。

7.10乙方对一切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稳妥性、安全性及工程质量负全责。

7.11乙方须无偿协助甲方、总承包单位等办理施工及验收所需各种证件、批文和临时用地、占道等的申报、批准及归档手续,提供有关的资质、资料文件。

7.12临时水、电及施工用水、电设施由乙方自行接驳并承担相关费用。

施工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若发生停水停电情况,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有关停水及停电所引致的延误。

城市供水供电部分的连续五天内的停水停电均不顺延工期。

7.13施工期间乙方须配合及协调其它独立专业承包人。

此外乙方须保持场地平整和畅通无阻,并容许其它独立专业承包人的施工单位无偿使用。

7.14乙方有责任保护第三方监测的监测点及预埋管,并负责提供场地条件。

如因乙方原因损害监测点和预埋管,乙方负责协助修复及赔偿损失。

7.15乙方负责排除影响正常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包括地面上及地面下隐藏的障碍物,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7.16乙方应保证其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