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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

 

 

二0一五年元月

目录

一、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二、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三、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四、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检查制度

五、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课制度

六、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七、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八、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室工作职责

九、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职责

一十、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十一、西安海棠职业学院二级学院督导员岗位职责

十二、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干事岗位职责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提高教学质量等有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专家在教学质量监控过程中的作用,使我院的教学过程管理制度化,确保教学质量,提高我院的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特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一条教学督导的组织机构

成立常设性的院教学督导办公室及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小组两级督导组织。

院教学督导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一名,负责管理督导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督导员若干名,由学院聘任,除在职的专家外,可聘请本院具有副高职称资格以上的退休教师担任。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聘任本部门内优秀教师为督导员。

教学督导员一般应由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教授以上职称,从事高等教育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熟悉教学规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事求是,坚持原则,享有较高的群众威望的同志担任。

第二条院督导办公室的职责

(一)院级教学督导办公室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协助教务处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评估,对学院整体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二级学院及教研室职责的落实情况提出意见及建议。

二级学院督导小组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对所属教研室的建设、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质量,以及教学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二)院督导办公室成员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通过听课、座谈、讨论会、检查教学文件、抽查学生作业、考察实验操作等形式,了解教师备课、上课、教研活动、实验、实习、考试等各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掌握学生的学习状态及学习效果,为教务处的教学过程管理提供意见,指导并督促我院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学院领导、教务处及有关部门反映,提出改进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

(四)指导中青年教师,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发现教学改革的典型,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五)组织督导委员会成员学习研究现代高等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管理、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估。

开展高等学校教学督导工作的交流,提高督导工作的水平。

第三条督导教学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一)深入教学第一线,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综合分析准确评估。

(二)对教学评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夸大、不缩小、不掩饰、不虚美,维护督导工作的严肃性。

(三)院督导小组听课原则上不事先通知,以了解教学过程的实际状态;集中安排的听课活动,对授课教师的评价意见,必须经过督导老师的集体讨论,取得比较一致的意见,方能向授课教师反馈。

对教师授课情况的评价出现意见分歧时,应采用跟踪听课的办法取得一致,评价务求客观、公正、合理。

第四条院督导办公室的工作制度

(一)检查听课制度。

督导办公室每学期须制定督导工作计划,每人每月坚持听课数次并填写《西安海棠职业学院课堂教学效果评估及登记表》:

不定期进行教学工作检查、监督、指导。

(二)会议制度。

督导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例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汇报总结会:

参加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重要会议。

(三)汇报制度。

督导办公室每月底把《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评估及登记表》、教学工作及其他问题以书面形式汇集给督导办主任,每学期结束前督导办公室须向学院主管领导提交书面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五条督导办公室的职权和待遇

(一)对专业教学计划和教师的任课安排及相关事项有知情权。

(二)对教师教学情况有评议权。

(三)对教师的职务晋升和学院工作大政方针,包括教学计划的制订有建议权。

(四)对教学改革工作有参与权。

(五)聘请退休专家的待遇参照在职人员的标准。

第六条本《工作条例》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督导的组织与管理,明确教学督导员的职责与权限,结合学院实行教学督导制度的实际情况,学院研究决定重新组建教学督导室,并制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的实施办法。

一、教学督导员的职责范围

在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教学工作督导办公室的统一安排,教学督导员负责学院的教学秩序、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的监督、指导、检查与考评,其具体职责范围如下:

1.监督、指导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

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备课、讲课、设计、实验、实习、考试等教学环节的实施情况,并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质量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写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教学督导员每周听课不少于1次,并填写好听课纪录。

2.协助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教师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情况。

定期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日志、教案、讲稿、批改作业、辅导答疑等情况进行随机检查。

3.督促各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监督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实施。

检查、评价、指导教师的教学工作。

4.积极为各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教学评价、教学改革提供参谋与咨询建议。

通过各种方式了解任课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向相关二级学院、教学职能部门推荐先进典型或提出改进意见。

5.每学期适当组织师生座谈会,及时了解和反馈师生对教学、学习等方面的意见、要求及建议。

6.根据教学工作督导办公室每学期拟定的教学督导计划,按期完成督导任务,并将评议记录、总结及时报送教学工作督导办公室。

7.按时参加教学督导办公室组织的教学督导例会,沟通情况,交流信息,拟定调研任务。

每学期末要认真总结一学期的教学督导工作,并写出改进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书面总结报告。

二、教学督导员的聘任、组织管理与待遇

1.教学督导员的条件:

具有一定的修养和政策水平,对教育教学理论有较深造诣,热爱教育研究;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和教学管理经验。

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原则、敢说敢管,愿为学院加强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服务。

2.教学督导员的聘任办法:

由教学部门从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中推荐,经学术委员会审查,由院长聘任,任期两年,对不能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

3.组织管理:

由教学督导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处理教学督导日常工作中的问题。

教学督导员要按教学督导办公室每学期拟定的教学督导计划开展工作。

教学督导办公室应建立教学督导工作档案,作为考核教学督导员业绩的主要依据。

4.教学督导员的待遇:

在职人员,其督导学时数记入教学工作量,并按规定计发酬金;外聘人员,按学院聘用教师的职称规定计发酬金。

每学期由教学督导办公室对教学督导员进行考评,对优秀者给予表彰。

三、教学督导员的权限

1.教学督导员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各教学部门要积极给予配合和支持,对干涉、阻挠教学督导员行使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批评或处理。

对教学督导员工作的意见反映,应通过教学工作督导办公室处理解决。

2.教学督导员有权代表教学督导办公室参加各二级学院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参加教学管理、教学检查、教学质量评估、专题调查研究等活动。

3.教学督导员对教师教学情况的评价,是每学期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可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四、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各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督导组每学期的工作计划、总结应及时报送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办公室存查。

有关工作职责如下:

1.按照学院有关教学文件和要求检查课堂教学、校内外实习、实训、实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考核等教学环节的管理和质量情况;

2.组织和参与二级学院有关教学质量管理活动;

3.组织二级学院范围的教学质量评价和考核工作,督导组对教师进行考核性听课时原则上每次至少安排2名督导人员,并同时进行学生测评,听课后及时与教师交换意见,评价的书面记录交二级学院教学科存档;

4.组织二级学院教风、学风和师资状况调查、分析和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

5.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组在行政上接受二级学院领导,在业务上接受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等职能部门的指导;

6.听取和征集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二级学院领导、学院教学主管领导反映,本单位的问题二级学院领导负责解决,涉及多部门的问题由学术委员会教学督导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向学院领导汇报后协调解决;

7.完成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切实有效地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学水平,使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

根据学院的《教学管理制度》对照各二级学院的教学计划,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将及时指出并通报教务处。

二、常规教学检查:

分学期初、期中、期末三次进行。

通常情况下,会同教务处、督导办协同进行此项工作。

主要检查内容为:

教师的教案、批改作业、各二级学院教学检查活动及教研活动的开展情况等。

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提出整改意见并促其整改。

原则上每次检查后向各教学单位发出书面通报。

三、理论课教学检查:

根据任课教师的教学计划和教案,对课堂教学各环节和课堂教学效果进行检查与评价,主要检查途径为听课。

主要内容有:

教师的仪表、教态、备课、教学思路、教学环节的安排、教学方法、多媒体运用、课堂管理、课堂教学效果。

就上述内容听课后及时作出评价、及时交流。

督导室人员一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

四、实践(实验、实训)教学质量检查:

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地到实验、实训室检查实践教学开展情况。

包括实验实训课内容、器材准备、教材或指导书、教师示范辅导、学生操作和实验实训报告等。

五、体育课教学质量检查:

根据体育课的教学计划和教案检查教师的仪表、动作要领的讲解、示范、学生训练项目技巧的掌握、身体素质达标情况和运动能力的培养等,尤其要检查体育课的纪律、杜绝放任自流。

六、考务工作检查:

会同教务处检查学生期末考试的考风考纪情况,并对试卷命题、阅卷工作进行抽查。

七、对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进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以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日常教学秩序的巡查:

坚持每周对全院的教学秩序督查一次,或全面检查,或部分二级学院。

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二级学院领导反馈,凡带普遍性的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相关建议。

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较突出的班级,将进行跟踪调查、听课、了解实情、探索改进途径。

九、组织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活动:

每学期将分别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和教学信息员会议,开展评教评学活动。

听取、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教学信息员的作用,采集学生对老师教学的评价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梳理、整理出书面意见,反馈给各教学单位。

同时,督导室也要通过教师座谈会的形式,认真听取教师的评学意见,以利促进学风、校风的进一步优化。

十、督导室人员在开展各项督查工作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记录、做好资料积累,每学期末须将工作资料整理汇总。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

为加强教学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逐步实现教学管

理制度化、科学化,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教学检查工作分期初、期中、期末和平时检查四项。

   一、期初教学准备工作的检查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室安排、教师聘请、教材到位情况;

   2、上学期的成绩登录、考试分析、试卷归档、考试工作总结等各项期末工作的落实情况;

   3、教师的备课情况及教学计划和校历、授课进度表、学生名册、教学大纲、教研室工作计划等教学资料的准备情况;

   4、课程表执行情况(师生是否按课程表准时上下课,是否严格维护课堂秩序);

   5、教学设施、教学软件及各类教室及相关设备的准备情况;

   6、学生选课、补考的准备情况;

   7、教师出勤、学生报到注册、出勤情况等。

   

(二)、检查时间:

开学前三天至开学第二周。

   (三)、检查人员及分工:

以教务处、学生处为主分别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第一周上课情况和学生到校、出勤情况;以教务处、督导办公室为主检查教学设施和环境卫生等情况;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分别进行自查,并于第二周末,将检查的结果填报教务处。

开课运行情况的检查要求班主任(辅导员)到场检查本班学生上课情况。

   (四)、检查方式:

开学前检查采取实地察看、听取汇报的方式;开课运行情况采取巡查方式,并结合听课和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检查安排及措施:

开学前各二级学院成立教学检查小组,检查本单位的教学准备工作。

开学第一周,学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督导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成教学秩序检查组,到各二级学院听取期初工作准备情况汇报,进行教学秩序检查;第三周,形成学院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并印发全院。

    二、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进度表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教师教案、课堂教学、教学辅导、作业批改情况;

   3、教材、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4、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5、实验、实习(训)教学进行情况;

   6、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

   7、检查学生的毕业实习,了解实习进度和实习基地建设情况,以及实习基地领导对学生的反映。

   

(二)、检查时间:

第九周到十一周。

   (三)、检查人员及分工:

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教务处组织本处有关人员、督导办公室成员和 二级学院领导、教研室主任,通过查阅教案、作业、听课等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四)、检查方式:

采用随机抽查、分组互查、开现场会、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教学保障情况的意见以及检查执行教学规程的情况。

   (五)、检查安排及措施:

教学情况检查由各二级学院自查和教务处抽查相结合,各二级学院在对教师进行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二级学院《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汇总表》及《中期教学检查情况总结》,包括各教研室总结和二级学院总结,总结中要明确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

各二级学院于第十二周周末将检查情况报教务处。

    三、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的内容:

    1、期末考试准备情况:

各二级学院的考前教育情况,试题规范、题量和试题内容,考试安排,考试(或考查)过程、阅卷、成绩评定和考试分析。

    2、本学期全面教学检查: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各年级、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完成情况,本学期以来的教学秩序、教学文件、教研室活动记录、教师授课进度和备课(教案)情况及相关材料,实验室开放情况和实习、技能训练等,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学期教学工作总结。

    3、下学期教学部署情况:

下学期教学安排、教材征订、教学任务落实等情况。

   

(二)、检查的时间:

学期结束前第三周或第四周。

   (三)、检查人员及分工:

教务处、督导办公室对各二级学院期末教学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教学检查采取巡查考场、阅卷现场、召开汇报会、查阅各教研室总结材料等方式,以二级学院自查与教务处抽查的方式进行,以各二级学院自查为主。

   (五)、检查安排及措施: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自查结果由各二级学院分别汇总后于放假前报教务处。

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存档,作为学院评估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四、日常教学检查

   

(一)、日常教学检查工作主要有“天天查”和“月月查”,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实施,教务处、督导办公室进行抽查。

1、“天天查”即各二级学院每天对所属教学班进行检查,内容包括:

教师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缺课现象,调(停)课是否经过审批,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是否有严重违反课堂纪律的情况,对于构成教学事故的事件及时向教务处报告。

    2、“月月查”是在“天天查”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教学各环节进行月度检查,时间安排在每月下旬,内容包括:

教师的备课情况、课堂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评改情况。

各部将月度检查结果量化整理后,作为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的依据。

   

(二)、坚持教学质量“六查”制度。

   教学“六查”的主要内容是:

查教案、查授课、查教学纪律、查作业、查实践教学、查教学质量。

教学质量“六查”制度,由教务处负责,各二级学院、教研室和督导办公室根据“六查”内容分项实施,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二级学院将“六查”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各二级学院开展“六查”情况作为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重要依据。

   (三)、检查情况的总结。

   学院检查小组和二级学院检查小组要对每个二级学院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做出客观、公正、准确的评价,检查结果应通过适当途径反馈给各二级学院教师本人、学生本人(班级)等,有助于教与学的双向促进。

   (四)、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单位的总结写出全院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在教学例会或教师大会上通报。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六、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督导听课评课制度 

      为了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强教师间的业务沟通和相互学习,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听课人员及听课时间要求

1.学院设立教学督导组,由学院领导、教务处及各二级学院领导、部分教研室主任、部分骨干教师、部分退休教师、部分教务管理人员组成。

按二级学院分设若干个小组,分别对各二级学院教师听课、评课。

2.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

3.学院教务处处长、二级学院院长每期至少听课6学时;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督导管理人员每学期至少听课10学时。

4.各教学督导小组成员接受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委托的听课任务,每周至少1学时。

5.听课人员每次听课时间应不少于1个学时。

二、听课要求

1.听课可采取随机听课和重点听课相结合的办法自行选择听课时间、课程和任课教师;由学院督导办公室负责协调,二级学院具体落实安排督导组成员的听课对象,确保每学期有至少六人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听课、评课。

2.听课人员在听课后应与任课教师交流并认真填写《听课记录》(须请任课教师签字)、《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听课记录》每学期末交教学督导办公室留存备查;《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即时交到任课教师所属二级学院。

各二级学院整理、汇总后于次周星期一上午交学院教务处。

3.听课期间如发现教学事故或教学管理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报教学督导办公室。

三、听课结果的处理

1.教务处汇总后的《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得分将作为每位教师年度考核的依据,

2.各教学督导人员听课的结果由二级学院通过教学研究活动、座谈会等方式反馈给任课教师,同时及时解决属于本单位的问题,并将属全院性的问题向教学督导办公室进行反馈。

3.其他人员的听课结果由教学督导办公室负责分类整理,并反馈给相关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

相关部门应认真对待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与措施。

4.教学督导办公室适时组织有关部门的领导进行教学质量方面的交流与研讨。

四、督导组成员听课工作量由二级学院交学院教学督导办公室汇总、计算。

五、各二级学院骨干教师和教务管理听课人员名单由二级学院拟定并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批。

六、本规定由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专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高等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测和保证体系,更好地为教学中心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学院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是转变领导作风,直接了解教学,熟悉师生,多渠道收集教学信息的重要环节和措施。

二、各级领导干部应利用听课之际,与师生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增进人文关怀,了解各教学环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形成完善有效的宏观监测运行机制。

三、有关要求

1、学院领导带头坚持听课,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其中分管教学、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

2、处级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其中教务处、学生处负责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二级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3、各二级学院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听课制度,旨在研讨教学内容,交流教学方法,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4、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涉及到教学设施、教风、学风等方面的问题应及时与相关部门、二级学院沟通,相关部门、二级学院应采取得力措施,迅速解决。

四、听课方式和范围

1、听课方式以随堂为主,也可组织重点听课、联合听课等。

2、听课范围主要是面向全日制专科生所开课程(含理论课、见习课、实验课等),重点是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及新开课和开新课课程。

3、各级领导听课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参考依据。

4、领导干部听课由教务处汇总并纳入干部考核范畴。

5、教务处负责提供课表:

各级领导的听课记录表由各课程所在二级学院教学科统一汇集,并按期交教务处归档。

6、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全面掌握真实的教学质量信息和教学动态,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解决,以促进我院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为专业建设和专业教学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参考资料,特制定西安海棠职业学院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制度。

一、定期组织学生评教

学生评教主要是针对任课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

1.学生评教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前的第5至第4周,评价对象为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参评人员为全院所有在校学生。

参评学生对本学期本班所有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质量做出公正评价。

2.学生评教工作由教学督导室负责安排,各二级学院组织具体实施。

评教期间由教学督导办公室进行评教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评教结束督导办公室进行评教汇总分析。

二、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

召开学生座谈会的主要目的是听取学生对学院或二级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及教风、学风、考风等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1.一般每学期开课后第五周召开学生座谈会。

座谈会由各二级学院按年级、专业分别组织,每班选4~5名学生代表参加座谈会。

2.一般工学交替教学环节结束后要召开学生座谈会。

3.各二级学院院长、各专业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参加座谈并安排专人做好座谈会纪录。

4.各二级学院召开座谈会的时间,提前通报学院教学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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