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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公路工程施工分阶段监理细则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是监理工程师对一项工程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质量管理,它使得工程各环节、各部位的质量都处于监理工程师的全面监控之下,它贯穿于公路施工的全过程。

因此,根据不同时间段及施工内容,将公路工程监理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工程正式开工以前是施工准备阶段,是承包人为正式开工进行的各项准备、创造开工条件的阶段。

我办按照业主要求在开工日前一个月派出能满足施工准备阶段工作要求的监理人员进驻工地。

一、开工前的监理准备工作

1、熟悉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等;

以上文件是监理开展工作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必须十分熟悉设计图纸和合同条款。

2、制定监理规划和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拟订监理工作流程;

(2)完善组织体系,组织机构

确定管理层次、组织机构;

结合工程实际特点,按需设岗,层次分明,职责明确,责任清楚。

避免多人多头管理从而造成责任不明确,甚至无人负责的现象;

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后及时与业主及承包人建立联系渠道。

(3)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参考公司通用《监理规划、监理大纲和施工监理细则》,具体制定本项目的监理规划和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创优实施细则,划分好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

3、准备监理设备

工程开工前,驻地监理办拟做好以下方面的准备,包括:

办公设施、生活用房、办公用房、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试验测量仪器等,根据监理服务合同履行承诺。

4、筹建监理试验室

(1)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试验项目;

(2)根据试验项目采购试验室设备和修建试验室用房;

(3)组建和培训试验人员;

(4)制定试验操作规程和试验室管理制度;健全试验室质保体系;

(5)办理好驻地监理试验室仪器设备的标定工作和临时资质证书。

5、制定各类《使用表格》

由管理处提供各类《使用表格》,《使用表格》包括:

《监理用表》、《试验用表》、《变更用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用表》以及表格的使用说明等。

6、各类图表的制作和上墙

(1)公司简介

(2)监理的十六字方针;

(3)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及各种制度;

(4)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主要流程图(质量、进度、投资、变更、索赔、质量事故处理等);

(6)工程形象进度图表;

路线纵断面及平面图;

桥梁工程形象进度图;

(7)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创优规划。

二、开工前的质量监理工作

1、现场复查

(1)交桩和定线检查

在业主的主持下,同设计单位、业主代表、承包人共同交桩,明确各桩点的坐标、标高等技术数据资料;

驻地办按照合同对设计院移交的主要桩点复测检查,并整理复测结果。

核对设计院提供的坐标及高程数据,误差必须在规范规定的范围内。

复测发现有与设计提供的数据不符时,以书面形式报告设计单位纠正;并进行二次复测。

交桩完成后,要求承包人在14天内复测检查完毕。

若发现错误应列出差错桩位的编号和测量的结果书面提交给测量监理工程师,测量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各方人员共同检查,确认后及时做出纠正;

在交接桩尚未结束,桩位数据没有得到确认之前,承包人不得进行施工放样,也不准破土动工;

承包人确认桩位准确无误后,应书面确认,予以接受。

接受后,承包人必须负责保护桩位,直到竣工验收。

(2)环境调查

设计阶段尚未发现,并在图纸上尚未注明的地下建筑物;

工程占地范围内尚未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它障碍物;

施工前尚不能按时交接的工程占地和有争议的工程占地;

施工中可能危及安全的建筑物及设施。

2、参加施工图设计交底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参加施工图的设计交底会议,并对施工图纸提出审查意见。

审查应达到以下几项要求:

(1)了解设计意图。

对设计图纸说明不清的地方提出查询,要求设计人员作出说明;

(2)审核施工条件。

用现有的现场条件、施工设备和工期要求等能否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同时从实际出发,以施工的角度提出意见,使设计的要求尽可能便于施工,有利于提高工程的施工质量;

(3)审核设计的施工预算,避免出现漏项,或出现费用过低或过高使施工时支付困难或过量支付的情况。

尤其是施工中临时工程的核算,要做到切合设计,切实可行;

(4)审核设计图纸。

如有因疏忽弄错或遗漏的地方,通过业主向设计方提出改正和补充的要求。

3、审核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在工程开工前,承包人应按合同要求准备好满足工程需要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并在开工前15天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和各项送审材料。

监理工程师进场后应着手对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做调查,必须在第一次工地会议以前审查完毕,提出审批意见。

(1)审查承包人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2)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包括二方面:

一是各级质检人员的名单,组织机构是否健全。

二是承包人质量自检制度是否完善,要建立完善的分级负责质量自检的制度和规程,便于监理日后检查和监督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

各级质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3)审查承包人进驻工地的人员以及随施工进度安排的人员进场计划;

(4)审查承包人已进场的设备及进场计划。

要登记各类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

要满足如下要求:

符合投标书附表中所列的要求;

符合施工技术方案中所列的要求;

进场计划必须符合施工计划的要求。

后续施工的主要设备来源必须有保证。

要说明来源,是自有的,租用的,还是准备采购的。

对设备不能落实的技术方案不应批准;

初期进场的设备可以满足初期开工工程的要求;

类型、数量不足的设备,应限期补足。

不合格的设备应限期撤离;

承包人替代或更换设备应事先得到监理工程师同意。

(5)审查承包人的试验室

承包人试验室是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工前对承包人试验室的审查要求包括:

①承包人试验室的数量和设备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承包人自用的工地试验室图纸,同时应提交试验室的全部设备清单。

开工前,监理应对以下内容进行核对。

设备的数量、质量

试验室的设备数量应符合投标附表中所列的要求,满足工程上所有试验项目检测的需要。

所有的检测仪器应有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检验和标定。

并附有标定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②审查试验人员

a、主持试验工作的负责人必须是专职的有一定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人员。

b、试验操作工人必须是专职的经过培训的技术工人。

人数满足施工需要。

③审查工地试验室的资质

必须具备陕西省质检监督部门颁发的临时资质证书

(6)审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及进货来源

对施工材料的质量控制包括生产过程的检查和到场材料的抽检两部分,分别为:

定货前,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

必要时,应对生产厂家的设备、工艺、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

当地生产的材料,如碎石、砂等,监理必须到料场实地调查,取样试验;

现场调查合格后,经试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可签订进货合同,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拒绝该种材料进场。

材料进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抽检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必须运出场外,不准使用;

检查各种材料的储存,堆放、保管、防护措施;

审查各项标准试验报告

标准试验是测定材料施工控制标准的试验,如混凝土配合比、土料的最大干密度等,这些试验报告和参数必须在开工30天前交试验监理工程师审批,驻地监理试验室在接到报告后,应取样做对比试验,合格后批准使用。

(7)审查(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

承包人在完成接桩复测工作后,应根据施工需要在现场加密测量控制点。

如桥梁施工需测设桥梁控制网,道路施工则需加密导线点和测设转点、交点等工作。

承包人在完成上列各项工作后,应向测量监理工程师在现场交验各个桩点,并提交各点的测量数据、测量的原始记录、平差计算书等全部资料。

测量监理工程师接到资料后,应组织现场复测,校核各桩点的测量数据,认为准确无误后予以认可,批准使用,督促承包人保护好各桩位。

(8)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的原始地面线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以作为路基横断面施工图和土石方计量的依据。

①承包人的测定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施工扰动以前进行;测定所使用的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有关设计要求与规定;

②测量监理工程师的检查与复测应和承包人的测量工作同步或平行进行。

复测频率应能判定承包人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③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旨在影响土石方工程数量的任何纵向加桩及横向测点的不合理性加以纠正,使纵向的加桩连线和横向的测点连线与实际地面连线相符合;

④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根据施工合同文件中标准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及实际测定的地面线资料,提交出用于施工放样的横断面施工图和用于确定实际土石方工程数量的土石计算表以供审核;

⑤对于业主已经移交了工程场地占有权,但承包人尚不施工或尚未测定的施工段落,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工程场地的地面线进行有效的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由此而增加的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也不应认可。

(9)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开工前,承包人需要提交二份施工技术方案和组织设计。

一份是总体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组织设计;一份是首件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组织设计。

①对总体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是:

a、技术上是可行的,不会在施工中因技术遇到困难而改变施工方案;

b、已经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c、设备有保证,已到场或来源有保证;

d、费用不会超出预算;

e、进度上有保证。

②对首件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则要求具体、可操作性强。

具体要求是:

所需的人员、机械设备已到场,并经过检验符合要求;有必要的施工图,如:

开挖图、模板图、支撑图等;开工前的以下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a、施工用的各项材料经过抽检合格;

b、各项标准试验(如混凝土配合比、填料最大干密度等)完成并经驻地监理试验室对比试验检查合格后,批准使用;

c、施工放样完成,桩点经过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测,精度符合要求。

4、审查现场开工条件

开工前除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准备之外,也要检查业主提供的场地是否符合开工要求。

如征地拆迁等是否会影响施工,开工后是否会因外部干扰影响施工,引起赔偿等。

并协助业主及时排除干扰,保证开工后施工顺利进行。

5、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尽早举行,会议前,驻地办提前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开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会议程序和会议内容,并要求项目经理部做好书面汇报材料。

会议主持人:

驻地监理工程师;

参加会议人员:

承包人:

各标段项目经理、总工和质检负责人;

驻地办:

驻地、副驻地、测量、试验、结构、道路、合同监理工程师;

业主代表。

(3)会议主要内容

业主代表宣读授权书;

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分别介绍人员、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承包人介绍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准备情况以及与开工条件有关的内容及事项;

业主代表说明开工条件,就征地、拆迁、临时用地及临时道路等有关的开工条件做出说明;

驻地监理工程师说明开工审查的内容和结果,指出承包人在开工准备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并要求限期弥补的各个项目;

监理工程师应明确申明施工过程中采用的各项规定及例行监理程序。

要求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予以贯彻执行。

6、下达开工令

各项准备就绪,经第一次工地会议通过,驻地监理工程师签署同意开工的意见后,报业主批准,正式下达开工令。

第二节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一、审批首件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报告

承包人做好开工准备之后应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这是监理事前控制的有效方法。

1、开工申请报告的文件组成

(1)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

(2)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包括:

①施工组织及施工负责人;

②所采用材料的检验合格报告。

控制试验报告,采用的控制指标值;

③施工方法、工艺及流程、施工进度计划;

④测量放样资料;

⑤该项工程施工用的设备机具的型号、规格、数量;

⑥质保体系和事故预防措施。

2、开工报告审批程序

(1)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开工申请报告后,对承包人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核实;

(2)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材料试验做平行试验,对承包人提交的标准试验做对比复核试验,并签认;

(3)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放样资料进行复测检查,并签认;

(4)道路、结构工程师对施工方法、工艺及流程、设备机具的型号、规格、数量等进行全面审核,并签认;

(5)材料和地基条件变化较多和施工工艺比较复杂、难以掌握的工程,应先做试验路段(或梁等),验收合格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开工;

(6)监理工程师对各项施工准备审查合格后,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分项开工申请批复单》上批准同意开工。

二、质量控制程序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

2、监理工程师审查开工申请,批准开工;

3、承包人工序自检;

4、监理工序检查认可;

5、承包人提交《中间交工报告》;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认有关报告及支付证书。

(1)承包人工序自检

工序自检由承包人独立完成,当每道工序完工后,承包人应先进行工序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验收报验单送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

坚持监理工作程序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承包人没有自检报告不予验收。

(2)监理工序检查认可

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质量验收报验单后(或在承包人自检的同时到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测),应在24小时内派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质量验收单》予以确认;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所有的质量检测都必须按国家标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及频率进行检测。

(3)承包人提交中间交工报告

一个分项工程的各项工序完成后,承包人根据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自检,合格后填报中间交工报告,申请计量支付。

承包人在提交中间交工报告前,应对分项工程做一次全面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项工序的检测记录和测量复测的数据,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凡自检报告不全者,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

(4)监理工程师签认中间交工证书和中期支付证书

在签认前,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进行系统的检查,必要时要做测量复测和抽样试验,检查合格的分项工程,驻地监理工程师即可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和中期支付证书。

检查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不予签认,不得支付。

三、质量控制的原则

1、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监理工程师应自始至终地把质量第一作为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

2、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

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核心”,把人作为质量控制的动力,发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

要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

3、坚持以预防为主

预防为主是指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同时严格对工程质量、工序质量和中间产品质量的检查,这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4、坚持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是评价工程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

工程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必须通过严格检查,以数据为依据。

5、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规范

监理工程师在监控和处理质量问题过程中,应尊重客观事实,尊重科学,客观公正,不持偏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严格要求,秉公监理。

四、质量控制基本方法

1、旁站

旁站即“盯现场”,就是监理工程师在承包人施工期间,用全部或部分时间盯在施工现场,对承包人的施工活动进行跟踪监理,这种方法在公路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十分重要。

旁站根据各工序的质量控制难易程度可分为全过程旁站和部分时间旁站。

(1)全过程旁站

全过程旁站主要用在比较复杂、情况变化大、工程质量保证因素不稳定、随时都可能出现异常情况的施工工序和随时可能覆盖的重要隐蔽工程中,例如预应力张拉过程;混凝土结构现浇和预制件的混凝土浇筑工序;路面各层结构的现场摊铺、碾压到成型的整个过程等。

(2)部分时间旁站

部分时间旁站主要用于关键、重要但又相对稳定的工序。

例如路堤填筑和路基成型;各种路面结构混合料的拌和现场;构造物的回填;管涵的安装以及其他的施工过程等。

旁站监理要求必须认真做好旁站记录,遇到问题必须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处理。

2、抽检试验

抽检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包括室内试验和现场检测两部分,它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及施工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坚持“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基础。

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判断,有许多必须通过取样才能得出结论,因此抽检试验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

要求:

(1)监理抽检应按承包人的自检频率的20%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自检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2)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检测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可增加抽样频率。

3、检测与测量

检测与测量是监理工程师在质量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各部位的平面位置、高程、几何尺寸等进行检查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主要包括施工放样现场复核、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测量,以及工程验收,包括分项工程完工验收、交工验收及竣工验收中各项检测工作。

4、工地巡视

工地巡视是监理工程师在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解工程施工质量的全貌,利用相对较短的时间,对工程的整体(包括工程的较次要部位、较次要工序等)进行巡查、检视。

这也是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监理的基本方法之一。

(1)定期巡视(检查):

应会同项目部负责人共同进行,一般驻地监理工程师每周巡视一次;现场监理组长每两天巡视一次。

(2)不定期巡视(检查):

可以不会同承包人,由监理工程师自行决定。

对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应记录在案,并以指令或通报的形式下达给承包人限期整改。

5、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

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的全过程中,需要经常对承包人所报送的各类报告和质量数据进行检查核算(内业)或进行现场核实(外业)。

如:

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开工报告时,对承包人提供的开工条件,如施工人员组织、施工的机械配备,材料质量和配合比试验结果及施工放样等应逐一进行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

6、签发指令性文件

指令文件包括两方面:

(1)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签发给承包人的,内容为提醒承包人注意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

(2)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质量,向承包人发布的工程变更、补充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要求、工地会议纪要等

这些文件都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是进行工程质量监理不可少的手段。

第三节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递交的交工申请,确认工程满足以下内容:

一、承包人书面申请;

二、工程确实完成;

三、工程检验合格;

四、现场清理完毕;

五、交工资料齐备。

确认工程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后应指派全面负责交工检查工作,并成立有监理工程师、业主参加的交工检查小组。

需要时,建议业主邀请设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监理工程师还应提示承包人列席参加并负责提供分组检查工程时所需要的情况、资料、人力和设备,为交工检查活动提供服务。

1、交工检查小组的任务是:

(1)进一步审查交工申请报告;

(2)现场检查申请交工的工程;

(3)审查承包人的缺陷责任期的剩余工程计划;

(4)根据以上情况写出交工检查报告;

(5)决定是否签发交工证书。

2、工程交工的日期以检查小组决定的签发交工证书的日期为准。

工程交工证书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1)获得交工证书的工程范围;

(2)工程获得交工证书的日期;

(3)审查交工工程的单位;

(4)交工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各方代表)。

3、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规定交工工程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两年),起算日期必须以签发的工程交接证书日期为准。

缺陷责任期监理的工作内容:

(1)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计划;

(2)检查已完工程;

(3)确定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

(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完成交工资料。

监理工程师收到缺陷责任期工作检查小组的报告,并确认缺陷责任期工作已达到合同规定标准,应向承包人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签发日期应以工程通过最终检验的日期为准。

4、《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的必要条件:

(1)监理工程师确认承包人已按合同规定及监理工程师指示完成全部剩余工程。

并对全部剩余工程的质量检验认可;

(2)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含有如下内容的终止缺陷责任申请:

剩余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缺陷责任期内监理工程师发现并指示承包人进行修复的工程完成情况;

交工资料的完成情况。

5、《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获得证书的工程范围;

(2)审查缺陷责任期工作的单位;

(3)工程交工日期及合同缺陷责任期终止日期;

《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签字人(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各方的代表)。

第二章试验工作监理实施细则

建立完善的驻地监理试验室是监理工程师通过试验数据来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及施工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坚持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基础。

通过试验检测手段把好工程材料关、施工质量关、验收评定关,杜绝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和不合格的施工质量蒙混过关,为提高公路工程质量整体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一节试验监理的任务

试验监理的任务是在熟悉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和试验检测规程的前提下,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质量、施工控制参数、现场施工过程质量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等进行有效的控制。

以确保各项工程的基本属性及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试验的监督检查工作由试验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的驻地监理试验室负责进行工作。

一、控制材料的供应来源

1、主要工程材料:

如钢材、水泥、橡胶支座、伸缩缝等一般由业主和监理单位指定的厂家供应;

2、一般地方材料:

如砂、石料、石灰等地方材料由承包人选择的材料商提供。

(1)承包人在订货前,应向试验监理工程师报送拟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部位、产地(厂家名称)等,并附有关材料试验报告,交驻地监理试验室审查;

(2)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料场进行调查、取样和抽样试验,结果报高级驻地审批;

(3)经监理工程师调查、抽检的产品质量合格,生产能力满足要求的料场,高级驻地可同意供料。

未经审定批准的料场不可供料。

二、加强对材料的监督

1、到场的材料,应核对生产厂家、批号和厂家质检试验报告,资料不全的应向厂方索要,以便归档;

2、对进场材料按规定的频率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并责令承包人限期运出现场;

3、试验监理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所有工程材料在工程验收前的任何时候,试验监理工程师都有权进行检查和抽样试验。

三、完成工程所需试验

1、监理试验室除了承担独立进行工程所需的试验项目外,还应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整理等项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2、试验室试验结果与承包人的试验结果出现允许误差以外的差异时,一般应以监理试验室的试验结果为准。

如果承包人拒绝接纳监理试验室的结果时,试验监理工程师可与承包人在有资质的政府监督部门的试验室进行校核试验,并依此作为批准或认定的依据;

3、试验表格均应采用业主指定的《试验用表》和统一的方法进行记录、整理和保管。

第二节驻地监理试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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