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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维修管理制度完整

XXXX车辆维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车辆维修与保养管理,确保车辆维修保养的及时、经济、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3、车辆维修与保养实行统一管理,定点维修与保养.定点厂家择优选定两家.

二、驾驶员职责

  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安全驾驶;

  2、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3、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

  4、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提出维修与保养申请,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5、负责车辆年检。

  三、分管领导职责

1、选定维修与保养厂家,对车辆维修与保养项目询价,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部门审批。

  2、负责车辆使用费用的初审与登记;

3、对公司全部车辆实施统一管理;

4、对需要维修与保养的车辆,从技术上对维修与保养项目把关,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

5、负责大修车辆的出厂验收.

  五、维修与保养

  车辆维修与保养按照“先申请批准后维修"的原则进行。

未批准同意的,驾驶员不能擅自对车辆进行维修与保养。

  六、车辆维修保养程序

  1、驾驶员提出维修或保养报告,填写《车辆维修审批单》;

  2、分管领导与驾驶员对车辆维修保养项目进行现场核实,确定维修与保养项目,进行询价,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提出维修保养厂家与维修保养金额的初步建议,并签署意见再报矿长审批;

3、驾驶员持《车辆维修审批单》到定点厂家维修或保养;

4、车辆维修或保养完毕,驾驶员验收合格后,对所用材料、工时费等在维修清单上予以签字确认,更换的零配件交分管领导查验并登记保管;属大修的,还需分管领导和矿长签字;

5、车辆在维修或保养过程中,遇到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驾驶员应及时按车辆维修保养程序的规定办理报修审批手续;

6、车辆在外出途中或异地发生故障等特殊情况下需维修或更换零配件的,应及时通知分管领导,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维修。

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按程序补办手续;

7、车辆原则上每5000公里保养一次,每30000公里更换轮胎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七、费用报销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费用不予报销:

  1)未申请或申请但未获批准同意,对车辆维修与保养的;

  2)更换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车辆维修审批单》确定的维修范围的;

  4)未在定点厂家维修与保养的;

  2、在车辆维修与保养费用报销时,行政主管要认真核对经车队长核签的《车辆维修审批单》与维修清单上的维修与保养项目。

核对无误后,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报销。

  3、驾驶员违反驾驶规定或其它有关规定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负责。

  八、其它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前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车辆、车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

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

所有车辆由综合办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综合办是车辆主管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3.1综合办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3.2制定和组织实施公司车辆管理有关制度。

3。

3检查、落实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

3.4考核车辆管理各项指标。

3.5组织驾驶员讨论学习有关交通管理法规及业务知识。

3.6办理其它有关事项。

第四条驾驶员在综合办的领导下工作,工作范围如下

4.1保证公司领导工作用车及专车使用.

4.2接送上级领导、客户及公司因公外出人员.

4。

3运送后勤物资。

4。

4经公司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事项.

4.5负责车辆日常的清洁.

4.6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车辆使用范围及调度办法

第五条车辆使用范围

5。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长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5。

2总部办公及其他物资的运送.

5.2接送公司宾客。

5.3专车专用。

第六条车辆调度

6。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6.1。

1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或由专职驾驶员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及专职驾驶员由综合办调派。

公务车由综合办统一调派。

6.1.2公务用车,使用人向综合办提出申请,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由综合办负责人审批调派。

综合办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

车辆使用申请尽量做到当班用车2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及长途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6。

1。

3由综合办指派司机及车辆,司机领取车辆钥匙需填写《车辆钥匙领用登记表》(附件1)记录出车车辆、时间、及出车地点,方可出车.

6.1。

4司机进入车辆后,需填写《派车单》(附件2),详细填写出车情况,如出车里程表数、归还里程表数等记录,并要求用车申请人签字。

如司机出车为运送物资并无人跟车,到达目的地后应由接车人签字确认。

6.1.6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

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6.2任何部门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6。

3司机按派车单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6.4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

归还钥匙后在《车辆钥匙领用登记表》进行登记。

6.5综合办车辆数据记录每周一次,由工作人员根据《派车单》及《车辆钥匙领用登记表》上内容统一登记至《用车记录汇总表》(附件3)。

第四章驾驶员及车辆管理办法

第七条车辆管理办法

7.1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公司认定特配人员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7.2随车配备《派车单》,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7.3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综合办保管.

7.4综合办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劝其换岗。

第八条驾驶员管理办法

8.1工作规范

8。

1.1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不准危险驾车(高速、紧跟、争道等),严禁酒驾、毒驾。

安全驾车。

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8。

1。

2驾驶员应着装整齐、清洁。

对乘车人热情、礼貌,使用文明用语。

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8.1。

3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出车,不允许串、溜岗。

8.1.4 驾驶员对调度员的工作安排,应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相关主管反映。

8.1。

5驾驶员出车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向调度员说明原因。

8。

1。

6驾驶员必须时刻保持通讯畅通,晚上和双休日不得关机。

8。

1.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1.8驾驶员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车内不准吸烟.

8。

1。

9不准绕远道、开空车以增大里程数。

8。

2.0驾驶员不得开着空调在车内休息,车辆不在行使的状态下尽量不要开空调,以节省油费.

8。

2出车前准备事项

8。

2.1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8.2.2驾驶员每天应有不少于半小时的时间擦洗自己所驾驶的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

洗车必须在公司内指定的场地,洗完后必须立即清洁场地。

8.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领导特别批准的除外。

8.4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理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

第五章维修保养

第九条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条车辆维修都应在特约/指定维修厂维修,特殊情况(指紧急或出差时)下的维修,需要先获得领导同意,事后补办手续。

第十一条 日常保养

11.1指定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达到保养公里数时应该提前300KM做保养申请。

第十二条维修

12。

1驾驶员发现所驾驶车辆有故障时,应提出维修参考意见(维修项目、预算等),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经综合办领导审批后由调度员安排时间,驾驶员将车开往维修厂修理或保养.

12.2车辆维修/保养时,驾驶员应随车在现场监督。

车辆维修/保养结束时,驾驶员检验无误后在维修厂的维修/保养单据上签字确认。

12.3车辆维修/保养结束后应由综合办安排人员进行检查,以确保不得有超过或少于已审批的的项目.

12.4验收不合格直接将车辆开回维修厂进行返修。

并将视情况轻重追究驾驶员的监修失职责任.多修的项目经检验如确无必要,则坚决不予付款,并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

第十三条维修结算

13。

1维修/保养结束并验收合格,驾驶员将《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及维修厂的结算回执单交综合办保管统计。

13。

2维修费用定期结算,维修厂将驾驶员签过字的维修厂有关单据交给综合办核对,由相关主管审核.

13。

3一旦发现特约维修厂有欺骗行为或给予驾驶员任何形式的回扣,则建议终止与该维修厂的特约维修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车辆其他费用及保险

第十四条加油及ETC

14。

1公司每车配备一张油卡,综合办配备备用油卡一张。

14.2司机发现车辆油量不足时,可用该车所配备油卡进行加油,加油后应做记录并登记至《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中。

14.3特殊情况如在外地或加油卡金额不够,可用现金进行加油,将加油票据留存以备审核。

14。

4油卡金额不足后,由综合办统一申请补足。

14.5车辆配备ETC快速通行卡由综合办统一管理,应由综合办审核长途出车情况,费用不足统一向领导申请补足。

第十五条保险办理

15.1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15.2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15。

3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15。

4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综合办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

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七章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6。

1无照驾驶。

16.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16。

3酒后驾车.

第十七条违反交通规则,受到违章处罚,全年内,3次以内(每次金额不超过200元)由公司承担,3次以上违章曝光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承担,所有违章曝光所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承担,如遇特殊情况造成违章曝光,经综合办核实后可视情况处理。

综合办负责每月在网上查询违章记录一次,并做记录并处理。

第十八条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

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十九条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交管部门处理责任情况由领导研究后作出决定,驾驶员按比例承担费用。

第二十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八章费用报销、收费标准及分摊

第二十一条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

司机于每月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交综合办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申请用车,按照车辆行驶行程收取费用,根据车辆排量不同分为2.0T排量以下收费为1。

2元/公里,2。

0T(含)排量以上收费为1.8元/公里。

第二十三条每月25日前由综合办根据《用车记录汇总表》内数据进行汇总,将各部门当月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费用核算分摊登记至《车辆月费用分摊表》(附件6)中,并交付至财务部,由财务部进行相应费用处理。

其中班车费用根据各部门乘车人数进行分摊。

第二十四条部门申请用车过程中所造成的停车、过桥过路等费用,按照实际费用收取.

第二十五条下班时间用车及节假日用车,司机加班费用由申请用车部门承担。

第九章奖惩办法

第二十六条处罚

26.1驾驶员除公司制度规定外,有以下类似行为的,视情节轻重,也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的处分并相应扣减绩效工资。

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6。

1。

1私自将车开出厂、开回家,或公车私用的,罚款200元,并作记过处分,再次发现视情况做记大过或辞退处分。

26.1.2“派车单”上的里程记录无登记或与实际里程数不符,不符数由驾驶员负担差数里程的汽油费,并罚款50元。

26。

1。

3驾驶员未经批准,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其他司机驾驶,罚款200元。

26。

1。

4驾驶员多报、虚报、充报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收取维修厂任何形式的好处(含现金、物品、就餐等),一经查实,补偿费用差额,并作罚款500元,记过一次,再次发现视情况做记大过或辞退处分。

26.1.5传播、泄露任何公司的机密信息或领导行程,罚款200元。

26.2其它违反本制度或公司相关规定的视情况处罚。

第二十七条奖励

27.1驾驶员全年(指日历年365天,以司机到职之日起算)安全行车,未出任何交通事故的及未产生任何违章曝光,给予年度交通安全奖1000元。

27.2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服从管理、各项考核优秀的,可给予申请嘉奖、记功等奖励50元-500元。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经呈相关领导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

《车辆钥匙领用登记表》

附件2:

《派车单》

附件3:

《用车记录汇总表》

附件4: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

《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

《车辆月费用分摊表》

附件1:

车辆钥匙领用登记表

日期

车牌号

领出时间

归还时间

使用信息

驾驶员签字

 

 

 

 

 

 

 

 

 

 

 

 

 

 

 

 

 

 

 

 

 

 

 

 

附件2:

用车单位

申请人

乘车人数

用车事由:

行驶路线及目的地:

车辆型号:

预计行驶公里:

公里(司机填写)

出车里程表数:

公里

出车时间:

年月日时分

归还里程表数:

公里

归还时间:

年月日时分

司机签字:

车队负责人签字:

领导签章:

附件3:

日期

车号

驾驶员

出发时间

结束时间

出发地点

到达地点

行程底数

行程

行驶里程

使用部门

申请人

 

 

 

 

 

 

 

 

 

 

 

 

 

 

 

 

 

 

 

 

 

 

 

 

 

 

 

 

 

 

 

 

 

 

 

 

 

 

 

 

 

 

 

 

 

 

 

 

 

 

 

 

 

 

 

 

 

 

 

 

 

 

 

 

 

 

 

 

 

 

 

 

 

 

 

 

 

 

 

 

 

 

 

 

 

 

 

 

 

 

 

 

 

 

 

 

 

 

 

 

 

 

 

 

 

 

 

 

 

 

 

 

 

 

 

 

 

 

 

 

 

 

 

 

 

 

 

 

 

 

 

 

 

 

 

 

 

 

 

 

 

 

 

 

 

 

 

 

 

 

 

 

 

 

 

 

 

 

 

 

 

 

 

 

 

 

 

 

 

 

 

 

 

 

 

 

 

 

 

 

 

 

 

 

 

 

 

 

 

 

 

 

 

 

 

 

 

 

 

 

 

 

 

 

 

 

 

 

 

 

 

 

 

 

 

 

 

 

 

 

 

 

 

 

 

 

 

 

 

 

 

 

 

 

 

 

 

 

 

 

 

 

 

 

 

 

 

 

 

 

 

 

 

 

 

 

 

 

 

 

 

 

 

 

 

 

 

 

 

 

 

 

 

 

 

 

 

 

 

 

 

 

 

 

 

 

 

 

 

 

 

 

 

 

 

 

 

 

 

 

 

 

 

 

 

 

 

 

 

 

 

 

 

 

 

 

 

 

 

 

 

 

 

 

 

附件4:

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年月日

车号

里程数

经办人

保养/请修

项目

预算金额

修理厂

 

损坏原因

 

综合办

审核意见

 

总经理

审批意见

 

附件5:

日期

车牌

加油金额

剩余金额

使用人签字

领用归还情况

领用时间

归还时间

 

 

 

 

 

 

 

 

 

 

 

 

 

 

 

 

 

 

 

 

 

 

 

 

 

 

 

 

 

 

 

 

 

 

 

 

 

 

 

 

 

 

 

 

 

 

 

 

 

 

 

 

 

 

 

 

附件6:

分摊日期:

制表人:

 

部门

用车公里数(2。

0T(含)以下)

用车公里数(2。

0T以上)

车辆使用费用

班车分摊费用

其他费用

费用合计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辽宁大通公路工程

辽宁省高速公路隧道专业化养护项目

2021年3月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加强车辆驾驶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工作制度化,以此保证公司行车安全,避免人身事故和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稳定的经营环境和秩序,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依据《道路交通法》,以及地方政府相关法规政策,结合车辆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学习  

第一条 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乘客、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第二条 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每月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第三条 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第四条 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第三章 安全驾驶操作制度 

第五条 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

即:

“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

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第六条 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第七条 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第八条 做到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第九条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第十条 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第四章 安全驾驶监督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 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第十三条 载客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第十四条 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第十五条 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驾驶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第五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  配专人对公司配车辆进行日常的安全管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发现故障及时向公司。

  

第十八条  专管员建立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档案,详细记载车辆检查、维修、保养情况.

第十九条  平时发现问题驾驶人员要及时报告.专管员对车辆每月要进行的全面安全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排除不了应及时报修。

  

第二十条  检修费用应附驾驶员签字的工料单,注明车号、故障原因,符合报销条件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销。

   

第二十一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送修配厂修理、保养,不得擅自更换、增加零部件和车内装潢。

  

第二十二条  车辆报废要及时到财务办理资产消号手续,准确及时地掌握车辆在用情况。

 

第六章 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第二十三条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员及车上人员第一步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公司领导。

 

第二十四条 未造成人身伤亡及情节很轻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自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交通管理部门,保护现场,同时应汇报公司领导,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

 

第二十六条 如果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

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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