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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要领
本“施工要领”是以本船的《船体分段划分图》(WD5501-111-01)以及经CCS批准和船东确认的技术图纸、技术文件为依据,对本船船体在施工中的主要问题,作了较为深入的、具体的工艺说明。
一、基本要领
1.1生产准备的基本要求
为了提高船舶的建造质量,船体在采用分段建造工艺后,企业应不断地引进、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逐步实现精度造船。
工具、工装和设备除常规的硬件设备外,生产准备前期尚需配备:
1)数控火焰切割机:
用于切割经放样后生成的、有线型的零件及切口、开孔。
2)半自动切割机:
用于切割平直割缝的板材。
3)可调活络样板:
用于船体外板弯曲加工的依据。
4)各种加工压模:
用于船体外板、构件、艏艉柱等弯曲、折角成形等加工的依据。
5)可调量角器、水平尺等:
用于船体构件安装角度及水平度的保证。
6)各种规格拉、撑螺丝、花兰螺丝、手拉葫芦及油泵等:
用于拼板及构件安装的拉拢、压紧、分段定位、调整等。
7)激光经纬仪:
用于分段基线、中心线、肋检线、及完工后端边测量。
8)CO2焊机、埋弧自动焊机:
用于提高焊接质量、焊接效率,改善施焊条件。
1.2精度管理的要求
船舶建造过程中企业应进行系统的精度控制,以提高企业的品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1)船体的肋板、带线型肘板、组合型材,必须经放样,采用数控切割以提高零件精度。
2)带线型的组合平板必须划出拼板对合线。
3)部件组装前,相应零件上要划出零件的安装位置线。
如拼装“
”部件、装焊加强筋等。
4)数控切割机应定期检测,量具定期校验。
5)胎架中心线、肋骨检验线、基线:
用激光经纬仪检查。
6)分段装焊结束后,有条件其端面用激光经纬仪检查,其二端横截面必须垂直于分段基线。
7)企业质检部门要有专职精度管理人员,编制“分段建造精度控制表”,对每一施工工序应有控制手段、精度要求。
1.3下料、加工的要求
1)原材料在加工前必须进行抛、喷预处理,要求达到相关标准的级别,涂车间底漆。
2)钢板质保书上的炉批号与钢板上的钢印号应一致,抛、喷后,应将记号移植到钢板上。
3)号料或数切前必须核对钢板材质,厚度规格,零件数量。
下料后,每个零件要有标识。
4)板材冷加工后的蝴蝶边、翘曲边、型钢的旁弯等缺陷必须校正,达到CB/T4000-2005《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相关公差要求。
5)冷、热弯曲加工必须进行直边预弯,成形后用样板(条)、样箱检验,应符合公差要求。
6)拼接板件厚薄差≥4mm,应削斜过渡,削斜宽度为4倍的厚度差。
7)板材采用水、火加工工艺时,同一位置重复加热不得多于三次以上。
1.4分段制造的要求
1)底部分段以船底板为基面在胎架上正造。
2)舷部分段以外壳板为基面在平面胎架上侧造。
3)机舱及艏艉半立体分段和上层建筑分段,分别以平台、甲板为基面在胎架上反造。
4)膨胀甲板分段以膨胀甲板为基面在甲板胎架上正造。
5)作为分段部件如实肋板、底部桁材、舭部圆弧肘板、甲板强横梁、甲板纵桁等装电焊成型后应火工校正,并补上标识。
6)围壁板装焊后,应校平并予以加强。
7)平板拼装(焊),一般采用埋弧自动焊,加强后翻身,反面焊缝清根,自动焊封底。
拼板件装焊后,应进行缺陷修整。
8)零部件成形后,其自由边应倒角(R≥2mm)打磨光顺。
如人孔周边、“
”材面板,折边肘板等。
9)分段上胎架前,胎架应有中心线、肋检线、基准线,胎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并提交质检部门检验。
10)分段铺板后应用小铁板与胎架连接固定。
将胎架上的中心线、肋检线驳移到铺板上,作为船体构件安装的依据。
11)分段两端若无隔壁时,必要时用撑杆或“假舱壁”保证其断面形状。
12)分段正确端(即无余量)其内、外板和内部纵向构件可以“一刀切”,即在同一截面内。
必要时作分段吊运、翻身的刚性加强。
13)分段内若有预舾装项目,应检验预舾装的完整性、正确性。
1.5电焊施工要求
1)全船应最大限度采用焊接机械化和自动化工艺。
2)部件装焊、分段装焊、船台装焊应尽可能采用CO2半自动焊,主甲板拼板及分段对接,可用CO2打底,自动焊盖面。
3)船体建造过程中焊接坡口形式均需按CB/T4000-2005《中国造船质量标准》及图纸要求予以施工。
4)各部位的焊脚高度均需按《焊接规格表》执行。
5)当采用手工电弧焊接时,下列结构的焊接必须用低氢型焊条焊接:
A、船体分段船台大合拢时的环形对接缝和纵向构件对接。
B、主、辅机座,桅杆,系缆桩等承受强大载荷的舾装件及所有承受高拉力的零部件。
C、要求具有较大刚度的构件。
如:
艏柱、艉柱及其与外板和船体骨架的接缝。
D、船体分段吊马的所有焊缝。
6)下列结构不允许采用CO2气体保护焊和手工电弧焊立向下行焊:
A、受强大载荷或具有较大刚度的构件立角焊缝。
如:
主、辅机座。
B、位于船长0.5L区域内属于横向构件连续、纵向构件不连续的角焊缝。
7)焊接材料的烘焙、保管和使用按说明书。
1.6全船装配余量加放量值
1)纵向(外板、内底板、甲板)、底部以103C分段为船台定位分段(基准段);舷侧部位以303PS分段为基准段。
作为基准段的艏艉两端无余量,其艏艉各延伸分段近基准段一端,分段带船台余量(平直段余量为50mm,艏、艉分段余量值为50~80mm);而另一端船台无余量。
而纵骨则近基准段带船台余量(量值同板),另一端加工后无余量。
2)横向(内底板、甲板)自舯向二舷船台无余量;而二舷向船舯方向带船台余量(余量值为50mm)。
3)高度方向(外板、舷侧板、纵、横舱壁板,各甲板室分段及艏、艉楼分段)向下放船台余量(平直段余量值为50mm,艏艉分段余量值为80mm),分段上端无余量。
1.7焊接收缩补偿量及热效收缩补偿量
1)船长方向:
每档肋距加放~1.0mm(含上层建筑分段)
2)船宽方向:
A纵向结构区域,每档纵骨间距加放~1.0mm
B横向结构区域,每米宽度加放0.8~1.0mm(含机舱、上层建筑)
3)正造分段胎架加放反变形值
(分段的宽度上翘变形)
4)分段船台定位上翘反变形值
(按分段长度计算)
1.8施工技术部门的要求
1)施工单位(企业)的技术部应做好技术管理工作,编制各工艺阶段的工艺、工装、工艺试验等
2)负责与设计单位、船级社保持联系,反馈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质量问题。
二、分段施工要领
2.1分段施工的一般要求
1)胎架是分段制造的基础,胎架的正确与否直接影响到分段的质量。
胎架制作完后,务必由报验人员检查认可。
2)胎架必须有足够的刚度。
3)胎架制作要有中心线、角尺线、水平线。
双斜切胎架必须有拼板接缝线。
4)分段的基面板要通过小铁板与胎架焊牢固定。
有板厚差时,保持结构面平。
胎架画线应考虑板厚差。
5)有线型的分段铺板,尤其是双斜切舷侧分段必须与胎架紧贴,固定后划线,要求划出肋骨检验线、余量线、对合线,包括直剖线。
6)分段完工后必须按图纸要求划出肋骨检验线、水线、中心线、直剖线以及分段对合线。
7)检验人员在分段完工测量时,必须认真检查分段的外形尺寸,焊接变形数据,型值必须控制在允许误差范围内。
超差一律返工修正,不给后道工序造成麻烦。
并将数据存档。
2.2分段施工要领
2.2-1货舱区域双层底分段(101C-108C)
A建造方法:
以船底板为基面,在胎架上正造,贴外板。
B胎架形式:
平面型空心胎架
C施工程序:
船底板拼板,部件制造上胎架铺板,定位,焊接,划线构件、零部件装焊内底板安装加强,吊环装焊翻身施焊完
工测量结构性验收打磨、清锈、涂漆提交船检、船东认可。
D施工要领:
1)外底板定位后,用小铁板与胎架焊牢、固定。
2)分段划线后,须经技检人员检验,方可吊装构件、零部件、切割。
3)施焊人员应分布均匀,严格按焊接工艺施焊。
4)分段翻身前,要对分段结构完整性、正确性及焊缝外观报检,做好局部修改工作。
5)分段提交前,必须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确保一次交验。
6)完工分段应明显标出各种检验线。
2.2-2舷侧分段(301PS~308PS)
A建造方法:
以舷侧外壳板为基面在平面胎架上侧造。
B胎架形式:
以外板为基面采用立柱式胎架。
C施工程序:
舷侧外板拼板、上胎架,定位,划线构件、零部件装(包括纵骨、甲板、平台、强框架档板等)装舷侧纵骨贴装外板加强,吊环装焊翻身施焊完工测量结构性验收打磨、清锈、涂漆提交船检、船东认可。
D施工要领:
1)舷侧外板定位后,用小铁板与胎架焊牢、固定。
2)分段划线后,须经技检人员检验,方可吊装构件、零部件、切割。
3)施焊人员应分布均匀,严格按焊接工艺施焊。
与舷侧顶列板连接的主甲板边板按图纸及《焊接规格表》开剖口焊透。
4)分段翻身前,要对分段结构完整性、正确性及焊缝外观报检,做好局部修改工作。
5)分段提交前,必须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确保一次交验。
6)完工分段应明显标出各种检验线。
2.2-3货舱区域膨胀甲板分段(311C-318C)
A建造方法:
以膨胀甲板为基面在甲板胎架上正造。
B胎架形式:
带有甲板梁拱线型立柱式胎架。
C施工程序:
膨胀甲板拼板,修补,部件制造甲板上胎架铺板,定位,划线构件、零部件装焊加强,吊环装焊完工测量结构性验收打磨、清锈、涂漆提交船检、船东认可。
D施工要领:
1)膨胀甲板在平台上拼装时,采用埋弧自动焊,加强后翻身,反面焊缝清根,埋弧自动焊封底焊。
2)拼板定位后,用小铁板与胎架焊牢、固定。
3)分段划线后,须经技检人员检验,方可吊装构件、零部件、切割。
4)施焊人员应分布均匀,严格按焊接工艺施焊。
5)分段翻身前,要对分段结构完整性、正确性及焊缝外观报检,做好局部修改工作。
6)分段提交前,必须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确保一次交验。
7)完工分段应明显标出各种检验线。
2.2-4机舱区域双层底分段(151-152)
A建造方法:
以内底板为基面,在胎架上反造,贴外板。
B胎架形式:
平面型空心胎架
C施工程序:
内底板拼板,修补,部件制造上胎架铺板,定位,划线构件、零部件装焊外板安装加强,吊环装焊翻身施焊安装机座纵桁面板时板完工测量结构性验收打磨、清锈、涂漆提交船检、船东认可。
D施工要领:
1)内底板定位后,用小铁板与胎架焊牢、固定。
2)分段划线后,须经技检人员检验,方可吊装构件、零部件、切割。
3)施焊人员应分布均匀,严格按焊接工艺施焊。
4)分段翻身前,要对分段结构完整性、正确性及焊缝外观报检,做好局部修改工作。
5)分段翻身后,在内底板上划线,安装主机基座纵桁,而板等到散件
6)分段提交前,必须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确保一次交验。
7)完工分段应明显标出各种检验线。
E、主机基座整体预制,待机舱区域分段在船台合拢装焊后,整体吊装,定位,焊接。
2.2-5机舱甲板及平台分段(251-252、351-352)
A建造方法:
分别以机舱5000mm平台板及主甲板板为基面在胎架上反造,竖肋骨框架,散贴外板。
B胎架形式:
平面胎架、曲面胎架
C施工程序:
平台板及甲板板拼板,修补,部件制造上胎架铺板,定位,划线
构件、零部件装焊吊肋骨框架外板安装加强,吊环装焊翻身施焊完工测量结构性验收打磨、清锈、涂漆提交船检、船东认可。
D施工要领:
1)平台板及甲板板定位后,用小铁板与胎架焊牢、固定。
2)分段划线后,须经技检人员检验,方可吊装构件、零部件、切割。
3)施焊人员应分布均匀,严格按焊接工艺施焊。
4)分段翻身前,要对分段结构完整性、正确性及焊缝外观报检,做好局部修改工作。
5)分段提交前,必须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确保一次交验。
6)完工分段应明显标出各种检验线。
2.2-6艉部分段(401,402)
A建造方法:
402分段以主甲板为基面在胎架上反造,竖肋骨框架、纵壁,装焊舵机平台、肋板,散贴外板。
B胎架形式:
402分段为线型支柱胎架。
C施工程序:
402分段甲板板拼焊、修补、部件、肋骨框架制造上胎架铺板,定位,划线构件、零部件装焊竖肋骨框架,吊装纵壁、舵机平
台吊艉实肋板外板安装加强,吊环装焊翻身施焊完工测量结构性验收提交船检、船东认可。
D施工要领:
1)舵系和轴系分别位于401分段,提高分段制造精度至关重要,特别是分段吊装定位,应考虑舵杆中心及轴系中心。
2)该两个分段施焊务必监控,严格按焊接工艺程序,使焊接变形量最小。
3)艉柱外板及艉柱包板,应按线型样箱预加工,不得用水火强制成形,尽量减小变形。
艉柱铸钢件亦可在船台上安装。
4)分段提交前,必须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确保一次交验。
2.2-7艏部区域(421、422、423、521分段)
A建造方法:
分别以5000mm、FR154强框架,上甲板及艏楼甲板为基面在胎架上反造(422分段以FR154强框架侧造),竖肋骨框架,散贴外板。
B胎架形式:
立拄式平面胎架、甲板胎架。
C施工程序:
分别对5000mm平台板、主甲板及艏楼甲板拼板、修补、部件制造上胎架铺板,定位,划线构件、零部件装焊吊装肋骨框架,
壁板外板安装加强,吊环装焊完工测量翻身施焊
结构性验收打磨、清锈、涂漆提交船检、船东认可。
D施工要领:
1)注意外板成形、美观、光顺。
2)锚链管安装正确,并报验。
3)分段成形后,翻身起吊前适当加强,保证分段合拢光顺。
4)分段提交前,必须认真做好自检、互检工作,确保一次交验。
5)完工分段,应明显标出各种检验线。
2.3分段制造精度要求
分类
项目
标准范围
允许极限
说明
平面分段
中心线偏差
对角线偏差
结构划线位置偏差
纵横构架安装位置偏差
纵横构架接头高度偏差
分段长度l偏差
分段宽度b偏差
≤1.0
≤2.0
±1.0
±1.0
≤2.0
±0.05%l
±0.05%b
≤2.0
≤4.0
±2.0
±2.0
≤3.0
±0.1%l
±0.1%b
主机座安装
机座中心线与船体中心线偏差
机座面板高度偏差
机座前后位置偏差
机座四角水平
≤2.0
+3.0
-5.0
±2.0
±3.0
≤3.0
+5.0
-7.0
±3.0
±5.0
底部分段
分段长度l偏差
分段宽度b偏差
双层底高度
构架垂直度
中心线偏差
基线纵向挠度
分段四角水平
±0.05%l
±0.05%b
±3.0
±2.0
≤2.0
<0.05%l
±5.0
±0.1%l
±0.1%b
±5.0
±4.0
≤3.0
<0.1%l
±8.0
总段制造
长度l偏差
宽度b偏差
高度d偏差
甲板与船底中心线偏差
横隔舱或框架垂直度
横隔舱中心线偏差
±0.05%l
±0.05%b
±0.1%d
≤3.0
≤0.1%h
≤2.0
±0.1%l
±0.1%b
±0.2%d
≤5.0
≤0.15%h
≤3.0
总段制造中包括半立体分段及上层建筑分段在内.
h为横隔舱或框架高度
肋位偏差
底部与傍板
±2.0
±4.0
底部与甲板
±4.0
±6.0
总段四角水平
±5.0
±8.0
艏艉柱在分段上安装
艏艉柱中心线偏差
艏艉柱高度偏差
艏艉柱前后位置偏差
艉柱在舵承间的距偏差
≤3.0
±5.0
±5.0
±4.0
≤5.0
±8.0
±10.0
±8.0
与理论尺寸偏差
三、船台合拢要领
3.1本船在船台上合拢,以底部103C分段为合拢起始点,即船台定位分段。
3.2全船划分39个分段,合拢顺序详见《船体分段划分图》(WD5501-111-01)。
原则上以定位分段为基准,然后向艏、艉方向发展,并到下而上进行,舷侧以303PS分段为基准分段。
3.3分段上船台合拢前的要求
1)分段装焊基本完工
2)分段内焊接经检验符合要求,分段合拢口应预留~250mm缓焊区,待分段合拢完毕后,再烧此处电焊,以利构件对位时微调。
3)分段局部变形或缺陷经校正或修补完毕。
4)分段完工后,测量外形尺寸均应符合CB/T4000-2005《中国造船质量标准》中公差标准。
5)分段按要求涂装完工。
6)经船级社验船师和船东认可。
7)每个分段应报完工测量,并以表格形式记录备查,同时应将这些数据反馈给有关技术、质检部门,以供分段合拢时参考。
8)具备安全吊运条件。
分段上船台前,应认真检查吊码的位置、大小及焊接质量。
9)分段上的定位肋位线,分段中心线等检验线要戡划完,标记清晰。
3.4船台准备
1)用激光经纬仪勘画船台中心线,并打上洋冲印,且以色漆标示,中心线偏差±1mm。
同时勘画肋位检验线。
(即船台角尺线)
2)参照标准高度标杆:
作为船体合拢基线和测量变形的标准依据,在船台一侧至少设置首、中、尾三根标杆,标杆须牢固可靠,标杆上用激光经纬仪勘画船体基线。
3)船体基线坡度~
(按实际情况定)
4)按船台纵倾值,在船台中心标出两柱间长和#0位置线。
5)船台布墩应有船台布墩图,以确保合拢过程中船体有足够的刚性。
3.5船台大合拢工艺要求
1)船台合拢应按合拢顺序进行。
2)定位分段中心线要对准船台中心线,基线与标杆基线吻合,调整四角水平,用斜撑与船台固定妥。
3)合拢甲板分段必须测量甲板中心线是否与底板中心线对齐。
4)后续分段合拢时,测量检查前面已合分段的变形情况,基线调平后,才能继续。
同时注意分段合拢反变形补偿值,严格控制由焊接、布墩、装配引起的变形,保证整条船合拢精度。
5)船体挠度应定期进行测量,检查,记录数据。
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适当调整,以保证满足公差要求。
6)主体分段合拢时,外板、甲板、内底板、纵舱壁、纵桁、纵骨等合拢对接缝,采用CO2或低氢焊条手工焊,埋弧自动焊。
7)定位焊材必须同主焊缝焊接材料相同,否则应在正式施焊前清除干净。
8)合拢用定位马应与焊缝成60°~75°夹角,清除时应彻底打磨光顺,且不得损伤母材。
9)船体主尺度及形状公差按CB/T4000-2005《中国造船质量标准》中有关规定计算执行。
10)机舱分段及艉部分段、安装定位时,应注意尾轴线及舵杆中心线的定位尺寸。
当分段前后位置,定位肋骨线、舵杆中心线与端点的位置相矛盾时,一般以舵杆中心线为定位时依据。
11)上层建筑各甲板室合拢时:
各层甲板室甲板中心线偏差≤±4mm。
各层甲板室四角水平偏差≤10mm。
各层甲板间层高偏差0~±8mm。
12)主体合拢时,环形和纵向对接焊缝,应采用双人、左右对称施焊。
13)大合拢纵向构件非水密过焊孔均为R30mm,水密过焊孔为R8mm,焊后水密过焊孔填满。
14)在合拢完后,进行完工测量,填写检验报告,存档。
四.船台装配精度要求
分类
项目
标准范围
允许极限
说明
底部分段
中心线偏差
左右水平偏差
船底中心处首尾端高度偏差
肋位前后位置与船台定位偏差
≤2.0
±4.0
±2.0
±5.0
≤3.0
±6.0
±4.0
±7.0
舱壁分段
中心线偏差
左右水平偏差
垂直度
舱壁高度(中线面处)h
舱壁宽度
≤2.0
±3.0
±4.0
±5.0
≤4.0
±5.0
±6.0
±7.0
舷侧分段
前后水平
水线高度
肋骨检验线前后位置偏差
≤3.0
±4.0
±5.0
≤5.0
±6.0
±7.0
甲板分段
甲板中心线偏差
甲板宽度B
肋骨检验前后位置偏差
≤3.0
±0.05%B±5.0
≤5.0
±0.1%B±7.0
总段
(包括艏艉分段)
中心线偏差
甲板左右水平
船底中心处首尾高度与基线偏差
肋骨检验线与船台中心线偏差
艏柱中心线与船台中心线偏差
≤3.0
±5.0
±5.0
±5.0
≤5.0
≤5.0
±8.0
±8.0
±7.0
≤8.0
上层建筑分段
中心线与甲板中心线偏差
左右水平
分段高度
围壁安装位置偏差
≤2.0
±4.0
±5.0
±3.0
≤3.0
±6.0
±8.0
±5.0
大接头肋距偏差
±10.0
±20.0
五.船体主尺度及变形规定
分类
项目
标准范围
允许极限
说明
主尺度
总长或垂线间L偏差
±0.1%L
不作规定
型宽B偏差
±0.1%B
型深D偏差
±0.2%D
船型变形量
船底中心线与船台中心线偏差
船底龙骨线挠度
±5.0
±20.0
不作规定
由相对船底假定基线的凸(+)凹(-)值表示
艉上翘
机动船
±20.0
不作规定
以修正后的船底基线为准,量取船舵承中心处距基线向上翘或下垂值
非机动船
±25.0
艏上翘
±25.0
不作规定
以龙骨平坦部分最前端的肋骨线位置为测量点,量取与修正后的船底基线之上翘或下垂线
甲板,傍板,底板,内底板,舱壁板,上层建筑外围壁等其他部位
≤5.0
≤7.0
大接头处(接缝)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