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及检查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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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及检查规范
安钢桥(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及检查规范30—版号:
AAG/GL/ZD131
安钢桥(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及检查规范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桥(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及检查,确保桥(门)式起重机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桥(门)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及检查。
3引用文件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起重机械监督检验规程》
《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1
《固定式钢斜梯安全技术条件》GB4053.2
《固定式工业防护栏杆安全技术条件》GB4053.3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铸造起重机》JB/T7688
AG/GL/CX-40《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程序》
AG/GL/ZD130-06《安钢设备点检管理制度》
AG/GL/ZD131-12《安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AG/GL/ZD130-07《安钢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4职责
4.1设备管理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对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4.2安全管理部(处)负责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起重机操作人员安全行为的监督检查。
4.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及起重机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一般要求
5.1.1设备管理处每年上半年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状况、日常维护保养及点检记录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责任单位的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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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安全管理部(处)不定期地对公司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情况、起重机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责任单位的整改结果进行验收。
5.1.3使用单位必须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钢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聘请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收检验,到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注册手续。
使用单位同时要做好桥(门)式起重机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按规定的检验周期进行定期检验。
5.1.4所有需登上起重机检查的人员,必须征得起重机司机的同意,待起重机停稳后,方可登机检查。
在起重机上检查时,检查人员身体不准超出安全栏杆,不准靠在栏杆上,不允许手扶小车道轨。
5.2技术资料
5.2.1安全技术档案
各单位应设专人保管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a)起重机械注册登记表。
b)起重机械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
c)起重机械的安装技术资料。
d)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报告。
e)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日常巡检、点检记录)。
f)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g)起重机械运行故障、重大修理、事故记录。
5.2.2规章制度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起重机作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包括:
a)起重作业岗位指导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点检规范。
c)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d)应急预案。
5.3作业环境及外观
5.3.1用于尘、毒、辐射、噪音、高温等有害环境作业的起重机,应有保护司机安全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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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健康必要的防护措施。
5.3.2吊装高温液体的起重机械作业现场不得设置更衣室、休息室、会议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5.3.3起重机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额定起重量标志。
5.3.4大车滑线、扫轨板、电缆卷筒应涂红色安全色。
吊具、台车、有人行通道的桥式起重机端梁外侧、夹轨器、大车滑线防护板应有黄黑相间的安全色。
5.3.5起重机上和其运行能达到的部位周围的人行通道以及人需要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和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5m,无人行通道和不需要人到达维护的部位,固定物体和运动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0.1m。
如安全距离不够,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5.3.6在爆炸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环境中使用的起重机械应采用防爆起重机。
5.3.7起重机上应有安全方便的检修作业空间或提供辅助的检修平台。
5.3.8通向起重机及起重机上的通道应保证人员安全、方便地到达,任何地点的净空高度应不低于1.8m,其梯子、栏杆应符合GB4053的规定:
a)栏杆高度应为1050mm,并应设间距为350mm的水平横杆。
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
b)直立梯
梯级间距宜为300mm,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踏杆距前方立面不应小于150mm,梯宽不应小于300mm。
当高度大于10m时,应每隔6~8m设休息台;当高度大于3m时,应从2m起装设直径为650~800mm的安全圈,相邻两圈间距为500mm。
安全圈之间,应用5根均匀分布的纵向连杆连接。
直立梯通向边缘敞开的上层平台时,梯两侧扶手顶端比最高一级踏杆应高出1050mm,扶手顶端应向平台弯曲。
c)斜梯
应按下表1要求设置,在整架斜梯中,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
表1对斜梯的要求
与水平面夹角(o)
30
35
40
45
50
55
60
65
mm梯级间距()
160
175
185
200
210
225
235
245
)mm踏板宽度(
310
280
249
226
208
180
160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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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台。
梯侧应设栏杆。
d)起重机上的走台
宽度(由栏杆到移动部分的最大界限之间的距离)对电动起重机不应小于500mm;对人力驱动的起重机不应小于400mm。
上空有相对移动构件或物体的走台,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800mm。
走台应能承受3kN移动的集中载荷而无塑性变形。
e)梯子踏板、走台平面应有防滑性能。
5.4金属结构
5.4.1主要受力构件不应整体失稳、严重塑性变形和产生裂纹。
整体失稳时不得修复,应报废;产生严重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达到水平线下S/700时(S为起重机跨度),如不能修复,应报废;发生锈蚀或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时应报废;产生裂纹应修复或采取措施防止裂纹扩展,否则应报废。
5.4.2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
螺栓或铆钉连接不得松动,不得有缺件、损坏等缺陷。
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
5.4.3主梁腹板的局部平面度
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在离受压区翼缘板H/3(H为主梁腹板的高度)以内不大于0.7δ(δ为钢板厚度),其余区域不大于1.2δ。
5.4.4小车轨道
5.4.4.1轨道接头的高低差d≤1mm,侧向错位f≤1mm,接头间隙e≤2mm。
5.4.4.2两端最短一段轨道长度应大于1.5m,在轨道端部应加挡块。
5.5司机室
5.5.1司机室的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司机室与起重机联接应牢固、可靠。
5.5.2司机室内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绝缘地板和电铃或警报器。
建议在冶金起重机的端梁4个端部加装闪烁警示灯,一旦大小车运行,有蜂鸣器响声。
5.5.3在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050mm的栏杆,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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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4当司机室距离地面大于20m时,应设有与地面联系的通讯设备。
5.5.5司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
司机室内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司机室底面距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5.5.6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一般应设在无导电裸滑线的一侧,否则应采取有效的防触电措施。
5.5.7司机室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并应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
5.5.8内部工作温度高于35℃的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司机室应设降温装置。
工作温度低于5℃的司机室,应设安全可靠的采暖设备。
5.5.9在高温环境直接受热辐射的司机室,应设有效的隔热层。
受热辐射的窗玻璃应采用防红外线辐射的钢化玻璃。
5.6大车轨道
5.6.1正常情况下,大车不应出现啃轨现象。
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现象时,应测量轨距偏差。
大车轨距(S)的极限偏差为:
S≤10m,△s=±3mm;S>10m,△s=±〔3+0.25(S-10)〕mm。
最大不超过±15mm。
5.6.2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2mm,平行两轨道接头应相互错开,相邻两根轨道的高低差和侧向错位不超过1mm。
5.6.3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压板应按设计规范采用专用压板。
压板固定牢固,垫片不得窜动。
5.6.4轨道不应有裂纹、严重磨损等安全运行的缺陷。
悬挂起重机运行不应有卡阻现象。
5.7主要零部件与机构
5.7.1吊钩
5.7.1.1吊钩应有标记和防脱钩装置,不允许使用铸造吊钩。
5.7.1.2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裂纹等。
5.7.1.3吊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a)裂纹;
b)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d)扭转变形超过10°;
e)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
f)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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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
5.7.1.4吊钩上的缺陷不得焊补,吊钩不得焊接任何附件。
5.7.1.5吊钩在使用过程中禁止直接吊挂重物。
5.7.2钢丝绳
5.7.2.1钢丝绳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与滑轮和卷筒相匹配,并正确穿绕。
5.7.2.2钢丝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
压板固定时,压板不少于2个(电动葫芦不少于3个),卷筒上的绳端固定装置应有防松或自紧性能;金属压制接头固定时,接头不应有裂纹;楔块固定时,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不应松动;绳卡固定时,绳卡安装应正确,绳卡数应满足表2的要求。
表2用绳卡连接时的安全要求
钢丝绳直径(mm)
7~16
19~27
28~37
38~45
绳卡数量(个)
3
4
5
6
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长头一边,绳卡间距不应小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5.7.2.3除固定钢丝绳的圈数外,卷筒上至少应保留2圈钢丝绳做为安全圈。
5.7.2.4钢丝绳应润滑良好。
不应与金属结构摩擦。
5.7.2.5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
5.7.2.6钢丝绳不应有扭结、压扁、弯折、断股、笼状畸变、断芯等变形现象。
5.7.2.7钢丝绳直径减少量不大于公称直径的7%。
5.7.2.8钢丝绳断丝数不应超过表3规定的数值。
表3钢丝绳断丝数值
外层绳股承载钢丝数n
钢丝绳结构的典型例子(GB1102-74)
起重机械中钢丝绳必须报废时与疲劳有关的可见断丝数
机构工作级别
机构工作级别
及M2M1
M3~M8
交捻
顺捻
交捻
顺捻
长度范围
长度范围
6d
30d
6d
30d
6d
30d
6d
30d
50≤
6×7、7×7
2
4
1
2
4
8
2
4
75
~51
12×6
3
6
2
3
6
12
3
6
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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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00
(12外股)18×7
4
8
2
4
8
15
4
8
~101120
11976×19、×6X(19)、6W(19)外股)734×(17
5
10
2
5
10
19
5
10
~121160
6
11
3
6
11
22
6
11
~141160
19×246×、8、6W(24)6X(24)8W(19)
8X(19)、
6
13
3
6
13
26
6
13
~161180
6×30
7
14
4
7
14
29
7
14
~181200
6X(31)、8T(25)
8
16
4
8
16
32
8
16
201~220
6W(36)
、6W(35)6XW(36)
8
18
4
9
18
38
9
18
~221240
6×37
10
19
5
10
19
38
10
19
~241260
10
21
5
10
21
42
10
21
~261280
11
22
6
11
22
45
11
22
~281300
12
24
6
12
24
48
12
24
>300
616×
0.04n
0.08n
0.02n
0.04n
0.08n
0.16n
0.04n
0.08n
5.7.3滑轮滑轮应转动良好,出现下列情况应报废:
5.7.3.1
a)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b)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20%或槽底出现沟槽。
轮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钢丝绳直径的c)5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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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2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且可靠有效。
5.7.4制动器
5.7.4.1动力驱动的起重机每个机构都应装设制动器,起升机构的制动器应是常闭的。
吊运炽热金属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以及发生事故后可能造成重大危险或损失的起升机构,其每一套驱动装置应装设两套制动器。
5.7.4.2制动器的零部件不应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
液压制动器不应漏油。
制动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或露出铆钉应报废。
5.7.4.3制动轮与摩擦片之间应接触均匀,且不能有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或油污。
5.7.4.4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
5.7.4.5制动轮应无裂纹(不包括制动轮表面淬硬层微裂纹),凹凸不平度不得大于1.5mm。
不得有摩擦垫片固定铆钉引起的划痕。
5.7.5减速器
5.7.5.1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
5.7.5.2工作时应无异常声响、振动、发热和漏油。
5.7.6开式齿轮
齿轮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断齿和过度磨损。
5.7.7车轮
车轮不应有过度磨损,轮缘磨损量达原厚度的50%或踏面磨损达原厚度的15%时,废。
应报5.7.8联轴器
零件无缺陷,联接无松动,运动时无剧烈撞击声。
5.7.9卷筒
5.7.9.1卷筒直径的选取不应小于标准规定的数值。
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
5.7.9.1卷筒壁不应有裂纹或过度磨损。
5.7.10导绳器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缺件等缺陷。
5.7.11环链
环链不应有裂纹、开焊等缺陷,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应报废。
5.7.12吊索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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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使用具有制造资质的单位生产的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的吊索具及吊物专用工具。
5.8电气
5.8.1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
5.8.1.1构件应齐全完整;机械固定应牢固,无松动;传动部分应灵活,无卡阻;绝缘材料应良好,无破损或变质;螺栓、触头、电刷等连接部位,电气连接应可靠,无接触不良。
起重机上选用的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与供电电源和工作环境以及工况条件相适应。
对在特殊环境和工况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电器元件,设计和选用应满足相应要求。
5.8.1.2馈电装置
a)大车供电裸滑线除按5.3.4规定涂红色安全色外(导电接触面除外),还应在适当位置装设安全标志或表示带电的指示灯。
b)集电器沿滑线全长可靠接触。
c)移动式软电缆应有合适的收放措施。
5.8.2线路绝缘
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应不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0.4MΩ。
5.8.3总电源开关
起重机供电电源应设总电源开关,该开关应设置在靠近起重机且地面人员易于操作的地方,开关出线端不得连接与起重机无关的电气设备。
5.8.4电气保护
5.8.4.1电气隔离装置
起重机上低压的总电源回路宜设能够切断所有动力电源的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
起重机上未设主隔离开关或其他电气隔离装置时,总电源开关应具有隔离作用。
5.8.4.2总电源回路的短路保护
起重机总电源回路至少应有一级短路保护。
短路保护应由自动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
自动断路器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电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型式而定。
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选取。
5.8.4.3失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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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上总电源应有失压保护。
当供电电源中断时,必须能够自动断开总电源回路,恢复供电时,不经手动操作,总电源回路不能自行接通。
5.8.4.4零位保护
起重机必须设有零位保护(机构运行采用按钮控制的除外)。
开始运转和失压后恢复供电时,必须先将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后,该机构或所有机构的电动机才能启动。
5.8.4.5机构的过流保护
起重机上的每个机构均应设置过流保护。
交流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可以采用过流继电器。
笼型交流电动机可采用热继电器或带热脱扣器的自动断路器做过载保护。
采用过电流继电器保护绕线式异步电动机时,在两相中设置的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5倍。
在第三相中总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2.25倍加上其余各机构电动机额定电流之和。
保护笼型交流电动机的热继电器整定值应不大于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1倍。
5.8.4.6超速保护
铸造、淬火起重机的主起升机构,用可控硅定子调压、涡流制动、可控硅供电、直流机组供电调速以及其他由于调速可能造成超速的起升机构,应有超速保护措施。
5.8.4.7电磁式起重电磁铁交流侧电源线,应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以保证起重机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
突然失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电磁式起重电磁铁可设置备用电源。
5.8.4.8便携式控制装置
采用便携式控制站或手电门控制时,按钮盘上应设满足5.9.9项要求的紧急断电开关;按钮盘的控制电缆应加设支承钢丝绳;按钮盘按钮控制电源必须采用安全特低电压,按钮功能有效;按钮盘一般应采用绝缘外壳;外壳应坚固,受正常的无意碰撞不应发生损坏。
5.8.5照明
起重机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应有合适的照明,当动力电源切断照明电源不能失电。
起重机上设对作业面的照明时,应考虑防震措施。
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20V。
无专用工作零线时,照明用220V交流电源应由隔离变压器获得,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且电压不超过24V的系统除外)。
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用自藕变压器直接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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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信号
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
起重机(手电门控制除外)应设有示警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工作场地范围内应能清楚地听到。
5.8.7接地
5.8.7.1电气设备的接地
起重机上允许用整体金属结构必须是一个有可靠电气连接的导电整体。
如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时,应另设接地干线或跨接线。
起重机上所有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均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联接。
5.8.7.2金属结构的接地
当起重机的供电电源为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系统时,整体金属结构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N或TT接地系统。
零线重复非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Ω;零线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采用TT接地系统时,起重机金属结构的接地电阻与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的乘积应不大于50V。
5.9安全装置及防护措施
5.9.1高度限位器
起升机构应设起升高度限位器,吊运炽热金属的起升机构应装设两种不同形式(一般为重锤式和旋转式)的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两种形式的限位器开关动作应有先后,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和尽量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功能可靠、有效。
起升高度大于20米的冶金起重机,还应根据需要设置下降极限位置限位器。
5.9.2行程限位器
大、小车运行机构应设行程限位器(电动葫芦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小车和手动起重机运行机构除外),且可靠有效。
5.9.3起重量限制器
桥(门)式起重机应安装起重量限制器。
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90%时,应报警;当载荷超过额定载荷但不超过额定载荷110%时,应断电。
5.9.4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对大跨度的门式起重机,当两端支腿因前进速度不同而发生偏斜时,能将偏斜情况向司机指示出来,使偏斜得到调整。
5.9.5防风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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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装设夹轨钳、锚定装置或铁鞋等防风装置。
其零件无缺损,独立工作分别有效。
5.9.6风级风速报警仪
应保证在漏天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有瞬时风速风级的显示能力。
5.9.7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大、小车运行机构或其轨道端部应分别装设缓冲器或端部止挡,缓冲器与端部止挡或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
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同一跨相邻两台起重机要安装限位开关或采取防撞措施。
5.9.8防倾翻安全钩
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
小车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合理,运行无卡阻。
5.9.9紧急断电开关
起重机必须设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
紧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5.9.10扫轨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