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车辆段轮轴检修工程多塔作业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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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车辆段轮轴检修工程多塔作业施工方案
齐齐哈尔车辆段轮轴检修库工程
多塔作业施工方案
编制单位: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车辆段轮轴检修库项目经理部
第一章、编制说明及依据
1、编制说明:
本工程塔吊布置根据现场施工区域划分和施工需要而定,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2、编制依据: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手册》现场机械设备使用部分
公司有关群塔作业的安全注意事项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第二章、工程概况
1、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
哈尔滨铁路局工程管理所
设计单位: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黑龙江中铁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工程所场区情况
1)本工程位于齐齐哈尔市铁峰区先锋街118号,齐齐哈尔车辆段院内,总建筑面积11266m2,占地面积10308m2;其中存轮、存料库、检修主库一层,建筑高度12.4m,天窗架屋面板顶面标高15.8m,边跨为三层办公楼建筑高度13.15m、出屋面水箱间17.1m、女儿墙高度17.9m,本工程±0.000相当于黄海工程146.06m,现场平均自然地坪高度-0.6m。
2)施工现地范围内不存在影响场地整体稳定性的地质构造及不良地质现象。
3)施工现场塔吊覆盖范围区域无高压线存在。
第三章、塔吊安装概况
1、配置情况
根据建筑物平面布置和工期要求选择两台塔式起重机。
2、平面布置的原则
1)考虑到多工种同时作业,应尽量减少塔吊之间的相互影响,塔吊按区域设置,
尽量避免塔吊跨区段作业,便于施工组织,减少协调矛盾。
2)尽量减少塔机基础施工和塔机安装后对边坡稳定性可能带来的影响。
3)根据施工进度情况、各塔吊高差关系及各结构位置,确定立塔顺序。
4)便于塔机的安装和拆除。
5)在考虑塔机安装、拆除方便的同时,塔机的回转半径尽可能覆盖大范围施工作业区,尽量减少塔机的作业盲区和覆盖更多的材料堆放场地,减少材料二次倒运。
考虑设置汽车吊及龙门架以备解决部分塔吊盲区的吊运作业,同时可以负责塔吊覆盖区域外现场的材料倒运。
部分钢筋和模板等材料考虑人工搬运。
6)明确塔间合理高差的控制以及塔位顶升顺序。
7)尽量避免过多的交叉,以充分发挥塔吊的效率。
3、塔吊布置位置:
塔吊编号
塔吊位置(塔吊基座中心点)
1#
A轴/9轴-10轴之间,距A轴4.4m
2#
A轴/25轴-26轴之间,距A轴5.4m
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塔吊定位图。
4、塔吊选型:
1)满足施工需要,即塔机的吊次、吊运能力满足施工要求;
2)各作业分部现有的机械设备情况;
3)甲方提供的施工现场用电总容量;
4)塔吊选型及其主要性能参数见下表:
编号
塔吊型号
工作半径
(m)
塔基顶标高(m)
独立高度
(m)
最大起
重量(t)
最小起
重量(t)
标准节
高度(m)
1#
QTZ63
50
-1.7
40
6
1.3
2.486
2#
QTZ63
50
-1.6
40
6
1.3
2.486
5)新建工程建筑高度均在20m以下,因此塔吊独立高度即可满足施工。
塔吊安装高度如下:
1#塔吊安装高度:
H1——建筑物高度:
17.9m;
H2——顶层安全生产所需高度(防护架高度):
1.5m;
H3——构件最大高度:
1.8m;
H4——绑扎点到吊钩距离:
1.2m;
H5——塔基顶面标高-1.7m;
塔吊安装高度H=H1+H2+H3+H4+H5=24m
2#塔吊安装高度:
H1——建筑物高度:
15.8m;
H2——构件最大高度:
1.8m;
H3——绑扎点到吊钩距离:
1.2m;
H4——塔基顶面标高-1.6m;
塔吊安装高度H=H1+H2+H3+H4=20.4m
1#塔吊+0.00m以上22.3m、1#塔吊+0.00m以上18.8m
1#、2#塔吊安装高度能够满足:
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距离不得小于2m。
第四章、群塔施工总体技术要求
1、塔机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严格执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制度。
2、塔吊安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做好塔机司机的安全施工技术交底。
3、塔机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及季节,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4、塔机正式运转前,项目部应向各塔司、起重信号工、司索工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和群塔施工的联合交底。
5、塔机实行专人负责制,非机组人员不得进入司机室和擅自操作;塔机的司机、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姓名应制作成标牌,悬挂在塔机的明显部位;每塔只接受本塔指挥人员的指挥,各塔的塔司有权拒绝来自非本塔指挥人员的指挥,若有特殊情况需调用此塔,须经群塔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批准。
6、各塔臂前端、小车、尾配重处均应插醒目颜色彩旗,以便观察,塔机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
7、塔机在起吊过程中尽量使小车回位,当塔机运转到施工需要地点时,再将材料运到施工地点。
8、塔机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机作业情况,其机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指挥人员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机运。
9、禁止相邻塔机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10、塔机在使用时尽量避开与其它塔机的相交区,上下料堆放尽量在塔机的非相交区内,以免一方材料吊运时,影响另外塔机的正常使用。
11、施工现场凡两台及以上塔机同时形成交叉作业时,需要在交叉作业区域设立一名监护哨,监护哨负责各塔机的交叉安全顺序运转,监护哨向塔机发出现场可能发生塔机碰撞指令,此塔司必须服从执行。
12、监护哨可由现场安全员或兼职安全员负责,佩带明显标志,并站在明显位置;指挥人员与塔司要必须服从监护哨的监护信号。
13、运转时塔机与塔机钩绳、大臂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米,作业时如果发生交叉作业,塔机的塔司和指挥人员要做到安全礼让,原则上轻钩躲让重钩,不得有意阻碍对方塔机运转。
14、各塔的指挥人员在进行指挥时,应密切注意周围各塔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信号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15、各塔的塔机司机在进行转臂动作时,应密切注意其他塔机的动向,当有可能发生碰撞时,应采取动作延时等防止碰撞的措施。
16、塔司操作时要全神贯注,工作班中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在工作中,如司机必须离开司机室时,离机前必须切断电源,以防意外;下班时,各塔应将小车收至塔身部位。
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17、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将塔臂顺风向停放并限位,防止相邻塔机塔臂发生互相碰撞。
18、夜班作业必须有足够的现场照明。
第五章、群塔的运行原则
1、低塔让高塔。
低塔吊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吊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2、后塔让先塔。
在两塔吊塔臂交叉区域内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吊。
3、动塔让静塔。
在两塔吊塔臂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吊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吊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吊应避让静塔吊。
4、轻车让重车。
在两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载荷塔吊应避让有载荷塔吊。
5、塔机在运行中以上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项目经理部指定的排序原则执行。
塔吊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按以上排列顺序原则执行。
第六章、塔机运行控制措施
为保证群塔的整体正常运转,首先必须保证各塔的正常运行,为保证塔机的安全运行,特制定如下措施:
1、严格遵守塔机使用说明书规定,按照本塔机技术性能表和起重特性曲线图的规定作业,不得超负荷作业。
2、塔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②斜牵斜挂不准吊;
③机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④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⑤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⑥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⑦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
⑧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⑨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⑩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不准吊。
3、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配备对讲机,对讲机经统一确定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司机操作必须根据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开始操作时应鸣铃或鸣喇叭示意。
4、现场信号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5、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6、指挥过程中,要求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机钩与被机物,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
安全提示语言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7、司索工要掌握被吊物的重心,按规定对被机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靠。
8、塔机不得用机钩到最大幅度以外去吊重物,即在最大幅度内吊钩也不得斜拉吊重,必须是吊钩垂直起吊。
9、严格执行操作顺序,如有快慢档位吊钩必须是从慢到快,停止时应由快到慢依次进行,每过度到下个档位时间约2~4秒。
10、加强塔机顶升的管理。
与相邻单位有影响的塔机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确定本塔的顶升高度和顶升时间,同时必须向群塔施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群塔施工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在指定时间进行顶升工作,不得提前或延时,以免影响其他塔机的运行。
第七章、塔机检查、维护及保养制度
1、塔机操作人员应熟悉塔机的保养和使用过程;认真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2、司机在进行正式作业之前,必须对各项安全装置的可靠性进行检查,不允许在安全装置不可靠或失灵状态下勉强作业。
3、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不合格的钢丝绳严禁使用;钢丝绳断股超过5%或名义上直径磨损超过5%,均应更换新的钢丝绳。
4、塔机上的所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经常检查保养,不得任意搬动和拆卸。
5、司机应对塔机的电流、电压进行检查。
在不满足电流、电压的情况下严禁作业;加强接地电阻的测试,确保接地装置安全可靠。
6、对塔机的各运转部件要经常检查,如螺栓有无松动,卷筒排绳的好坏,钢丝绳头的压紧情况,各润滑部位是否缺油等,若有问题应得到相应的处理后才进行作业。
7、塔机出现临时故障需要修理或保养,都必须切断地面总电源,不许带电检修;不得在塔机运行时进行保养作业。
8、所有电气开关或触点应经常检查,是否有接触不良,开关失灵等现象,若有问题应及时修复或更换,特别是限位开关决不允许有失灵情况发生。
9、各塔机的现场保养应由专门人员负责。
第八章、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1、塔机自身配置系统的、良好的器件,“四限位、两保险”齐全。
2、按照规定的作业区域,认真执行相关规程、制度施工,塔机相互间按照明确的主次关系避让与协调。
3、对吊载的辅助工作如挂吊钩、捆绑钢丝绳、照明等要加强管理,保证正常的作业需求。
4、吊装散装物时,应使用封闭机斗,防止遗撒和扬尘。
5、大风、雨雪天后,对塔机基础、防雷接地、结构等系统加强检查。
6、现场塔机调度施工时采用对讲机或旗语对塔机司机进行指挥,降低噪声污染。
7、塔机周边进行围挡,塔司人员上下应走塔机专用通道。
第九章、安全防范措施
1、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人员作邻近道路安全防范措施的安全交底。
2、现场有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检查、监督确保万无一失。
3、每月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塔机管理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对塔机各个安全装置进行联合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每月对塔吊基础和塔吊垂直度进行检测,遇塔吊升节、大雨天气之后应加强检测,当发现塔吊基础或塔吊垂直度发生变化后,应立即通知塔机管理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暂停塔吊使用,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后方可让塔吊运行。
5、每月对塔吊线路、接地保护进行检测。
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如发现超值,应检查接线是否有虚接、断线等问题,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修理。
6、项目部安全部应会同塔吊产权单位有关人员每半月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塔机管理负责人根据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通过施工单位报项目部工程部备案。
7、塔机司机需认真填写塔机运行日志。
第十章、防碰撞施工措施
1、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在施工现场,低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碰撞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
为杜绝此类事故发生,项目部必须对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保证每台塔吊的工作区域不重合相交。
同时,项目部必须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会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每台塔吊的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塔吊在非工作状态下的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非工作状态时塔吊的固定位置应在无障碍物的东西两侧原有建筑基础上,对原有基础外露钢筋进行焊接加固处理,塔吊在非工作状态下可固定于此。
3、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碰撞。
附图:
塔吊定位图
第十一章、应急预案
机构与职责
一旦发生塔吊使用过程中安全事故,项目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应急处理,成立现场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刘万庆
副组长:
寇宏滨
副组长:
王亮
副组长:
王洋
组员
:
李淑艳
组员
:
曾平
组员
:
王铁柱
组员
:
芦富勤
组员
:
陈传琪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
由项目部安质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
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向建管局安监站或政府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1)值班电话:
项目部实行昼夜值班制度,项目部值班时间如下:
7:
30~22:
30;22:
30~7:
30
(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人员,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消防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
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
由项目部安质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
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