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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技术管理规范

掘进技术管理规范

第一章掘进技术管理

第一节掘进技术管理责任制

第1条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制,并贯彻落实。

第2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1、技术管理制度

⑴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⑵巷道矿压观测与分析制度;⑶重大隐患排查制度;⑷掘进通防管理制度等。

2、现场管理制度

⑴巷道开、竣工管理制度;⑵现场交接班制度;⑶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⑷巷道维护制度;⑸机电设备管理制度;⑹特殊地点管理制度;⑺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⑻通防设施管理制度;⑼事故分析制度。

按掘进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分析并落实责任。

第3条要由矿长、总工程师负责定期及动态全面排查顶板管理重大隐患并进行安全评价,建立专门的隐患排查台帐,按重点排查内容逐项落实排查人、排查地点、整改负责人,整改工作量、整改完成时间、采取的安全整治措施,并全部存档备查。

第二节作业规程、补充措施

第4条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施工。

第5条作业规程编制依据:

1、经矿总工程师审批的地质说明书;

2、经新疆煤炭设计院审批的采区设计方案;

3、经主管部门审批的延深或改扩建设计;

4、相似条件巷道矿压观测资料及支护设计;

5、《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6条作业规程编制、审批

1、按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制。

2、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区技术员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

⑴各专业部门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生产系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其中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由技术科、通防科共同编制。

⑵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由各专业对作业规程中本专业编制的内容进行审查;最后由生产技术部和工区技术人员共同完成作业规程的汇总编制工作。

⑶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安监等部门进行会审,会审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3、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安全设施、设备安装、检修和施工的需要,巷道净断面的设计,必须按支护最大允许变形后的断面计算。

4、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编制专门技术措施:

⑴掘进工作面有煤和瓦斯突出(瓦斯涌出异常)、煤层自燃、受水害威胁、冲击地压等灾害时。

⑵工作面过断层、应力集中区、冒落带,石门揭露煤层或巷道开门、预透时。

5、审批权限

掘进(包括巷修)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经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7条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

1、生效的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在开工前传达到每个施工人员和区队管理人员。

2、工区管理人员和班组长要经过规程考试,成绩合格后方能指挥生产。

3、施工人员、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规程规定。

4、施工条件及工作面断面、支护方式等与规程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编制补充措施。

第8条巷道遇断层、采动影响区、应力集中区、冒落带、石门揭露煤层、巷道开门、预透、复合顶板支护及掘进巷道岩性发生变化时,要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技术负责人及专业部门对现场进行勘察,制定支护技术方案,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三节巷道开门

第9条巷道开门严格按设计施工。

开拓、准备巷道开门由总工程师组织技术及工区技术人员现场定位挂线;其它巷道开门由总工程师指派有关技术人员定位挂线。

工区技术员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开门措施,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第10条巷道开门前,要先对开门地点附近巷道进行加固。

第四节临时支护

第11条所有掘进工作面都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凡不按作业规程规定使用临时支护的掘进工作面,一律不准作业。

第12条临时支护形式

1、锚喷支护采用初喷作临时支护。

爆破后摘掉迎头危岩悬矸立即进行初喷,喷层厚度不小于30mm。

在松软的煤、岩层中或过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初喷后必须使用吊环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极其破碎时,在巷道爆破前先打超前锚杆作辅助临时支护。

2、煤巷锚杆支护应采用吊环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3、金属棚支护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或吊梁式前探梁作临时支护。

4、砌碹支护以锚喷(或锚杆)作临时支护。

第13条前探梁使用π型钢、9#及以上工字钢或3寸及以上钢管制作,长度不小于3.2米;吊环、吊梁器的强度要与前探梁的强度相匹配。

第14条使用吊环式前探梁,上吊环的锚杆必须留有40~80mm的丝扣,以保证吊环的牢固。

使用铰接式前探梁时铰接顶梁要与棚距相匹配。

铰接顶梁不少于10架,做到交替使用、每梁必铰。

第15条巷道净宽3.2米以下的使用2组前探梁,3.2米及以上的使用3组,前探梁间距一般为0.8—1.2米。

前探梁到迎头的端面距不得大于0.3米。

前探梁上使用专用方木,超前支护距两帮端面距不超过0.3米。

特殊情况下前探梁间距超出规定时,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五节交岔点支护

第16条开拓、准备巷道的交岔点一般采用锚、网、喷支护或平顶锚网带支护加锚索加固。

要按《锚杆支护技术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支护方式要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第17条复合顶板、软岩破碎带条件下的三岔门、四岔门宜采用半圆拱锚网喷支护或半圆拱锚网喷加锚索加固支护。

第18条金属棚支护的交岔点抬棚必须成对使用。

抬棚及插梁必须是专门制作,符合设计要求。

插梁与抬棚必须有可靠的连接固定与防滑装置。

所施工的抬棚棚腿要和相邻棚腿联锁牢固,抬棚腿要浇注混凝土生根固定。

混凝土生根规格为:

牛鼻子一侧长×宽×高不小于600×600×800mm,另一侧不小于500×500×500mm。

生根时必须见硬底,并有不低于300mm的柱窝。

第19条轨道巷(或运输巷)与贯眼形成的交岔点,其支护形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轨道巷(或运输巷)采用锚杆或锚网支护时,其交岔点应采用锚网带支护。

第20条其它支护巷道的交岔点支护形式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21条巷道贯通要实行预透通知单制度。

掘进巷道贯通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米(冲击地压煤层巷道在相距30米)前,测量专业下达预透通知单。

按通知单要求停止其中一个工作面掘进。

第22条巷道贯通必须编制预透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透水、有害气体超限、通风系统混乱、放炮着火、崩坏设备、贯通伤人及冒顶等事故发生。

第23条重要贯通工程必须编制贯通设计。

贯通前由测量专业校核导线,确保贯通质量;贯通后要做好检查验收工作。

第24条巷道贯通工作由矿长指派专人重点盯靠现场,确保安全。

第七节锚杆支护

第25条锚杆支护形式、支护材料、支护参数等选择要严格执行《锚杆支护技术管理》。

第八节架棚支护

第26条Ⅳ、Ⅴ类围岩巷道严禁单独使用刚性支架支护。

第27条支架必须按设计加工、制作,经验收试压合格后方准下井使用。

第28条架棚时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支架构件要齐全,穿顶背帮要牢固,不得空顶空帮;可缩性金属支架应使用金属拉杆,并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卡缆;软底时棚腿必须穿鞋。

穿顶背帮材料的规格、材质符合设计要求。

第九节砌碹支护

第29条砌筑材料规格、配比、质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砌碹支护碹体与顶帮之间必须用不燃物充满填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物垫层,其厚度不得小于0.5米。

第十节巷道维修

巷道维修管理制度、现场监督检查制度、技术管理制度等要严格执行《矿井巷道维修管理》。

第十一节综掘

第30条使用掘进机作业时,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永新煤矿掘进技术管理规范及综掘技术管理规范。

掘进机的操作必须做到:

1、掘进机必须装有只准以专用工具开、闭的电气控制回路开关,专用工具必须由专职司机保管。

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2、在掘进机非操作侧,必须装有能紧急停止运转的按钮。

掘进机必须装有前照明灯和尾灯。

3、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

只有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开动掘进机。

4、掘进作业时,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内外喷雾装置或使用外喷雾装置和除尘器。

5、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

掘进机停止工作和检修以及交班时,必须将掘进机切割头落地,并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和磁力起动器的隔离开关。

6、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第十二节巷道工程质量管理

第31条巷道掘进必须实行光面爆破。

1、掘进作业规程、现场施工图牌板必须有光面爆破设计,施工工人必须按光面爆破设计施工。

各矿还必须编制掘进巷道光面爆破验收细则。

2、采用锚杆支护时,在V类围岩巷道和埋深超过800米,服务年限超过5年的开拓准备巷道应使用高预应力螺纹钢锚杆支护。

第32条实行巷道工程质量终身制或保修制,设计人员、施工单位及质量检查人员必须分别对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和工程质量验收负责。

第33条建立、健全巷道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注重工程的内在质量,实行工序管理,关键工序严格把关,确保巷道在服务年限安全使用。

第十三节其它

第34条立井井筒的冻结深度,应穿过风化带进入稳定的基岩10m以上。

冻结孔在钻进时,必须测定钻孔的方向和偏斜度。

测斜的最大间隔不得超过30m。

冬季或用冻结法开凿立井时,必须有防冻、清除冰凌的措施。

第35条采用反井钻机施工时,在扩孔期间,严禁人员在孔的下方停留、通行或观察。

扩孔完毕,必须在孔的外围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第36条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行人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

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

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第37条由下向上掘进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

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38条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第二章锚杆支护技术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1条锚杆、锚喷支护(以下简称锚杆支护)是煤矿井巷工程一种重要的支护形式,它以快速、主动、有效的支护特性已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并对加快巷道支护改革,提高支护效果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快锚杆支护的推广应用,提高矿井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锚杆的种类

根据矿区开采的实际情况,规定允许使用的锚杆种类包括以下五种:

1、金属全螺纹(20MnSi、KMG335)钢等强锚杆;

2、金属管缝式锚杆(只限于回采巷道护帮或断层破碎带临时支护);

3、金属水力膨胀式管子锚杆;

4、螺纹钢高强锚杆(KMG335、KMG450、KMG500、KMG600),适用于埋深大于600米的巷道;

5、玻璃钢锚杆(允许在使用时间较短的,围岩稳定的切眼两帮及条件适宜的煤帮使用);

第3条锚杆的锚固方式

1、端锚:

树脂锚固段长度≥350mm。

2、加长锚:

树脂锚固段长度≥700mm。

3、全锚:

树脂锚固段长度≥锚深的80%;

水泥锚固段长度为锚深的100%。

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加长锚;Ⅲ~Ⅴ类煤巷顶板和深部全岩巷道严禁使用端锚。

第4条锚杆支护材料

1、树脂锚杆金属杆体及其附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MT146.2-2002要求。

全螺纹钢等强锚杆技术性能规定见下表(表1)。

表一

材质:

20MnSi

规格

公称直径(mm)

公称面积(mm2)

截屈服载荷(KN)

抗拉载荷(KN)

重量(kg/m)

延伸率(%)

螺距(mm)

Φ16

16±0.1

201.06

≥69

≥100

1.6

≥15

10±0.2

Φ18

18±0.1

254.47

≥87

≥126

2.0

≥15

12±0.2

Φ20

20±0.1

314.16

≥108

≥156

2.5

≥15

12±0.2

Φ22

22±0.1

380.13

≥131

≥189

3.0

≥15

12±0.2

Φ25

25±0.1

490.87

≥169

≥245

3.9

≥15

12±0.2

锚杆支护材料中热轧矿用锚杆钢筋力学性能表(表二、表三):

表二

牌号

屈服强度(Mpa)

抗拉强度(Mpa)

延伸率(%)

KMG335

≥335

≥490

≥15

KMG450

≥450

≥640

≥15

KMG500

≥500

≥660

≥15

KMG600

≥600

≥815

≥15

表三

材质:

KMG335

规格

公称直径(mm)

公称面积(mm2)

屈服载荷(KN)

抗拉载荷(KN)

重量(kg/m)

延伸率

(%)

尾部螺纹长度(mm)

Φ20

20.1±0.2

326.85

≥110

≥160

2.67

≥15

(200、300)±5

Φ22

22.1±0.2

380.13

≥127

≥186

2.98

≥15

(200、300)±5

Φ25

25.1±0.2

490.87

≥165

≥241

3.85

≥15

(200、300)±5

材质:

KMG500

Φ20

20.1±0.2

326.85

≥160

≥210

2.67

≥15

100±5

Φ22

22.1±0.2

380.13

≥190

≥250

2.98

≥15

100±5

Φ25

25.1±0.2

490.87

≥245

≥325

3.85

≥15

100±5

材质:

KMG600

Φ20

20.1±0.2

326.85

≥190

≥260

2.67

≥15

100±5

Φ22

22.1±0.2

380.13

≥230

≥310

2.98

≥15

100±5

Φ25

25.1±0.2

490.87

≥295

≥395

3.85

≥15

100±5

2、管缝式锚杆(带倒楔)

⑴材质:

Q235冷卷钢板。

⑵壁厚:

2.2-2.5mm。

⑶杆体直径:

Φ33mm。

⑷开缝宽度:

10mm。

⑸初锚力:

25KN/m。

⑹长时锚固力:

50-80KN。

⑺锚杆体的破断力:

≥90KN。

3、水力膨胀式管子锚杆

⑴材质:

30#低碳钢。

⑵壁厚:

2mm。

⑶初锚力:

≥80KN。

⑷破断力:

≥98KN。

⑸工作压力:

20MPa。

⑹钻孔直径:

Φ30mm。

4、锚固剂:

锚杆支护巷道只准使用树脂锚固剂和用于全锚的水泥锚固剂。

⑴树脂锚固剂应符合煤炭行业标准MT146.1-2002;

⑵用于全锚的水泥锚固剂应符合煤炭行业标准MT219-2002。

5、托盘:

全螺纹等强锚杆托盘:

⑴材质:

金属托盘采用屈服强度大于235MPa的钢材或球墨铸铁制作。

M钢带托盘:

应采用Q235A以上的钢材制作。

⑵尺寸:

Φ≮110mm,厚度不小于8mm,球形托盘规格尺寸不小于φ100mm;M钢带托盘外形尺寸与M钢带内尺寸相吻合,长度不小于120mm。

托盘孔直径应比锚杆杆体直径大1~2mm。

⑶强度:

不论采用何种材料和形式的托盘,其三点支撑抗压强度不得低于锚杆设计锚固力。

选用球墨铸铁等脆性材料作托盘时,其极限载荷应为杆体载荷1.5倍以上。

⑷顶板锚杆必须使用正规托盘,肩角和底角锚杆必须使用异型托盘。

螺纹钢高强锚杆:

锚杆附件必须与杆体强度相匹配,在螺母和球形垫之间增加尼龙垫圈,提高锚杆的预紧力,托盘采用厚度≮8mm的钢板加工。

1、螺母2、尼龙垫圈3、球型垫圈4、锚盘5、杆体

矿铸造大托盘,经有关部门检测,强度符合规定,可用于巷道顶帮。

6、托梁:

⑴W钢带:

规格、性能见下表。

表四

型号

展宽W0(mm)

W

(mm)

平宽

B

(mm)

T

(mm)

H

(mm)

边孔距

L0

(mm)

拉断力

F

(KN)

重量

G

(kg/m)

BHW-280-3.00

310

280

155.6

3.00

24.64

150

353.97

7.25

BHW-280-2.75

310

280

155.6

2.75

24.64

150

324.47

6.65

BHW-250-3.00

280

250

135.7

3.00

24.64

150

314.64

6.55

BHW-250-2.75

280

250

135.7

2.75

24.64

150

288.42

6.01

BHW-280-5.00

310

280

155.6

5.00

24.64

150

500.00

12.00

⑵M钢带:

规格、性能见下表。

表五

型号

展宽W0mm

W

mm

T

mm

H

mm

边孔距L0

mm

重量

G

kg/m

屈服

载荷

KN

破断载荷

KN

向下的截面模量

mm3

向上的截面模量

mm3

钢带截面利用率

mm3/kg

GRT-M3

173

137

3

30

150

4.05

124.56

≮190

5944

2160

1468

GRT-M4

173

137

4

30

150

5.40

166.08

≮240

7926

2880

1468

GRT-M5

173

137

5

30

150

6.75

207.6

≮300

9908

3600

1468

GRT-M6

173

137

6

30

150

8.09

249.12

≮360

11889

4320

1468

⑶钢筋梁①材质:

Φ12mm以上圆钢制作。

②规格:

宽度90mm,沿长度方向每800mm焊结一处。

7、托板

⑴W钢托板:

W钢带板材压制或截割,尺寸:

400×280mm,厚度不小于7mm。

⑵水泥托板:

圆型,尺寸Φ250-300mm,厚度≮60mm;其强度要求到达C30。

8、网:

⑴金属菱形网:

使用10#以上铁丝编织,网格尺寸不大于50×50mm,适用于煤巷锚杆支护。

⑵金属经纬网:

使用10#以上铁丝,或同直径冷拨铁丝编织,网格尺寸80×80mm,网格均匀,适用于锚网喷或二次锚网喷支护巷道。

⑶钢筋网:

使用φ4或φ6盘圆条,或冷拨钢筋编织,网格尺寸以100×100mm为宜,网格均匀,适用于锚网喷或二次锚网喷支护巷道。

⑷塑料网:

网格尺寸50×50mm,适用于煤巷护帮。

⑸矿用钢塑复合网:

采用改性塑性包覆高强度冷拔钢丝结构,适用于Ⅲ类和顶板较完整的Ⅳ类围岩的煤巷、半煤巷顶帮。

第5条锚杆支护设计原则

1、所有锚杆支护巷道必须编制正规的锚杆支护设计,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2、锚杆支护设计程序一般为:

初始设计—实施设计—矿压观测—修改初始设计四个步骤。

⑴初始设计:

要根据巷道生产技术条件和地质条件、相似条件下矿压显现的规律和围岩变形特点,围岩的岩性、节理和层理的发育程度等,采用工程类比法、数值模拟法或理论计算法,提出巷道基本支护形式、确定主要支护参数,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校核,形成初始设计。

⑵实施设计:

根据初始设计编制掘进作业规程,严格按初始设计及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⑶矿压观测:

在前期施工过程中要进行质量监测和矿压观测,验证支护参数的合理性、支护设计的正确性,并及时反馈支护信息,为修改初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⑷修改设计:

根据反馈的支护信息,对初始设计进行修改。

根据修改完善后的支护设计补充技术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和支护效果。

3、锚杆直径与孔径、锚固剂直径要匹配,锚杆直径与孔径之差应保持在6~12mm范围之内。

4、采用锚杆支护时锚杆各构件强度与设计锚固力要匹配。

5、采用锚杆支护时,优选左旋锚杆,在V类围岩巷道和埋深超过800米,服务年限超过5年的开拓准备巷道应使用高预应力螺纹钢锚杆。

6、埋深超过800米的(Ⅲ、Ⅳ、Ⅴ类围岩)煤巷、半煤巷顶板,必须使用高强锚杆配金属网支护,顶板严禁使用回收复用的支护材料。

否则,巷道质量标准化视为不合格。

7、加强深部特殊地点的支护管理。

⑴对于复合顶板、破碎顶板围岩、易风化、潮解、遇水膨胀围岩在基本支护形式上增加复棚或锚索加固、注浆加固等措施。

⑵埋深超过800米的巷道、过断层破碎带及交岔点采用锚索加固时,必须使用直径17.8mm及以上的锚索,锚盘与索具必须与锚索强度匹配。

优先选用采用锚索桁架结构加强支护,增强锚索的整体支护性能。

⑶深部高地应力和破碎围岩条件下的巷道断面形状优先选用受力结构较好的拱形断面或弧形断面;有淋水时,采用挂防锈金属网或塑料、金属双层网支护,必要时复棚进行加固,提高巷道围岩控制效果。

⑷巷道掘进遇落差较大的断层时,断层带及前后不小于15米影响范围,必须采用加密锚杆支护并采用锚索加强支护方式,确保支护安全。

锚索长度要根据具体条件确定,直径17.8mm及以上,合理设计间排距,锚索须锚入稳定的基岩内不低于1.5米。

⑸Ⅳ、Ⅴ类煤层巷道均必须严格按照《掘进技术管理规范》要求进行顶板离层监测,井下设记录牌板显示,其他类别煤巷的顶板离层检测由矿总工程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在断层两侧15米范围内必须安设顶板离层指示仪,牌板显示。

发现顶板离层达到临界值时,需撤出巷道变形处以里的所有人员,按0.6~1.0米间距复工字钢或U型棚加固,具体支护方式及参数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不按要求采用顶板离层指示仪监测顶板离层的,巷道质量标准化视为不合格。

⑹对于复合顶板巷道正常段每隔50米、断层构造带等特殊地段,采用岩层探测记录仪研究探测顶板煤岩层的岩性及厚度,探测岩体的原始地质构造情况等,为及时修改优化巷道支护设计提供依据。

8、对锚杆支护巷道要预先存放备用不少于10架棚料,其具体规格、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第二节煤巷锚杆支护

第6条煤巷的围岩分类

1、煤巷采用锚杆支护,必须对巷道围岩稳定性进行分类。

2、煤巷的围岩稳定性分为5类,即Ⅰ类:

非常稳定;Ⅱ类:

稳定;Ⅲ类:

中等稳定;Ⅳ类:

不稳定;Ⅴ类:

极不稳定。

3、在进行煤巷锚杆支护时,要采用类比法进行选择套用。

4、对以下情况应重新进行分类:

①对于围岩条件、开采深度、开采范围等与原分类巷道差异很大的煤层巷道;②新采区各煤层采用煤巷锚杆支护巷道。

第7条煤巷锚杆支护设计

1、煤巷锚杆支护设计应遵循锚杆支护设计一般规定。

2、进行煤巷锚杆支护设计必须有完备的原始资料(见附表2)。

根据附表2资料进行初始设计。

巷道开挖以后,立即对附表2中1、2、3项内容进行地质调查,并进行矿压观测。

3、煤巷锚杆支护形式与支护参数选择

⑴支护形式选择的原则是按巷道围岩分类结果进行选择。

各类围岩条件下顶板及两帮基本支护形式、锚杆类型、锚固形式及锚杆设计锚固力等性能指标必须符合附表1规定。

⑵根据选用的设计方法,进行锚杆支护参数选择。

4、对于复合顶板、破碎顶板围岩、易风化、潮解、遇水膨胀围岩在基本支护形式上增加锚索加固、注浆加固等措施。

5、顶板锚杆与棚式支架联合支护时,支架应架设在两排锚杆中间位置。

6、锚杆布置一般要沿巷道轴线方向的岩面上成菱形排列。

锚杆间排距一般在600~1200mm。

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顶板靠巷道两帮的锚杆,必须向巷道两帮倾斜,锚固端距各自邻近帮距离不小于0.5m并与钢带连接;巷道两帮肩角锚杆距顶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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