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行政公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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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行政公文.doc

行政机关公文的行文及行政机关公文的教学中,如何表述行政机关公文文种、类型及行文体式,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经常看到文秘杂志有关《批转和转发不是公文文种》等类似争论不休的一些文章。

如《秘书理论与实践》中金常德《批转和转发不是公文文种》一文称:

“《秘书学原理及实务》一书,编者却把批转和转发都视为独立的公文文种,实为舛误。

”那么,笔者要问:

“批转和转发不是公文文种”又是什么?

反过来,“批转和转发”又是公文文种里的什么?

其实,这都是对行政机关公文文种及内容的表述不清造成的误解。

其对行政机关公文文种及内容的表述不清的原因在哪里?

笔者认为,就是对行政机关公文文种的定义的理解不够全面。

纵观13种行政机关公文文种的定义,都是从文种的性质及范围来铨释的。

所谓“性质”,即表明了这个文种可用来做什么的本质特征。

所谓“范围”,表明了这个文种对上对下、对人对事的所属性。

从定义的内容来看,并不是把一个文种都只写成一种公文体式。

也就是说,公文文种定“种”,文种定义内容定“类”,也就是“种”与“类”之争。

我们分别看看13个行政机关公文文种,每“种”公文按定义所述的内容的性质及范围,可分别分为多少类?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根据“命令(令)”定义的内容,可分为公布行政法规的命令、公布行政规章的命令、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命令、有关单位的嘉奖令、有关人员的嘉奖令等5类,行文至少就应写成5种公文体式。

公布行政法规,由于行政法规包括:

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文种,那么,公布行政法规命令,也应包括公布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4种体式的命令来行文。

可见,命令(令)可分为9种公文体式来行文。

如1:

公布行政法规的命令,如:

国务院令第499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5年5月11日国务院第89次常务会议通过2005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5号,公布《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384号,公布《海关关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国务院令第306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以及县以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发布命令,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发布命令。

如2:

公布行政规章命令。

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行政规章除规定、办法兼用作规章文种外,其他规章文种有章程、细则、制度、规则、规程、守则、准则等文种。

那么,公布行政规章的命令,也应包括公布规定、办法、章程、细则、制度、规则、准则、通则等8个文种对命令体式来行文。

如:

2006年12月28日,郑州市政府以第156号令公布的《郑州市嵩山古建筑群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2号)公布的《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1990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第7号令发布《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2006年12月13日,郑州市政府以第153号令公布的《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59年6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1号)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1992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5号公布《企业会计准则》;1992年11月16日国务院批准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令第5号公布《企业财务通则》。

如3:

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的命令。

如国务院、中央军委联合行文的《国务院,中央军委2005年冬季征兵命令》。

如4:

嘉奖令。

有关单位的嘉奖令,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驻政〔2007〕13号《关于对平舆县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嘉奖令》、有关人员的嘉奖令,如2007-11-310《国务院对胜利粉碎劫机事件的民航杨继海机组的嘉奖令》。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根据“决定”定义的内容,可分为重要事项的决定、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的决定、奖励的决定、惩治的决定、变更下级机关的决定、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的决定等6类来行文。

依次如:

1995年12月28日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国发〔2008〕2号《国务院关于2007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国发〔1996〕4号《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严厉惩治金融和财税领域违法乱纪行为的决定》、2006-1-19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卫生监管机关变更的决定》、2007《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宣布失效、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根据"公告"定义的内容,可分为宣布重要事项的公告、宣布法定事项的公告2类行文。

如:

《旬阳县人民政府机关搬迁公告》、07-10-2619:

23:

09发布的《和静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结果公告》。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根据"通告"定义的内容,可分为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的遵守的事项的通告、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周知的事项的通告等2类行文。

如:

《××市人民政府关于坚持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广州市公安局关于洛溪大桥交通管理规定的通告》。

(五)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根据"通知"定义的内容,可分为批转下级机关公文的通知、转发上级机关公文的通知、转发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的通知、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事项的通知、需要有关单位周知的事项通知、需要有关单位执行的事项通知、任职通知、免职通知等8类来行文。

依次如:

2005年《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厦经普办〔2005〕4号,《关于转发<关于公布实施福建省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简易执法程序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工商局、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劳动人事部关于设立"劳动保护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浙政办发〔2007〕38号,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吉政干任〔2005〕72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王刚任职的通知》、2007年4月28日临澧县临人常发[2007]05号《关于郑大知同志的免职通知》。

有时许多人任免同时进行,行文时可为合为"任免通知",如人劳公字[2007]155号《关于翁笑冰等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根据"通报"定义的内容,可分为表彰先进的通报、批评错误的通报、传达重要精神的通报、传达重要情况的通报等4类来行文。

依次如:

山西省水利厅晋水办[2003]620号《关于表彰2003年度全省水利宣传先进单位和政务信息先进单位的通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省××市××县擅自停课组织中小学生参加迎送活动的通报》、辽宁本溪市政府召开紧急会议《传达鸡西"9.30"特大事故通报》、中央五部委《经济责任审计情况通报》。

(七)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根据"通报"定义的内容,可分为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提请审议事项的议案、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的议案等2类来行文。

如:

武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根据委员长会议的建议,即将进行的常委会会议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原由中国人民银行行使的监督管理职权的议案》。

(八)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根据"报告"定义的内容,可分为汇报工作的报告、反映情况的报告、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的报告等3种类型来行文。

如: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灾后住房重建工作意见的报告》、转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扶持山区文化建设抓紧改变山区群众文化生活贫乏落后状况议案的办理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答复××省人民政府《关于××河水质污染状况的报告》。

(九)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根据"请示"定义的内容,可分为请求指示的请示、请求批准的请示等2种类型来行文。

如:

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清查处理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内私人建房情况的请示》、津市公安局向天津市政府《关于放宽出入境及在津落户条件广泛吸引国内外科技人才来我市工作的请示》。

(十)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根据"批复"定义的内容,可分为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的批复等1种类型来行文。

如:

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十一)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根据"意见"定义的内容,可分为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的意见、对重要问题提出处理办法的意见等2种类型来行文。

如:

2008年《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向城镇居民转变的意见》、2007-3-5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意见》。

(十二)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根据"函"定义的内容,可分为商洽工作的函、询问的函、答复问题的函、请求批准的函、答复审批事项的函等5种类型来行文。

如:

《陕西省政府关于报送清理公款购买商业保险工作函》、××市文化局×文函〔2003〕54号《关于询问元宵节文化大集筹备情况的函》、《关于对市人大三届三次会议第146号建议的答复函》、罗府函〔2007〕13号《关于请求批准成立罗定肉桂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办公室的函》、苏环函〔2008〕102号给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暂缓铜山县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函》。

(十三)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根据"会议纪要"定义的内容,可分为用于记载会议情况的会议纪要、用于传达会议情况的会议纪要、用于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等3种类型来行文。

如: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7〕60号《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省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次全体成员会议纪要》、2006年1月1日至29日,重庆市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以下一些问题:

一、行政机关公文13个文种,含有55个以上类型的行文体式。

其中,每个类可以成为一种公文体式。

个别的类型,还可形成多种体式。

二、文种虽然是法定的“种”,其文种定义的内容包含着“类”,这些类往往被人们所忽视,也就是争论不休的根本原因。

对各类的表述,可以具体,可以抽象,也可简捷。

如:

《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是具体称呼的表述,“批转下级机关公文的通知”是抽象的表述,“批转通知”是简捷的表述。

有时对简捷的“批转通知”可加一个“性”字,如“批转性通知”,这是因为文种定义是按“性质”来铨释的。

这不同形式的表述是因使用的情况而定的,但“类”后应冠“文种”名称。

三、文种各“类”是写作的具体体式(格式)。

各类具体体式含有“文种”的共性,也有着每“类”个性,在表述中不能笼统而言。

如“批转性通知”有“批示性”,写作中含有批语,如“同意”、“原则同意”、“很好”、“很重要”等批示性语言,其它类型的通知不一定有这一特性。

又如“转发性通知”在执行过程中有着“不定性”。

他得视行文者的要求和受文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是“遵照执行”或“参照执行”,或受文单位没有必要执行。

而其它类型的通知不一定有这一特性。

对“类”的拟文,应是文秘人员及教授公文的教师把握的主体内容。

因此,在熟之其“种”之后,更要熟知其“类”,包括这“类”的行文对象,所属范围,文体的特点,格式及每个环节应安排拟写的内容等等。

四、行政机关公文的范围要明确,它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省、市、县、镇、乡等政府机关必须遵循其规范使用。

但机关部门的专用文书不在此列。

如公、检、法,财税等专用文书,那是机关部门专门的规定文书。

也不包括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文书,企、事业单位是借用行政机关文书的某些文种行文和其它文书的文种来行文。

也不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文书的文种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文书的文种,那是因为他们的公文也有专门的规定。

因此,行政机关公文中不能混用其它有关公文的文件及类型来拟文和举例等。

五、行政机关公文是一种规范性强的公文,不能把某些公文与行政机关公文相同文种的事务文书等同于行政机关公文。

如部门开会写个通知、有事写个报告、请示等等,又不按行政机关公文运转,也不按行文规范各个环节的格式撰文,都应视为行政机关内的事务文书,不能表述为行政机关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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