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机设备使用维修管理规定征版1.docx
《综机设备使用维修管理规定征版1.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综机设备使用维修管理规定征版1.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综机设备使用维修管理规定征版1.docx](https://file1.bingdoc.com/fileroot1/2023-7/10/18a962e8-ab4a-4e11-bb53-1970741795a8/18a962e8-ab4a-4e11-bb53-1970741795a81.gif)
综机设备使用维修管理规定征版1
龙矿集团综机设备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集团公司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综机设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保证综机设备满足正常生产的需要,管好、用好、维修好综机设备,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单位、租赁站、机电维修制造中心。
第三条本规定所指综机设备包括:
(一)液压支架;
(二)采煤机;
(三)刮板输送机;
(四)转载机(含破碎机);
(五)皮带机;
(六)乳化液泵站及喷雾泵;
(七)移动变电站及变电列车;
(八)综掘机及配套皮带机。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机油电处负责综机设备综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综机设备接续计划的实施,三机配套及重大设备选型论证,对综机设备管理使用、大修质量考核,对出现的重大设备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等。
第五条租赁站负责本部矿井单位综机设备的计划编制、验收、调配、委托修理、技术改造、事故分析等工作,对设备的使用、大修质量进行监督、服务和考核。
第六条本部矿井单位机电科负责本单位综机设备接续计划编制、落实,负责综机设备使用、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七条外部矿井机电科负责本单位综机设备的综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组织、协调综机设备接续计划的实施,三机配套及重大设备选型论证,对综机设备使用、维修(含大修)质量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组织对出现的重大设备问题进行分析和处理。
第八条机电维修制造中心:
负责集团公司综机设备的大修工作,建立大修质量管理体系和跟踪服务保证体系,对出现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
第九条工作面“三机”配套设备的选型要正确、合理。
采煤机、刮板运输机的生产能力要相互匹配;液压支架的支护高度、工作阻力、支护强度、底板比压等要与工作面地质赋存条件相适应。
“三机”配套设备的安装、使用要严格规程措施执行。
第十条煤和油页岩工作面储量分别在80万吨和60万吨以上的,刮板运输机链轮、链条可以采用进口的,低于规定储量的一律选用国产的。
油页岩工作面链条根据磨损情况尽可能应用到煤工作面,进口链轮必须倒向使用。
第十一条采煤机截齿、齿座原则上选用滚筒生产厂家配套产品,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截齿、齿座品牌,生产中若出现截齿脱落,必须及时更换。
第十二条综机设备要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选用合格的油脂标号,未经同意严禁随意更换。
第十三条新上或改造升级的乳化液泵站要采用变频技术和变频电机,配置乳化液自动配比和反冲洗装置、配置水处理装置或使用地面纯净水;工作面液压支架大立柱一律配齐、使用保护套。
第十四条矿井单位要建立健全综机设备各项管理制度和记录,明确现场张挂制度和各项检查记录,使用区队要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并及时填写各项检查记录。
要建立综机设备台账,并设专人管理。
台账的主要内容有:
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使用地点,投用时间,包机人、配件、备件情况等。
主要设备要建立一机一档,相关技术资料及图纸要及时归档。
第十五条加强对备用设备、配件的管理,及时提报计划购置相关的备品备件以满足生产的需要,备用设备严禁拆件使用,特殊情况需要拆件时,必须经租赁站或外部单位机电科同意,事后应及时配齐。
第十六条加强对设备操作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杜绝野蛮操作现象的发生。
第十七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严格执行班检、日检、月检制度,每天检修时间不得少于6小时,每月停产停机检修时间不得少于一天。
按照设备检修周期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详细检查和检修,补充或更换润滑油,并及时填写检查和检修记录。
第十八条认真开展好综机设备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主要设备要实现台台完好,各部件要符合《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
现场备用设备及部件,要挂牌、分类码放管理,液压元件应包装好。
文明生产方面,要做到现场设备清洁、卫生。
第十九条综机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禁止拼设备或设备带病运转:
(一)采煤机、掘进机截齿要齐全、有效。
出现掉齿、失效现象,应在当天检修班次解决,严禁长时间缺齿运行。
(二)采煤机在过陷落柱、大的夹矸层或断层时,应采取放炮松动,严禁硬割硬拼设备;严禁出现割碰顶梁、割溜头位置时触碰端头支架底座。
(三)工作面设备检修中,严禁烧焊、严禁采用放炮的形式拆卸零部件。
(四)综机设备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润滑“五定”,加注油液时必须清洁干净油孔周围,坚持用过滤网过滤,润滑油应按要求保证质量,定时补充和更换,注油器具必须保持清洁,独立存放,严禁设备在缺油和无油状态下运行。
(五)综机设备所用冷却水的流量、水压、水温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禁无冷却水开机。
(六)液压支架所用的乳化液浓度必须达到3~5%,严禁用清水代替或者为省材料费用少加或不加乳化油。
液压支架在操作过程中,正常情况下严禁带压拉架;液压支架在安装和回收时,严禁用钢丝绳或其它硬质物拉伤、碰伤支架的零部件,尤其是立柱、千斤顶的电镀层。
(七)综机设备在运输过程中,要采用钢丝绳进行封车,严禁蛮装蛮卸造成设备损伤。
(八)工作面正常采煤过程中,为防止损坏刮板机、转载机等设备,严禁未经破碎处理的大块、金属物件进入运输系统。
严禁重载启动或缺刮板运行。
(九)工作面生产过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浮煤带入刮板运输机底部,严禁刮板运输机拉回头煤。
(十)采煤机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规程规定的速度牵引、严禁超速牵引,必须由小到大逐次加大,严禁一次加大到最高速度。
(十一)综机设备所配置的各项保护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正常使用,保护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机处理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甩掉电气或机械闭锁保护装置。
第四章设备大修及质量管理
第二十条综机设备的维修分为大、中、小修三类,中小修一般由矿井使用单位利用日常检修和停产检修进行,矿机电科要对中小修项目和质量进行把关和考核。
大修工作需要设备升井后委托维修,本章主要针对大修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
第二十一条综机设备委托大修原则:
本部由租赁站、外部矿井由机电科负责委托机电维修心中大修;机电维修中心修理不了的部分,按公司外委程序委托原厂家或其他厂家修理。
第二十二条租赁站和外部矿井机电科要对大修送修、交接、委托、拆检、废件回收、试运转、联合验收、售后服务等建立管理流程,实现对大修过程的规范管理。
第二十三条维修中心或外部承修厂家必须取得国家颁发的相应的设备检修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设备大修前鉴定:
由租赁站、外部矿井机电科组织对拆检的综机设备进行鉴定,租赁站、维修单位、矿机电科、使用区队人员参加。
鉴定主要确定大修内容,重点确定哪些部件直接使用、哪些报废更新、哪些修复使用。
第二十五条设备大修后质量验收主要以《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设备原厂家的有关技术规范为依据,逐项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报告,对需要整改的问题由维修单位负责整改合格。
第二十六条综机设备结构复杂,出厂验收时一些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为避免此类情况的出现,维修中心和委托单位分别负责、监督大修质量的过程控制,过程控制的重点有:
(一)采煤机、掘进机
1、截割部:
①齿座与截齿的配合问题;②滚筒齿座焊接角度、焊接质量;③滚筒叶片裂纹或开裂;④冷却系统、内外喷雾系统装配质量问题;⑤轴承特别是进口轴承的质量问题;⑥各密封处的装配质量及密封质量;⑦轴承及齿轮装配质量问题;⑧电机进油及进水的问题(电机只防爆但不防水防油);⑨大销孔的修复质量。
2、牵引部:
①装配质量问题;②大销孔的修复质量;③各密封处的装配质量及密封质量。
3、采煤机行走部:
①装配质量问题;②各密封处的装配质量及密封质量。
4、掘进机装载部:
①转载马达、链轮质量问题;②耙爪质量;③刮板机铆焊质量。
5、掘进机行走部:
①轴承及齿轮装配质量问题;②减速器密封质量;③轴承质量问题;④履带销轴质量问题。
6、液压系统及水系统:
①阀、高压胶管、千斤顶的漏液;②泵、马达、过滤器的质量;③接头、喷嘴质量;④清洁度的问题;⑤压力与温升。
(二) 输送机、转载机、破碎机
1、减速器:
①一轴漏油;②一轴轴承散架及一轴串动;③冷却器漏水;④伞齿轮啮合质量;⑤轴承质量。
2、链轮组:
①密封质量及浮封环的反弹量;②轴承散架。
3)、头尾架、中部槽:
①对接错口质量;②铆焊质量。
4、破碎机:
①轴承装配质量;②皮带轮的同心度。
(三)液压支架
1、结构件:
①柱窝、耳板(座)、四连杆等焊缝开裂;②掩护梁倾斜度;③大销孔的拆卸与检修质量。
2、立柱及千斤顶:
①漏液、窜液;②镀层质量;③两腔的高低压实验。
3、阀类及液压胶管:
①漏液、窜液及胶管抽头、爆管;②胶管标示及打压实验;③阀的高低压实验。
(四)电气设备过程控制的重点
1、轴承质量。
2、装配质量。
3、出厂试验及记录。
4、隔爆面质量。
第二十七条为便于设备大修确定关键零部件的更换、修复及设备发生质量问题后的责任追溯,维修中心要建立综机设备大修终身技术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
每台综机设备每次使用的情况、具体检修的内容、拆检情况、验收结果、使用后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处理内容等,要有详细的记录,并按照设备号进行技术归档。
委托外部厂家大修的部分,由委托单位参照本条建立大修终身技术档案。
第二十八条综机设备的检修质量除了要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要求,同时要满足过煤量和质保期的要求,今后新购置的设备要按此提出过煤量的要求。
对维修部件在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维修单位承担责任,对维修中新更换部件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物质部门承担责任,对新安装使用的设备在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设备厂家负责,追究厂家责任并进行处罚。
过煤量和保质期标准见附表1。
第五章综机设备使用和大修质量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司对综机设备的使用和大修质量实行双向考核:
机油电处负责对所有矿井单位、机电维修中心的考核,租赁站负责协助机油电处对本部矿井单位、机电维修中心考核,外部矿井单位机电科负责对本单位、机电维修中心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月末报机油电处备案。
本部矿井负责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月末报机油电处备案。
第三十条对设备使用考核:
采取动态检查考核和季度考核相结合,即日常检查时动态考核,季度考核时对季度内动态考核汇总,并根据使用出现的问题轻重及多少确定是否追加处罚,考核内容和处罚见附表2。
第三十一条对大修质量考核:
以《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为依据,同时引入过煤量及保质期作为质量考核的一个依据。
考核期以过煤量及保质期先到的为基准。
考核期出现质量问题的按以下进行处罚:
(一)不影响生产的由维修单位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过煤量或保质期按维修后时间界定;
(二)对生产造成影响的,除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过煤量或质保期按维修后时间界定。
影响生产时间不满一个生产圆班的,处以5000元/次罚款;超过一个生产圆班的,处以10000/次元罚款,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考核期内出现3次以上超过一个生产圆班的质量问题,每出现一次追加罚款5000元。
(三)由物质部和外部矿井供应部门负责采购用于维修更换的综机部件、配件,保质期参照本管理规定的要求,同时要求所进部件、配件采用原厂家的。
保质期出现问题,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龙矿业集团负责解释与修改。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与国家及上级设备管理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三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1:
过煤量和保质期标准
设备名称
部件名称
过煤量(万吨)
质保期(月)
割页岩
割煤
割页岩
割煤
新设备
维修
新设备
维修
新设备
维修
新设备
维修
采煤机
整机
12
3
12
3
滚筒
60
30
100
60
12
6
12
6
部件及配件
6
3
6
3
液压支架
整机
12
3
12
3
刮板
输送机
整机
12
3
12
3
进口/国产链轮
40/30
30/20
80/60
40/30
6
3
6
3
进口/国产链条
80/50
150/100
6
6
刮板
40
80
6
6
溜槽
150
100
400
200
6
3
6
3
减速机及电机
12
3
12
3
转载机
整机
80
100
12
3
12
3
国产
链轮
30
80
6
3
6
3
国产
链条
50
100
6
6
刮板
40
100
6
6
溜槽
60
40
100
12
3
12
3
减速机及电机
12
3
12
3
液压
支架
整机
12
3
12
3
皮带机
整机
12
3
12
3
胶带
600
800
12
12
滚筒及托辊
30
40
12
3
12
3
乳化液
泵站
整机
12
3
12
3
移动变
电站
12
3
12
3
变电
列车
12
3
12
3
掘进机
整机
800米
300米
1000米
500米
12
3
12
3
附表2综机设备使用、管理处罚标准
序号
使用管理基本要求
罚款金额(元)
备注
1
综机设备司机、维修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持证上岗工作,未经培训的人员严禁操作、维修设备
200
每出现一次(项)
2
综机设备使用现场未按设备类别建立设备运行记录、交接班记录、检修记录、实验记录、润滑记录,记录填写不规范或者弄虚作假的
100
每台件
3
综机设备使用期间未按设备使用要求严格执行润滑“五定”规定的,油脂不符合使用要求;注油器具不清洁
200
每台件
4
综机设备开机和运行期间未按规定使用冷却水和内、外喷雾的,冷却水压、水温不符合规定的;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的。
500-5000
每台
5
综机设备必须坚持使用各类保护,不得擅自改动或者甩掉不用,发现保护不起作用或甩掉不用的。
600
每出现一次甩保护或保护失效
6
严禁综机设备超负荷运转,重载启动;对造成设备故障损坏,按损坏程度罚款。
500-5000
每次;造成设备损坏的按高额罚款
7
综机设备要实行包机制度,维修人员未按规定对综机设备进行检修、保养的。
200-2000
每台视情节轻重
8
岗位人员要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严禁野蛮操作综机设备;造成设备损坏影响生产的,视情节轻重和损坏程度罚款。
200-10000
按每次进行处罚。
9
综机设备使用期间操作人员发现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而继续使用造成设备事故的,视情节轻重
200-5000
按每次进行处罚
10
采煤工作面乳化油的考核定额为400kg/万吨,严禁打清水现象。
500
定额每低10kg进行处罚
11
未经租赁站同意,私自拆解综机设备部件,影响设备性能的。
1000
每台
12
综机设备安装和撤除期间未编制安装、撤除、运输技术措施。
安装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撤除采用野蛮方法造成设备或部件损坏的。
500
每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