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东集中查验区市政配套道路工程临时用电组织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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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东集中查验区市政配套道路工程临时用电组织设计

厦门海沧保税港区(东)集中查验区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一、方案设计概况

1.执行标准

本方案设计以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为标准。

2.设计依据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设计技术交底施工设计文件。

(三)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纪要等。

(四)施工调查资料。

3.现场勘查

本工程南侧为地下通道圆弧段,约有16户民房,西侧为芦澳路,北侧为海投物流园区,东侧为海投物流园区已建堆场。

施工范围内有较多海投物流园区的通讯、水电管道等。

4.施工供配电概况

4.1.现场设置一个独立的供配电系统,从芦澳路引入一路380/220V电源,接至施工现场配电总箱。

由变压器提供电力的供电系统均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低压供电方式均采用放射式。

4.2.计划闸口广场、地下通道、查验区场地、钢筋制作场以及项目部办公临时设施的现场用电设备由总配电箱控制;仓库北侧、东侧、西侧道路施工用电因负荷较小,且线路长,用小型发电机提供。

由低压配电室控制柜1只400A空气开关(配自动重合型漏电保护器),400A四极漏电开关2只,分别供闸口广场、地下通道、查验区场地,钢筋制作场和项目部临时设施下设二级配电箱、开关箱。

配电设置为低压室→二级电箱→未端箱。

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及接零保护系统。

4.3.闸口广场、地下通道、查验区场地、钢筋制作和项目部办公临时设施共设置5只固定安装的分配电箱。

4.5.每台固定设备单独设置一只专用开关箱,每台电焊机单独设置一只移动开关箱,每台砼振捣器使用一只移动开关箱。

4.6.总配电屏(箱)各分回路均设置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10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断路器;开关箱内设置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断路器。

4.7.由总配电箱引至各分配电箱的电源线采用VV22型铠装绝缘电缆埋地敷设,或采用BV绝缘线架空敷设;由分电箱引至开关箱的电源线采用YC型通用橡皮绝缘软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

5.设计说明

5.1.施工现场所有电箱外壳、用电设备外壳及机座等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作保护接零。

5.2.本设计在具体施工中如需进行部分修改时,须将修改方案报批后方可执行。

5.3.本设计在施工时,须严格执行为国家及地方的有关安全、技术和工艺方面的标准、规程、规定等要求,如本设计内容与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的要求发生冲突时,一律执行有关标准、规程、规定的要求。

5.4.本设计中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须由有相当资质的专业配电箱生产厂家根据本设计提供的系统图、配电箱安装要求及有关技术、安全、工艺方面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5.5.本工程所有的现场临时用电设施、线路,须经分公司、项目部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二、施工用电设备参数表

1.施工用电设备参数表

序号 

施工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台)

各项参数

换算后单机

设备容量Pe

1

项目部办公临设

办公、生活用电

4KW

2

插入式砼振捣器

ZX50

6

2.2KW,380V,cosφ=0.8

2.2KW

3

平板式砼振捣器

ZB11

2

2.2KW,380V,cosφ=0.8

2.2KW

4

弯曲机

GW40J

2

3KW,380V,cosφ=0.8

3KW

5

切断机

GQ40A

1

4KW,380V,cosφ=0.8

4KW

6

交流电焊机

BX1-315F

2

22.5KVA,380V,ε=60%,

14.81KW

cosφ=0.85

合计

30.21KW

2.施工用电设备参数表说明

2.1.表中主要考虑施工主要施工用电设备的用电负荷。

2.2.电焊机是反复短时制用电设备,设备容量是将铭牌容量换算到暂载率为100%时的容量:

BX1-315F电焊机,换算后的容量为:

×22.5×cosφ=

×22.5×0.85=14.81KW。

2.3.长期工作制的用电设备(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等)其容量等于铭牌容量。

2.4本工程其他施工单位,如福建三建也是共同使用部分配电箱。

三、施工现场干线布置图

3.1.现场临时用电平面图

3.2.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图

四、配电箱

本工程临时用电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须由具有相当资质的专业配电箱生产厂家根据本设计提供的系统图、配电箱安装一般要求及有关技术、安全、工艺方面要求进行加工制作。

(一)配电箱制作的一般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不小于0.6m。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为1.5~2mm。

2.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3.配电箱内的电器应收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箱体内,金属板与配电箱体应作电气连接。

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各种电器应按规定的位置紧固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并且开关电器之间、开关电器与箱体四周的距离应符合有关工艺标准的要求。

5.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须分别通过N接线端子板和PE接线端子板排接。

接线端子板尽可能做到一个螺栓接一个线头。

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截面应与系统图中进出线一致。

导线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7.导线剥削处不应伤线芯,导线压头应牢固可靠,多股导线应加装线鼻(有压线孔著除外)。

如必须穿孔用顶丝压接时,多股线应搪锡后再压接,不得减少导线股数。

8.各种箱体的金属构架、金属箱体,金属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9.配电箱后面的排线需排列整齐,绑扎成束,并用卡钉固定在安装板上,安装后引出及引入的导线应留出适当余度,以便检修。

10.分配电箱、开关箱应设为警示色—桔黄色,电箱门上喷设电气警示标志。

11.分配电箱、开关箱须具有防雨功能,并设置门锁。

12.分配电箱、开关箱的宽度、厚度、高度,由加工制作单位对照系统图按有关工艺标准确定。

(二)配电箱开关电器选择、配置

1、总配电箱、分电箱、开关箱内开关电器(刀开关、熔断器、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等)的规格由厂家根据系统图内标注的计算电流,按规范要求进行配置。

2、总电箱、开关箱须具有漏电保护功能,动作电流、动作时间须符合规范要求。

3、总电箱内须具总隔离、总过流保护功能,分路隔离、分路过流保护功能。

4、总电箱、分电箱、开关箱内均须设专用N、PE接线端子板。

五、配电线路一般要求

1.由总配电箱引至各分配电箱的电力电缆,埋地深为0.6m,在电缆上下铺设100mm厚黄砂,在电缆上面加盖砖块或水泥预制块;电缆转角弧度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做硬化路面或机械设备就位前,须将过路套管或电缆过路地沟设置好。

2.由分电箱引至开关箱的电源线可采用VV22电力电缆埋地敷设,或用YC型普通橡套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

3.由开关箱引至用电设备的电源线采用设备随机电源线,穿钢管埋地敷设。

六、接地、接零装置

1.工作接地

由现场变压器提供电力的供电系统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TN-S系统,变压器低压侧零线的工作接地应由变压器安装单位负责设置。

2.重复接地

配电供电系统,采用TN-S保护接零系统,在总配电箱进线处对进户保护零线设置重复接地,并引至PE汇流排;分别线路末端、架空线路转角处对保护零线设置重复接地装置。

3.检修接地

当系统停电检修时,须将已断电的的正常情况带电部分暂时接地,其做法是:

通过具有接线甲的多股软电线与接地体作电气连接,于检修结束后,先撤接地线,再送电,以保证检修人员在检修过程中的安全。

4.保护接零

4.1.专用保护零线由总配电屏(箱)内PE汇流排引出,至各分配电箱PE接线端子,再由分配电箱PE端子引至各开关箱PE接线柱。

4.2.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正常工作时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均应做保护接零,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一端须压接在设备外壳带接地标志的螺栓上,另一端须压接在开关箱PE接线柱、PE接线端子上。

4.3.专用保护零线截面不小相线截面的一半,并不小于2.5mm2,采用多股铜芯软线,线头须设专用接线鼻,并使用平垫、弹簧垫以使连接可靠。

4.4.专用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绿/黄双色线不许用作负荷线,也不许用其它颜色电线用作保护接零线。

4.5.现场所有配电箱外壳和电缆线金属保护层均做须保护接零,配电箱门与箱体之间应用多股软铜线作可靠电气连接。

4.6.PE汇流排、PE端子排应做到一个螺栓只接一根保护零线。

5.接地体装置的设置

5.1.应尽可能使用自然接地体,如地下室基础钢筋、塔吊基础钢筋等(不可接于有关化工、电信方面的管线上),接地电阻值不大于4欧姆。

5.2当自然接地体无法利用时,设置人工接地体,每组采用三根2.5m长的50*50*5的角钢,垂直于地面,项端距地面0.8m,角钢间用40*4的扁钢焊接相连,用直径10mm的元钢引出地面,并焊接连接扁铁。

5.3.接地体的焊接须保证足够的长度,元钢连接,焊接长度须大于元钢直径的6倍,双面旗焊;扁钢连接,焊接长度须大于扁钢宽度的两倍,焊接两条长边加一条短边。

6.接地电阻的检测

项目部须对所有接地装置每月进行一次接地电阻检测,如发现接地电阻值大于4欧姆时,须加设接地装置。

七、安全用电措施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执行规范

认真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其它有关安全用电的标准、规程、规定。

2.采用接零保护措施

2.1.施工现场供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由配电室专用保护零线PE汇流排引出。

2.2.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保护零线采用专用色线—绿/黄双色线。

2.3.保护零线的重复接地点不少于三处。

2.4.电气设备正常情况下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等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均作保护接零。

2.5.定期检测接地电阻值。

3.配置漏电保护器

3.1在总配电屏(箱)各分回路及开关箱内设置两级漏电保护装置。

3.2.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3.3.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3.3.开关箱内漏电断器的选用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配合。

3.4.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分开设置,照明配电末级选用单相二线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断路器。

4.配电系统

4.1.配电系统实行三级配电制,即总配电屏(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4.2.每台用电设备设置一只开关箱,开关箱内设置一只隔离开关(或具有隔离功能的负荷负荷开关),一只漏电断路器。

4.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及移动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电焊机、振捣器等移动用电设备电源电缆线长度不大于5m。

4.4.配电箱、开关箱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

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的场所。

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 维修的物品。

4.5.配电箱、开关箱安装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

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3m。

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为1.5~2mm。

4.6.配电箱、开关箱中进线侧和出线侧均设在箱体下底面。

4.7.架空线路使用电杆、绝缘子、横担等,按规范要求架设。

4.8.所有开关电器及电气装置必须完好无损,装置必须端正、牢固。

4.9.相线之间接头必须采用双层绝缘包扎,相线必须绝缘良好。

4.10.相线严禁搭、挂、压在脚手架、钢筋或其它物体上。

4.11.所有电箱应作名称、用途、分路标识;分电箱、开关箱应配锁并由专人保管,并做到设备运行时电箱门锁处于打开状态,设备停用超过1小时以上时应锁电箱门。

4.12.电箱内部不得放置工具、材料等。

4.13.室外用电架设严禁使用花线,严禁使用铜线或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熔体),办公室、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插座、电炉等。

5.电气设备的防护 

5.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高低压线路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5.2施工时各种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

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l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35~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8m。

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l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5.3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l~35kV时,最小垂直距离为7m。

5.4对于达不到最小安全距离时,施工现场必须采取保护措施,可以增设屏障、遮栏、围栏或保护网,并要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负责监护。

6.电气检修工作安全要点

6.1必须先停电后检修,严禁带电作业;特殊情况必须进行带电作业时,须有书面带电作业报告,经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后,在专职安全员和专业电工监护下作业。

6.2悬挂停电标志警告牌,挂接必要的接地。

6.3由相应技术级别的专业电工检修。

6.4检修人员应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6.5有组织和专人统一指挥。

7.配备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7.1.项目部均须为电工、电焊工、对焊机操作工、水磨石操作工等工种配备绝缘鞋、靴、手套等绝缘防护用品。

7.2.电工、电焊工、对焊机操作工、水磨石操作工等工种人员须正确使用绝缘防护用品。

7.3项目部材料库内、低压配电室内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绝缘防护用品。

(二)、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电工持证上岗

现场电工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电工应认真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禁止违章作业,加强值班检查,认真做好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及时排除故障或隐患。

2.用电人员遵章守纪

塔吊、电焊工、对焊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及机械操作工应熟悉本机、本工种的安全用电要求,不违章操作,做好本机的安全用电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关机上报。

3.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4.建立技术交底制度

临时用电设计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详细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设计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签字手续。

5.建立安全检测制度

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

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及线路绝缘电阻值、漏电断路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的安全可靠性,并作好检测记录。

6.建立电气维修制度

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值班、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7.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企业各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须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8.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

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管理,落实到人。

9.临时用电设施、线路的拆除

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等。

八、电气防火措施

(一)、电气防火技术措施

1.合理配置、整定、更换各种保护电器,对电器和设备的过载、短路故障进行可靠的保护。

2.在电气装置和线路周围不堆放易燃、易爆和强腐蚀物质。

3.严格执行电焊、明火作业三级动火证审批制度。

4.在电气装置相对集中的场所,如配电室、塔吊驾驶室、对焊机作业棚、固定焊接点、电焊作业处等配置绝缘灭火器材(1211、干粉灭火器),灭火器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

5.现场不使用高发热灯具,如碘钨灯等。

6.严禁使用电炉,严禁使用大功率灯泡烘烤衣物。

7.合理设置防雷设施。

(二)、电气防火组织措施

1.建立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化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建立电气防火责任制,加强电气防火重点部位、禁烟场所管理,设置禁止烟火标志。

3.建立电气防火教育制,经常进行电气防火知识的教育和宣传,提高各类用电人员电气防火自觉性和电气消防技能。

4.建立电气防火检查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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