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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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深圳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征求意见稿)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

 

前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千秋大业,教育为先。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础工程。

作为经济特区,深圳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不仅对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具有决定意义,对广东建设南方教育高地,对国家建设教育强国也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经济特区建立三十年来,深圳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在较短时间内形成了充满活力的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实现了从传统教育到现代教育的历史性跨越。

教育规模持续扩大,办学条件显著改善,教育改革不断深入,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教育实力日益增强,较好地解决了全国最大移民城市、最大规模非户籍人口子女受教育问题。

深圳教育在提高市民素质,支持深圳快速实现工业化、现代化和城市化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推进全国教育现代化作出了积极探索和重要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深圳正处于深化改革开放,再创经济特区科学发展新优势的战略机遇期,肩负着努力当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排头兵的新的历史使命。

率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市,从根本上破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都凸显了提高市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教育成就民生幸福,教育决定深圳未来。

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深圳教育与深圳经济社会地位还不相称,人才培养水平还不够高,优质教育资源还不丰富,教育体制机制活力还不充分,教育国际化特色还不鲜明,高等教育还不强大,学前教育的难题亟待破解。

加快教育发展,深化教育改革,已成为广大市民的共同期待,已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教育振兴,全民有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广大社会要大力支持教育改革创新,要着眼于市民群众现实的教育要求,着眼于深圳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长远需要,着眼于全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大格局,着眼于国际教育发展的大趋势,加快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促进深圳教育在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为续写经济特区新的辉煌做出更大贡献。

一、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组织实施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要求,优先发展教育,坚持育人为本,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强力推进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多元化、国际化、全民化、信息化,加快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不断提高教育强市建设水平,努力开创深圳经济特区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工作方针

——促进教育公平。

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基本政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特区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快缩小教育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重点保障教育机会公平,扶持困难群体,面向全体学生,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

——提升教育质量。

把提升教育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加快内涵发展,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实现课程体系转型,构建“以学生发展为本”的学校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把深圳建设成为全国教育高地。

——坚持改革创新。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以教育体制改革为重点,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教育管理体制、学校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改革质量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力争在教育发展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努力建设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扩大教育开放。

把教育国际化作为建设国际化城市的重要突破口,坚持教育的国际性和民族性、本土性相结合,促进教育内容、科研、管理国际化,深化深港教育合作,促进深澳台教育交流,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

——服务特区发展。

完善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体系,推进教育与科研、产业的紧密结合,增强教育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使教育成为自主创新的有力支撑,成为民生福利的重要保障,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引领,成为城市未来发展的动力源泉,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三)总体目标

深圳教育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以国际先进城市为标杆,到2020年,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高水平学习型城市和人力资源强市。

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分两步走:

第一步:

力争用5年时间率先成为全国教育现代化先进城市。

到2015年,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基本开展,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5%,保障婴幼儿快乐健康成长;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保障适龄少年儿童都能接受均衡的九年免费义务教育;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7%,满足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需要;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5%以上,基本形成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高校留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达到2%,教育国际化水平大幅度提升;高标准普及15年教育,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1.5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20%以上,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以上,基本建成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

第二步:

力争再用5年时间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2020年,全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指导服务全面开展,3-6岁儿童入园率达到98%,优质普惠发展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8%,义务教育适应每个学生发展需要;高中阶段入学率达到99%,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有机渗透,免费教育范围不断扩大,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65%以上,创新人才培养能力显著提升;高校留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达到3%以上,建设成为教育国际交流区域中心城市;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14.5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12年以上,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到30%以上,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80%以上,建成高水平人力资源强市和学习型城市。

主要标志:

——教育均衡化。

特区教育一体化,全市义务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合理,资源配置均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教育优质化。

教育理念先进,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体制机制健全,实现教育内涵发展,为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和每位公民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教育多元化。

教育体制机制充满生机与活力,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教育事业和办学实践,办学主体、办学模式、资源投入和改革路径实现多元,教育活力不断增强。

  ——教育国际化。

把教育国际化作为深圳教育的重要特色,瞄准国际一流,拓展国际视野,引进国际教育资源,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率先与国际接轨,形成教育开放合作新格局。

——教育全民化。

教育资源有效整合,终身教育体系较为完善,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不断涌现,城市文化内涵和全民素质全面提升。

——教育信息化。

统筹规划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建成覆盖全社会的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适应现代信息化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教研和管理新方式、新形态,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

深圳市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指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3-6岁儿童毛入园率(%)

90

95

98

义务教育巩固率(%)

90

95

98

高中教育毛入学率(%)

95

97

99

户籍人口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45

55

65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

90

95

100

高校留学生占在校生比例(%)

1

2

3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1.5

14

14.5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5

11.5

12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20-59)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4

20

30

继续教育参与率(%)

50

70

80

二、发展任务

(四)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是深圳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与关键。

探索地方政府多途径发展高等教育的新道路,坚持扩大规模与提升质量并重,坚持创新发展、开放发展、自主发展、特色发展,坚持为高素质人才成长服务,坚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实现跨越发展。

2015年,高等学校在校生达到15万人,2020年达到20万人。

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

大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快发展本科教育,做强做大高职教育,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学科和专业,支持发展民办高校,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层次结构、类型结构和专业结构。

加快发展现有高校,抢抓机遇建设新高校,规划新建2-3所本科大学,支持建设金融、商业、海洋、能源、网络、新材料等特色学院,形成公、民办自主办学,市校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办学和中外合作办学共同发展的局面。

全方位提升深圳大学办学水平。

以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为核心,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推进以岗位和绩效为核心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高端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打造精英型、国际化师资团队。

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特色学科,深化教学改革和科研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学与科研能力,建设成为高水平、有特色、创新创业型国内名校。

加快深大二校区建设。

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南方科技大学。

努力成为国家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校,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先进的内部治理结构,确立学术主导的运行模式。

实施精品扩展战略,聚集一流人才,建设一流学术团队,本科和硕、博研究生教育同步推进,探索我国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探索通过举办一流大学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探索新路子。

发挥市校合作名校聚集优势办好深圳大学城。

整合大学城内各办学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学术中心等各类资源,加快建设大学城公共服务平台和公共合作平台建设,共建创新团队、共建重点实验室、共建学科专业,课程开放、学分互认、师资互聘,提升资源共享品质。

健全理事会运行机制。

建设留学生中心。

支持大学城在学科建设、培养模式、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方面深入探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着力提升科技原创能力、高层次人才创新能力和高水平社会服务能力,成为重要的研究生培养基地和科技创新中心,成为展示中国高等教育的窗口。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要进一步突出“国际性、创业型、复合式”的育人特色,建设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前沿科学的研究基地、服务社会的辐射基地和先进文化的孕育基地。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要坚持“前沿领域、交叉学科、应用学术、国际标准”的办学方针,努力建设成为“北京大学坐落在深圳的国际化校区”。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要坚持母校品牌和标准,稳步发展本科教育,加快建设“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成为以理工科为主的“高精特”研究型大学。

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

把提高质量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学校资源向教学一线倾斜。

积极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首要内容,把教授为低年级学生授课作为重要制度。

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健全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估体系。

定期研究和发布重点发展学科和专业目录,鼓励高校主动调整学科专业结构,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力争实现国家级重点学科零的突破,加快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分室建设步伐,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建设,培养学科骨干和创新团队。

科技研发资金对高校科研项目倾斜,推动高校成为我市“科技登峰计划”生力军。

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大力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

增强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高校牢固树立主动为社会服务的意识。

大力推进校企联盟,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平台,鼓励高校教师到企业转换科技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

支持高校与金融资本联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技术成果产业化体系和技术成果交易市场体系,全面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的中心城市。

紧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主动开展前瞻性、对策性研究,发挥高校智囊团、思想库作用。

(五)职业教育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统筹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形成适应深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要求,中职与高职相互衔接、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多层次的技能型人才。

完善职业教育统筹管理体制。

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多部门办学、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相关业务部门开展专业指导,行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

组建由政府统筹,以职业院校为主体,行业、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联盟,建立经常性的对话协商机制和工作平台,促进院校间、院校与行业企业间合作和教育资源共享。

积极推进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到2015年,新增劳动就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80%。

做强做大高职教育。

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要争创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新优势,强化国内领先地位。

鼓励高职院校与境外同类院校、与企业联合办学,支持建设独立分校。

多渠道筹建2-3所高职院校,其中1所为面向我市中职学校招生的5年一贯制高职院校。

鼓励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建设企业学院。

加快发展中职教育。

深化中职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稳步扩大中职教育规模,2015年中职在校生达到6.9万人,2020年达到9.8万人。

建设3-5所国家级示范性中职学校,建设8-10所省级示范性中职学校。

建设一批公共职教实训基地、骨干示范性专业。

中职学校实行紧缺专业免费就读,逐步实现中职免费教育。

设立职业教育贡献奖。

深化校企合作,鼓励发展“企业校区”,积极探索“职业认知、职业体验、基础学习、专业实习、岗位训练和顶岗实习”六层推进教学模式。

积极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到2015年中职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0%以上。

健全应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开展高职院校举办附属中职学校试验,积极推进中职与高职在培养目标、专业设置、课程标准、教育模式和学制上的衔接。

探索普通高校发展应用型本科专业和应用型研究生教育,为中等职业、技能学校毕业生提供深造机会,努力构建从中职到研究生的应用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六)高中教育

积极推动高中教育优质发展、特色发展。

大力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高中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高水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对优质高中学位的需求。

进一步扩大高中优质学位。

加快全寄宿制普通高中学校规划建设,到2015年,完成11所普通高中新改扩建工作,实现新增普通高中学位2.5万个。

严格控制高中班额,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

支持公办品牌高中扩大规模,鼓励优质民办高中举办分校,探索集团化发展。

扶持民办高中上等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扩大高中优质学位。

推动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优化高中布局结构。

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建设一批德育、科技、艺术、体育、课程改革和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特色高中,鼓励高中学校形成独特的教育风格和学校文化。

适度调整普通高中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比例。

建立校本课程指导和资助制度,提高学校课程建设和实施水平,鼓励普通高中建设特色课程体系,开发内容衔接、形式多样的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为学生发展提供更多课程选择。

培育高中教育国际化特色。

引进国际知名高中来深合作办学,支持国际学校开展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中引进国际课程、设立国际部、与国际知名大学开展教育教学合作、与国际知名高中缔结姊妹学校,实施高中交换生计划,鼓励有条件的高中在境外办学,形成面向世界,开放办学的新格局。

促进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融通渗透。

开展综合高中试验。

鼓励职业教育向普通高中渗透,探索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引导学生增强职业意识,进行人生规划。

职业学校要重视学生基础文化素养培养,增强学生持续发展能力。

(七)义务教育

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品行培养,激发学习兴趣,培育健康体魄,养成良好习惯,强化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为每一个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

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深圳优质教育公共服务的特色和亮点。

根据特区教育一体化的新要求,进一步合理布局学校、均衡配置资源,保障教育机会均等。

逐步提高原特区外公办学校比重,着力提升原特区外教育质量。

推进“百校扶百校”行动,推进公民办学校结对帮扶,切实缩小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设备设施的标准化配置,实行统一的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教师合理流动机制,实现教育资源均衡优配。

进一步完善来深建设者子女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通过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向优质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等多种方式,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来深建设者子女与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平等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保障义务教育规范发展。

严格实行划片招生、网上申请学位、免试就近入学制度。

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利用学生法定休息时间进行集体补课。

建立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和评价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种必修课程,按照教学大纲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加强义务教育执法监督,建立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问责制。

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发展。

坚持德育为先,进一步改进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转变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更加关注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探索“减负提质”有效机制,鼓励各学校改进学生作业方式,严格控制作业总量,小学三年级以下不留家庭书面作业,建立学科作业协调机制和监督制度,健全政府、学校、社会、家庭沟通协作机制,切实把“减负”贯穿到教育教学和校内校外各个方面。

大力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加强美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关心每一个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

系统评估和总结深圳中小学课改经验,对深化课程改革进行科学规划、合理部署和专业指导。

建立国内外先进课程资源遴选、引进和推广机制,加大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开发力度,完善符合深圳实际的课程教材体系和学科质量标准。

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建立优异学生和特长生的发现机制,改进优异学生和特长生的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更高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支持高中与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开展高中阶段拔尖学生培养试验。

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机制,不让一个孩子掉队。

(八)学前教育

高水平普及学前教育。

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强化政府职责,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以儿童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形式,提升幼儿园保教水平,保障儿童快乐健康成长。

强化政府职责。

将学前教育纳入社会公共事业发展规划,合理布局幼儿园建设,高水平普及3年学前教育。

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加强配套幼儿园管理,为市民提供入园便利、收费适中、质量有保障的学前教育基本服务。

设立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加大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到2015年财政对学前教育投入占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达到5%以上。

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规范发展学前教育。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完善幼儿园年检制度和办园信息公告制度,完善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幼儿园收费。

开展幼儿园办学水平评估,全面推进规范化幼儿园建设,到2015年全市95%以上幼儿园达到规范化标准。

积极推进示范园建设,鼓励幼儿园上等级,办出特色,提供优质服务,满足市民的多元化需求。

严格实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和骨干教师培训,完善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工作,加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提高学前教育质量。

建立健全保教服务体系。

建立由教育、卫人委、妇联等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教服务网络,规范0-3岁婴幼儿教养指导服务机构,加强0-3岁儿童家庭保育教育指导,提高0-3岁儿童看护人育儿水平。

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体系,加强对幼儿健康水平的监测和评估。

(九)特殊教育

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形成全社会特别关爱、特别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共建和谐幸福社会。

强化特殊教育服务功能。

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积极推进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解决相关配套的经费、编制等问题,为残障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帮助和康复服务。

探索推行学校教育、医疗康复和职业训练相结合的特殊教育办学模式。

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落实特殊教育教师待遇。

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

加强特殊学校建设。

规划新建一所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优化特殊学校办学条件,建立健全特殊学校课程标准,构建适合特殊学生发展的教育教学模式、评价模式,以满足学生的特殊教育需求。

鼓励和支持社会机构举办特殊教育。

创新工读学校办学模式,整体规划工读学校与青少年德育和社会实践基地建设,深化工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工读学生积极面对人生、全面融入社会的意识和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

(十)终身教育

学习改变命运,学习创造未来。

加强组织领导,优化学习环境,创新学习制度,建设高水平学习型城市,扩大学习机会,形成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的终身教育体系。

加强终身教育的统筹与协调。

制定《深圳市终身教育条例》,构建终身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统筹与协调,明确终身教育经费的投入渠道与标准,把终身教育纳入区域、行业总体规划,明确政府部门、行业企业、社区和家庭的终身教育职责。

加快建设高水平学习型城市。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资源优势,支持广播电视大学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办好开放大学,为市民提供终身教育服务;依托工会组织网络,建设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职工培训服务网络;依托电教、成教和教育城域网等多种资源,建设覆盖全市的学习网络,逐步建立终身教育课程体系和远程学习系统;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健全社区教育网络,积极发展家长学校、妇女学校和老年大学,开展与市民社会生活、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医疗保健密切相关、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依托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大型企业联合建设各类专业培训基地,提高各类专业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创新终身学习制度。

建立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探索建立宽进严出的成人入学制度。

依托人口管理档案信息系统,推行市民终身学习卡管理制度,建立终身学习电子档案和“学分银行”,探索实施“岗位培训学分制”和“学分换学历”计划。

健全继续教育激励机制,推进继续教育与工作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务(职称)评聘、职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

促进社会培训规范发展。

完善社会培训机构审批制度,建立信息公告制度,完善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培训机构收费。

开展培训机构评估,全面推进规范化培训机构建设,到2015年全市80%以上培训机构达到规范化标准。

建立健全成人教育培训资助制度,每年培训350万人次以上。

三、争创国家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区

(十一)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创新德育工作。

立德树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结合经济特区社会主义建设的生动实践和最新成果,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重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

新建1-2个大型的中小学生德育基地。

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德育渗透到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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