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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变改革工作流程

 

三变改革工作流程

 

洛“三变”办发〔2018〕号

洛南县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洛南县“三变”改革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域工业集中区党工委、管委会,鑫元科工贸公司党委,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有效推进“三变”改革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洛南县“三变”改革工作流程》,现印发你们,请参照工作流程,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

洛南县“三变”改革工作流程

洛南县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0日

洛南县“三变”改革工作流程

一、县、镇、村成立“三变”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确定组织机构、工作人员。

2.确定工作人员职责。

二、县、镇、村制定“三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2.主要目标。

3.工作重点。

4.实施步骤。

5.工作措施。

三、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一)启动宣传动员阶段。

1.悬挂开展产改横幅、张贴公开信,决定开展产改工作(留存影像资料);

2.召集村民代表,举行产改工作启动大会(进行政策宣讲、投票表决是否同意进行产改工作,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投票结果留存。

(留存影像资料);

3.向所在镇镇政府上报请示:

《关于开展XX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的请示》;

4.取得镇政府关于《开展XX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的请示》的批复》;

5.撰写关于开展XX村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的公告,并张贴公示;

6.成立产改领导小组,并张贴公示;

(二)清产核资、成员界定。

1.成立政策宣传工作小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调查摸底工作小组,并张贴公示(一名组长、一名副组长、成员1到3位,组长、副组长可由三委会人员任职,成员可由村委会工作人员、村民小组组长任职);

2.撰写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方案、成员界定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3.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实施方案(做好会议记录、村民代表对于实施方案的意见;(留存影像资料)

4.按照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意见修改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方案、成员界定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5.向所在镇镇政府上报核准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方案、成员界定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6.取得所在镇镇政府关于《实施方案》的准予批复;

7.公示集体产权制度暨“三变”改革工作方案、成员界定实施方案、清产核资实施方案;

8.按照实施方案进行清产核资、成员界定,形成人员清册、清产核资报告;

(三)成立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

1.拟定合作社章程、选举办法;

2.公示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3.召开第一届股东代表大会,由产改领导小组组长做合作社筹建工作汇报、讨论、表决通过合作社章程、选举办法、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由选举产生的理事长做就职讲话(做好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留存工作);

4.公示讨论通过的合作社章程,公示股东代表推选结果、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5.向所在镇政府上报《关于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机构成立的报告》;

6.取得镇政府关于《xx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机构成立的报告》的批复;

(四)登记注册村集体经济组织。

1.办理程序

《登记证书》按照下列程序申请、颁发:

(1)完成清产核资、成员鉴定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商议成立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法合规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的村向所在地镇提交申请材料、证明材料;

(2)镇(街办)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证明材料初审完毕;

(3)县三变办在10个工作日内,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给予填写《洛南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书申请表》;

(4)县农业局同意并在《洛南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书申请表》上加盖县农业局印章后,县“三变”改革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将《登记证书》免费颁发给申请单位。

(5)到公安局办理股份合作社公章。

2.申请单位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申办《登记证书》,应提供下列申请材料和证明材料:

(一)《洛南县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书申请表》;

(二)农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三)农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代表)会议关于选举或任命本组织董事长的决议;

(四)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告(评估报告)原件;

(五)镇政府对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告或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六)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通过的农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名单及其资产份额清单;

(七)农村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身份证复印件。

(五)合作社开户办理银行等相关手续

1.统一在县华阳路邮储银行(电信局隔壁)开户

2.开户所需资料:

股份经济合作社登记证书、合作社公章、单位公章、法人私章印章、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

(六)成立村产权交易中心

1.交易中心管理制度

2.交易的程序和规则

四、推行三变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详见附表)

(一)摸清可变资本。

一是摸清“三资”存量。

各镇(办)要组建清产核资工作组,全面开展村集体资源资产资金自查核实工作,分门别类建立管理台账。

二是分清可变资本。

从集体“三资”中科学划分出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流动资产(资金)以及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资金,经协商评估后建立投资入股存量资本台账。

三是开展确权登记工作。

要明确内部机制,在镇办的监督督促下,各村(居)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集体成员资格和收益分配对象,并建立资产的管理、使用等相关制度,为投资入股作好充分准备。

(二)选准发展产业。

一是选好发展方向。

结合自身实际,选中基础好、潜力大的产业作为发展方向。

二是组织专家论证。

由县有关部门牵头,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实地勘察、指导,帮助分析研究土壤环境、气候条件,找准适合本地发展的主导产业。

三是编制产业发展规划。

由县农业局牵头,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镇、村为单位,科学编制“三变”产业发展规划。

(三)引进承接载体。

一是做好项目储备。

坚持以规划定项目,选择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有建设基础、具有较强带动作用的项目。

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明确项目的投资主体、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及完成时限等,做好项目储备。

二是寻找合作对象。

立足农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基础平台,围绕农业闲置资源和特色优势产业,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采取外引内联的方式寻找适合的承接经营主体,签订初步意向性合作协议。

三是确定经营主体。

对具有合作意向企业的资金、技术、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际考察,经择优必选后,拟定重点合作对象,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予以确定。

(四)带动农户参与。

一是加强宣传。

各镇办要通过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加大“三变”改革的宣传力度,把政策好处、潜在风险给农户讲清楚,让他们了解“三变”、认识“三变”、参与“三变”。

二是广泛动员。

村组干部要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动员农户利用手中的闲置资源资产资金入股。

三是积极引导。

村组干部要积极引导广大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自由资金投资入股到经营主体,主动参与“三变”改革。

(五)确定受益对象。

一是村集体资产入股。

属村集体资产入股的,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明确入股收益范围对象,在分配利益的时候尽可能照顾到“两因”“两缺”“两无”人员。

二是财政可变资金入股。

属财政可变资金入股的,原则上按照政策扶持范围确定受益对象。

三是个人资本入股。

属于个人资本入股的,其收益自主支配。

(六)落实投放资本。

一是落实财政资金。

属于财政项目支持的,按项目申报程序落实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二是落实自筹资金。

属于自筹资金入股的,以筹集方式落实资金。

三是落实贷款资金。

无自有资金的,采取信用贷款或申请担保贷款等方式落实资金。

(七)协商合作事项。

一是确定合作内容。

根据确定的合作项目,协商合作方式、合作股份、股值、股比及利润分配等事项。

二是协商股比。

对集体、农户及承接经营主体相互之间的股权设置、股份量化和股比分配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三是公开公示。

以集体资产或财政资金入股的,由村委会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监督,并留存张榜照片。

(八)签订合同协议。

一是制定合同文本。

按照规范的合同样本,就双方达成的合作事项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二是签订合同协议。

依法约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是开展合同备案。

由各镇(办)审核通过后将合同送县“三变”改革办公室备案。

(九)推进项目实施。

一是制定方案。

加强与承接企业的跟踪衔接,制定好实施方案,明确时限、产业、责任,对每个环节进行持续跟踪和衔接,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二是加强管理。

各镇(办)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明确目标,倒排进度,做好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合作双方按时间节点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三是强化指导。

项目涉及各业务部门要加强业务技术指导,派出技术人员,指导帮助项目建设,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促进项目高质量完成。

(十)抓好验收总结。

一是及时验收。

对属于财政资金项目的,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各镇办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标准、程序对项目进行验收。

二是兑现奖补。

项目管理单位根据验收结果,按规定程序,兑现项目奖补资金。

三是总结评估。

项目实施结束后,认真分析“三变”项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取得的经验。

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继续探索创新,进一步从制度、理论和实践三个方面加强与完善,提出突破难题和瓶颈的建设性意见建议,不断把“三变”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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