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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融服务产业集群

 

厦门市金融服务产业集群2009-2015年

发展规划

 

厦门市人民政府金融协调服务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七月

为培育壮大厦门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做优做强做大厦门金融服务业,推进海峡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厦门市金融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厦门金融业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厦门金融业发展成效显著

改革开放以来,厦门市金融业保持健康良性的发展态势,特别是近年来金融业发展十分迅速,在市场主体、规模素质、对外开放以及对地方经济的贡献等方面都大幅提升。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厦门已经形成一个以银行业为主导,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行业逐步发展,其他相关金融配套行业为补充,功能较为完备、运行较为稳健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

目前,全市拥有中、外资银行业机构各17家(含代表处);证券公司1家、台资证券公司代表处2家、证券营业部32家、证券服务部4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4家;期货公司3家、期货营业部10家;保险公司主体28家、保险分支机构134家、专业保险中介机构26家。

此外,厦门还拥有18家境内上市公司、53家担保公司、10家创投公司和28家典当行等,金融服务及其配套体系不断完善。

2、发展规模和运行质量大幅提升。

从金融业发展速度来看,2000年到2008年的9年间,厦门金融业增加值年平均增长16.61%,高于同期GDP平均增速1.5个百分点。

2008年底厦门银行业存款余额2727.41亿元,贷款余额2369.44亿元,不良贷款余额43.56亿元,不良贷款比例1.84%;18家境内上市公司总股本74.71亿股,总市值397.79亿元,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66.49万户。

目前有4家企业(敏讯科技、科华恒盛、路桥翔通和建科院)的首发申请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核,9家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备案阶段,近百家企业成为上市后备资源。

2008年底厦门保险业资产总额89.23亿元,全年实现保费收入46.87亿元。

保险深度3%,保险密度1929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54倍,仅次于北京、上海、深圳。

3、对地方经济的贡献逐年加大。

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是体现金融业在该地区经济发展中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指标。

从2000年开始,厦门金融业增加值占三产比重和占GDP比重保持稳中有升的态势,尤其是从2005年开始,这一态势持续延续,其中金融业增加值占三产比重由2005年的10.81%提升到2008年的16.39%,上升了5.58个百分点;在GDP中的比重也由2005年的4.65%提升到2008年的7.57%,位居全国前列,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仅次于深圳、杭州和宁波,排在第四位。

2008年金融业实现税收24.54亿元,同比增长83.12%,占三产税收和全部税收的比重分别达到15.02%和6.64%。

2008年底全市金融从业人员3万人,比2003年翻了一番。

金融业已成为厦门经济、就业增长点和税收增收点。

(二)进一步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从整体状况来看,厦门金融业发展势头良好、增长趋势明显,对厦门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和贡献率都很高。

但是,由于受经济总量和业务拓展空间的限制,与深圳、杭州等副省级城市相比,厦门金融业在机构数量和业务规模上仍然存在一定差距,规模瓶颈约束明显。

具体表现在:

1、金融业整体规模不大。

受厦门经济总量和金融向外辐射能力低等因素制约,厦门金融业发展总体规模不大,与建设海峡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定位和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2008年厦门市金融业增加值绝对额(118亿元)在全国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仅高于长春市和哈尔滨市,排在第十三位,与排在前三位的深圳(937亿元)、杭州(390亿元)、广州(384亿元)存在较大差距。

另外,2008年厦门本外币存款、贷款余额分别为2727.41亿元和2369.44亿元,仅分别相当于深圳(存款余额1.4万亿元、贷款余额1.2万亿元)的1/5和杭州(存款余额1.13万亿元、贷款余额1.01万亿元)的1/4。

2、法人金融机构数量偏少、规模偏小。

从法人金融机构的数量来看,目前仅有10家,其中法人商业银行4家(厦门市商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新联商业银行和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人信托公司1家(厦门国际信托公司);法人证券公司1家(厦门证券);法人期货公司3家(国贸期货、瑞达期货和金友期货);法人保险公司1家(君龙人寿)。

与北京633家法人金融机构、深圳70家法人金融机构相比,存在巨大差距。

从经营规模上看,厦门4家法人银行和1家信托公司总资产规模为737.44亿元,仅相当于宁波银行一家资产规模的73%;5家机构存贷款余额合计分别为634.57亿元和442亿元,仅是同期宁波银行存贷规模的88.5%和94.3%,业务和资产规模都十分有限。

 

2008年厦门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规模情况

机构名称

资产规模(亿元)

存款余额(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厦门国际银行

441.32

391.25

279.71

厦门市商业银行

164.65

139.69

84.92

厦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11.07

100.18

70.05

厦门国际信托公司(自营业务)

12.73

0.03

2.99

新联商业银行

7.67

3.42

4.33

合计

737.44

634.57

442

3、跨地区业务辐射能力有限。

受行政区划和监管边界的限制,厦门市金融机构跨地区经营业务的规模和范围十分有限。

辖内非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尚未能跨地区设置经营网点、开展业务,5家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除厦门国际银行在北京、上海、澳门等地设有5家分行,新联商业银行在重庆设有1家分行外,厦门市商业银行、厦门市农信社和厦门国际信托公司受自身业务范围和发展布局的限制,目前均未开展跨地区业务。

厦门地区唯一的法人证券公司——厦门证券目前仅具备证券经纪和基金代销业务资格,除岛内6家营业部外,也只在北京、上海和成都设立营业部(正在筹建泉州、广州营业部),业务空间扩展能力较为有限。

厦门国贸期货和瑞达期货、金友期货近几年发展速度相对较快,但也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业务规模和辐射能力十分有限。

君龙人寿2008年12月成立,目前尚未设立异地分公司。

4、收入结构和业务拓展能力有待完善。

从厦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入结构看,商业银行特别是中资银行8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传统的利差收入,中间业务盈利能力占比偏低。

2008年厦门银行业金融机构本外币中间业务收入17.44亿元,占总收入的13.41%,虽然高于全国(10%)平均水平,但是同厦门国际化的发展要求和建设海峡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定位还存在不小差距,业务创新能力亟需进一步提高。

此外,在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领域,厦门市各商业银行出于规避风险和节约放贷成本的考虑,纷纷将银行信贷资金投向了风险较低、回报稳定的市政建设项目和大型国有企业项目,中小企业的信贷比重仍然偏低。

在业务拓展能力上,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未能充分发挥其更加贴近厦门市场、决策链条短的优势,市场份额占比偏低,业务拓展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二、厦门发展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的优势

作为因台而设经济特区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厦门具备发展金融服务产业集群、打造海峡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有利条件。

(一)环境与区位优势

厦门是我国东南沿海重要港口风景旅游城市,自然环境优美,气候宜人,以和谐、温馨、宜居享誉海内外。

厦门先后荣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等一系列殊荣,良好的自然和社会环境为厦门金融业的培育和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厦门和台湾仅一水之隔,是祖国大陆离台湾最近的城市,在对台交往中始终发挥着先行先试和前沿平台的作用。

在文化交流上,厦门与台湾同属闽南文化,有着密切的“五缘”联系;在经济合作上,厦门有着丰富的对台交往经验,是大陆台资企业相对较为集中的区域;在金融合作上,厦门是福建五个新台币兑入与兑出业务办理城市之一,目前已有多家台湾金融机构来厦门落户,进一步推动厦台金融服务产业对接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

(二)经济与金融业发展优势

特区建设28年来,厦门经济始终保持较快发展态势。

2008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560.02亿元,同比增长11.1%,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GDP突破9000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在经济实现飞速发展的同时,厦门金融业也得到了长足发展。

2009年上半年,厦门金融业实现增加值61.66亿元,同比增长18.2%,金融业增加值占GDP和三产的比重分别为8.85%和17.6%,成为除房地产业之外发展最快的产业。

(三)政策优势

2009年4月海协会与海基会签署了《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为两岸开展金融合作提供了依据。

同年5月,《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出台,为海西经济的发展和两岸交流合作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

作为海西经济发展的龙头,厦门不仅有优势、有责任,而且有基础、有条件在海峡两岸金融合作中先行先试,努力建设海峡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做优做强做大厦门金融服务业。

(四)人才优势

厦门是金融人才的重要聚集地之一,不仅具有较扎实的金融研究基础,而且有着良好的金融文化氛围和金融人才储备,这些都为厦门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的培育和发展提供了重要条件。

其中,厦门大学金融系为国家级金融重点学科,是中国东南沿海和经济特区唯一一所国家级重点金融学科(全国排序第三位),一年培养金融专业毕业生近四百人,有利于金融人才的积累。

同时,厦门毗邻台湾的地缘优势和华侨众多的人缘优势也为其金融人才的储备和引进创造了积极的条件。

(五)基础设施优势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厦门的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十分完备。

除了拥有便捷的公路、航空、海运、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外,厦门市的教育、科技、医疗卫生、体育、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也日趋完善,厦门被世界银行等机构评选为“投资环境中国大陆金牌城市”、“跨国公司最佳投资城市”。

特别是近年来,厦门依托软件园和企业高新区,积极推动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建设,并在五缘湾、观音山、会展北片区等重大片区中为金融业发展规划或预留了大量办公区和预留用地,这些都为厦门金融服务产业集群的建设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2009~2015年厦门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以建设适应厦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核心,以厦台金融合作为纽带,从思路、政策、产业和项目对接入手,着力改革、开放和创新,打造金融机构齐全、金融市场完善、金融服务高效、金融生态良好的海峡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

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步将金融服务业打造成为厦门重要支柱产业。

到2015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50亿左右,年均增长约16.8%,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达到20%左右,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10%左右。

(二)阶段性发展目标

1、2009~2011年的阶段目标

2011年金融业增加值在2008年的基础上增长48.2%,达到175亿元,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达到18%左右。

按GDP年均增长11%估算,金融业增加值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8.2%左右。

银行业:

继续发挥厦门资金“洼地”作用,提高银行信贷资金对其他产业的支持力度,到2011年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存款、税后利润分别达到3530亿元、4324亿元和65亿元,平均增速分别为16.2%、16.6%和8%。

进一步优化银行资产结构和收入结构,到2011年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达到15%,法人机构资本充足率保持10%以上,不良贷款低于5%,拨备覆盖率达到150%以上。

证券(期货)业:

不断提高直接融资比例,到2011年争取新增10家企业在国内上市,募集资金新增40亿元;积极鼓励现有证券公司拓展业务范围,促成一家或1家以上具备证券承销与保荐等多种业务牌照的中大型证券公司总部落户厦门。

积极扶持现有期货公司做大做强,争取促成2家中大型期货公司落户厦门,法人期货公司达到5家。

争取优质期货公司来厦门设立营业部。

保险业:

2011年全市保费收入超过67亿元,年均增幅14%,力争达到70亿元,年均增幅15%。

保险密度力争突破2800元,保险深度力争达到3.3%。

积极引进养老、健康、责任等专业性保险公司,争取引进3家以上外(台)资保险公司到厦门设立分支机构,力争在厦门设立2家保险公司法人机构,到2011年厦门市保险公司主体超过30家。

2、2011~2013年的阶段目标

金融业增加值在2011年的基础上增长39%,达到243亿元;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达到19%左右。

按GDP年均增长13%估算,金融业增加值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8.94%。

银行业:

在继续加大银行信贷资金投入的同时,不断提高银行业的运行效率、改善收入结构,力争到2013年实现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达到43亿元,年均增幅20%,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达到18%,年均增长0.93个百分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存款、税后利润规模进一步扩大,力争分别达到4800亿元、5900亿元和78亿元,平均增速分别为17%、17%和10%。

推动法人银行在全国设立分支机构,法人银行不良贷款比率控制在3%以内。

证券(期货)业:

进一步提升证券期货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在择优引入证券期货营业部的同时,鼓励本地法人证券期货公司营业部在全国范围内增设布点;力争到2013年在我市设立1家基金公司,争取更多的台资金融机构到我市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市国内上市企业规模力争突破35家,新增募集资金30亿元。

保险业:

2013年全市保费收入达到90亿元,年均增幅13%,力争达到100亿元,年均增幅18%。

保险密度力争突破3300元,保险深度力争达到3.5%。

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总保费中人身险业务占比、财产险公司非车险业务占比、人身险公司保障型险种业务占比均显著提高。

大力引进台湾养老、健康等专业保险公司,争取引进5家以上台资或外资保险公司到厦门设立分支机构,保险公司法人主体争取达到3家,保险机构主体超过35家。

3、2013~2015年的阶段目标

在实现2011年、2013年阶段性目标的基础上,再利用二年时间,到2015年实现金融业增加值350亿元左右,年均增长约16.8%,在第三产业增加值中所占比重达到20%左右,在全市GDP中的比重达到10%的总体发展目标。

同时,按照既有的发展目标和思路,在保证整个金融行业平稳、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加大对进度相对缓慢、按时完成计划指标存在一定困难行业的督促和推进力度。

四、实现厦门金融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对策措施

(一)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来厦落户

按照地区生产总值属地统计原则,要做大金融业规模,引进金融机构是关键。

今后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

1、充分发挥厦门对台优势,加大厦台金融产业对接,重点吸引台资金融机构来厦门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

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与台资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利用在台有关联络窗口,做好金融业招商引资工作,争取更多有意向来大陆投资的台湾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来厦落户;二是重点加强与台湾现有15家金融控股公司接洽,全方位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帮助其寻找合作伙伴,协助开展市场调研等投资前期工作,促成更多台资金融合作项目在厦门落户;三是加强政府与“一行三局”的沟通配合,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和台资金融合作项目优先审批。

2、凭借厦门的人才、人文和自然环境优势,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来厦门设立金融后台服务基地、金融服务外包基地和金融人才培养基地。

主要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厦门地区高校的人才储备优势和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高新技术企业的集群优势,重点扶持和打造一批适应现代金融业服务外包要求的龙头企业。

利用厦门地区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金融软件外包、高端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以及后台服务中心外包等业务。

定期组织厦门优秀金融服务外包企业在台湾召开推介会,争取更多的台湾金融机构将部分金融业务转移外包到厦门。

二是更加重视金融后台产业招商,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在土地、税收等方面给予优惠,提升招商竞争力;三是加大宣传力度。

不定期组织到北京、上海等金融机构相对集中的城市考察取经,宣传推介厦门金融生态环境,吸引金融机构后台服务中心来厦落户。

四是充分利用厦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办学优势,向国内证券期货交易所积极争取在厦门成立博士后流动站,搞好金融业专业人才储备。

3、推动国内外金融机构来厦门设立法人或分支机构。

主要措施:

一是设立厦门金融业发展专项奖励基金,对新设立的法人金融机构、金融分支机构等设定不同的奖励标准;二是加强与各金融机构总部的沟通,积极推动我市现有银行代表处、保险中心支公司升格为分行和分公司。

近期应着重推动国开行厦门代表处升格为分行,推动中国进出口银行设立厦门分行。

三是加大对现有和新设全国性金融机构的联系和沟通,推动这些机构将厦门纳入到其全国发展规划的布局之中。

四是充分利用“9.8投洽会”、“4.8台交会”等大型展会平台,加大对外资金融机构的宣介和引进力度。

(二)大力推动本地金融机构向外辐射

厦门空间有限,经济总量不大,要想做大金融业规模,推动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和有条件的分支机构向周边省市辐射是关键。

主要着力推动以下工作:

1、推动厦门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和异地设立分支机构。

按照银监会《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要求,推动厦门市商业银行通过增资扩股实现省内跨地区和跨省设立异地分行。

一是近期主要通过提升厦门市商业银行的管理水平和资产运作效率,逐步满足城市商业银行在省内异地设分支机构的条件,推动厦门市商业银行在福州、泉州等地设立分行。

二是按照监管要求,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增加股本,使其逐步满足城市商业银行跨省设立分支机构条件,推动其在省外发达城市设立分行。

三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借鉴南京、宁波等地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积极推动厦门市商业银行上市,进一步做大规模和实力。

2、推动厦门国际银行增资扩股,进一步拓展空间布局。

一是在土地规划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厦门国际银行在同安建设科技研发中心。

二是推动厦门国际银行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向外扩张布点,到广州、成都等地设立分支机构,扩大业务覆盖范围。

三是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上市。

3、推动厦门市农信社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制定出台改制方案,争取厦门市农信社改制成为农村商业银行。

二是推动农信社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

由政府协调大型国有企业入股市农信社,使其准入条件达到监管要求。

三是支持厦门市农信社采用过渡期租用、成熟期筹建的方式,建立自己的信息系统。

4、推动在厦非法人金融机构到周边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进一步扩大厦门金融业的辐射范围。

一是积极与厦门非法人金融机构的总部沟通,争取其将厦门机构定位为区域总部,同意厦门机构到周边地区设立二级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

二是争取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政策支持。

三是积极做好与福建三个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工作,争取其对厦门非法人金融机构设立异地分支机构或服务网点的支持。

5、探讨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参照上海、武汉、成都等地做法,借鉴台湾经验,按照市属十大国有集团模式,通过整合现有地方国有金融资源和财政注资、股权划拨、财务重组等方式,探讨成立厦门金融控股公司,打造厦门金融服务产业交流合作平台,探索开展地方金融综合经营试点,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金融业发展服务。

具体可考虑在整合厦门市商业银行、厦门国际信托公司和厦门国贸期货等地方国有金融股权的基础上,成立厦门市金融控股公司,并以其作为平台公司,统一管理和运作地方国有金融资源,推动金融服务产业和项目对接,培育和壮大厦门金融服务产业。

(三)稳步推进证券、保险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

目前,厦门市金融业增加值主要集中在传统的银行信贷业务上,证券、保险、票据、租赁和期货等业务规模相对较小,对金融业增加值的贡献还十分有限。

因此,在继续发展银行业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证券期货、保险、信托、融资租赁等业务,对提升金融业整体发展水平十分必要。

1、推动本地法人证券期货机构的发展,扩大证券期货行业的业务规模。

一是推动厦门证券的增资扩股,以取得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资格,扩大业务范围。

同时,推动厦门证券到异地增设营业部;二是支持和引导瑞达、金友和国贸期货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对外增设营业部和服务网点,扩大业务覆盖范围;三是推动厦门国贸和台湾统一证券、联华信托设立合资基金公司。

四是推动厦门国贸和台湾统一证券、海通证券,厦门港务和台湾富邦证券、齐鲁证券合资设立证券公司。

四是推动国内三大期货交易所来厦门设立更多商品交割仓库。

2、提升保险业在金融业发展中的比重。

一是支持君龙人寿公司做强做大。

推动其在省内设立分公司,扩大业务范围;二是推动台湾富邦独资产险项目尽快审批落户。

三是继续跟踪、推动厦门国贸和台湾新安东京等合资设立产险公司。

四是积极推动保险产品创新,加强两岸在保险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扩大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险密度和深度。

3、支持信托、融资租赁、汽车金融、典当等行业的发展。

一是推动厦门国际信托公司增资扩股和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大信托业务规模。

二是鼓励厦门大型企业集团设立集团财务公司,推动厦门金龙汽车探讨合资设立汽车金融公司;三是出台扶持政策,支持担保机构、融资租赁、典当行等金融配套服务行业的发展。

(四)不断加强金融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扩大和提升厦门金融业的规模和质量

要充分利用厦门培育百亿产值产业链、产业集群的契机,积极推动金融服务产业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在支持其他产业发展的同时实现厦门金融服务产业的自身发展。

1、通过产业融合推动金融业发展。

一是搭建项目融资平台,推动金融部门加强与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重要经济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业对其他产业链、产业集群的资金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企业融资环境;二是建立良好的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

在加大银行和企业产业对接力度的同时,配合银行建立对高风险企业的风险预警体系,防止出现大的银行信贷风险。

三是完善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增加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提高金融机构营销小企业和涉农信贷业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通过金融创新扩大金融业市场规模。

一是推动金融机构积极开发新的业务发展模式。

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银行、证券、保险等机构可以开展相互之间的业务合作,如银行开展与公司上市、增资配股等有关的融资业务,有条件的银行争取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公司可以利用银行分支机构多、营业网点密的优势,开展与银行在资金、保险代理方面的合作,以及进行深层次合作,探索开发贷款保险业务等。

可以开展与证券投资、投资咨询、信托等机构的业务合作;证券机构可以与银行携手,发挥各自优势,在投资、理财和项目咨询等方面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金融服务等。

二是积极研发、引进国外通用的金融业务、金融创新工具,满足外资企业不断增加的金融服务需求,适时为厦门外向型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3、通过增强金融服务价值做大金融业发展规模。

一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厦门区域性票据交易市场,大力发展票据融资中介机构,为票据市场运作提供公平、合理、透明的交易平台。

二是积极筹措发行金融、企业和地方政府债券,扶植有实力的发债主体,开发优质债券项目,加快重点企业债券上市,推动建立厦门产业开发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

三是充分利用厦门对台优势和现代化支付系统资金清算快捷、方便等特点,争取开展厦台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进一步提高资金运行的效率,为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的服务。

(五)努力构建多层次直接融资体系,扩大资本市场融资规模

根据资本市场的发展趋势,推动我市企业充分利用国内主板市场、中小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产权交易市场等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融资,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1、继续推动我市企业改制上市工作。

落实《关于推进企业上市的意见》,加大对企业改制上市的服务和资助力度,认真挑选、重点培育符合产业政策、具有发展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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