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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

年度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

申报指南

一、重点服务业

、推进服务业集约化发展项目

申报条件

获得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服务外包示范园称号的园区。

申报时间

企业于月日前向市发改委申报。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

内容主要包括:

申报企业或机构的基本情况、建设规模、配套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管理机构情况、入驻企业目录和企业基本情况;

()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省、市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项目文件,国家、省级服务外报示范园项目文件。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服务科

联系人:

倪培军电话:

申报程序(详见附后)

申报责任(详见附后)

、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

申报条件

列入市亿元以上重点工程建设计划新开工的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科技信息、研发创意、服务外包及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现代服务业项目(不含政府投资),经审查认定当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万元以上(不含征地款)。

申报时间

企业于月日前向市发改委申报。

申报材料

()资金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意见、城市规划选址意见等相关文件;

()项目建设实施地点的场地证明(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投资情况审计报告。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服务科

联系人:

倪培军电话:

申报程序(详见附后)

申报责任(详见附后)

、获得上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

当年获得国家、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

申报时间

企业于月日前向市发改委申报。

申报材料

()申请报告;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国家、省级服务业引导资金到账证明。

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发改委服务科

联系人:

倪培军电话:

申报程序(详见附后)

申报责任(详见附后)

二、现代物流业

为做好市级现代物流业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根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五个办法的通知》(铜政〔〕号)、市财政局《年财政专项资金整合工作安排的通知》(财企〔〕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具有法人资格,从事物流服务、物流业务外包的企业。

、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经县级以上(含县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会计独立核算,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铜陵市现代物流及拆解业发展规划》,项目投资较大,有较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

(二)支持重点

、级物流企业。

、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年、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及以上)。

、物流信息化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由项目单位填写《年铜陵市现代物流业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表中所填内容应与后附相关报表、证明材料一致,并经县(区)物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项目类别及相关证明材料:

()级物流企业奖励申请所需材料

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获得级物流企业批复文件复印件。

③级物流企业评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年、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及以上)所需材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税务部门出具近两年年度主营收入证明及纳税证明。

()物流信息化项目奖励申请所需材料

物流交易服务公共信息平台

①项目简况;

②项目立项或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③项目实际投资证明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企业内部物流信息化建设

①项目简况;

②项目实际投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项目开发协议或合同复印件。

、申请主体仔细阅读并了解《铜陵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按照申请指南要求进行申请,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并取消该企业今后项目申报资格。

、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应在首页加盖公章,其余加盖骑缝章。

、申报材料需提交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所有书面材料均应按纸规格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对每一页面依序编写页码。

装订顺序为封面(格式见附件)、目录、《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应一次报送齐全,不得中途追加或修改。

、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必须自行留底,受理的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四)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和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经县、区物流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物流主管部门,由市物流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复审,最终确定当年市级现代物流业拟扶持项目名单,经公示后拨付专项资金。

(五)申报时间

请于月日之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市物流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交通运输局物流办、联系人:

黄其龙,叶广隆,电话:

附件:

、铜陵市现代物流业项目申报封面

、年铜陵市现代物流业项目申报书

附件:

铜陵市现代物流业

申报年度:

所属县(区):

项目名称:

早报单位:

        

类别:

□级物流企业□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年、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及以上)□物流信息化项目

 

附件:

 

年铜陵市现代物流业

项目申报书

 

项目申报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姓名: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信 箱:

填报日期:

年月日

 

申报

单位

基本

情况

注册资本

注册地点

通讯地址

经营范围

级物流企业申报情况

物流信息化项目投资情况

总投资

(万元)

自筹(万元)

银行贷款(万元)

截至上年底项目已完成投资额(万元)

上一年度完成投资额(万元)

规模以上物流企业基本情况

年主营收入(万元)

年主营收入(万元)

申报项目的基本简况

申请扶持资金用途

县、区物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日期:

年月日

市物流牵头部门审核意见:

 

(公章)

日期:

年月日

三、港口经济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注册并持有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独立核算并正常纳税、新增运力累计达万载重吨及以上(不含本港过户或转委托经营船舶)的航运企业;

统计数为:

年内企业新建或从外港转入并取得《船舶营业运输证》的船舶。

如企业在年内未能保持年底运力规模,应相应扣除减。

()在我市注册并持有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独立核算并正常纳税,且当年上缴地方税比上年有一定增量的企业。

()年在我市新注册并形成地方税收的航运企业。

()委托本市航运企业运输本企业货物比上年度具有一定增量并依法纳税的本地工矿商贸企业。

(二)申报时间

企业于年月日前报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

(三)申报材料

、新增运力奖励

()企业申请报告

()专项资金申报表(附表)

()企业《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年、年底企业船舶名录。

(附表、)

()企业年运力增减情况统计表。

(附表)

()承诺书

()新增船舶《船舶营运证》或《国际海上运输船舶备案证明书》;

()国内交易船舶须提供《船舶营业运输证注销登记证明书》或《船舶登记注销证明书》;

()新建船舶须提供《国内水路运输登记事项证明书》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批件》。

附表、、、见后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档

、地方税收增额奖励

()企业申请报告

()专项资金申报表(附表)

()企业《水路运输许可证》或《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年度和上年度企业完税证明。

(地方税)

()企业年缴税明细表(见附件)

()承诺书

、市货市运奖励

()工矿商贸企业申请报告。

()专项资金申报表(附表)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本年度和上年度内贸货物水路货物运单,外贸货物海关放行单,货物海运提单。

()码头企业提供的装卸证明。

()与我市航运企业签订的运输合同,承运船舶的营运证等。

()承诺书

(四)受理单位、联系电话

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运输管理科、联系人:

郜保平,电话:

(五)申报程序:

申报人经所在县区政府初审后,向铜陵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局运输管理科提交申报材料,经审核后,报项目评审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市服务业办公室、市财政局进一步审核。

(六)申报责任

、项目申报单位要保证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不实,年内取消其申报资格;

、市港航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把关,并核查是否存在重复申报等问题;

、申报项目实行项目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制。

四、服务业

(一)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年通过、、、等形式开展电子商务,年在线销售额首次突破万元、万元、万元的企业;

、年依托我市实体市场、块状经济和产业集群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电子商务集聚区,及承建电子商务铜陵特色馆、铜陵产业带和交易平台(同城购),经市政府同意,采取合同约定方式运营的企业;

、年缴纳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成部分超过上年的独立核算的以电子商务为主要营销方式(在线销售收入占企业销售收入以上)的法人企业。

、年新获得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或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的企业(基地)。

申报时间

县、区、市开发区商务(招商)部门于月日前向市商务局申报。

申报材料

、统一性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一);

()资金申请表须由县区、市开发区商务(招商)部门签署审核意见。

、分类申报材料

()申报在线销售收入奖励的,提供年在线销售收入单据或税务部门认定的财务报表。

()申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奖励的,提供国家商务部、省商务厅等有关部门的认定文件。

()申报筹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电子商务集聚区补助的,需提供在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建设项目设备、软件采购合同和建设进度情况说明以及资金支付凭证、发票,并提供年度经营财务报表。

()申报缴纳税收较上年新增地方留成奖励的,提供税务部门认定的财务报表。

()从事交易的电子商务企业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全年线上交易额。

②所有交易网站网址和网页截图。

③各网站全年投入的广告费用并附发票复印件。

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电子商务科

联系人:

洪骊周磊磊,联系电话。

(二)服务外包

  申报条件

  、服务外包企业业绩奖励项目:

服务外包企业年营业额首次突破万元、万元、亿元。

  、服务外包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奖励项目:

获得国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重点)企业称号,获得国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基地)称号。

  申报时间

县、区、市开发区商务(招商)部门于月日前向市商务局申报。

  

申报材料

  、服务外包企业业绩奖励项目

  ()《年市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书面申请报告(含企业建设情况、服务外包业务开展情况等基本情况);

  ()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文本及税务发票)。

  、服务外包示范企业(示范园区)奖励项目

  ()《年市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书面申请报告(含企业建设情况、服务外包示范(重点)企业或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基地)创建情况);

  ()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得称号的证书和文件。

(三)商贸服务业

、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申报条件

()公益性直销菜市场项目。

公益性直销菜市场建设通过验收的。

()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校对接年度达到万元销售额,促进农产品销售额较上年增长以上的。

申报时间

县、区、市开发区商务(招商)部门于月日前向市商务局申报。

 

申报材料

()公益性直销菜市场项目:

  ①《年市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书面申请报告(含市场建设主体、建设规模、投入资金、管理模式等基本情况);

  ③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市场建设竣工验收合格证;

  ⑤工程项目审计报告;

  ⑥市场内外照片各一张。

  ()农超(批、校)对接项目

  ①《年市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企业基本情况及、年度农超对接开展情况;

  ③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④企业及年度的供货合同;

  ⑤企业和年度销售凭证及年报表;

  ⑥企业和年度农超对接结算凭证及汇总表。

(冷链、生鲜配送项目建设申报企业提供①②③④所列材料及项目建设资金凭证及照片)。

  申报要求

  每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支持项目,已享受过市级政策支持的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支持,本次申报的项目为年度的项目。

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联系人:

徐世喜联系电话:

、商业综合体和综合性市场“三统一”项目

  申报条件

经市政府同意,采取合同约定方式,对营业面积万平方M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和年销售额亿元以上商品市场,被认定实施“统一核算、统一统计、统一纳税”(以下简称“三统一”)的,奖励运营公司万元,分年平均兑现。

鼓励现有年销售额亿元以上综合性市场按商品类别分类组建实施“三统一”的运营公司,对新组建的公司,前年每年按其纳税地方留成较上年新增部分给予奖励。

申报时间

县、区、市开发区商务(招商)部门于月日前向市商务局申报。

  申报材料

  ①《年市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书面申请报告(含企业项目建设情况、运营工作开展情况等基本情况);

  ③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企业财务审计报告、统计报表及税务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审核后退回)。

  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联系人:

刘富有马强联系电话:

  、商业综合体招商项目

  申报条件

  对营业面积万平方M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入驻经营户家以上且入驻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含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超市)家以上的,第一年由市财政一次性奖励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入驻企业及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较上年增长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万元。

对上述商业综合体新引进(指本市区域外,不包括本市企业分立、改组、扩建、搬迁、转并后继续经营以及吸收新成员、改变隶属关系、改变企业名称的)在我市注册并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前年每年按其纳税地方留成较上年新增部分给予奖励。

  申报时间

  县、区、市开发区商务(招商)部门于月日前向市商务局申报。

  申报材料

  ()商业综合体招商奖励项目

  ①《年市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书面申请报告(含企业招商情况及入驻企业经营情况等基本情况);

  ③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商业综合体与入驻企业签订的入驻合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房屋购买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入驻企业运营财务审计报告和缴税发票复印件)。

  ()入驻企业奖励项目

  ①《年市级商贸服务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②书面申请报告(含入驻企业经营情况、缴税等基本情况);

③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④企业业绩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运营财务审计报告和缴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退回)。

  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流通业发展科

  联系人:

刘富有马强联系电话:

(四)对外贸易

、境外展览会补贴项目

申报条件

本市中小进出口企业(上年进出口额万美元以下),年度参展本企业相关的产品。

申报材料

()境外展会参展资金拨付申请表;

()参展单位与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含展位价格的展位确认书或合同复印件(外文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发票)复印件;

()支付凭证(银行付款水单现金支付凭证)复印件,如外汇付款则应提供银行付汇水单;

()机票行程单(或者是船票、火车票)复印件;

()参展人员护照、签证、境内外的出入境记录页及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其他佐证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出口信用险保费补贴项目

申报条件

本市中小进出口企业(上年进出口额万美元以下),并于年度投保出口信用险的企业。

对年出口额万美元以内的小微企业且采用差额缴费方式的,无需小微企业申报。

申报材料

()短期出口信用险保险单(复印件);

()保费发票(复印件);

()支付保费的付款凭证。

(上述材料在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需提供原件)

、机电设备进口补贴项目

申报条件

本市中小进出口企业(上年进出口额万美元以下),年度进口海关商品编码以、开头机电设备及关键零部件的企业。

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进口奖励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包括:

进口产品及用途、进口效益等情况);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进口合同(复印件);

()报关单(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要填写:

()“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

()承诺书。

(见附件)

受理单位和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抓紧准备申报材料,于月日至日报市商务局贸发科。

联系人:

操亮联系电话:

陈安平

(五)鼓励服务业企业提质增效

、商贸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申报条件

年销售亿元以上(含亿元)的批发企业、亿元以上(含亿元)的零售企业;年营业额万元以上(含万元)的住宿、餐饮企业,年度销售营业额增长%以上(含%)且税收(指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较上年度增长%以上(含%)的企业。

申报时间

县、区、市开发区商务(招商)部门于月日前向市商务局申报。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在县区统计部门、税务部门确认的年度销售营业额增长幅度、税收增长幅度证明材料。

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联系人:

张俊奎,电话:

、鼓励商贸业发展项目

申报条件

“个转企”(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下进上”(限下企业成长为限上企业)。

年度内纳入统计、实施“一套表”报送统计数据的商贸企业。

申报时间

县、区、市开发区商务(招商)部门于月日前向市商务局申报。

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复印件。

()所在县区统计部门、税务部门确认的年度销售、税收数额及增幅证明材料。

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市场运行科

联系人:

张俊奎,电话:

(六)口岸物流政策

申报条件

、直航散货

()申报主体。

在铜陵港报关且实际进出口货物的船

(货)代企业和进出口企业。

()申报依据。

从铜陵港直航的进出口散货船舶(装货的实船)数据,以船舶进港海事、海关和边防统计数据为准,若海事、海关和边防统计数据不一时,以船舶进港的海事统计数据为主。

申报业主须提供铜陵海事或海关、边防直航进出口散货船舶数据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集装箱

()申报主体。

年完成(含)个重箱以上的在铜陵

港报关的船(货)代企业和进出口企业,方有资格申报。

()申报依据。

须提供当年从铜陵港进出口集装箱报关单和海关进出口集装箱箱量数据证明材料,并加盖其单位公章。

申报时间

企业于月日前报市商务局(市口岸办)。

申报材料

、项目单位填写《口岸物流项目申报表》

、项目类别及申报企业法人证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年进出口直航散货船数和集装箱箱量及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文档(具体申报指南详见市商务局网站)。

受理单位和联系电话

市商务局(市口岸办),联系人:

汪隆保,电话—,手机

五、粮食产业

、申报条件

()粮油加工企业,通过技改扩大规模提质增效以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投资在万元以上的市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对新增获得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获得“放心粮油”示范店。

()获得“放心粮油”配送中心。

、申报时间

粮食经营企业于月日前向市粮食局申报。

、申报材料

()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

()项目投资情况及决算、审计报告。

()对申报新认定省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放心粮油”示范店,“放心粮油”配送中心,应提交认证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受理单位

市粮食局行业管理科

联系人:

姜勇电话:

、申报程序

()市属企业直接向市粮食局申报。

()县属企业,应经县粮食局、财政局提出初评意见后上报市粮食局。

、申报责任

()市粮食局职能部门对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和规范性负责,对审核不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对因虚假申报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提出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养老服务业

(一)申报条件

新建、扩建、租赁经营床位数张以上的养老机构,符合《安徽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所列各项要求,并经民政部门认定。

(二)申报时间

企业(个人)于月日前报市民政局。

(三)申报材料

.申报建设补助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须提交下列资料:

()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申请表(需通过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

()提供《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和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利用自有场地新建、扩建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通过租用场地改扩建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支付凭证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报运营补贴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须提交下列资料:

()在符合建设补助申报要求基础上,填报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申请表(需通过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

()入住老人花名册及入住协议复印件(原件备查);

()申报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上浮运营补助的,需提供相应的老年人失能失智程度鉴定材料。

.申报贷款贴息的社会办养老机构,须提交下列资料:

()在符合建设补助申报要求基础上,填报社会办养老机构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需通过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初审并加盖公章);

()银行等金融机构出具的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的贷款合同、利息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上述运营补助和贷款贴息参照建设补助有关程序进行申报,由市财政、民政部门共同审核后发放。

.申报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奖励有关事项:

按照《铜陵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关于质量强市项目中“技术标准项目”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四)受理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市民政局(老龄办)

联系人:

王世珍电话:

电子邮箱:

七、金融业项目

(一)房租补贴

、申报条件

年从本市区域外新引进的金融机构。

、申报时间

企业于月日前报市投融资办。

、申报材料

()金融机构申请报告及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金融机构设立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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