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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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ICS27.140
P59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XXXXX—201X
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ncretedamsafetymonitoring
(征求意见稿)
201X-XX-XX发布201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前言
本规范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制定。
本规范编制,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总结我国水利、电力行业近几年混凝土坝安全监测的实践经验,考虑水利、电力行业现行标准的协调,以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并重为原则,在广泛征求水利、电力行业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6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为:
混凝土坝的设计、施工和运行全生命周期中的安全监测技术规定。
本规范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规范由电力行业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规范主编单位:
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
本规范参编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三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安全监测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龙滩水力发电厂。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1号,100761)。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4
4监测设计6
4.1一般规定6
4.2监测设计要求6
4.3监测项目及布置8
4.4巡视检查15
5监测施工16
5.1一般规定16
5.2施工准备16
5.3安装埋设17
5.4初期观测与施工资料整编18
6监测运行20
6.1一般规定20
6.2监测20
6.3监测资料综合分析22
6.4安全监控23
6.5监测系统管理23
附录A监测项目与测次25
附录B巡视检查28
附录C综合分析37
条文说明41
1总则
1.0.1为规范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设计、施工和运行,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1级、2级、3级混凝土坝的安全监测。
混凝土坝建筑物级别划分按GB50201执行。
1.0.3混凝土坝安全监测范围应包括坝体、坝基、坝肩、近坝区库岸和枢纽边坡,以及与混凝土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其它建筑物和设施。
1.0.4混凝土坝安全监测目的旨在及时获取准确、连续、完整的混凝土坝运行监测资料,及时监控混凝土坝施工期和运行期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状况,掌握其运行规律,提示安全风险,指导安全施工和运行,并反馈设计。
1.0.5混凝土坝的监测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观测observation
指采用各种仪器设备或人工完成一次数据采集、记录的活动。
2.0.2监测monitoring
在混凝土坝建设与运行全生命周期,按一定的频次,采用仪器测读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观测、记录,以及对成果变化情况进行分析的工作。
2.0.3安全监测safetymonitoring
从掌握建筑物运行性态的角度出发,运用监测成果,评价结构运行安全性,提示建筑物安全风险的工作。
2.0.4监控supervisorycontrol
在安全监测基础上,辅以综合分析和结构安全性评价手段,连续监视和发现建筑物及其环境中的异常症兆和安全隐患,及时提示安全风险,为启动安全控制措施提供技术支持的工作。
2.0.5在线监控onlinesupervisorycontrol
指利用互联网、信息化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实时安全监控的工作。
2.0.6巡视检查inspection
专业技术人员凭借感官及必要的工(器)具,按规定的频次和路线对混凝土坝进行检查、记录,以确定仪器监测难以发现的异常状况和不利条件的工作。
2.0.7设计警戒值designthreshold
基于设计计算成果和类似工程的经验确定的混凝土坝正常状态下的监测物理量及其变化速率的限值。
2.0.8监控指标monitoringindices
监测物理量及其变化速率的限值,可根据需要分别设置异常测值监控指标、监测系统运行性态监控指标、混凝土坝安全分级监控指标等。
2.0.9初始值initialvalue
监测仪器设备埋设安装后的首次测值为初值。
仪器设备埋设安装正常工作后的首次测值为初始值。
2.0.10基准值baselinevalue
作为各阶段计算起点的测值,可根据各阶段计算分析需要选取计算基准值、首次蓄水基准值等。
2.0.11监测仪器设备monitoringinstrumentandequipment
基于各种原理的传感器、监测装置及其相应的监测信息传输和采集设备的总称。
2.0.12监测设施monitoringfacilities
各类监测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施(保护装置、观测房、观测便道等)的统称。
2.0.13监测系统monitoringsystem
由各类监测设施和监测信息管理软件组成的系统。
2.0.14监测资料monitoringinformation
巡视检查和仪器观测所获得成果的统称。
2.0.15近坝库岸near-damslopes
水库区域内其失稳将直接影响混凝土坝安全的两岸边坡。
2.0.16枢纽区边坡slopein projectarea
临近混凝土坝和附属建筑物的其失稳将直接影响混凝土坝安全的边坡。
3基本规定
3.0.1安全监测工作的基本原则:
1安全监测工作应贯穿于混凝土坝建设与运行全生命周期,应分阶段完成目标,坚持监测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并重。
2安全监测应坚持准确获取监测成果与及时分析评价并重,掌握和监控混凝土坝运行性态,重视评价混凝土坝安全状态。
3从事监测设计、施工、运行的人员应准确把握所需监测混凝土坝的安全薄弱环节,并确保监测项目有效实施。
4监测工作应重视监测系统总体规划,明确监测项目设置和测点布置目的,建设期和运行期应有机结合,监测系统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施工方便,便于运行维护。
5安全监测应重视巡视检查。
低矮、结构简单、安全风险低的混凝土坝可仅设巡视检查项目;其它混凝土坝原则上应设仪器监测项目,不设仪器监测项目应经专题论证和安全风险评估。
3.0.2安全监测工作的总体要求:
1监测规划和布置应考虑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环境要素、工程规模、混凝土坝等级、结构特点、工程建设重要时间节点、工程运用需要等因素,并与设计计算和模型试验成果相互比较验证。
2监测仪器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应满足工程要求,且准确可靠、耐久实用、经济合理,便于实现自动化监测。
3对需要进行高频次或多项目同步监测以及受环境影响人工监测难以胜任的项目,宜实现自动化监测。
对自动化系统应通过比测确定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并应保证在恶劣环境条件下仍能进行重要项目监测。
4监测设施的安装埋设应达到监测目的,埋设位置准确、时机适宜,保证仪器性能正常,减少对工程施工的影响,避免带来工程结构安全隐患。
5相关监测项目应同步观测,巡视检查与仪器观测成果相互印证;发现测值异常时立即复测;做到监测资料连续,记录真实,注记齐全,整理分析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和上报。
6应定期对监测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鉴定,对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应及时分析处理。
7经鉴定监测系统性能指标不能满足安全监测要求时,应进行更新改造。
更新改造前后应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有效传递,必要时应设置临时监测设施。
8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及时完成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数据和巡视检查成果的入库、整编、分析、应用。
3.0.3混凝土坝的安全监测项目及其监测频次按附录A执行。
当发生地震、特大暴雨、库水位骤变以及混凝土坝工作状态异常时,应增加监测频次,必要时应增加监测项目。
3.0.4监测物理量正负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位移:
向下游为正,向左岸为正;反之为负。
2垂直位移:
下沉为正,上抬为负。
3倾斜:
向下游转动为正,向左岸转动为正;反之为负。
4接缝和裂缝开合度:
张开为正,闭合为负。
5边坡位移:
水平向临空面为正,面向临空面左为正;反之为负。
垂直下沉为正,上抬为负。
6岩体轴向变形:
拉伸为正,压缩为负。
7应力应变:
拉为正,压为负。
8渗透压力:
压为正。
9界面压应力:
压为正。
3.0.5监测成果的单位宜采用:
水压强值和应力值为MPa、位移值和两点间距离变化值为mm、应变值为10-6、流量值为L/s、高程和平面坐标值为m。
4监测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监测设计包括监测工作规划、监测项目选择、监测布置、仪器选型、安装埋设与观测要求、巡视检查要求、巡查观测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设计、资料分析等。
4.1.2监测设计应收集工程各类资料,进行总体规划,提出安全监测设计报告、施工详图、安装埋设要求、观测及维护技术要求、工程竣工设计报告、运行维护说明等。
4.1.3监测项目确定、测点布置和监测仪器设备选型,应保证监测系统对混凝土坝全生命周期监控的有效性,关键部位重要监测项目测点宜冗余设置。
4.1.4监测设计应对混凝土坝生命周期内所有监测项目规定运行时段要求,监控混凝土坝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设置永久监测项目,永久监测项目选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应保证能够便于修复或更新。
阶段性监测项目运行时段应与监测设施寿命相匹配,永久与阶段性监测项目的划分及运行时段见附录A.1。
4.1.5监测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提出巡视检查的项目和技术要求,规划巡视检查线路和人工观测通道,并对检查线路的行人安全防护与保护设施及观测通道进行设计。
4.1.6施工期坝体临时挡水度汛或蓄水前坝体永久监测项目不具备监测条件时,应布置临时监测项目,并宜与永久监测项目的测值建立关联。
4.2监测设计要求
4.2.1监测设计应依据下列基本资料:
1工程规模、设计标准、建筑物体型及材料分区、施工布置、施工测量控制网布置、水文气象、地形、地质等相关工程基本资料。
2各种荷载组合计算、地质力学模型试验、坝体混凝土材料物理力学参数、基岩物理力学参数、水工模型试验等结构计算、工程安全风险分析和科研试验成果。
3建筑物设计与施工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施工方法、国内外同类型建筑物监测资料及发生安全事故案例等资料。
4监测仪器原理、性能及应用、监测新技术进展及应用情况。
5其它相关资料。
4.2.2监测设计工作应满足下列要求:
1混凝土坝全生命周期监测总体规划应包括阶段性与永久性监测项目的划分、监测仪器设备数量、资料分析反馈及安全评价、安全监测信息化管理、安全监测建设管理模式建议、投资估算等。
2监测设计报告应包括监测布置、工程各阶段的重点监测部位与项目、各监测项目运行时段、监测仪器设备选型、监测施工与观测及资料分析要求、巡视检查内容及要求、人工观测通道及安全防护设施设计、监测自动化系统设计、需研究的监测技术问题、投资概算等。
3监测设计施工详图应包括测点布置、测站布置、人工观测通道布置、电缆走线及监测设施保护措施、监测仪器设备工程量及技术指标;监测自动化系统施工详图应包括接入测点数量、测站与管理站布置、网络拓扑、通信、供电、防雷、自动化设备工程量及技术指标、数据采集、监测信息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等。
4安装埋设及观测技术要求应包括监测仪器设备采购与检验、安装埋设与调试、监测设施保护、监测方法与频次、初始值与基准值选取、监测资料信息化管理、监测资料整理整编及综合分析要求等。
5工程竣工设计报告应包括监测布置、阶段性与永久监测项目的设置、运行期重点监测部位与项目、各监测项目运行时段、设计变更、监测仪器设备工程量及技术指标、观测频次、资料分析要求、巡视检查内容及要求、监测自动化系统设计布置、监测资料分析结论、安全监测运行模式建议、设计警戒值等,并对安全监测系统是否满足竣工验收要求作出评价。
6运行维护说明书应包括监测仪器设备鉴定标准、运行条件、维护方法,监测仪器设备封存报废条件,监测系统修复及更新造要求等。
4.2.3监测设计应提出监测施工规划,并满足下列要求:
1监测施工规划主要包括监测设施实施要求、施工技术要求、初期观测与施工资料整编要求等。
2监测设施实施要求应提出施工准备、与监测相关的土建施工、各种监测设施安装埋设完成时间要求,具体可按本规范第5.2节、第5.3节的规定执行。
3施工技术要求应提出各种监测仪器设备检验要求、监测设施安装埋设及调试方法、电缆连接及牵引、监测设施保护、基本资料(考证)表记录等要求,具体可按本规范第5.3节的规定执行。
4初期观测与施工资料整编要求应提出各种监测仪器设备的初期观测频次、初始值选取、施工资料(仪器资料、安装埋设资料、现场签证文件、观测原始数据等)整编等要求,具体可按本规范第5.4节的规定执行。
4.2.4监测设计应提出监测运行规划,应满足下列要求:
1监测运行规划主要包括观测要求、监测资料整编分析要求、监测资料综合分析要求、安全监控要求、监测系统管理要求等。
2观测要求应包括观测方法、观测频次、监测数据资料记录等要求,具体可按本规范第6.2节的规定执行。
3监测资料整编分析要求应包括监测物理量计算、监测数据入库、监测数据符号及量纲规定、监测资料可靠性检查、监测资料初步分析方法、初步分析报告编制及成果反馈、归档及刊印成册等要求,具体可按本规范第6.2.6条的规定执行。
4监测资料综合分析要求应包括基准值选取、监测资料综合分析方法、针对不同建筑物特点的分析重点、工程不同阶段监测资料综合分析重点、综合分析报告编制及成果反馈等要求;综合分析应结合工程地质、水工结构、监测资料等评价建筑物的工作性态,提示安全风险,指导安全施工和运行及反馈设计。
具体可按本规范第6.3节的规定执行。
5安全监控要求应包括监测信息管理、监测系统运行性态监控、监控指标的建立、混凝土坝安全评判及异常情况控制等要求,具体可按本规范第6.4节的规定执行。
6监测系统管理要求应包括监测系统检查维护、阶段性监测项目的运行时段及封存报废、永久监测项目的修复、除险加固对其更新改造技术等要求,具体可按本规范第6.5条的规定执行。
4.3监测项目及布置
4.3.1环境量监测项目包括水位、气温、降水量、库水温、冰情、坝前淤积和下游冲刷等。
环境量监测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环境量监测项目的选择与布置可与气象及水情测报系统相结合。
2枢纽区应布置上游(坝前)、下游(坝后)水位测点,坝后有消力塘的,坝后水位测点应布置在消力塘,坝后无水时,宜在坝趾布置地下水位监测孔代替下游水位测点。
水位监测宜采用水尺或水位计。
3枢纽区应布置气温和降水量测点,测点应设置在坝址区开阔地带。
4水温分层现象明显的高坝宜布置库水温监测点,下游水位较深的高拱坝宜布置下游水温监测点。
5库区可能出现阶段性结冰期的,宜设置冰压力监测项目,并应同步监测气温和冰厚。
6多泥沙河流或泥沙对建筑物运行影响较大的工程,宜设置坝前淤积监测项目。
坝下游消能工掏刷可能影响建筑物稳定、尾水出口淤积可能影响机组出力的,宜设置下游冲淤监测项目。
可采用水下摄像、地形测量等方法进行淤积和冲刷监测。
4.3.2重力坝变形监测项目包括坝体位移、倾斜、接缝变形、裂缝变形及坝基位移等。
重力坝变形监测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纵向监测断面沿坝轴线方向布置,横向监测断面垂直于坝轴线方向。
横向监测断面应布置在地质条件或坝体结构复杂的坝段、最高坝段和其他有代表性的坝段部位。
2高坝的水平位移监测宜设置纵向和横向监测断面,低坝的水平位移监测可仅设置纵向监测断面。
坝顶轴线为直线且长度较短(一般300m以内)的,宜采用视准线监测;其他情形,宜采用大地测量法、垂线法、引张线和真空激光准直等监测方法。
3垂直位移监测沿纵向监测断面布置,宜与纵向监测断面的水平位移测点结合布置。
低坝可仅在坝顶布置测点;高坝宜在基础廊道和坝顶布置测点,必要时可在中间高程廊道布置测点。
宜采用精密水准监测,也可采用静力水准、双金属标、真空激光准直监测。
4倾斜监测宜沿横向监测断面布置。
高坝宜在基础廊道和坝顶布置测点,必要时可在中间高程廊道布置测点;低坝可仅在基础廊道布置测点,无基础廊道的,可在坝顶布置测点。
宜采用精密水准、静力水准及倾斜仪监测,采用精密水准或静力水准监测的,每个断面不得少于2个测点。
5当坝基存在岸坡较陡、地质条件复杂等情形时,应设置建基面接缝变形监测项目,宜与建基面应力和渗流测点结合布置,岸坡较陡的坝段宜同时监测施工期的侧向稳定性,采用测缝计监测。
封堵体与洞壁接缝、封堵体分缝处应设置接缝变形监测项目,宜与渗流测点结合布置。
6设有诱导缝的重力坝,可设置诱导缝接缝变形监测项目,宜平行布置渗透压力测点,采用测缝计、裂缝计监测。
当坝体在施工或运行中出现危害性裂缝时,应设置裂缝变形监测项目。
宜采用测缝计、裂缝计监测。
7当坝基存在深层滑动、不均匀变形或深覆盖层等复杂地质条件时,应设置坝基位移监测项目,测点宜布置在坝踵、坝趾部位。
坝基深度方向变形宜采用基岩变位计、多点位移计、滑动测微计、双金属标等监测,坝基顺河向变形宜采用测斜仪、倒垂线组等监测。
4.3.3拱坝变形监测项目包括坝体位移、倾斜、接缝变形、裂缝变形、横缝变形、弦长变形、坝基及坝肩位移、谷幅变形等。
拱坝变形监测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拱坝监测宜与拱梁分载法计算断面对应,选择拱向监测断面和梁向监测断面。
梁向监测断面应布置在拱冠梁坝段、左右1/4拱圈坝段、地质条件或坝体结构复杂或其他有代表性的坝段。
2坝体应设置水平位移监测项目。
V型河谷、坝顶弧长较短的拱坝的水平位移监测可仅设置梁向监测断面,宜采用垂线法监测,也可采用视准线、大地测量法监测;其他情形,宜设置梁向和拱向监测断面,并宜采用垂线法、大地测量法监测,具备条件时,可采用全球导航卫星系统(GNSS)法监测拱坝水平位移。
高拱坝应在两岸拱座布置水平位移监测项目,宜采用垂线法监测。
3垂直位移监测沿拱向布置监测断面,宜与拱向监测断面的水平位移测点结合布置。
低坝可在基础廊道或坝顶布置测点;高坝还宜在坝体倒悬部位附近廊道布置测点。
宜采用精密水准监测,也可采用静力水准、双金属标、真空激光准直监测。
4双曲拱坝宜设置倾斜监测项目,倾斜监测宜沿梁向布置监测断面。
低坝可在基础廊道或坝顶布置测点;高坝还宜在坝体倒悬部位附近廊道布置测点。
宜采用精密水准、静力水准及倾斜仪监测,采用精密水准或静力水准监测的,每个断面不得少于2个测点。
单曲拱坝可设置倾斜监测项目,测点布置可按本规范第4.3.2条第5款的规定执行。
5应设置坝体横缝变形监测项目,指导横缝灌浆的坝体接缝变形测点宜布置在每个灌区中部,监测横缝灌浆后坝体整体性的坝体接缝变形测点宜布置在横缝距上、下游坝面附近。
6拱坝应设置建基面接缝变形、周边缝及诱导缝接缝变形、封堵体接缝变形及坝体裂缝变形监测项目,监测点布置可按本规范第4.3.2条第6款、7款的规定执行。
7高拱坝应设置坝体弦长变形监测项目,测点宜布置在坝顶、拱向推力较大高程的两拱端坝体部位,宜采用大地测量法监测。
8坝基存在不均匀变形、岩体应力较高等复杂地质条件时,应设置坝基位移监测项目,测点宜布置在坝踵和坝趾部位,测点方向宜与该部位拱梁荷载分配较大的方向一致。
坝基岩体应力较高部位宜布置卸荷变形监测点,宜采用基岩变位计、多点位移计、滑动测微计等监测。
9当坝肩存在地质缺陷处理洞井塞、地形单薄或孤峰突出等条件时,应设置坝肩位移监测项目,测点宜布置在拱推力较大部位,测点方向宜与该部位拱推力方向一致。
宜采用多点位移计、杆(线)式位移计、垂线等监测。
10当高拱坝存在枢纽区岸坡卸荷发育条件时,宜设置谷幅变形监测项目,测点宜在坝肩两岸同高程垂直河流向成对布置。
宜采用大地测量法、杆(线)式位移计等监测。
4.3.4枢纽区边坡及近坝库岸位移监测项目包括表面变形、深部变形、裂缝变形、抗滑支护变形等。
枢纽区边坡及近坝库岸位移监测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位移监测应以整体稳定性监测为主,兼顾局部稳定性。
主监测断面宜布置在地质条件及加固措施复杂或有勘探、稳定性分析成果的部位,宜沿主滑方向布置。
2整体稳定性监测宜以表面变形监测项目为主,每个主监测断面不应少于3个测点,水平位移测点宜与垂直位移测点结合布置。
水平位移宜采用大地测量法或视准线法等监测;岩质边坡垂直位移宜采用精密水准法监测,土质边坡可采用三角高程法监测。
具备条件时,可采用GNSS法监测边坡的水平和垂直位移。
3局部稳定监测宜以深部变形监测项目为主,测点宜与地下水位及表面变形测点结合布置。
具有潜在平面型及弧面型滑动破坏、溃屈型蠕变破坏等类型边坡,宜采用测斜仪监测;具有潜在楔形体滑动破坏、倾倒及侧向拉张型蠕变破坏等类型边坡,宜采用多点位移计及滑动测微计、杆(线)式位移计等监测。
重要部位还可采用垂线或其他适宜的方法监测。
4当边坡在施工或运行中出现危害性裂缝时,应设置裂缝变形监测项目。
测点宜结合裂缝走向、形态、开度等布置。
岩质边坡裂缝宜采用测缝计、砂浆条等监测,土质边坡裂缝宜采用标点测距法、土体位移计等监测。
5当边坡采用抗滑桩、挡墙、桩板墙等抗滑支护结构时,宜在抗滑支护结构顶部布置表面变形监测点,在抗滑支护结构内或靠山体侧布置测斜仪或倾斜计。
4.3.5变形监测工作基点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准直法、大地测量法和GNSS法等变形监测应布置必要的工作基点,工作基点应设置在相对稳定的地方。
2应采用平面位移监测控制网、垂线、精密测距、延长线基点等方法,对水平位移工作基点的位移进行校测。
采用垂直位移监测控制网、双金属标等方法,对垂直位移工作基点的位移进行校测。
4.3.6重力坝渗流监测项目包括扬压力、渗透压力、渗流量、绕坝渗流、水质分析等,渗流监测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坝基扬压力或渗透压力监测宜设置纵向和横向监测断面,纵向监测断面宜布置在上游帷幕后或第一道排水幕线上;横向监测断面宜与变形横向监测断面一致,在谷岸台地、灌浆帷幕转折等坝段应增加断面,测点宜布置在上游帷幕后和各排水幕线上,最下游测点宜布置在坝趾附近,有下游帷幕的应在其上游侧布置测点。
具备条件时,横向监测断面测点宜与坝基变形和应力监测点结合布置。
在软基或深覆盖层坝基的防渗墙或板桩后宜设测点。
坝后厂房的建基面上,宜设置扬压力测点。
扬压力监测孔与排水孔不应互相代用。
2高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宜在坝体混凝土层间设置渗透压力监测项目,同一高程测点宜设在上游坝面至坝体排水管附近,宜采用渗压计监测。
3封堵体与洞壁接缝处宜设置渗透压力监测项目,测点宜与接缝变形测点结合布置。
4渗流量监测项目应结合排水设施、渗流水的流向、集流,分区分段布置,宜采用量水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