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年度检查表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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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年度检查表模板
附表1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年度检查表
监督机构名称:
信息管理员:
联系电话:
地址:
机构总人数:
人监督人员人数:
人技术人员比例:
%
序号
检查
项目
标准要求及分值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一
监督机构工作内容
(28分)
1.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程强制性标准,协助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协助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
(4分)
2.对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质量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协助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省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进行考核和管理。
(4分)
3.对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根据委托权限,受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
(4分)
4.分析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及时上报。
(4分)
5.根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权限,对建设工程实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筑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4分)
6.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和抽查制度,对工程进行监督巡查,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和及时发放监督检查情况。
(4分)
7.严格执行云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认真形成监督档案,内容填写规范、齐全,注明保管期限。
(4分)
二
监督机构基本条件
(15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监督机构的组建应有政府或同级编委的批文。
有相应的应急车辆保障和工作经费。
(3分)
2.具有与受监工程相适应的监督人员,监督人员专业结构合理,建筑工程水、电、智能化等安装专业技术人员与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相配套,监督人员不少于本站人员总数的75%。
(3分)
3.省及省会城市监督机构的持证上岗的监督人员不少于9人,州、市监督机构的持证上岗的监督人员不少于6人,县(市、区)不少于3人,监督人员数量满足监督工作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合理,质量监督员不少于监督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质量监督的监督机构还应配备相应专业的监督人员。
(3分)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适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的仪器和设备,能够满足日常监督工作实测实量的需要。
(3分)
5.有健全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有效运行。
(3分)
三
管理规章制度
(18分)
1.岗位设置及岗位责任制。
(2分)
2.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制度。
(2分)
3.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
(2分)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编制、审批制度。
(2分)
5.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2分)
6.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制度。
(2分)
7.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2分)
8.工程质量投诉和来信来访处理制度。
(2分)
9.廉政建设和公开办事制度。
(2分)
四
监督机构信息化管理工作(25分)
1.组织实施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建设工作,具备与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5分)
2.负责本地区工程质量监督相关信息和数据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5分)
3.实施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使用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监督信息管理数据。
(5分)
4.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员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监督信息。
(5分)
5.监督机构信息管理员由分管监督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并有专人担任此项工作。
(5分)
五
检测管理工作(8分)
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受监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认真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完成各项检测工作(如结构实体检测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等)。
(2分)
2.对建设工程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
(2分)
3.检测机构按规定建立和实施信息化监管系统。
(2分)
4.监督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监督检查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是否规范、科学、准确、客观公正。
(2分)
六
廉政建设(6分)
1.公开办事,开展行风建设,树立良好职业道德。
(3分)
2.无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3分)
合计得分
注:
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基本合格,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表2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管理年度检查表
监督机构名称:
监督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
序号
检查
项目
标准要求及分值
自评
得分
检查
得分
一
监督人员基本条件
(25分)
1.按质量监督员和助理监督员相应条件要求进行检查。
(5分)
2.具有从事相应专业工程质量监督的专业技术能力;符合国家法定年龄。
(5分)
3.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监督人员上岗培训并考核合格。
(6分)
4.参公管理机构的监督人员应满足相应的规定要求。
(5分)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分)
二
监督人员素质要求
(20分)
1.省级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应取得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技术职称,州(市)级、县级城市建设工程监督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参公管理机构负责人符合相应规定。
(5分)
2.监督人员(含信息管理员)经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考核合格后,取得监督资格证书上岗。
(5分)
3.监督人员应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建设法规。
(5分)
4.熟练掌握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标准规程,并具有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5分)
三
监督人员监督工作(48分)
监督人员监督工作(48分)
1.宣传贯彻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有关文件。
(3分)
2.遵守监督机构各项规章制度。
(3分)
3.严格认真审查质量监督注册书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
(3分)
4.根据所监工程特点,组织(参与)制定质量监督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开展质量监督工作;及时统一在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报。
(6分)
5.严格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监督。
(3分)
6.及时下发监督检(巡)查记录,对竣工验收具备条件进行严格审查,认真监督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工作。
(3分)
7.组织(参与)编写、及时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严格执行监督报告审批签章制度,并按规定时限提交备案机关。
(3分)
8.严格执行检测项目不合格登记台账制度。
(3分)
9.及时记录和处理参建责任单位主体的质量不良行为。
(5分)
10.对项目中的五方责任主体和检测单位及相关人员在项目工程质量方面的责任监督落实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况。
(5分)
11.在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云南省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表》《云南省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办法(暂行)》等情况。
(5分)
12.上报项目监督情况统计报表。
(3分)
13.按规定向监督机构报告所监工程质量状况。
(3分)
14.按规定整理质量监督档案。
(3分)
四
廉政建设(7分)
1.公开办事,树立良好职业道德。
(3分)
2.无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4分)
合计得分
注:
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基本合格,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附表3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验证考核表
监督机构名称:
信息管理员:
联系电话:
地址:
机构总人数:
人监督人员人数:
人技术人员比例:
%
序号
考核
项目
标准要求及分值
自评
得分
考核
得分
一
机构基本要求
(20分)
*1.监督机构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法人,该机构的组建应有政府或同级编委的批文。
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5分)
*2.具有同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委托执法书。
(2分)
3.监督机构应隶属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不能设在企业或挂靠在没有行政职能的行业管理部门。
(2分)
4.监督机构应按规定要求配备质量监督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合理,建筑工程水、电、智能化等安装专业技术人员与土建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相配套,做到满足监督工作开展的需要。
(4分)
5.监督机构应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适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有相应的应急车辆保障和工作经费。
(3分)
*6.应用计算机进行监督管理,有信息管理员。
(4分)
二
人员构成和素
质要求(20分)
1.省级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应取得副高职以上(含副高职)技术职称,州(市)级、县级监督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参公管理机构负责人符合相应规定。
(5分)
*2.监督机构应有一定数量(县级持证人员不少于3人,州、市级不少于6人,省级不少于9人)的质量监督人员,技术人员数应占质量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且质量监督员不少于监督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5分)
3.监督人员应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建设法规,熟练掌握质量验收规范和有关标准,并具有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5分)
4.监督人员经过岗位培训(含继续教育)、考试,取得监督资格证书。
(5分,1人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均不符合考核不合格)
三
管理规章制度
(10分)
1.岗位设置及岗位责任制。
2.工程质量监督申报(注册)制度。
3.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制度。
4.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编制、审批制度。
5.工程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6.工程竣工验收监督制度。
7.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
8.工程质量监督档案管理制度。
9.工程质量投诉和来信来访处理制度。
10.廉政建设和公开办事制度。
(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
四
质量监督工作(33分)
*1.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国家和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分)
*2.建立工程质量监督信息化管理,使用云南省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填报监督信息资料。
(4分)
3.工程质量监督档案,内容齐全,填写规范。
(4分)
*4.建立工程质量监督巡查和抽查制度,对工程进行监督巡查,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和及时发放监督检查情况。
(4分)
5.严格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安装等分部工程的重点抽查和监督验收。
(4分)
6.对各质量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及时按规定处理、记录和上报。
(4分)
*7.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监督报告真实反映监督情况。
(4分)
8.按时上报统计报表、工作总结。
(4分)
9.考核周期内没有发生因监督失职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和不良影响。
(2分)
五
检测管理工作(11分)
1.监督机构应根据国家和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受监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认真督促建设单位按规定完成各项检测工作(如结构实体检测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等)。
(3分)
2.对建设工程出具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必须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
(3分)
3.检测机构按规定建立和实施信息化监管系统。
(2分)
4.监督检测机构的检测行为,监督检查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是否规范、科学、准确、客观公正。
(3分)
六
廉政建设(6分)
1.公开办事,开展行风建设,树立良好职业道德。
(3分)
2.无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
(3分)
合计得分
监督机构自评结果
(公章)
((自评内容要有动态管理年度检查及整改情况)年月日
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州、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考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注;1、带“*”的为否决项目,不符合要求,考核结果不合格。
2、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基本合格,70-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
附表4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人员岗位考核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工作年限
监督证书号
继续
教育
情况
监
督
工
作
总
结
(总结要有动态管理年度检查及整改情况)
自评
意见
年月日
所在
单位
考核
意见
章
年月日
州、市
质量
监督
机构
审核
意见
章
年月日
重新
考核
情况
章
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示范文本)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编制
档号:
监督注册号:
工程质量监督档案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密级:
保管期限:
共卷第卷
卷内目录
序号
文件
编号
责任者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1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告知书
2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3
工程质量行为抽查记录
4
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记录
5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
6
工程质量整改回复及核查记录
7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8
不良记录、行政处罚建议书
9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和涉及结构安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
10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申报书
11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查记录
12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记录
13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4
其他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书(附表5)
注册号:
项目名称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建安总投资
万元
计划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工程地址
计划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本工程项目共个单位工程,结构形式为:
,层数为:
地下层、地上层,基础形式为:
。
其他:
。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施工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负责人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时建设单位须提供如下资料(可用复印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3.法人授权书及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
4.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
5.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机构组成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身份证;
6.其他规定需要提交的资料。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联系电话:
(公章)年 月 日
资料收齐,同意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
请于60天内执本注册书办理工程施工许可,逾期作废。
项目监督组长:
监督工作投诉电话:
联系电话:
机构负责人(签字):
(公章)年月 日
注:
本注册书一式五份,施工许可办理机构、建设、施工、城建档案、质量监督机构各一份。
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附表6)
建设单位:
你单位申报的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已受理,现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监督依据
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5号令)和本省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监督内容
工程参建各有关责任主体执行建设工程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情况、工程质量有关文件和资料、工程实体质量等。
三、监督要求
(一)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工程参建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国家、本省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图集和设计文件等;
(四)建设单位接到本通知书后应当书面告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工程正式开工日期书面通报负责监督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各参建单位要认真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应当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核查或上报。
(六)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规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七)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云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云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6号公告)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资料文件;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八)建设单位对所有呈报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如有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等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责任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计划
(附表7)
编号:
工程名称:
注册编号:
监督机构:
编制:
审核:
批准:
编制时间: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规划许可证号
单位工程个数
建筑面积
m2
建筑层数
结构形式
基础形式
计划开工时间
年月日
计划竣工时间
年月日
参建单位及资质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资格(职称)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总承包
单位
施工分包
单位
质量检测单位
二、监督组织
根据该项目的建设特点,我站组成项目工程质量监督组对该工程项目质量实施监督工作,组长为,监督组成员如下:
序号
姓名
监督组内职务
专业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三、监督工作方式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以监督巡查和抽查为主要执法方式。
根据工程类别、重要性及工程参与单位的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行分类监督、差别化管理。
监督人员根据工程的建设进度对工程适时进行巡查和抽查。
四、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一)工程质量行为抽查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情况;
3.抽查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4.抽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
5.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6.抽查工程质量文件符合性等。
7.其他内容。
(二)工程质量监督巡查、抽查的主要内容
1.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
3.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以及涉及结构安全的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三)巡查、抽查的方法、频次、时间节点
1.巡查、抽查的方法
(1)工程质量行为抽查。
采用随机巡查、抽查的方式进行。
(2)工程巡查、抽查。
监督机构将列入巡查、抽查工程部位的时间节点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建设进度按节点要求,通知监督人员,监督人员根据工程施工质量情况,确定巡查、抽查的频次。
(3)在每次巡查、抽查前确定巡查、抽查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并将巡查、抽查情况形成记录归档。
2.频次、时间节点
序号
抽查内容
时间节点
巡查抽查次数计划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四)监督抽测
根据工程的监督巡查、抽查情况,对工程实体质量存在质量疑义的,指定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抽测。
五、工程竣工验收监督
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进行审查,对验收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
六、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竣工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工程监督巡查、抽查及竣工验收监督情况形成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报送工程备案管理部门,并将相关资料整理归档保存。
年月日
工程质量行为抽查记录(附表8)
编号:
工程名称
质量责任主体或有关单位名称
开工时间
工程进度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1.工程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2.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资质情况;
()3.抽查施工现场相关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4.抽查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
()5.抽查施工()监理()等单位质量体系和质量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6.抽查工程质量文件符合性等。
()7.其他内容:
检查情况:
监督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质量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检查意见:
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1.责任单位自行整改();2.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后,书面报我站();3.下发整改通知,责任单位整改后,书面报我站核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