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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写作学习的目标与内容

第三章写作学习的目标与内容

学习目标是学习者预期达到的学习结果和标准。

作为学习者,如果没有学习目标,就如航海时没有灯塔,很容易迷失了方向。

写作学习的目标,是写作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写作学习质量和效率的前提和保证,它对写作学习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具有导向、启动、激励、凝聚、调控、制约等心理作用。

有了明确的学习目标,还必须明确自己应该学会什么内容。

由于写作活动具有综合性特点,即写作活动与人的各方面的总体水平都有关系,比如人的思想水平、认识方法、生活阅历及文化素养等。

所以要提高写作能力,就必须注重综合发展。

换言之,写作学习的内容由多方面的因素构成。

本章将对写作学习目标和内容的有关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第一节写作学习目标概述

在我国以往的教育教学论著中往往把“目标”和“目的”混为一谈。

近年来,伴随着教育教学理论的发展,研究者意识到,这两个概念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一定区别:

“目的”有“方向”“意图”之意,好比是经过长途跋涉才能到达的理想之地,是一种一般的概括性的描述,并带有一定的哲学意味;而“目标”则是目的的具体化,就像是中转站,是一种具体的,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确定性、具体性和可行性的描述。

我们知道,由于社会背景、个人生活经验、个性心理等方面的原因,每个人写作的目的可能并不相同。

同样,每个写作学习者也可能各自有着不同的目的。

但是,在具体的写作学习目标方面,却应该是共通的。

一、写作学习的总目标及其本质

基于我们对写作本质的认识,我们认为学习写作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寻求一种借以认识自我、表现自我、实现自我和超越自我的手段或媒介的过程。

当然,一旦学会了写作,它又不仅仅只是一种手段或媒介,而且是人的思维本质、语言本质和社会本质的必然体现,是人的生命和精神是一种追求、一种体现、一种的生存方式。

因此,我们说,写作学习的总目标是:

改造、建构自己的思想和语言。

写作就是通过书面语言表达你自己的思想。

这里面有两个要素:

语言和思想。

对于一个成功的写作行为来说,这两点缺一不可。

这里的思想是指包括伦理观念、道德修养、人生态度、审美追求等等在内的价值观体系和个人的独特的思维。

学习写作,就是学习用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自己是思想情感。

作文与“作人”的统一,是我国写作学习的一大传统。

对写作学习者而言,注重对与写作学习相关的社会的、学校的、家庭的文化氛围、人际关系等感受、体验、思考,进而形成自己的价值观体系,不断提高自己是思想修养,是实现写作学习目标不可或缺的。

学生作文中普遍存在的“假、大、空”的毛病,它不只是一个作文的问题,实质上是青少年缺乏主体意识、人格扭曲的体现,对其个性的健康的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没有个人的主观感受就谈不上写作的个性化。

一个没有自己思想或不会自己思想的人,是绝对写不出好文章来的。

同样,一个没有自己语言或不会运用语言的人,也不可能写好文章。

张志公先生说:

“……写作能力是一个综合性的能力。

首先,要求对于所写的内容有正确的理解和看法;要有清楚的思路,从而能写得清楚、明确,有条理;要有足够的语言能力,包括掌握足够的字、词和写出通顺、流畅的语句能力。

”(张定远编:

《作文教学论集·序言》)

从心理学角度看,书面语言同口头语言、内部语言有着质的区别。

我们知道,口头语言往往是在同一情境中发生的,内部语言发生在人自己头脑之中,它们的语言结构相对比较简单,往往省略了一些不言而喻的结构成分。

而书面语言不同,它是不同情境中的人们交际工具,它需要语言结构的充分展开,因此,它最完备、最精确,可以更加充分地表达交际内容,并且是由不同的动机所引发的,也就具有更大的随意性和自觉性。

语言与思想是密不可分的。

在中国传统文论里,认为语言一直是表现思想情感的工具,人们先有一种已经成熟的情感和思想,然后再用语言把它表现出来使其具有形式。

思想情感和语言之间的关系呈现出被动与主动、内外和先后的模式。

也就是说,人们先有内在的思想情感,然后再用外在的语言把它表现出来。

实际上,写作的过程不仅仅是运用语言的过程,同时也是调理思想和安顿情感的过程。

思想和语言,在写作过程中是同时酝酿成功的。

语言和思维密切相关,“思想是不出声的语言,语言是出声的思想,思想和语言是合二而一的,因此,练习作实际上也就是练思想。

”(《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448页)。

朱光潜在《诗论》中说,“凡语言必伴有情感或思想”,“思想情感与语言是一个完整联贯的心理反应中的三个方面。

”,“语言的实质就是情感思想的实质,语言的形式也就是情感思想的形式”。

在写作中,语言和思想是平行一致的,是同时进展并且互相联贯的,思想和语言并非先后内外的关系,也不是实质与形式的关系。

“我们通常自以为在搜寻语言(调配语言的距离),其实同时还在努力使情感思想明显化和确定化(调配情感思想的距离)”,而不是“先调配情感思想的距离而后再调配语言的距离”。

(朱光潜.《朱光潜全集》第三卷[M].安徽:

安徽教育出版社,1996.)语言不是表达思想感情的一般性的工具,而是和思想情感相互一致的共同体,语言本身就是思想情感,是本体。

言不达意的作品,语言与思想情趣产生了错位的结果。

所以,思想愈发达,语言也愈丰富。

不断锤炼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建构起自己的思想和话语,是学习写作最为根本的目标。

我们说,学习目标是学习者预期达到的学习结果和标准。

对于写作学习目标而言,写作学习结果就应该是写作学习目标的核心;写作学习结果的本质相应也就是写作学习目标的本质。

虽然,写作学习是一种复杂的学习现象,涉及方方面面诸多因素,但“改造、建构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具有运用书面语言表达自己的思想情感的能力是每位写作学习者希望得到的学习结果。

从这一学习结果的本质来看,实际上就是一种复杂的智慧技能。

对此,著名语文教育家叶圣陶先生和吕叔湘先生早就在有关论著中论述过这个问题,“阅读和写作的知识必须化为技能……必须在不知不觉之间受用着它,才是真正的受用。

”(叶圣陶著:

《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第227页,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

)吕叔湘先生也说过:

“使用语文是一种技能……任何技能都必须具备两个特点,一是正确,二是熟练。

”“只有通过正确的模仿和反复的实践才能养成。

”(吕叔湘著:

《吕叔湘论语文教学》第52-53页,山东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

20世纪80年代以来,伴随着认知心理学的发展,人们开始用认知心理学的理论和方法来研究写作。

在现代认知心理学家看来,写作活动实际上是一种问题解决活动。

写作能力的本质就是一种问题解决能力。

认知心理学家安德森(Anderson)认为,问题解决活动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目的指向性、子目标的分解和算子的选择;同时,他们把问题解决过程分为四个主要阶段:

表征问题,确定解题计划,执行解题计划,监控与调节。

研究写作的认知心理学家们所设计的写作过程模型充分体现上述解决问题的特征。

如在弗劳尔(Flower)和海因斯(Hayes)所建构的写作过程模型,通过包括三个环节的认知过程——确定计划(目标)、执行计划和评价计划的执行情况来达到目的。

表明写作是一种目的导向的问题解决活动;而写作目的是分层次组织的。

既然写作过程的本质是一种问题解决过程,那么,只有具备了一定的问题解决能力才能顺利展开写作活动,所以,顺利完成写作任务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的本质就是一种问题解决能力。

二、写作学习目标的特征和作用

写作学习目标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连续性和阶段性。

因为,写作学习具有渐进性,写作能力的提高需要有个长期反复训练的过程,所以写作学习目标要有连续性,各个不同阶段的各个不同的学习目标要形成层次、构成序列。

同时,学习者写作水平的提高与学习者的知识积累、生活阅历、思想修养、道德情操、个性心理以及语言思维、智力水平、人格发展等因素有关,学习写作必须经历一个由拙而工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人在成长的不同阶段,有不同阶段的心理年龄特点,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应确定不同侧重点的写作学习目标,这使得写作学习目标具有了阶段性的特征。

明确写作学习目标的连续性和阶段性特征的意义在于:

能够根据学习者的实际展开写作学习活动。

在写作学习教学实践中,要明确各个不同阶段、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根据学习者的知识和能力水平设置切实可行的学习目标,再以目标为导向引导学习者展开写作学习实践活动;同时,还要明确弄清各个阶段目标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因为写作学习目标的阶段性和连续性是相统一的,阶段性体现各个学习阶段目标的区别,连续性体现各个阶段目标之间的联系。

明确学习目标的阶段性和连续性,为弄清各个阶段写作学习目标的联系和区别提供了条件。

整体性和个体性。

写作是写作主体多种素养和多种智能的综合活动的过程,写作活动、写作学习活动、写作能力都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综合性越强,目标的整体性要求越高。

在研究者那里,通过对写作的现象的科学的分析,可以将写作能力、写作学习目标分解成若干构成要素、方面,但在实际的写作学习过程中,各种因素和具体的学习目标总是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整体,对学习者产生影响。

一个人的写作能力从根本上说又是与他的基本素质和整体修养融为一体的。

因此,要提高写作水平,就必须做多方面的综合努力,注意各种素养、各种能力的综合提高,追求自身素质的全面发展。

写作是个体生命的整体的创造性表现,写作学习同样是学习者个人的行为,学习者的人格修养、个性特点、社会阅历、才情禀赋、兴趣爱好、思维方式、审美观念和习惯等都是不同的,而且,每个人学习写作的起因和途径、获得各种修养的渠道也不尽相同,在不同的学习个体身上,其学习的得力点也不一样。

因此,写作学习目标具有鲜明的个体性。

明确写作学习目标的整体性和个体性是达成学习目标的重要条件,其意义在于:

第一,有利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写作学习目标中各种因素的关系问题,使写作学习活动有序地展开,从而促进写作整体能力的逐步提高。

第二,有利于学习者根据自身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学习目标,展开学习,也有利于针对学习者的个别差异进行因材施教。

从而使学习者能够得到充分发展,最终实现目标。

写作学习目标在写作学习活动中的作用具体表现为指导作用、激励作用和检测评价作用。

(1)导向作用:

写作学习活动一般是一种目标指导的活动写作学习活动一般是一种目标指导的活动。

写作学习目标的确定可以使期望明晰,因而使写作学习任务明朗化,影响学习者的注意,使他们把精力集中到达成目标上来,引导写作学习朝着既定的方向前进,可以有效地减少写作学习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写作学习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学习目标也决定着学习的具体步骤、方法和形式,明确的写作学习目标,可以帮助学习者及时修正学习方法和过程,有利于保证学习者对写作学习活动全过程的自觉控制。

(2)激励作用:

写作学习目标可以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动机。

学习者了解预期的学习成果,他们才能明确成就的性质,进行目标清晰的成就活动,对自己的行为结果作成就归因,并最终取得认知、自我提高和获得赞许的喜悦,增强学习的成功感。

因此,写作学习目标有利于激发学习者的认识内驱力、自我提高内驱力和附属内驱力,对学习者的前进起激励作用,对写作学习活动起着推进作用。

(3)检测评价作用:

在写作学习过程中,通常要对写作学习的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价,以便不断改进学习,提高学习的质量和效率。

测量评价有许多标准,但最可靠和最客观的标准是写作学习目标是否达到。

可见,明确的写作学习目标,为写作学习的效果检测和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学习者可以此为标准,对学习结果进行测量和评价,从而获得反馈信息,及时对学习进行调控。

第二节各阶段写作学习目标

写作学习目标的阶段性特征要求写作学习在学习者的不同年龄阶段应该具有不同的学习目标。

对于不同阶段的学习者具体要学习哪些东西,训练哪些项目,的先后次序该怎么样诸如此类的问题,也就是写作学习目标的内容、各个阶段写作学习目标之间的关系、序列等一系列问题,研究者历来有不同的看法。

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语文课程标准》,它集中体现国家的教育培养目标对中学语文学科的基本要求。

它所规定的“课程目标”,是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通过完成规定的教育任务和学科内容,使学生达到的培养目标。

其中写作目标部分,是从社会对写作的需求与人自身发展的角度规定相应阶段人应该具备的在写作能力方面的具体规格和质量要求,具有权威性。

可以这样认为,《语文课程标准》规定的具体阶段的“写作目标”,也就是具体阶段学习者的写作学习目标。

一、义务教育阶段写作学习的目标

国家教育部2001年7月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根据我国新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精神,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目标进行九年一贯整体设计。

在“总目标”之下,按1~2年级、3~4年级、5~6年级、7~9年级这四个学段,分别提出“阶段目标”。

就目标设计的结构框架来说,纵向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过程和方法、知识和能力这三个维度,三个方面相互渗透,融为一体,注重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各个年段相互联系,螺旋上升,最终全面达成总目标。

横向则是在识字与写字、阅读、写作(1~2年级为“写话”,3~6年级为“习作”)、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五个方面提出具体目标。

注重语文课程与其他课程、与生活的联系,促进学生听说读写等语文能力的整体推进和协调发展。

其中,写作目标如下: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的写作总目标是:

“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述自己的意思。

能根据日常生活需要,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写作。

阶段目标:

第一学段(1~2年级)——“写话”目标

1.对写话有兴趣,写自己想说的话,写想像中的事物,写出自己对周围事物的认识和感想。

2.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

3.根据表达的需要,学习使用逗号、句号、问号、感叹号。

第二、第三学段(3~6年级)——“习作”目标

第二学段:

1.留心周围事物,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

2.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象,注意表现自己觉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动的内容。

3.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

4.能用简短的书信便条进行书面交际。

5.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

6.根据表达的需要,使用冒号、引号。

7.学习修改习作中有明显错误的词句。

8.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第三学段

1.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

2.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积累习作素材。

3.能写简单的纪实作文和想象作文,内容具体,感情真实。

能根据习作内容表达的需要,分段表述。

4.学写读书笔记和常见应用文。

5.能根据表达需要,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6.修改自己的习作,并主动与他人交换修改,做到语句通顺行款正确,书写规范、整洁。

7.课内习作每学年16次左右。

40分钟能完成不少于400字的习作。

第四学段(7~9年级)——“写作”目标

1.写作时考虑不同的目的和对象。

2.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

 

3.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的表达。

4.根据表达的中心,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

合理安排内容的先后和详略,条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

运用联想和想象,丰富表达的内容。

5.写记叙文,做到内容具体;写简单的说明文,做到明白清楚;写简单的议论文,努力做到有理有据;根据生活需要,写日常应用文。

6.能从文章中提取主要信息,进行缩写;能根据文章的内在联系和自己的合理想象,进行扩写、续写;能变换文章的文体或表达方式等,进行改写。

 

7.有独立完成写作的意识,注重写作过程中搜集素材、构思立意、列纲起草、修改加工等环节。

8.养成修改自己作文的习惯,修改时能借助语感和语法修辞常识,做到文从字顺。

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

9.能正确使用常用的标点符号。

10.作文每学年一般不少于14次,其他练笔不少于1万字。

45分钟能完成不少于500字的习作。

第一学段称为“写话”,用“写话”来淡化作文意识,第二、第三学段都称为“习作”,用“习作”来初步体现作文意识,到第四学段才称为“写作”,这是对古人主张的从写“放胆文”起步,逐渐过渡到写“小心文”的写作理念的继承,即在学习写作的初始阶段,不强调种种规矩,而是让孩子放胆去写,就像对初学走路的孩子,首先是让他有迈开步子自己走路、不要人扶的勇气,这时候走路的规矩和技巧对他来说毫无用处。

因此,在低年级不必过于强调口头表达与书面表达的差异,应鼓励学生把心中所想、口中要说的话用文字写下来,消解写作的神秘感,让学生保持一种放松的心态,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我手写我口”。

要紧的是让学生敢于写。

为了体现这一点,在写作的目标设定中,特别强调情感态度方面的因素,把重点放在培养写作的兴趣和自信上,让孩子愿意写作、热爱写作,变“要我写”为“我要写”。

第一学段的相关表述是“对写话有兴趣”,第二学段的相关表述是“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到第三学段,才过渡到要求具有初步的写作意识:

“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第四学段则提出“写作时考虑不同的目的和对象”,要求具有比较自觉的写作目的。

同时,写作的兴趣和自信,作为一种内驱力,还来源于在写作的合作和交流中所产生的成就感,《标准》对此有意作了强化,在不同学段分别提出“愿意将自己的习作读给别人听,与他人分享习作的快乐”“能与他人交流写作心得,互相评改作文,以分享感受,沟通见解”等要求。

与此同时,《标准》特别重视鼓励自由、真诚的表达,放开种种束缚,在写作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如第一学段的目标中提出“写自己想说的话”,第二学段提出“能不拘形式地写下见闻、感受和想像”,就隐含着自由表达的意思。

需要指出的是,有创意不等于胡思乱想,其前提是对生活本身的丰富性的感悟和思考,所以第三、第四学段分别作了这样的表述:

“养成留心观察周围事物的习惯,有意识地丰富自己的见闻”,“多角度地观察生活,发现生活的丰富多彩,捕捉事物的特征,力求有创意的表达。

”,“珍视个人的独特感受”,“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体验”,这实际上就是要求建构自己的思想。

在语言运用能力方面,《标准》强调写作实践,主张多写、多改,在实践中提高写作能力,重视在写作中运用已积累的语言材料,使课内外阅读与写作相联系,学与用相结合,第一学段要求“在写话中乐于运用阅读和生活中学到的词语”,第二学段提出“尝试在习作中运用自己平时积累的语言材料,特别是有新鲜感的词句”,第三学段进而要求“积累习作素材”。

在第四学段的:

“有独立完成写作的意识,注重写作过程中搜集素材、构思立意、列纲起草。

修改加工等环节。

”“能从文章中提取主要信息,进行缩写;能根据文章的内在联系和自己的合理想象,进行扩写、续写;能变换文章的文体或表达方式等,进行改写。

”等,重视过程与方法、知识与能力之间的融合。

体现了写作学习目标的整体性。

二、高中教育阶段写作学习的目标

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要求,高中实行学分制,高中语文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两个部分。

国家教育部2003年4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按语文必修课程和语文选修课程设计语文课程目标,提出的课程“总目标”包括积累•整合、感受•鉴赏、思考•领悟、应用•拓展、发现•创新五个方面,强调学生通过高中语文课程的学习,应该在这五个方面获得发展。

积累·整合

能围绕所选择的目标加强语文积累,在积累的过程中,注重梳理。

根据自己的特点,扬长补短,逐步形成富有个性的语文学习方式。

了解学习方法的多样性,掌握学习语文的基本方法,能根据需要,采用适当的方法解决阅读、交流中的问题。

通过对语文知识、能力、学习方法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要素的融汇整合,切实提高语文素养。

感受·鉴赏

阅读优秀作品,品味语言,感受其思想、艺术魅力,发展想像力和审美力。

具有良好的现代汉语语感,努力提高对古诗文语言的感受力。

在阅读中,体味大自然和人生的多姿多彩,激发珍爱自然、热爱生活的感情;感受艺术和科学中的美,提升审美境界。

通过阅读和鉴赏,深化热爱祖国语文的感情,体会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源远流长,陶冶性情,追求高尚情趣,提高道德修养。

思考·领悟

根据自己的学习目标,选读经典名著和其他优秀读物,与文本展开对话。

通过阅读和思考,领悟其丰富内涵,探讨人生价值和时代精神,以利于逐步形成自己的思想、行为准则,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增强为民族振兴而努力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

养成独立思考、质疑探究的习惯,发展思维的严密性、深刻性和批判性。

乐于进行交流和思想碰撞,在相互切磋中,加深领悟,共同提高。

应用·拓展

能在生活和其他学习领域中,正确、熟练、有效地运用祖国语言文字。

在语文应用中开阔视野,初步认识自己学习语文的潜能和倾向,根据需要和可能,在自己喜爱的领域有所发展。

增强文化意识,重视人类文化遗产的传承,尊重和理解多元文化,关注当代文化生活,学习对文化现象的剖析,积极参与先进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注重跨领域学习,拓展语文学习的范围,通过广泛的实践,提高语文综合应用能力。

发现·创新

注意观察语言、文学和中外文化现象,学习从习以为常的事实和过程中发现问题,培养探究意识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

对未知世界始终怀有强烈的兴趣和激情,敢于探异求新,走进新的学习领域,尝试新的方法,追求思维的创新、表达的创新。

学习多角度多层次地阅读,对优秀作品能够常读常新,获得新的体验和发现。

学习用历史眼光和现代观念审视古代作品的内容和思想倾向,提出自己的看法。

在探究活动中,勇于提出自己的见解,尊重他人的成果,不断提高探究能力,逐步养成严谨、求实的学风。

显然,这里并没有有关具体的写作学习目标的规定,它强调的是语文素养的整体发展和提高,尤其注重思想情感价值观的形成与发展,注重思维品质的培养,强调个性。

应该说,它们也正是写作总目标所指向的思想的改造与建构的具体内容。

在语文必修课程目标部分,《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又将目标分为“阅读与鉴赏”和“表达与交流”两个系列,贯以“知识和能力、过程和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个维度。

其中,“表达与交流”目标由写作目标和口语交际目标构成,具体如下:

1.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丰富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

2.能考虑不同的目的要求,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表达真情实感,培育科学理性精神。

3.书面表达要观点明确,内容充实,感情真实健康;思路清晰连贯,能围绕中心选取材料,合理安排结构。

在表达实践中发展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发展创造性思维。

4.力求有个性、有创意地表达,根据个人特长和兴趣自主写作。

在生活和学习中多方面地积累素材,多想多写,做到有感而发。

5.进一步提高记叙、说明、描写、议论、抒情等基本表达能力,并努力学习综合运用多种表达方式。

能调动自己的语言积累,推敲、锤炼语言,表达力求准确、鲜明、生动。

6.能独立修改自己的文章,结合所学语文知识,多写多改,养成切磋交流的习惯。

乐于相互展示和评价写作成果。

45分钟能写600字左右的文章。

课外练笔不少于2万字。

7.增强人际交往能力,在口语交际中树立自信,尊重他人,说话文明,仪态大方,善于倾听,敏捷应对。

8.注意口语的特点,能根据不同的交际场合和交际目的,恰当地进行表达。

借助语调和语气、表情和手势,增强口语交际的效果。

9.学会演讲,做到观点鲜明,材料充分、生动,有说服力和感染力,力求有个性和风度。

在讨论或辩论中积极主动发言,恰当地应对和辩驳。

朗诵文学作品,能准确把握作品内容,传达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感情倾向,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在这里,“学会多角度地观察生活,丰富生活经历和情感体验,对自然、社会和人生有自己的感受和思考”“能考虑不同的目的要求,以负责的态度陈述自己的看法,表达真情实感,培育科学理性精神”等是“表达与交流”的总目标,而对写作目标所作的规定包含着写作基本技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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