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细则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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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细则x

工程监理细则x

监理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兴安盟众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月日

监理细则审查表

工程名称

编制人

审查人

监理公司(公章)

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扎旗富苑房地产公司欣苑小区住宅楼

本工程为新建,建设地点:

扎赉特旗

2.设计规范:

单体设计的建筑、建筑、结构、给排水、供暖、电气专业,其余如室外工程管网、道路、环境景观及室内设计等不住本设计之内。

3.建筑规模:

单体建筑面积7468.36m2,占地面积为1207.26m2。

4.建筑特征:

本工程为砖混结构,地上六层,高度18.3m,建筑物的耐久年限二级,基础和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寿命50年。

第二章工程编制依据

一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二、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批准文件

三、设计文件

四、技术资料

五、施工组织设计

第三章工程项目组成单位

一、建设单位:

扎旗富苑房地产开发公司

二、设计单位:

铭龙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三、施工单位:

扎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十八项目部

四、监理单位:

兴安盟众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五、质量监督单位:

扎赉特旗质量监督站

第四章监理组织机构

针对本工程的特征和工程特点,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组建工程项目监理机构。

工程项目组织

建设单位:

扎旗富苑房地产开发公司

监理单位:

兴安盟众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

铭龙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扎旗宏厦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第十八项目部

现场监理机构:

总监:

王志强

土建监理工程师:

仲晓杰

电气监理工程师:

刘俊琴

暖卫监理工程师:

张智敏

驻地监理人员表

职务

姓名

性别

专业

职称

总监理工程师

王志强

工民建

工程师

土建监理工程师

仲晓杰

工民建

工程师

电气监理工程师

刘俊琴

电气

工程师

暖卫监理工程师

张智敏

暖卫

工程师

管理制度

㈠总监理工程师项目负责制度:

⑴、对所负责监理工程的合同履行情况负总责。

⑵、保持与“业主”的密切联系,代表业主对工程实施监理。

⑶、联系工程设计交底,负责工程监理交底,配合业主召开各方面的协调会。

⑷、与承包商联系,工作中相互配合,处理好工程质量及有关问题。

⑸、领导驻工地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督促做好有关现场资料及月度报表。

⑹、及时了解监理工程的情况,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⑺、负责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⑻、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提出修改意见,发布开工令。

⑼、向“业主”提供工程索赔及争议事实分析材料,提出监理方面的决定性意见。

⑽、整理合同文件和有关技术档案资料,做出监理总结。

⑾、审查工程结算,对各项合同完成的最终价值进行核算。

⑿、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工程初验和竣工验收。

⒀、做好移交手续,协助“业主”做好工程保修、回访等问题的处理。

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⑴对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⑵认真审核建筑单位提供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⑶对施工单位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进行审核。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5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6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旁站监理。

㈢电气安全监理工程师工作制度:

⑴、审查安全组织设计中的用电施工方案。

⑵、检查施工项目部电工及电焊工的持证上岗情况,电工及电焊工应穿带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

⑶、检查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安全。

⑷、检查现场设备使用情况,接地、接零情况,并做到接零与接地要统一。

⑸、检查接地电阻情况。

⑹、做好防雷检查工作。

⑺、检查配电箱、开关箱及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可靠完好。

还包括监理工程师管理制度、安全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制度等.......。

第五章施工内容

一、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内容

1.1协助建设单位编写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开工的施工许可申请。

1.2协助建设单位确认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1.3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情况,下达开工令。

1.4审查承包单位的材料、设备采购清单。

1.5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和质量。

1.6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7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质量标准、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变更。

1.8督促履行承包合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9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10督促整理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11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提出竣工验收报告。

1.12参与配合工程结算。

二、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程序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及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将作为业主的代表对该工程的施工全过程进行建设监理。

为圆满完成该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合同确定的工期、质量、造价等控制目标,请业主支持和承包商配合,按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程序的要求组织施工和管理。

2.1业主应完成下列工作,才能进行该项目施工。

2.1.1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1.2组织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2.1.3提供工程地质勘探报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及投标书等技术文件。

2.1.4做好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2.1.5负责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工作。

2.2承包商应于合同签定后七日内报送下列技术文件给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组织施工。

2.2.1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网络计划)。

2.2.2工程使用原材料(含构配件)取样送检计划、中间产品(砼、砂浆)取样送检计划,其它检验测试计划。

2.2.3填报使用在本工程中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器具)检定标识等技术文件。

2.2.4使用在本工程的施工设备及其机具报验。

2.2.5建筑物定位及测量放样报验。

2.2.6首批使用的原材料(含构配件)报验及各类配合比,试验报告。

2.2.7资质、营业执照、建筑物所在地注册等证明文件。

2.2.8该项目施工组织机构、质量保证体系及管理人员执业资格和各类专业工种上岗证明文件。

2.3施工用原材料(含构配件)、中间产品(砼、砂浆),及其它材料均需分期分批取样送检后报验,取样送检的频率必须满足现行规范的要求。

工程使用的各类配合比必须由相应资质的试验或检测单位出具的试验报告,取样送检必须有监理工程师见证。

重要材料如水泥、钢筋等必须现场取样,封样后共同送至检测单位,填写委托单后试验检测,取得复试检测合格,承包商报验给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才能使用于工程中。

2.4分项工程报验:

每个分项工程中含有若干个工序,每道工序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现场监理对关键部位、隐蔽工程必须旁站监理和平行检查。

承包商在每道工序施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行文报送监理。

分项中所含工序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自检(严格三检制),并报送自检评定及保证资料给监理工程师验收,待签署分项工程认可书后,方可进行下一分项工程施工。

2.5分部工程报验:

每个分部中所含分项工程合格后,报送分部工程自检评定及必要保证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认可。

对基础分部、主体分部承包商在全部认真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提交分部工程验收申请报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后,报告业主邀请政府质量监督站、设计、勘察等有关单位共同验收并形成会议纪要。

2.6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承包商应及时填报《工程质量问题及事故报告单》报告监理工程师,找出产生质量问题原因,提交处理方案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再做处理,不得瞒着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现场出现安全事故后承包商需按规定上报,监理工程师接报后,将协助承包商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2.7新材料、新工艺的使用需于事前报送有关技术资料给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2.8承包商必须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的工期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和每月实施计划并于每月二十五日向监理工程师报告下月实施计划,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承包商按此计划组织施工,监理工程师进行监控。

2.9承包商每月二十五日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上月《工程量统计表》,实际工程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监理部收到报告后7日内完成审核确认,签发付款凭证,业主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2.10工程验收:

承包商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后,经自检符合交工条件,并报送所有技术资料,经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后,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由监理工程师报告业主邀请勘察、设计、政府质监等有关单位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移交证书。

2.11工地会议:

工地会议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方方面面问题。

有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工地会议等三种形式。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业主召集监理工程师主持,主要介绍各方人员,明确各方组织机构及人员职责,监理工程师作监理程序交底,业主给监理授权说明,检查承包商的动员情况。

监理例会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召集并主持,主要是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

检查未完事项及其原因,确定下一个阶段目标,一般定期举行。

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会议,一般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不论何种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代表签认,由监理工程师分送有关各方。

2.12施工合同管理、工程变更(详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2.1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业主提出变更,应与承包商洽商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后,承包商才准施工。

承包商提出工程变更,需先提前将变更申请交监理工程师、经与业主协商同意,取得设计单位认可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单”,承包商按此施工。

相应进行造价、工期的洽商。

2.12.2工程暂停及复工(详见《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12.3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处理(同上)

2.12.4工程索赔的处理(同上)

2.12.5合同争议的调解(同上)

2.12.6违约处理(同上)

三、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基本工作要求

3.1旁站:

指对工程施工中有关地基和结构安全的关键工序和关键施工过程,进行连续不断地监督检查或检验的监理活动,有时甚至要连续跟班监理,关键部位如桩基、地基、地槽(坑)、基础、主体结构等必须旁站。

3.2平行检查:

主要强调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检验的工程应及时进行检验。

对于关键性体量较大的工程实物,采取分段后平行检验有利于及时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3巡视:

主要是强调除了关键点的质量控制外,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面上的巡查监理,一般要求每个工作日巡视工作面不少于二次。

3.4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

3.4.1图纸会审程序: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技术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各工种负责人,对施工设计图先全面熟悉图纸内容、要求和特点,再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以达到明确要求、彻底弄清设计意图、发现问题、消灭差错的目的。

图纸审查包括学习、初审、会审、综合会审四个阶段。

3.4.2 图纸会审重点

3.4.2.1设计单位技术等级证书及营业执照

3.4.2.2对照图纸目录,清点新绘图纸的张数及利用标准图的册数。

3.4.2.3建筑场地地质勘察资料是否齐全

3.4.2.4设计假定条件和采用的处理方法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施工时有无足够的稳定性,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

3.4.2.5地基处理的基础设计有无问题

3.4.2.6建筑、结构、设备安装之间有无矛盾

3.4.2.7专业图之间、专业图内各图之间、图与统计表之间的规格、强度等级(标号)、材质、数量、座标、标高等重要数据是否一致。

3.4.2.8实现新技术项目、特殊工程、复杂设备的技术可能性和必要性,是否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图纸会审后,应由组织会审的单位,将会审提出的问题以及解决办法,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列入工程档案。

3.4.3技术交底为了使参与施工任务的技术人员和操作工人明确所担负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组织地完成施工任务,必须在工程正式施工以前认真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3.4.3.1施工图交底:

工程的设计特点、施工要求、抗震处理、设计技术指标及使用功能等。

3.4.3.2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施工方法、施工进度、各项管理措施及平面布置等。

3.4.3.3设计变更交底:

设计变更结果及洽商事项等

3.4.3.4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施工工艺、技术安全措施、规范要求、质量标准以及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工程的特殊要求等

3.5材料检验

3.5.1材料试验项目详见附表1

3.5.2材料取样方法详见附表2

3.5.3构件配件检验:

由生产厂提供的构件、配件不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但构件、配件必须符合合格标准,检查出厂合格证以及检验报告。

3.6技术复核在施工过程中,对重要的或影响全工程的技术工作,必须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前进行复核,以免发生重大差错,影响工程的质量和使用。

技术复核内容详见附表3。

3.7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工序的工作结果将被下一工序所掩盖,是否符合质量要求已无法再进行复查的工程部位隐蔽工程验收要求承包商在进行下一工序施工以前,邀请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三方面共同进行(重要隐蔽工程还要邀请政府质量监督单位)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认真办好隐蔽工程验收鉴证手续。

重要隐蔽部位改变时应摄影以备查考。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详见附表4。

3.8分项工程验收

3.8.1保证项目逐项核查

3.8.2基本项目逐项核查

3.8.3允许偏差项目抽查数量不少于30%

3.8.4分项工程竣工资料核查,详见附表5

3.9单位工程验收:

包括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评定,综合评定等三部分,详见附件5。

单位工程主要使用功能项目检验详见附表6。

3.10监理日志:

将工程项目中对投资、进度、质量的控制过程在监理日志上进行记录,保证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每日记录。

3.11监理例会:

一般定期召开,会议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并主持,业主代表和工程承包方管理人员参加,需要时可邀请其它有关人员参加,现场监理详细记录并整理成会议纪要,经总监签认后发给有关单位。

3.12监理月报:

监理月报是项目监理部向业主反映月报期间项目投资、进度、质量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正式监理文件。

每月月底前,项目总监负责组织监理部人员按照监理月报编写细则要求编制监理月报。

至下月10日前报送业主。

3.13监理工作总结:

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项目总监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第7.3条要求组织编写项目监理总结,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正式形文提交建设单位。

3.14监理资料归档:

按单位工程和施工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分类立卷装订,每件要有编号,每卷要有目录。

一般工程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将监理资料整理装订完毕,经有关人员审核后归档。

3.15资料签证:

签证资料是记载监理工作的证明之一,它是验收计量凭证,也是承担责任的凭证,要求监理工程师认真对待,各监理工程师分管的监理任务,其签证资料要做到真实、全面、时效。

勤量测、勤核对,做到心中有数,杜绝文字游戏;该量测、核对的项目必须对照相应规范逐项完成;需要做到的频率必须满足,不应有资料缺口;及时核签资料,及时报告施工现场情况,及时资料归档。

监理签发质量问题通知单,必须限定整改时间,有承包商整改完毕报告监理,监理工程师复查记录。

四、土方工程

4.1.1监理依据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1.2土方工程施工

4.1.2.1按照基坑(槽)挖深及土质条件放坡系数、底部标高及外型尺寸。

4.1.2.2在开挖过程中注意周边边坡土体稳定情况,制定必要的防护预案,备足防护物料,一但发现滑坡、坍塌(特别是跨塘、凹沟地段)等情况,应暂停开挖施工及时通知业主方,共同制定处理措施。

4.1.2.3当开挖至接近设计底部标高时,应按照要求保留200~300mm未经扰动的原状土层,经勘探、设计、质检、监理、业主等单位有关人员验槽(坑)后方可进行人工清理、修整至设计标高。

4.1.2.4 做好开挖基槽(坑)上口周边及底部排水工作,不得积水泡槽(坑)。

4.1.2.5 填方基层和边坡的处理须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积水、淤泥及杂物。

4.1.2.6 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要对拟填土料取样做击实实验。

4.1.2.7合理选择压实机具。

4.1.2.8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4.1.2.9分层填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的干容重,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

4.1.2.10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

五、钢筋工程

5.1.1监理依据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民用建筑抗震构造图集》(皖98G304)、《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03G101)。

5.1.2原材料质量

5.1.2.1所有进场钢筋要有质量证明书,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号、炉罐号、钢筋级别、直径等标记)。

5.1.2.2钢筋进场后要核查标志,并对钢筋外观进行检查,如发现裂纹,结疤、折叠等现象不得使用。

5.1.2.3观感检查合格,取样送检复试合格方可使用,如结果不符合要求,则从同批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重新作各项试验,若有一个试样不合格,该批钢筋为不合格,清出场外不得使用。

5.1.2.4钢筋焊接前要进行试焊,送检复试合格后方可施焊,焊剂、焊条等均要有质保书,出厂合格证,焊工要持证上岗。

5.1.2.5闪光对焊每200个接头取一组(共6个试样3个进行拉伸试验,3个进行弯曲)试验,电渣压力焊、电弧焊每300个接头取一组(3个试件)进行拉伸试验。

5.1.3工序质量

5.1.3.1钢筋绑扎用20-22号铁丝,绑扎时应注意相邻绑扎点的铁丝扣要成八字形,以免网片歪斜变形。

5.1.3.2在砼浇筑之前,施工方应进行“三检”(自检、互检、专职检),自检合格填报钢筋分项工程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检查钢筋的规格、型号、尺寸、数量、间距、位置、锚固长度、搭接长度、接头位置、保护层厚度、加密区箍筋数量、间距、钢筋弯起点位置,焊接接头质量等。

5.1.4一些质量通病注意事项

5.1.4.1基础钢筋的弯钩应向上,双层钢筋网的上层钢筋弯钩应朝下,独立柱基础为双向弯曲,其底面短边的钢筋应放在长边钢筋的上面。

5.1.4.2单向板沿梁端两排需满扎,中间可间花扎,双向板板筋必须满扎,不得漏扎。

受力钢筋接头的位置应相互错开,绑扎骨架和绑扎网中钢筋接头受拉区受力钢筋截面积不超过总截面面积的25%,受压区不超过50%。

焊接骨架和焊接网的搭接接头受压区、受拉区均不超过50%。

5.1.4.3梁支座上部第一排非贯通筋从柱(梁)边起延伸至三分之一净跨,第二排非贯通筋延伸至四分之一净跨,其中对于端支座为本跨的净跨值;对于中间支座为支座两边较大一跨的净跨值。

5.1.4.4简支梁上部架立筋搭接位置宜在跨中,不得在支座处搭接,下部受力筋搭接位置应在支座处且伸入支座长度大于等于锚固长度。

5.1.4.5悬臂梁的第一排弯起钢筋弯终点距支座边缘的距离不应大于50mm,细部具体要求详见00G101。

5.1.4.6闪光对焊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钢筋表面无烧伤,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接头处的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大于2mm。

5.1.4.7电渣压力焊接头处四周焊包均匀,钢筋表面无烧伤,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轴线偏移不得大于钢筋直径的0.1倍,且不得大于2mm。

5.1.4.8搭接焊表面应平整,不得有凹陷或焊瘤,焊接接头区域不得有裂纹,焊接长度单面焊≥10d,双面焊≥5d(d为焊接钢筋直径)

洖5.2混凝土工程

5.2.1监理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4-92)

5.2.2原材料质量

5.2.2.1砼所用水泥进场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并应对其品种、标号、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并应抽样送检,当出厂或存放时间超过三个月应复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2.2砼用砂宜用中粗砂,含泥量不大于3.0%。

5.2.2.3砼用石宜选用5-40mm的级配石子,但最大颗粒不得超过结构截面最小尺寸的1/4,且不得超过钢筋间最小净距的3/4,不得使用风化石。

5.2.2.4砼用外加剂要有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掺入数量应根据砼配合比单加入控制。

5.2.3工序质量

5.2.3.1砼浇筑前要根据试验室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

5.2.3.2每盘粗、细骨料称量后搅拌,搅拌时间见表一(单位:

秒)

表一

砼坍落度(mm)   搅拌机机型   搅拌机出料量(L)

     <250   250-500   >500

≤30   强制式   ≥60   ≥90   ≥120

  自落式   ≥90   ≥120   ≥150

>30   强制式   ≥60   ≥60   ≥90

  自落式   ≥60   ≥90   ≥120

5.2.3.3砼从搅拌机中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详见表二(单位:

分)

表二

砼强度等级   气 温   备 注

  不高于25℃   高于25℃   

不高于C30   120   90   不掺外加剂

高于C30   90   60   

5.2.3.4砼的浇筑高度不易超过2m,否则应采用串筒、溜槽和振动串筒下料,以防止产生离析。

5.2.3.5砼的振捣应快插慢拔,振动棒插点要均匀排列,防止漏振,每次移动两个插点的间距不宜大于振动棒作用的半径的1.5倍(500mm左右)。

5.2.3.6砼浇筑施工缝位置应留置在结构受剪力较小且便于施工的部位。

柱应留水平缝,梁、板、墙应留置垂直缝。

5.2.3.6.1柱子施工缝宜留在基础的顶面,无梁楼板柱帽的下面。

5.2.3.6.2与板连成整体的大截面梁,施工缝留置在板底面下20~30mm处,当板下有梁托时,留在梁托下面。

5.2.3.6.3单向板的施工缝留置在平行于板的短边的任何位置。

5.2.3.6.4有主次梁的楼板宜顺着次梁方向浇筑,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1/3范围内。

5.2.3.6.5墙体的施工缝留置在门洞口过梁跨中1/3范围内,也可留置在纵横墙的交接处。

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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