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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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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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自查报告范文(通用5篇)
编制自查报告1
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进行了动员部署,并按照《关于全市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通知》和会议要求,对本机关及局属各事业单位进行了自查。
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1、机关基本情况
20XX年8月,根据扬府发办〔20XX〕160号文《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明确我局更名为XX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三定”规定明确了我局14项主要职责,划出1项职责,新增2项职责,批准了11个内设机构,核定我局行政编制35名(其中含扬编办〔20XX〕65号文核增我局军队转业干部行政编制1名)。
核定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内设机构正副处长(主任)17名,其中正处长(主任)1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截止6月30日,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37人(含龚琪虎),另有纪委派驻人员2人,行政附属编制人员3人。
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6人,纪检组长1人(纪委派驻),副调研员2人,在市人大、市政协任职的原局主要领导2人;正处长9人,监察室主任1人(纪委派驻),副处长4人,主任科员6人,副主任科员3人,科员2人,办事员2人。
2、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截止6月30日,我局直属10个事业单位,核定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139名,实有在职在编事业工作人员117人。
具体如下:
(1)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领导职数1正1副。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2)市住房保障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6名,领导职数1正1副。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5人,正职领导1人;
(3)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0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4)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46名,领导职数1正3副。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41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3人;
(5)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8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1人;
(6)市直管公房管理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2名,领导职数1正2副。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0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7)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3名,领导职数1正。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1人;
(8)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10名,领导职数1正2副。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7人,正职领导1人;
(9)市白蚁防治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21名。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4人,正职领导2人,副职领导2人;
(10)市物业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相当科级,核定人员编制数5名,领导职数1正1副。
实有在职在编人员3人,正职领导1人,副职领导2人。
3、编外用工情况
(1)局机关编外用工情况:
我局承担的涉房工作量大,行政编制少,机关人手不足的矛盾较为突出。
20XX年以来,先后从直属单位借用了17名人员到局任职和帮助工作。
根据扬人通〔20XX〕87号文下达我局的临时聘用人员计划共7名,其中驾驶员5名、打字员2名。
(2)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况:
市住房保障中心:
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市拆迁管理办公室:
借用人员1人,劳务派遣人员2人;
市房地产监察支队:
借用人员1人;
市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9人;
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
借用人员4人;
市直管公房管理处:
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人;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
借用人员1人;
市白蚁防治中心:
借用人员2人,劳务派遣人员17人(主要从事白蚁灭治一线工作);
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
借用人员11人;
市物业管理中心:
借用人员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
二、机关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1)机关运行情况:
20XX年市政府机构改革“三定”
方案下发以来,我局严格按照规定,紧紧围绕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工作,有效履行了赋予我局的各项工作职责。
一是规范了内设机构名称,使处室名称与承担的工作职责相适应,更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二是理顺了处室间的职责关系、范围和权限,避免了职能的交叉和缺位;三是提高了工作效率,有效促进了我局组织机构的规范高效运行。
目前,我局的14项主要职责得到科学、合理的分解和落实,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干部配备更加合理,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工作机制。
(2)事业单位运行情况:
局属10个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市编办明确的主要职责开展业务工作,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配备合理。
按照市编办和市人社部门的规定,按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的岗位需要,完成了在职在编事业人员的岗位设置工作,实行了全员聘用制。
所有机构设置均按市编办的规定严格执行,定期办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和《机构编制管理证》相关工作。
认真执行《XX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维护实名制系统,对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岗位和职务调整、新增、减少等机构编制事项变化情况适时更新,确保人员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准确。
三、机关事业单位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自查,我局机构编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近年来,我局承担着大量的住房保障和房管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
目前我局机关行政编制数为35名,仍是2002年核定的人员编制数,机关人手紧张的矛盾相当突出,不少处室只有1-2名工作人员,已不能满足现有工作任务的要求。
2、为了更好地完成市委市政府赋予的房管工作任务,缓解机关人手不足的问题,20XX年以来,机关从基层单位借用了部分人员到局任职帮助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局机关处室的主要领导。
系统事业单位之间也存在互借人员和交叉任职的现象,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混编混岗使用的现状。
3、部分单位的经费形式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需要,我局直属单位市房地产监察支队一直作为差额拨款单位管理,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该单位职能以房地产行政执法工作为中心,本身并没有经费来源,而我市兄弟执法队伍大多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编制自查报告2
根据翠编办〔20xx〕4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我单位对机构编制相关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19人,行政领导职数按2007年“三定方案”核定为6人,2011年乡镇换届配备领导7人,现实有领导7人(其中:
党委书记1名,人大副主席1名,镇长1名,副书记1名,副镇长3名)。
行政内设党政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财政所3个办公室。
另核新工勤人员编制2人,实有2人。
政府直属事业机构2个,即:
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人,实有7人;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0人,实有10人。
均为财政全额拨款。
二、高度重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我镇严格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
班子成员熟悉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及相关程序。
认真落实机构编制工作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工作责任机制。
明确主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配齐配强办公设备。
二是常规管理工作。
空编进人;规范使用《市区机关(事业)单位空缺编制使用申报表》;能够根据组织、人社部门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办理上、下编手续;无在编不在岗人员。
机构编制档案保管完整规范。
三、认真做好机关编制核查工作
机构编制基础档案健全。
未出现擅自变更、调整或增减机构,挂牌机构名称规范,财政供养人员与批准的编制相对应。
管住管好而不管死,在盘活存量上下功夫,充分挖掘现有人员编制潜力,实现人员编制效用的最大化,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机构编制保障。
四、加大力度,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不断探索和完善行之有效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通过纪委、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健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协调机制,强化对全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的动态监管,严肃查处机构编制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做到了严格按照机关“三定”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核定的职能履责、机构运行规范有序、无“条条干预”情况。
经过自查,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了上级的有关政策,认真落实乡镇机构编制的要求,确定乡镇行政机构和人员编制以及事业单位和人员编制,严格控编审批,不存在超编进人等违纪违规行为;不存在超限额设置机构问题;推行了乡镇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进行了公示。
编制自查报告3
根据《关于开展机构编制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编办〔20xx〕1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安排并组织人员按照监督检查的相关内容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我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62名,机构编制工作有专人负责管理。
人员信息变动后专门负责本工作的工作人员人能够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
一、领导重视。
在自查工作中,为进一步落实机构编制工作规范化,我镇高度重视,由桃林镇党委书记薛剑亲自挂帅,以组织委员张道举为组长,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
抽调专人对全镇的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严格“三定”,规范机构设置。
我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严格依照“三定”规定认真贯彻执行,经过自查无违规擅自设立机构,不存在提高机构规格,变更机构名称、性质、职责、权限等情况。
机构设置情况。
我镇党委政府内设9个办公室:
党委办、信访办、司法所、妇联、团委、工业办、统计办、民政办、新农办。
下属事业单位6个:
文化服务中心、财政所、建设服务管理所、计划生育服务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农村经济服务站。
人员编制情况。
我镇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62人,其中:
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42人。
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8人,其中:
正科级2人,副科级6人。
招录(招聘)3人,其中:
公务员2人,事业编1人。
接收退伍军人1人。
没有违反规定超编进人问题。
三、事业单位运行规范。
我镇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编办相关文件精神的定编数和有关要求推行实名制管理,定编到人并按规定张榜公示。
编制及人员管理过程中能够及时根据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到编制部门办理人员变动相关手续。
经查各单位不存在有编制无人员情况。
四、人员编制管理规范。
(一)加强考核工作。
通过对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掌握全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情况,为准确选人用人和奖励惩处提供依据。
(二)严格人员借用管理。
阶段性工作需要借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工作完成后返回各自工作单位。
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借用外单位人员并超过半年以上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部、人事局,经批准方可借用,同时到县编办备案。
因而没有混编混岗现象。
五、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在工作中,为做好登记档案的保存完整,我镇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同时,加强与各部门间的协作,明确职责,建立行政主管负责制,将各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列为第一责任人,把事业单位完成登记情况作为其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不积极主动办理相关手续的单位,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当事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此外,积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与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提高了办事效率。
经查没有伪造篡改、虚报、瞒报机构编制相关材料。
六、做好实名制管理。
我镇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过程中严格遵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并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及编制性质,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做到定编到人,实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
我镇配备专人管理,人员信息变动后能及时更新实名制数据,确保实名制数据真实,准确,并指派专人负责实名制工作。
通过自查不存在“吃空饷”现象,没有虚报人员等方式占用编制并冒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时条例》的行为,也不存在其他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认真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进一步完善审核制度,加强对部门、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监督管理。
通过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联审相结合的管理。
通过结合年终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把单位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
每年将其职责履行情况、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增减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情况报告县编委办。
把自觉监督检查工作寓于机构编制管理的全过程,做到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重。
八、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镇在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控制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离上级机构编制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目前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需要,仍然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部分单位仍然存在着机构编制意识不强的问题;二是与相关职能部门的约束机制和协调力度仍然不够;三是机构监督检查机制还需改进和完善。
九、今后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今后,我镇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加强编制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效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此我镇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各单位各部门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对机构编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结合市、县机构编制管理要求和借鉴好的管理经验,建立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促进编制管理程序法定化。
如进一步完善完善机关、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三是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三定”规定,把好编制使用审批关。
编制自查报告4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对20xx年机构编制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工作实际,对机构编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1.机构基本情况。
县金融办成立于20xx年3月,为县级正局级机关事业单位。
我办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内设综合科、银行与保险科、资本市场科共三个科室,明确了内设科室职责,并严格按规定的编制配备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单位正局级编制1个、副局级编制1个,中层干部编制3个。
2.编制及实有人员情况。
核定我办事业编制数10名,临时用工编制2名。
现有事业人员11人,临时用工2人。
在编在岗人员均按照人社局要求签订合同,严格管理。
3.领导职数配备情况。
目前,我办有正局级领导1名,副局级领导1名,中层干部2名,空编1名。
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
我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机构编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编制类别管理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各类别编制互不占用。
严格对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按照规定呈报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增减或调整等事宜,从未发生过擅自配备工作人员和擅自超规格、超职数配备内设科室干部等情况,也不存在“吃空饷”的问题。
三、单位法人登记情况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办理法人设立、变更及年度检验工作;按照要求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培训;规范管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档案。
编制自查报告5
根据会泽县机关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检查评估的通知》(会编办〔2012〕2号)精神和具体工作要求,现将我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有关情况自查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大井镇属会泽县东大门,地处云贵两省二县一市(贵州省威宁县、云南省会泽县、宣威市)交界处,辖区总面积254.1平方公里,耕地种植面积47200亩。
全镇辖17个村(居)委会251个村(居)民小组13055户42980人,2011年全镇完成生产总值23806.3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3228元,人均有粮449.5公斤。
大井镇机关编制数28人,现实有25人,其中领导干部9人。
机关内设办公室四个,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各办公室均设主任1名,共4名,设副主任1至2名,共5名。
大井镇事业编制数67人,现实有66人。
事业单位设5中心、1所,分别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编制数35人,实有36人。
其中:
专业技术干部32人,技术工人4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6人。
其中:
参共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干部3人;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编制数8人,实有8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编制数6人,实有9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8人,技术工人1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数4人,实有2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1人,技术工人1人;财政所编制数5人,实有人数5人。
其中:
参共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干部3人。
总的说来,我镇在机关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均能严格遵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无超编制限额进人、无超职数设置内设机构、无超职数配备干部等违规行为。
二、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文件规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工作责任心。
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既是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
而要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不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不全面掌握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有关方针政策是不行的。
正是基于此认识,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管理工作的领导十分重视抓好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方面的相关方针政策的学习提高工作,全面掌握和深刻领会了相关政策规定,从而有效提高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二)定岗定员,严格实行实名制登记。
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县编办的工作安排,指定专人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出了我镇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在此基础上,结合去年乡镇机构改革,由机改办底对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逐一进行了核定登记,做到了定编到人,定员定岗到人。
核编登记名单报县编办审批。
(三)夯实责任,严把机关事业人员进口关。
一是严肃人事编制管理纪律,把好“进人关口”。
镇党委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以及组织、纪检、财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逐级落实了机构编制与管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按规定违规进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层层进行责任追究。
由于纪律严,制度硬,责任明,主要领导和分管人事领导深感责任重大,从不在政策之外乱开口子,也从不徇私情违规进人。
二是严格财政供养经费管理,把好“人事编制管理关”。
顺应财政体制改革,从源头入手,严格落实了“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财政经费与人事编制相挂钩的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镇镇财政供养人员经费,以编制核拨经费,以经费加强人事管理,从而有效杜绝和杜塞了违规进人、超编制及职数配备干部等现象。
(四)、行使编制稽查审核职能,加强编制台帐审核管理。
每年按照县编办的要求,除如实搞好在岗在编人员登记外,对所属机关及事业单位的实名制台帐定期进行年度审验核对,并将核编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干部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待遇调整、财政统发工资经费核拨等相挂钩。
三、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加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管理工作,取得了如下成效:
(一)精简了内设机构,优化了干部队伍,实现了精干效能的目的。
通过严格加强编制管理,不但有效实现了我镇干部队伍的稳定,同时通过竞争上岗、定员定岗等举措,强化了干部管理,提升了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消除了人浮于事、机构臃肿等弊端。
(二)严控了财政供养人员,减轻了镇级财政压力。
近年来,我镇未超编进人,同时通过自然减员等措施,减少了在编在岗人员,大大减轻了我镇财政支出供养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
由于实行了“一人多岗”、“定员定岗”的人事管理模式,从而有效强化了对干部的量化管理考核和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增强了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工作效能,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