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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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
考核分类
服务项目
分值
服务内容
实施标准
考核指标
责任人
项目组织治理
组织领导4分
2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打算
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打算,
未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扣1分;未制定年度工作打算的扣1分。
2
加强督导检查,落实部门职责
加强项目督导检查,及时把握项目进度;落实部门职责,建立问责制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未建立日常督导检查制度扣1分;未建立问责制度扣1分。
资金治理4分
4
严格项目资金治理
建立完善资金治理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账治理,专款专用,账册清晰,原始凭证真实,资料符合规定。
无违规收费现象。
未建立资金治理制度扣2分;未实行专账治理扣2分;其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信息治理4分
2
信息统计
单位设有专〔兼〕职项目信息治理人员,负责辖区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统计和报送工作
无落实信息治理人员不得分,未及时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扣1分。
2
信息报送
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信息报送工作
未及时落实信息报送工作扣1分,乱报或假报扣2分。
项目完成情形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12分
10
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开展服务,及时更新居民健康档案
要紧信息包括:
居民个人差不多信息、健康体检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依照其健康问题和卫生服务需要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重点人群健康信息每年至少更新4次〕。
健康档案建档率=建档人数/辖区常住人口数×100%
健康档案建档率总分数为6分,至2020年底,建档率都市居民未达到70%、农村居民未达到5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健康档案合格率=填写合格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许多于30份〕×100%。
健康档案合格率总分数为4分,至2020年底,合格率未达到9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2
实施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治理
安装并使用居民健康电子档案软件,实施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治理,设立信息科并配备工作人员。
本项考核得分=电子化健康档案建档率〔电子建档人数/辖区常住人口数〕×2。
未设立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科不得分;未配备专〔兼〕职人员扣1分。
考核分类
服务项目
分值
服务内容
实施标准
考核指标
项目完成情形
健康
教育12分
2
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打算和干预策略
确定每次开展健康教育活动的内容、形式、时刻、实施质量操纵的方法、组织实施过程、工作人员和设备;加强公共卫生服务政策的宣传;配备专〔兼〕职人员并确保每年同意培训达8小时以上;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备设施,并确保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
无制定健康教育工作打算和干预策略不得分;无落实政策宣传不得分;工作打算和干预策略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内容全面得0.2分;有配备专〔兼〕职人员得0.2分,无培训不得分;场地、设备设施落实到位得0.5分;各项内容不规范那么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2
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手册和医学科普读物等,各实施单位每年许多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料。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教育印刷材料发放率〔每年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种类/12〕×2。
〔最高得分2分〕
2
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
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DVD、VCD等视听传播等资料,各实施单位每年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许多于6种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教育音像材料播放率〔每年播放健康教育音像材料种类/6〕×2。
〔最高得分2分〕
2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各镇卫生院健康教育宣传栏许多于2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许多于2平方米,每月至少更新1次。
无宣传栏不得分,宣传栏个数或面积不足扣0.2分,更新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最高得分2分〕
各村卫生站健康教育宣传栏许多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面积许多于2平方米。
每季度至少更新1次。
2
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宣传日开展健康咨询活动并发放宣传资料,每年至少开展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本项考核得分=公众健康咨询活动完成率〔每年开展健康咨询活动次数/6〕×2。
〔最高得分2分〕
2
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针对差不多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及其家属,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每年至少举办12次健康知识讲座。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知识讲座完成率〔每年举办健康知识讲座次数/12〕×2。
〔最高得分2分〕
考核分类
服务项目
分值
服务内容
实施标准
考核指标
项目完成情形
儿童保健10分
2
开展新生儿访视
为辖区内新生儿开展新生儿访视〔每人至少2次〕,访视内容包括新生儿健康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并将结果记录在儿童保健手册。
〔访视率≥98%。
〕
本项考核得分=新生儿访视率〔年度同意1次及以上访视的辖区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的活产数〕×2。
访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记录内容不全扣0.5分。
3
为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把握辖区儿童人数及分布
设立儿童保健科,配备专职儿童保健人员;把握辖区儿童人数及分布,为辖区内7岁以下儿童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
〔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98%。
〕
本项考核得分=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年度辖区7岁以下已体检并建册的儿童人数/年度辖区7岁以下儿童人数〕×3;
保健覆盖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未设立儿童保健科不得分,未配备专职儿童保健人员扣1分;对辖区各年龄段儿童人数及分布不把握扣1分。
3
为辖区内3岁以下儿童进行系统治理,开展体弱儿筛查及专案治理工作
对辖区3岁以下儿童进行系统治理:
1岁以内婴儿每年健康检查4次,1~3岁幼儿每年健康检查2次,3~6岁儿童每年健康检查1次。
检查包括生长发育监测及评判、辅食添加指导、心理行为发育咨询指导、出生缺陷的发觉及转诊、婴幼儿常见疾病的防治、意外损害预防等。
〔3岁以下儿童系统治理率≥98%。
〕
对体弱儿、高危婴幼儿进行转诊及治理;
本项考核得分=3岁以下儿童系统治理率〔年度辖区已规范治理的3岁以下儿童数/年度辖区3岁以下儿童人数〕×2;
系统治理率总分2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新生儿疾病筛查率未达到80%的扣0.5分;未开展体弱儿治理扣0.5分;未开展5岁以下儿童血常规检测的扣0.5分;扣完为止。
2
加强儿童死亡信息治理
及时收集、统计辖区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建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并落实信息报送工作。
未及时落实5岁以下儿童死亡信息收集、统计和报送扣1.5分;未进行院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扣0.5分。
孕产妇保健10分
4
为辖区内的孕妇在孕12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把握孕产妇人数及分布
设立妇女保健科,配备专职妇女保健人员;为辖区孕妇在孕12周前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把握孕产妇人数及分布;
〔早孕建卡率≥98%。
〕
本项考核得分=早孕建册率〔年度辖区在怀孕12周前建册的产妇人数/年度辖区产妇数〕×4;
早孕建卡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对辖区孕产妇人数及分布不把握扣1分;未设立妇女保健科不得分,未配备专职妇女保健人员扣0.5分;
考核分类
服务项目
分值
服务内容
实施标准
考核指标
项目完成情形
孕产妇保健10分
4
开展孕期系统产前检查,落实母婴阻断干预工程。
为辖区每个孕产妇至少进行5次免费孕期指导,包括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体重、血压、宫高、胎心、胎位等〕、孕期心理、孕期营养等指导。
加强高危孕产妇治理,推动住院分娩工作;严格落实三级转诊制度和孕产妇死亡信息报送;积极开展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梅毒和乙肝病毒检测工作,落实母婴阻断干预工程。
〔产前检查率≥98%;新法接生率≥99%;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孕产妇死亡率<25/10万〕
本项考核得分=产前检查率〔年度辖区同意5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的产妇人数/年度辖区的活产数〕×4。
产前检查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未开展高危孕产妇治理不得分;高危住院分娩率未达到100%扣0.5分;新法接生率和住院分娩率未达到99%扣0.5分;不落实三级转诊制度扣0.5分;未开展孕产妇艾滋病病毒、梅毒和乙肝病毒检测工作的扣1分;未及时报送孕产妇死亡信息扣1分;未及时开展院内孕产妇死亡评审扣1分;辖区孕产妇死亡率高于25/10万扣0.5分。
扣完为止。
2
开展产后访视
为辖区内产妇进行至少2次产后访视,了解产后复原情形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开展打算生育技术、卫生保健和母乳喂养方面的指导和咨询。
产后访视率≥98%。
本项考核得分=产后访视率〔年度辖区产后28天内同意一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年度辖区的活产数〕×2。
产后访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老年人保健8分
3
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健康治理
把握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和有关情形,建立健康档案,实行动态治理。
〔健康治理率≥70%。
〕
本项考核得分=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治理率〔同意健康治理的老年人数/年内辖区65岁以上常住居民数〕×3。
健康治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
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体检
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健康状况评估、一样体格检查和空腹血糖检测等。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检查表完整率〔填写完整的健康检查表数/抽查的健康检查表数〕×3。
2
对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指导
每年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健康指导,包括自我保健及损害预防、自救等。
本项考核得分=健康指导覆盖率〔同意健康指导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以上常住居民数〕×2。
考核分类
服务项目
分值
服务内容
实施标准
考核指标
项目完成情形
预防接种7分
3
为0-6岁儿童建卡建证
为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卡〕进行一次核查和整理。
本项考核得分=预防接种建证〔卡〕率〔年度辖区实建立接种证〔卡〕人数/年度辖区应建立接种证〔卡〕人数〕×3。
2
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疫苗
为适龄儿童按规定全程接种疫苗,并定期组织开展补种工作,及时发觉、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专门反应,协助县疾控中心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
〔常规免疫接种率≥95%〕
本项考核得分=疫苗接种率〔某种疫苗年度实种人数/某种疫苗年度应种人数〕×2。
常规免疫接种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不能及时发觉、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专门反应不得分;未定期组织开展补种工作扣0.5分;不能协助县疾控中心完成现场调查和处理工作扣0.5分,扣完为止。
2
完成当年的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按规定为适龄儿童开展有关疫苗的强化免疫接种工作
本项考核得分=某种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某种疫苗强化免疫年度实补种人数/某种疫苗强化免疫年度应补种人数〕×2。
传染病
防治
6分
4
对辖区发觉的传染病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参与现场疫点处理
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觉、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觉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法定报告传染病无漏报;能够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疫点处理〔排查紧密接触者,留观随访,指导落实消毒预防等措施〕。
未建立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不得分;不能及时发觉、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觉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扣1分;法定报告传染病漏报扣1分;不能协助疾控中心开展疫点处理扣0.5分;扣完为止。
2
加强重点传染病培训工作
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的健康知识宣传与培训,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咨询服务。
未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扣1分;未落实人员培训扣1分。
高血压糖尿病治理15分
1
开展辖区高血压患者筛查工作
把握辖区35岁以上常住人口数,建立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对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建立首诊时测量血压制度。
〔首诊测血压率≥95%。
〕
本项考核得分=35岁以上首诊患者测血压率〔辖区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患者人数/辖区35岁以上首诊患者总人数〕×1;
首诊测血压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未建立35岁以上人群门诊首诊测血压制度不得分。
不把握辖区35岁以上常住人口数的扣0.5分。
考核分类
服务项目
分值
服务内容
实施标准
考核指标
项目完成情形
高血压糖尿病治理15分
2
落实高血压患者专档治理工作
收集辖区确诊的高血压患者信息,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纳入高血压患者治理,建立高血压专档。
〔高血压患者治理率≥20%〕
本项考核得分=高血压患者治理率〔年内已治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年内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2。
未对已确诊的辖区高血压患者建立专档的不得分。
高血压患者治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实行高血压患者规范治理
对纳入治理的原发性高血压患者,每年要提供至少4次随访。
每次随访包括进行健康评估、病情监测、行为干预、用药指导、健康教育、成效评判等,并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高血压患者规范治理率≥30%〕
本项考核得分=高血压患者的规范治理率〔年内已完成4次以上随访治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年内已纳入治理的高血压患者人数〕×2。
高血压患者规范治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落实高血压患者健康检查工作
对纳入治理的高血压患者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内容包括血压、体重、随机血糖〔指血〕,一样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样检查。
并及时将体检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率≥30%〕
本项考核得分=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率〔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人数/高血压患者治理人数〕×2。
高血压患者健康体检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1
高血压患者病情操纵
对辖区确诊的高血压患者积极实施干预措施,加强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和操纵高血压病。
〔治理人群血压操纵率≥30%〕
本项考核得分=治理人群高血压操纵率〔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高血压患者治理人数〕×1。
治理人群高血压操纵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落实糖尿病患者专档治理工作
收集辖区确诊的糖尿病患者信息,对已确诊的糖尿病患者纳入糖尿病患者治理,建立糖尿病专档。
〔糖尿病患者治理率≥20%〕
本项考核得分=糖尿病患者治理率〔年内已治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辖区糖尿病患病总人数〕×2。
未对已确诊的辖区糖尿病患者建立专档的不得分。
糖尿病患者治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考核分类
服务项目
分值
服务内容
实施标准
考核指标
项目完成情形
高血压糖尿病治理15分
2
实行糖尿病患者规范治理
对纳入治理的糖尿病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
每次随访包括:
测量空腹血糖和血压、询问上次就诊到此次就诊期间的症状、询问患者生活方式、了解患者服药情形及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等,每次提供服务后及时将相关信息记入健康档案。
〔糖尿病患者规范治理率≥30%〕
本项考核得分=糖尿病患者规范治理率〔年内已完成4次以上随访治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年内已纳入治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2。
糖尿病患者规范治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落实糖尿病患者健康检查工作
每年至少进行1次健康检查,可与随访相结合。
内容包括血压、体重、检测空腹血糖、一样体格检查和视力、听力、活动能力的一样检查。
〔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率≥30%〕
本项考核得分=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率〔年内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人数/年内糖尿病患者治理人数〕×2。
糖尿病患者健康体检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1
糖尿病患者病情操纵
对纳入治理的糖尿病患者积极实施干预措施,加强健康教育,有效预防和操纵糖尿病。
〔治理人群糖尿病操纵率≥20%〕
本项考核得分=治理人群糖尿病操纵率〔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年内糖尿病患者治理人数〕×1。
治理人群糖尿病操纵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重性精神疾病治理8分
2
落实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登记治理
对辖区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病人进行建档登记治理。
〔登记治理率≥60%。
〕
本项考核得分=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病人登记治理率〔年内辖区已确诊并建档登记的重性精神疾病人数/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数〕×2。
注:
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数=辖区常住房人口数×80%×1.5%。
登记治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2
实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治理
对纳入治理的重性精神疾病病人每年至少随访4次。
要紧做好居家患者的康复指导,并进行1次综合评估。
〔规范治理率≥80%。
〕
本项考核得分=辖区重性精神疾病病人规范治理率〔年内已完成4次随访的重性精神疾病人数/辖区纳入治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总数〕×2。
规范治理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扣完为止。
考核分类
服务项目
分值
服务内容
实施标准
考核指标
项目完成情形
重性精神疾病治理8分
4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病情干预
在县慢病站指导下,对居家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分类干预,督导患者按时服药,防止复发。
本项考核分值:
1、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服药依从率〔最近1次随访大夫判定能按时服药的患者数/辖区当月治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2;
2、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复发率〔最近1次随访时分类为病情不稳固的病例数/规范治理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2
未进行康复指导工作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