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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医政(医管)工作总体要求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省卫生厅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惠民便民宗旨,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努力做好“改革、发展、服务、监管”四大工作。

全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改善医疗服务,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

一、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重点推进、指导省级试点东台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第二批大丰市、建湖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以及市级试点市口腔医院公立医院改革工作,边试点、边完善、边评估、边总结,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向全市推开,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院要积极主动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和运行机制等改革,创新监管体制,加快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的步伐。

1、深化市级试点医院市口腔医院公立医院改革。

按照省厅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

落实财政补偿政策,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运行机制、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政策措施。

2、推进省级试点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东台市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6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全省县级公立医院价格综合改革试点和完善医保支付方式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65号)文件要求,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加快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6月底前全面完成对试点总结评估工作。

大丰、建湖及其他各县一季度启动改革工作,二季度完成价格调整测算方案,力争下半年在全市县级公立医院全面推开。

3、推动建立分工协作机制。

贯彻落实《江苏省关于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上下联动分工协作机制的意见》和《江苏省医疗机构双向转诊管理规范(试行)》,通过推进城乡对口支援、医师多点执业、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和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在响水等县探索建立医疗联合体等途径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间预约诊疗进一步畅通双向转诊的渠道,协助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分工协作的医疗格局。

4、加快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强化落实省三级医院设置规划以及市、县(市)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完善并优化城乡基本医疗服务体系。

控制政府举办公立医院规模,2013年,除符合区域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外,原则上不再增加公立医院床位。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院4月底前上报各地、各单位落实儿科、急救医疗、康复、传染、精神等专科医疗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具体实施方案,促进护理、老年医学等专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展。

配合开展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体系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进一步梳理社会资本办医的问题和困难,努力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营造鼓励、促进社会资本办医的环境和氛围,2013年,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比例达18%以上。

5、积极配合推进其他各项改革。

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积极探索管办分开和政事分开,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通过编制动态管理、实施岗位聘用制度、开展执业医师多点执业、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制定体现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等政策措施,完善激励机制,完善公立医院人事制度和绩效工资制度,提高医院人员经费占业务支出的比例,逐步提高医务人员待遇。

探索公立医院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制度。

二、努力改善患者就医感受

重点以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和病房创建活动等为平台,强化落实“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改善患者的就医感受,提高患者满意度。

6、持续改善医疗服务。

大力推进落实改善服务30条具体措施。

继续推行预约诊疗服务,加强预约诊疗服务宣传,通过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账户,加强我市的预约诊疗服务监测与管理,提高预约诊疗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2013年,所有三级公立医院、有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三级公立医院普通门诊号源原则上全部开放预约,专家门诊号源80%以上开放预约;二、三级公立医院专家门诊预约就诊率分别达45%、85%。

开展志愿者医院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提高志愿者医院服务工作水平。

落实《关于实施医院业务流程重组、进一步方便患者就医的指导意见》(苏卫医〔2012〕26号),选择市一院、市三院2所三级医院开展业务流程重组试点;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日间手术按病种收付费试点进一步缩短平均住院日的意见》(苏人社发〔2012〕555号),明确市一院、市三院、建湖县人民医院等为我市试点医院,以开展日间手术为突破口,努力缩短平均住院日。

2013年,力争公立二、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分别不超过9天、10天,三级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继续有所下降。

以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为切入点,落实“三合理规范”、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促进二、三级公立医院优先使用基本药物,严格控制药占比,采取综合措施努力控制医疗费用,2013年,二、三级公立医院平均门诊人次诊疗费用和平均出院人次诊疗费用增长幅度显著低于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

继续开展医疗服务暗访活动。

7、主动提供优质护理服务。

继续深入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扩大优质护理服务覆盖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病房创建活动。

落实《江苏省医院护理岗位管理实施意见》,选择2家三级医院、5家左右二级医院作为市重点联系试点医院。

提高护理队伍整体素质,继续举办两期护士长管理培训班,开展急诊急救、新生儿护理、糖尿病护理和手术室等4个专业护士培训,开展“年轻护士素质提高行动”,完善各类培训方案;适度增加专业护士培训基地。

改革年轻护士临床工作能力考核方式,完善考核方案,加强考官队伍培训与管理。

深化优质护理服务内涵,落实省卫生厅制订的专科护理标准和《特殊科室优质护理服务评价标准》,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落实《护理常规》,开展专项检查。

2013年,全市二、三级公立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分别保持在85%、95%以上,其中A类病房数力争高于上一年度,鼓励盐城新东仁医院、盐城东方妇产医院等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优质护理服务病房患者对护理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争创一批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和示范病房。

8、科学规范开展医疗救治。

市、县(市、区)卫生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指导,实行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常态管理,各级各类医院做好救治伤员、病患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需要,随时启动,确保医疗救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力争我市各类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水平处于苏北先进地位。

切实加强院前急救管理,规范院前急救医疗行为。

三、着力促进医疗事业发展

重点加强临床重点专科、薄弱专科、专科(病)诊疗中心建设与管理,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水平,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创建省、市级区域医疗中心、专科(病)诊疗中心和优质医院,提升我市医院整体实力和水平,促进城乡区域医疗事业协调发展。

9、提升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与管理水平。

进一步修订完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和方法,对上一周期动态考核不合格的临床重点专科进行复评,实施动态管理、优胜劣汰。

指导有关医院做好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申报工作,认真做好初审和推荐工作。

各县(市、区)卫生局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财政经费支持,提高地方专科诊疗技术水平。

10、开展区域/专病诊疗中心创建与评审工作。

为发挥三级医院专科(病)诊疗中心对一、二级医院的学科带头和业务指导作用,促进全市医疗技术的发展和服务能力的提高,针对严重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重点疾病,在现有的省、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中,推荐评审创建市级区域/专科(病)诊疗中心,并积极做好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专科(病)诊疗中心创建申报工作。

11、提升综合医院薄弱专科建设与管理水平。

推进二、三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病理、急诊科等薄弱专科建设,按照三级综合医院和县(市)级综合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评价标准,三级综合医院病理科建设与管理评价标准(二级医院参照执行)组织开展评价工作。

12、提升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

大力提升二、三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与应用的质量和水平,开展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估。

2013年,市一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要力争达到4级,其他三级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要力争达到3级。

各二、三级医院要积极配合做好与区域卫生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

继续推进远程会诊系统建设,开展病理远程会诊试点。

13、提升县乡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

以深入、广泛、有效开展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为抓手,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的意见》(盐卫医〔2012〕94号),进一步提高对口支援工作水平,提升县(市)级医院和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

研究制定完善能够调动支援医院、受援医院和下派医务人员三方积极性的政策措施。

落实医务人员晋升高一级职称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规定,将对口支援纳入医师定期考核范围加强考核。

一是提高县级医院的能力和水平。

抓好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市、区)级医院,以管理支援、专科扶持、技术指导、骨干培训为重点,实施目标管理,加强绩效考核,落实对口支援信息报送制度,加强日常监测和监管;二是提高受援医院的管理水平。

继续坚持支援医院选派管理骨干、技术骨干到受援县(市、区)级医院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任职,协调有关部门将到基层任职人员纳入后备干部管理;三是稳步开展县(市)级综合医院转设为三级医院试点。

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县(市)级综合医院转设为三级医院,注重创建过程,加强对医院建设发展的指导,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条件和标准引导县(市)级医院规范发展适宜技术;四是加强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

指导督促县级医院制定并落实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发展规划,努力提高专科医疗服务能力,重点提高县级医院对20种重大疾病的救治水平,带动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促进县级医院健康发展。

2013年,力争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85%以上。

五是牵头市局相关处室以及各县(市、区)卫生局做好增强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工作。

进一步深化落实对口支援陕西省乾县人民医院工作任务,按时序进度完成支援目标。

全力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察布查尔县医疗卫生的工作,东台市人民医院、射阳县人民医院、响水县人民医院做好接收察布查尔县三批次共30名进修人员的准备工作,适时组织相关人员赴疆交流学习。

四、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监管

重点继续开展“医疗质量万里行”和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规范实施医院评审,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管理,强化基础管理,大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深化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和高值医用耗材专项治理,推进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规范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实行全行业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14、规范开展医院评审定级工作。

以医院评审为抓手,全面提升我市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水平。

认真学习医院评审办法。

完善市级医院评审专家库,组织开展相关培训,提高医院评审专家的能力和水平。

严格执行省二级综合医院及三级儿童、精神病、肿瘤、眼科、妇产、心血管等专科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并将省、市部署的各项重点工作纳入医院评审范围,规范开展医院评审、复核和指导医院建设管理工作。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确定社会资本举办医院级别的通知》要求,继续开展医院定级工作。

15、大力实施临床路径管理。

落实《卫生部关于“十二五”期间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扩大临床路径管理覆盖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评估,加强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进展监测和监管,提高临床路径管理质量和水平。

2013年,公立医院中,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专业40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三级专科医院不少于5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5个专业2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二级专科医院不少于4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鼓励非公立医院实施临床径管理。

推进肿瘤规范化诊疗,落实卫生部原发性肺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恶性肿瘤诊疗规范。

落实省卫生厅下发的麻醉科临床路径。

16、继续狠抓医疗机构基础管理。

以基本制度、基本规范、基本训练为重点,狠抓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础管理。

强化医务人员医疗核心制度培训,继续开展医疗核心制度明查暗访。

认真执行省卫生厅新修订的医政管理系列规范以及新版《江苏省病历书写规范》,继续开展全市门诊和住院病历、处方质量检查,组织医政管理规范标准执行情况抽查活动,强化基本制度、规范落实。

继续组织开展医护人员“三基”考试,强化“三基三严”训练。

组织开展省院前急救专业人员技能大赛市级预赛。

加强市、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依托市医院协会做好全市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开展单病种医疗质量控制,探索科学的医疗质量控制途径和方式。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加强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指导与监管,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与检查,促进基层医疗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落实核心制度和基本规范。

17、不断规范医疗机构药事和临床检验管理。

推进合理用药,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高值医用耗材专项治理活动,切实加强抗菌药物、高值耗材合理应用管理,全市县(市)级综合医院和三级综合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关键指标全部达标。

加强对辅助药、抗肿瘤药、免疫调节药的使用管理,落实使用管理规范。

加快推进建立临床药师制度。

加强静脉输液配置中心建设管理,开展全市二级以上医院“静脉用药配置中心”验收工作,三级医院经市级验收合格后及时报省卫生厅审核批准。

积极协调物价部门,确定有关收费标准。

加强特殊药品管理。

继续推进“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创建活动,选择市二院等1-2家开展创建工作。

继续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专项检查。

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管,规范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提高工作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和杜绝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强化临床检验质量控制与督查,推进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18、组织实施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行动计划。

严格执行省卫生厅下发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和队伍建设,落实《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落实院长是本单位医院感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进各二级以上医院建立院内医院感染多学科、多部门合作机制。

继续组织开展多形式学习培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素质。

推广“医院感染常识多媒体教学片”(10个专题),开展医疗机构新进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医院感染防控知识普及行动。

继续在全市推进手卫生宣传活动。

加强ICU、手术室、血液净化室、消毒供应中心(室)、新生儿室、产房、内镜室、导管室、口腔科等重点部门和各种插管、注射、手术、内镜诊疗操作等重点环节的院感防控管理,完善并落实医院感染管理技术标准,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

实施《江苏省区域化消毒供应中心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实施社会化消毒供应管理模式。

强化目标性监测,加强多重耐药菌监测,提高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对多重耐药菌检测及抗菌药物敏感性、耐药模式监测水平。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重点环节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措施落实情况明查暗访。

19、严格医疗机构准入与监管。

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是医政部门的重要职责,要严格依法依规实施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校验,加强现场校验,组织开展全市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校验工作专项检查。

加大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执业资格、技术准入监管力度,联合市局疾监处、基妇处组织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专项检查。

强化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医疗机构不良行为记分管理,依法查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组织开展医疗机构管理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依法执业意识。

加强医疗机构信息管理,完善医疗机构注册联网管理系统的相关信息,逐步向社会公示医疗机构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0、严格执业医师和护士准入与管理。

依法组织医师资格考试、注册、考核等管理工作。

进一步推进落实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完善医师定期考核制度和机制,建立健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组织机构,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大考核管理力度,推进医师定期考核技术水平网上测试注册工作,落实省卫生厅医师定期考核标准和实施办法。

根据省厅要求,简化医师多点执业审核审批程序,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推动医师多点执业创造更为宽松的政策环境。

继续配合省卫生厅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认定工作,加强日常监管。

严格护士执业注册和执业行为管理。

严肃查处医师、护士违法违规行为。

21、严格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与管理。

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严厉打击非法人体器官移植行为;规范活体器官移植管理,建立健全伦理审查组织和程序;积极配合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严格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和介入诊疗、关节置换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准入管理。

组织人员参加第二类医疗技术培训工作。

落实手术分级管理规范。

继续组织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专项检查。

22、严格医疗广告审查出证与管理。

配合做好医疗广告审查出证权限调整相关工作,严格做好医疗广告审查出证工作。

建立健全医疗广告监管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工商、宣传、广电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违法案件的处理力度。

及时与工商部门互通信息,加强医疗广告监测,组织对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开展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

继续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公开违法违规医疗广告查处信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3、严格血液质量安全管理。

以满足临床用血、保障血液安全为目标,切实加强血液管理。

市中心血站做好采供血机构第六周期评审的准备工作。

发挥各级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提高无偿献血组织水平,大力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创新无偿献血招募模式,开展无偿献血宣传进社区活动,继续加大五支队伍建设力度,基本满足临床用血。

严厉打击利用互助献血组织非法献血的行为。

落实血液质量安全管理相关制度和规范,保障临床用血安全。

利用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推进省内异地用血报销工作。

强化医疗机构临床用血计划管理,进一步细化相关制度和措施,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专项治理活动,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2013年,力争各二级以上医院临床用血总量与上年持平。

组织开展血液质量安全、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血、单采血浆站专项督查。

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网络监测系统。

24、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程。

一是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工作。

以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为目标,开展省级平安医院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是进一步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承保公司与人民调解组织对接,参与医患纠纷调处;鼓励、引导医疗机构在参与医疗责任保险的同时,投保医疗场所公众责任险、医务人员意外伤害险等其它险种,提高医疗责任保险的抗风险能力,探索建立医疗风险基金制度,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继续保持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部以各种形式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三是协助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基层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完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运行机制,提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水平;在医院建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引导机制,全市各二级以上医院在医患沟通部门设立人民调解接待站,积极引导患者通过合法渠道化解纠纷。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监控设施建设。

加强人防、技防建设,2013年,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和有条件的城乡基层医疗机构均需按标准安装监控设施设备,实行24小时监控,做到重点部门、重点科室无盲点。

五是切实加强医患沟通。

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预防医患纠纷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医疗机构财产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坚决打击“医闹”行为,整治医院周边环境,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损害鉴定信息管理制度。

五、全面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25、继续推进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卫生部《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不断提高康复医学科的医疗水平和服务能力。

认真执行《2013年度江苏省康复治疗师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内中级职称及以下在职康复治疗师以及从事康复治疗岗位的其他在职人员参加省级培训,从业人员应取得省卫生厅验印的《康复治疗师培训合格证书》,推动康复医学人才培养。

26、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做好全年的征兵体检工作,高校招生体检,伤残鉴定、残疾预防行动,白内障复明手术、脑卒中筛查与防治、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水平等工作。

贯彻落实《江苏省禁毒条例》,加强自愿戒毒机构监管,规范开展戒毒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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