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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

编辑

国美电器2010年8月5日宣布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而黄光裕方面则呼吁投资者支持重组董事局。

2011年3月9日,国美电器宣布陈晓辞去公司主席、执行董事职务,大中电器创办人张大中出任公司主席及非执行董事。

1矛盾演变

起因

国美股东会之乱大股东否决贝恩董事

在贝恩投资入股国美电器8个多月后,在国美电器正在走出危机恢复正增长的情况下,拥有31.6%股权的国美电器大股

东在2010年5月11日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突然发难,向贝恩投资提出的三位非执行董事投出了反对票。

冲突

黄光裕狱中投票反对贝恩三股东依然连任 由2008年中国首富黄光裕控制的两家控股公司,投票反对国美三位董事连任。

但董事会一致同意推翻股东大会结果,重新任命竺稼、雷彦(IanAndrewReynolds)、王励弘三人继续担任董事。

激化

黄光裕要求罢免陈晓国美大战升级

现任董事局主席陈晓2010年8月4日晚间7时30分收到黄光裕代表公司的要求信函,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董事局主席职务、撤销国美现任副总裁孙一丁执行董事职务。

至此,黄光裕与国美电器现任管理层的矛盾大白天下。

反击

国美宣战黄光裕

2010年8月5日晚间,国美电器(00493)在港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将对公司间接持股股东及前任执行董事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针对其于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被指称的违反公司董事的信托责任及信任的行为寻求赔偿。

2格局改变

美国私募股权公司贝恩资本(BainCapitalLLC)将所持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GOMEElectricalAppliancesHoldingsLtd.)的股权增至10%,稀释了身陷囹圄、力争控制公司的国美创始人黄光裕所持的股权。

据国美周三向香港交易所(HongKongStockExchange)提交的报告显示,贝恩通过将所持的国美电器债券转换为股票,从而增加了持股比例。

此举令黄光裕的持股比例35.98%降至32.47%,黄光裕于1987年创建国美。

贝恩提高所持股权比例,正值黄光裕要求召开股东大会之际,他希望借此罢免国美现任董事会主席陈晓,并阻止国美通过动用增发20%股份的权利来进一步稀释他手中的股权。

贝恩将在9月28日国美股东大会上对上述两个议题投票。

因贿赂和贪污罪被判入狱14年、现正在服刑的黄光裕威胁称,如若不能赢得国美股东的支持,他将终止国美与其名下数百家门店之间的托管协议。

不过黄光裕也表示,可能会将其私有门店卖给国美换得股权,以增加对国美的股权持有比例。

根据港交所的程序规则,黄光裕需要赢得投票股东中的绝对多数票才能罢免陈晓。

已有好几家代表国美股东的顾问公司公开声称支持陈晓,他在去年年初黄光裕被捕之后稳住了国美电器的经营。

风险管理机构RiskMetricsGroupInc.旗下的ISS周二说,相比黄光裕让其妹替代陈晓的要求,它更支持国美现任管理层。

国美股价收盘报2.30港元(合30美分),今年已累计下跌22%。

表:

黄光裕、陈晓、贝恩、苏宁在国美控制权事件中综合情况一览表

主要目标

主要竞争策略

优势

问题

黄光裕

重新控制董事局,具体包括:

1、取消董事局一般增发授权

2、董事局派驻代表自己利益的董事

3、陈晓离职

1、二级市场增持股票

2、争取舆论同情和道义支持

3、收回372家非上市门店

4、收回国美品牌

5、游说投资者

6、承诺普惠制股权激励

7、打出民族牌

1、资金实力

2、舆论支持

3、创始人特殊地位

4、妻子杜鹃获得释放

1、组织松散,缺乏训练有素的团队

2、公关管理

3、游说投资者不力

4、推荐董事人员未获资本市场认可

陈晓

有效控制董事局,具体包括:

1、增发新股稀释黄光裕股权2、动用各种手段去黄化

1、股权激励绑定核心管理层

2、游说投资者

3、通过专业公关公司引导、控制媒体新闻

1、国美专业而有效率的组织

2、盟友贝恩的支持

3、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才能

4、部分管理层的支持

1、被舆论从私欲和道德层面批判

2、被视为国美长期发展不稳定因素

3、领导和管理能力被怀疑,近年经营业绩不够认同,战略上摇摆

4、策略失误(如推动去黄化、放言“黄光裕政治生命已结束”、“鱼死网不破”等狠话使自己变得被动)

贝恩

中长期赚取投资厚利,具体包括:

1、控制国美董事局2、通过增发等方式低成本获得国美股权3、用海外先进的零售管理经验和工具方法改造国美

通过良好的投资者关系影响机构投资者投票

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资本本性表现过于强烈,给公众留下较多负面印象

苏宁

利用国美内战的战略机遇加速发展,谋求行业龙头地位。

1、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2、隔岸观火,超脱事外,不参与是非之争

3、埋头苦干,弯道超车

1、加速开店

2、内部实施普惠制股权激励

无明显失误。

(内容摘自原国美电器决策委员会发展战略研究室主任兼经营管理研究室主任,现任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胡刚发表在《管理学家》杂志上的文章《国美大争下的中国公司治理启示》)

3贝恩债

国美电器15日晚宣布,贝恩资本

将以每股1.108港元的转换价,全数将持有的2016年可换股债券转换为16.31亿股。

转换之后,贝恩资本的股份占扩大后总股本的9.98%,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黄光裕家族的股份被摊薄至32.46%。

黄光裕提名的国美董事候选人邹晓春回应表示,“创始股东对贝恩转股欢迎和尊重。

”贝恩转股后成为公司的股东,将不享受严格条款保护,但其作为股东与大股东之间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

贝恩转股之后可优化国美的资本结构,减少财务开支,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据了解,由于转换可换股债券约需5天时间完成,国美方面的新闻发言人也称,贝恩转股的相关事宜将在9月22日之前完成,贝恩资本方面拒绝对此表态。

在国美发布中期业绩时,贝恩资本亚太区董事总经理竺稼称,要在特别股东大会之前转股以支持现有国美管理层。

贝恩资本债转股后,加上陈晓所占1.47%,以及原永乐电器高管们所占5%,陈晓方面持股16%左右。

邹晓春指出,竺稼曾表示贝恩不跟任何人捆绑,支持管理层并不表示支持陈晓,陈晓不代表国美管理层,国美现有管理层是指王俊洲、魏秋立等一些人,并不包括陈晓。

针对贝恩转股后黄氏家族的股权稀释问题,邹晓春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大股东还可以继续增持2%。

“陈晓是一个麻烦制造者,陈晓的离开有利于解决现状。

”邹晓春直言,目前事件的责任人是陈晓,“如果陈晓辞职,将是负责任的表现”。

同日,黄光裕方面首次以国美电器创始股东的名义发布了《致国美股东同仁公开函》。

在信中,黄光裕方面对收回非上市门店经营权、贝恩资本转股等问题的态度有所缓和。

外界猜测,黄光裕方面与贝恩资本之间达成了和解。

对于外界猜测,邹晓春表示愿与任何机构投资人和股东沟通,但否认与贝恩达成协议促使陈晓出局。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振华对黄光裕在公开信中打出的民族牌说法并不认可,他表示黄对陈的指责,无外乎是责以私人道义,认定陈团队背叛了黄的殷殷相托。

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私人道义高于公共伦理传统的社会里,黄的指责或可得到公众的支持。

然而这种支持是经不起考辩的。

黄的指责,是将私己道义置于已然具有公共性的公司伦理之上了。

反观陈团队的回应,一直在强调管理层必须为所有股东负责,这一立场可谓不偏不倚,较之黄家族,高下立判。

有消息称,陈晓方面已获得过半数机构支持,邹晓春对此直言,这一数据并不权威,机构的支持情况还得最后看投票情况。

同时,邹晓春指出,如果大股东的动议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没有获得通过,那么黄氏家族将收回非上市门店经营管理权。

目前,黄氏家族手头有372家非上市门店,约占国美门店总数的1/3。

此前,邹晓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专访时表示,如果大股东得以重组董事局,那么大股东就可以将非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

如果大股东的动议得不到通过,则将面临国美旗下两个公司同业竞争,相互伤害的现象。

国美电器原常务副总裁助理胡刚在8月21日在《中国经营报》发表署名文章《陈黄和平共处不失为一种可能》,指出“在这种形势下,两人(及其背后联盟)的关系已变成“合则两利,斗则两伤”的状态。

黄光裕可能失去的是控制权及资本利得收益,而陈晓失去的将很可能将是整个职业生命……既然大家都无胜算,不如媾和,各退一步则海阔天空,两人考虑重新和平共处,这不失为一种解决危机的好办法。

4股东大会

2010年9月22日中秋长假的第一天,这一天也正好是国美电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截止日。

当天下午,贝恩资本的债转股顺利完成,正式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

而国美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夫妻原持股35.98%,在贝恩债转股后则被摊薄至约32%。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黄氏家族的势力被削弱。

据香港媒体报道,中央结算资料披露了国美在9月22日最后的“势力分布”显示,当中股权起了微妙的变化。

其中最惹人关注的是支持国美主席陈晓阵营的摩根士丹利,竟然进一步减持了至少4%的股份。

相反,受黄光裕家族委托的券商溢利证券和大福证券的持股比例,与9月初相比,都出现了明显的增幅。

国美大股东黄光裕代表邹晓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9月28日的对决颇有信心。

他的信心并非没有道理。

在腾讯网在线调查中(截止到9月26日16:

48),黄光裕支持者为1308601人,陈晓为121833人,黄的支持者占投票人数的91.48%,而陈只有8.52%。

由此可见,不论机构还是网民,均对黄光裕青睐有加。

当然,现在一切支持都是停留在理论上。

黄陈二人,不论谁要获胜,均需在特别股东大会上获得超过半数到场股东的支持。

5当事人

起诉黄光裕

昨日(08月06日)下午,国美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就起诉黄光裕一事,他们已经和香港证监会有过沟通,起诉基于香港证监会的调查。

早在去年8月,香港证监会曾向香港高院提起诉讼,指黄光裕、杜鹃夫妇在2008年1月及2月进行国美电器股份回购计划,目的是以国美电器的公司资金购买本由黄持有的股份,从而协助黄光裕向一家财务机构偿还一笔24亿元的私人贷款。

香港证监会指称,上述计划导致国美电器损失约16亿港元。

2009年8月5日,香港高等法院批准对黄光裕16.55亿港元资产冻结。

国美的这项起诉胜算几何,也让外界颇为关注。

“我们的起诉是在香港证监会调查的基础之上。

”该负责人表示,公司还掌握了其他有利证据,但鉴于目前已经进入诉讼程序,不便向外界披露。

国美死活

在国美电器宣布起诉大股东黄光裕之后,董事会主席陈晓6日中午接受新华社记者独家专访。

陈晓坦言,个人与黄光裕并无很深矛盾,主要是在公司控制权上有分歧,“带领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的责任让我没有退路。

控制权之争加剧

2010年5月11日,在国美电器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夫妇在12项决议中连续投了五项否决票,导致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名前任董事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未能通过。

而根据此前签署的协议,如果贝恩投资在国美董事会中失去董事席位,将造成公司违约并须作出赔偿,相关赔偿额高达人民币24亿元。

国美电器随后紧急召开董事会,强行委任贝恩三名高管加入董事会,并首次公开指责黄光裕夫妇将国美陷于重大危机之中。

“黄光裕宁愿公司赔偿24亿元来达到他个人的目的,这让公司管理层彻底失望。

”陈晓称,国美电器是黄光裕一手缔造的公司,是国美第一大股东,原先董事会成员也大都是他安排的,从经济利益上来说,现有董事会的决策并未对其造成伤害,但董事会最后一致认为黄光裕仅是为了取得对董事会的控制权和满足个人意愿,与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越走越远。

据介绍,黄光裕最大的担心是自己持有的国美股权被稀释到30%以下,因为根据相关法规,股东持有股份超过30%时,要发起要约收购。

贝恩投资进入国美董事会后,提出在2011年4月国美电器股东大会时提前转化2016年可转换债券的计划,债转股之后,黄光裕家族所持33.98%的股权将被稀释到31.7%,日后若贝恩资本再退出,黄光裕家族所持股权很有可能下降到30%以下。

这也是黄光裕力阻贝恩投资进入国美董事会及撤销董事会发行新股授权的主要原因。

回应“最大赢家”之说

陈晓告诉记者,6日上午国美电器召开了分公司总监以上人员会议,通报了董事会的决定,会上不少员工站出来表示支持董事会。

“现在国美电器是一家公众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必须维护所有股东的利益并必须担负企业的社会责任。

针对一些媒体报道称陈晓在黄光裕事件中从总裁到出任董事会主席执掌大权,是最大的赢家,陈晓向记者表示,这种看法比较片面,董事会成员在此期间承受了非常大的压力,并带领企业走出困境,这是最大的成功,个人得失已经看得很淡。

换句话说,任何一个有责任心的企业家,在此期间都会坚守底线———让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这也是他与黄光裕分歧越来越大的主要原因。

陈晓坦言,黄光裕此次要求他本人出局,说明自己已经是黄光裕心中最大的障碍。

此前陈晓对媒体曾说过过激的话,如黄光裕想“鱼死网破”,但结果只会是“鱼死网不会破”。

当时说这句话是想向外界表明对黄光裕阻止贝恩成为非执行董事的担忧。

“其实并不想把矛盾公开,毕竟国美是一家上市公司,还有30多万在职员工,谁都不愿成为一场闹剧或者悲剧的参演者。

股份增持

除了面对与陈晓等国美董事会的控制权之争,对于黄光裕而言,二审的判决结果或许将成为他最后一搏的唯一机会。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玉成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9月28日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前就会公布二审结果,二审判决中涉及到的黄光裕刑期以及罚没财产,将为国美控制权之争增加几分不确定性。

昨日晚间,黄系核心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黄氏家族8月24、25日通过二级市场已增持国美电器1.2亿股,每股均价2.42港元,占总股本的0.8%。

该发言人还表示,港交所规定的大股东持股上限,以其现有股份比例,仍有增持空间,黄氏方面不排除在2%的范围内继续增持。

9相关单位

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经营各类家用电器为主的全国性家电零售连锁企业,隶属于北京鹏润投资集团。

2004年9月10日起,中国鹏润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

2007年1月,国美电器与中国第三大电器零售企业永乐电器正式完成合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民族零售企业。

国美电器集团中国企业500强之一,被中央电视台授予“CCTV我最喜爱的中国品牌特别贡献奖”;在世界品牌实验室(WBL)颁布“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国美电器以品牌价值301.25亿元成为中国最具品牌价值的家电零售之一。

贝恩投资

BainCapital是国际性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金超过500亿美元,涉及私人股权、风险投资资金、上市股权对冲基金和杠杆债务资产管理。

BainCapital成立于1984年,为全球多个行业超过250家公司提供私人股权投资和附加收购。

公司现有专业人士200名。

BainCapital长期致力于科技业务投资,目前的投资项目包括SunGardDataSystems,NXP,SensataTechnologies,FCI,SunTelephone,AppliedSystems和MEIConlux。

BainCapital总部在波士顿,在香港,上海,东京,纽约,伦敦和慕尼黑有分公司。

10解读反思

l新京报:

国美之争,中国企业治理的启示价值

(新京报社论)

近两个月来,吸引了无数人眼球的国美控制权之争终于在昨日暂时落下帷幕。

昨晚7时,备受关注的公司股东特别大会宣布结果,大股东黄光裕提出的动议,除了取消董事会增发授权得以通过外,关于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董事职务,及委任邹晓春和黄燕虹为执行董事的议案均未能通过。

这样的投票结果既在意料之外,也在意料之中。

令人十分欣慰的是,大多数股东最终作出了一个相对折中与温和的选择:

他们既不希望公司目前的经营管理及管理层人员出现重大变故,也不希望公司未来的股份结构发生剧烈调整。

黄光裕看起来是输了一阵,但黄氏一方所言的“已经夺下了陈晓手里的刀”也并非“精神胜利法”。

因为增发授权被否决毕竟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黄方仍将牢牢占据公司大股东的位置,这也为这位曾经的首富、中国民营企业界的一代“枭雄”留住了今后在上市公司内部东山再起的最后本钱。

国美控制权之争在我们这个转型社会中的持续发酵,对于大到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契约精神小到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股东权益、职业经理人委托责任、品牌建设等等,都具有难以估量的启蒙价值。

因为相关的各利益主体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政府监管部门也牢牢地守住了自己作为一个中立的裁判员的边界,因而,这个事件是中国现代商业社会的一个经典案例。

[2]

从近两个月来黄光裕家族和以陈晓为代表的国美管理层各自的言行表现来看,黄氏家族身上似乎更多地体现了中国民间创业者的“无畏”传统。

他们一开始大打道德和民族品牌,试图调动社会舆论。

但从随后的变化中看得出,他们的学习能力同样是惊人的。

而陈晓阵营的大多数应对手法,则更多地代表了一种顺应国际上现代企业治理先进理念的大趋势。

海外投资分析机构及国际财经媒体为什么几乎一边倒地奉劝股东投票支持现任董事会、反对大股东,这就是根源。

在这类问题上,真正专业的分析者不会从泛道德化的角度考虑问题,他们关心的是谁更能带领公司取得优秀的业绩,回报投资人。

陈晓曾经反复追问过一个异常到位的问题:

既然黄光裕先生始终把他对企业的绝对控制放在首位,那么国美为什么还要上市呢?

这个问题,放在大股东经常肆意圈钱、侵占普通股民利益的国内市场上,尤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此外,相比已经带领国美走出困境、取得不错业绩的经验丰富的陈晓团队,黄氏家族仓促推出的律师邹晓春和黄光裕的胞妹黄燕虹显然难以得到投资人的首肯。

然而,我们这么分析,决不是抹杀黄光裕作为国美创始人的价值。

事实上,可能国美这个已经在境外上市的公众公司的确更需要陈晓这样精明能干的现代职业经理人,而我们这个国家和社会,无疑也非常需要创业家!

针对公司控制权之争,黄光裕和陈晓都曾放过狠话——前者威胁“鱼死网破”,后者则以“鱼可能会死,但网不会破”反唇相讥。

但从中国商业文明进步的立足点而论,我们不希望“网破”,更不希望“鱼死”。

值得庆幸的是,理性的投资人昨天已经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转自新京报,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l陈晓离开国美是资本博弈结果

(知名财经评论员叶檀)

资本时代就是如此,以日后资产是否增值为惟一的博弈目标考量。

这是市场理性博弈的必然结果,没有人愿意鱼死网破。

陈晓离开国美,从开始便已注定,而关键时间点就是杜鹃资产解冻。

正如陈晓当初的行为并不是对黄光裕的背叛,黄光裕方面如今的行为也说不上道德欠缺,离开狭义的道德江湖,我们才能在上市公司治理与职业经理人的天地里,看得更透彻一些。

资本时代就是如此,以日后资产是否增值为惟一的博弈目标考量。

这是市场理性博弈的必然结果,没有人愿意鱼死网破。

从这一点说,资本市场脱离了疯狂的道德攻击,向理性方向迈进了一步。

中国家族式的上市企业不可能允许职业经理人独掌大权,更何况这个经理人还不被信任。

陈晓离开,才能让黄氏家族安心。

去年9月15日,贝恩资本实施了15.9亿元“债转股”,正式成为国美电器的第二大股东,黄光裕夫妇持股比例被稀释至32.47%。

之后贝恩资本宣布支持陈晓方。

两大股东的争夺,将导致国美根基动摇,如果黄光裕方对董事会决议动辄投反对票,或者将未上市门店剥离出去重新成立公司,对于国美将是致命打击。

作为财务投资者、久经资本市场风雨考验的贝恩资本显然不希望看到这样的情况发生。

黄光裕入狱之后,国美历经三部曲:

第一步由陈晓出面实行人机分离模式,确保国美不会出现机毁人亡的惨剧。

贝恩资本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进入的;第二步通过黄陈之间的博弈,给贝恩资本与黄光裕之间画出底线,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绝对不会触碰,如黄光裕方面的控股权与对公司经营的控制力,如贝恩资本希望获得的溢价;第三步陈晓出局,进入黄光裕方面与贝恩共同执掌的时代。

从国美的一连串博弈可知,惟一能够与中国大型民营企业创始人抗衡的,是资本的力量,而不是职业经理人。

即便张大中出任国美董事会主席,国美都不会因此打上张氏烙印。

陈晓带领国美走出黄光裕入狱事件的阴影,而张大中则带领国美走上正常经营轨道,国美会就此走向常态化。

中国的企业很少因为职业经理人吃亏,只有在与投行签署对赌协议、购买金融衍生品时,才会为日后被扫地出门埋下伏笔。

蒙牛就是前车之鉴,牛根生不得不以万言书请求国内企业家们的帮助,以免蒙牛落入外资之手。

这次陈晓在前台与黄光裕方面博弈,最得益者是贝恩资本,他们让贝恩资本以低价成为大股东,实行了债转股,还为贝恩资本画出了一条经营红线。

国美事件的前后传递出中国的现实,市场规则在进步,可以做到人机分离保护企业生存权与投资者的利益,国美在香港上市利用相对完善的香港规则,帮了自己的大忙;但市场文化没有变,职业经理人从大户的管家向独立品格转变任重道远。

l国美大争下的中国公司治理启示(部分摘录)

(胡刚,全文发表于《管理学家》杂志,)

摘要:

以黄光裕和陈晓为舞台主角的国美大争,是世界公司发展史上的一个影响深远的事件。

在国美大争中,涉及公司治理、制度安排、经理选用、伦理道德等多方面的范畴,对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参考意义。

文章对国美大争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详细剖析,指出了争夺董事局席位和股权比例是大争的实质主要原因。

最后,文章从委托代理机制下构建企业创始人保护机制、控股权的安全边际设置、职业经理人在情理法之间的抉择等几个方面总结了国美大争的启示。

三大启示

在家族制企业或独资企业向现代企业转变的过程中,国美大争使得一些企业所有者产生了观望和忧虑情绪,担心自己对企业控制权的旁落,也使得企业所有者与职业经理人之间产生了相互不信任。

如何通过制度安排和核心人员选任,使得企业创始人的权益获得切实保障,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1.委托代理机制下构建企业创始人保护机制。

早在1932年,贝利和米恩斯就在《现代公司与私有产权》一书中指出:

现代公司已经发生了“所有与控制的分离”,公司实际已由职业经理组成的“控制者集团”所控制。

两权分离理论认为,股权分散的加剧和管理的专业化,使得拥有专门管理知识并垄断了专门经营信息的经理实际上掌握了对企业的控制权,导致“两权分离”。

现代公司,特别是股份制上市公司,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的现象更是十分明显。

股份制上市公司中,出资人是社会公众,社会公众不可能直接管理、运作公司,必须依靠专业人士进行,何况社会公众更注重于间接投资股票,关注自己的股权收益,这更促进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两权分离。

在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权分离的公司制度下,没有控制权的所有者如何监督制约拥有控制权的经营者成为首当其冲的问题,委托代理理论便应运而生。

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思想是:

公司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即委托代理理论中所指的委托人;经营者是代理人,而代理人是自利的经济人,具有不一定与公司所有者的利益一致的诉求,具有机会主义的行为倾向。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代理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很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寻租,从而损害所有者的利益。

委托代理机制下的公司治理结构,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就是代理风险问题,即如何使代理人履行忠实义务,恪守信托责任。

企业创始人作为缔造者对企业的发展功勋卓著,其利益和诉求理应受到尊重。

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的博弈,古今中外不乏先例。

如:

迪士尼大股东聘请CEO,却不想CEO将大股东几乎“驱逐”了20年;当年帝国大厦的投资人聘请了一位CEO,不想该CEO却将帝国大厦以极低的价格出租了148年,到现在帝国大厦的业主还在世世代代打官司。

为了防止职业经理人对企业创始人利益的侵害,目前在美国的公司章程中,已经加入了创始人保护条款,即创业股东的股权不管被稀释到什么程度,都要占据董事会或由其提名的人占据董事会的多数席位。

这种创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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